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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專業認同:藉由督導提升專任輔導教師的服務效能及專業知能之後,協 助其對輔導工作有更大的認同感。

本研究所探討專任輔導教師的督導協助,以自編「專任輔導教師受督狀況 量表」之得分情形,所得分數愈高,表示其督導協助的知覺感受愈良好;反之,

所得分數愈低則代表督導協助的知覺感受愈不良。

三、工作壓力

工作壓力是指在社會中,個體所知覺到與工作有關的壓力反應。本研究所 指的工作壓力係指個體與工作情境中有關的各種因素交互作用後,所知覺到來自 於環境所存在的威脅反應,共五個層面,其中前四項工作負荷、人際關係、社會 支持與工作控制屬於組織因素,第五項專業能力屬於個人因素。內容如下:

1.工作負荷:工作負荷包括工作量、工作要求、工作難易度及時間等壓力源。

2.人際關係:即專任輔導教師與導師及行政人員的互動關係。

3.社會支持:即專任輔導教師在學校組織中所得到的支持程度。

4.工作控制:個人對工作的掌握情況與對決策的參與和可改變的程度。

5.專業能力:專任輔導教師知覺本身專業能力是否足以負荷工作要求。

本研究所探討的專任輔導教師工作壓力是依據上述五個層面,以自編「專 任輔導教師工作壓力量表」之得分情形,所得分數愈高,表示其知覺的工作壓力 愈大;反之,則愈小。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節分兩個部分,包含研究範圍及研究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以下就研究對象、區域、內容三方面來界定本研究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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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研究對象而言

一方面考量地緣關係,研究者能就近瞭解專任輔導教師的督導制度在中部 地區的實施現況;二方面因臺中縣市自 2010 年 12 月 25 日起正式合併升格為直 轄市,在變動的新局中帶來了新氣象。因此本研究之對象為中、彰、投地區所聘 任之 101 學年度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

(二)就研究區域而言

本研究僅就中部地區 10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為取樣範圍,不 包括私立學校。

(三)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所探討的內容變項包括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接受教育局所提供 的督導協助與在實際工作情境中所知覺到的工作壓力情況:1.督導協助:工作成 效、專業溝通、專業支持、專業知能、專業認同。2.工作壓力:包括工作負荷、

人際關係、社會支持、工作控制、專業能力。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探討的是 10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所接受的督導協助。因 為「專任輔導教師」的設置是 2011 年開始的新制度,因此國內關於國中小專任 輔導教師接受團體督導的文獻很少,且在國內沒有發展出團體的督導模式,而是 將個別督導模式運用於團體督導中,因此本研究僅針對個別督導模式加以說明與 討論。

另一方面,國內社工師與心理師的督導制度發展已上軌道,但卻沒有關於國 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同背景變項與督導協助的研究文獻。雖然加入有關社工人員 之不同背景變項與督導的文獻,但畢竟社工師與專任輔導教師的工作有很大的差 異性,造成研究討論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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