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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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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文研究之時間範圍為1978 年日本決定實施對中 ODA 政策開始,至 2005 年決定終止ODA 中的有償日圓貸款為止,以這段期間的有償貸款政策期間作為 主要研究範圍,開始實施 ODA 前回溯到 1972 年日中關係正常化這段期間,將 作為次要的政策實施背景簡要討論之。被研究的主要行為者則限定在日本國內,

其政治過程內對於日本經濟外交政策可能產生影響力的政黨、官僚、政治家、媒 體、學者都將被涵蓋在研究範圍內。

本文在研究上面臨以下限制,有待未來後續研究解決,首先是關於鐵三角模 式的應用上,究竟財界角色應該算在國家社會關係中「社會」代表,或者是決定 政治決策的少數頂峰組織之一,而自外於整體社會有著不同的行動誘因,例如財 界的意見往往偏向大型企業而與中小企業時有衝突,這些在類似研究的界定上難 以釐清,也是採取這種研究途徑是必須面對的難題;其次是財界的立場,本文僅 能從間接資料(媒體報導、書籍)中,作為財界在歷次重大事件中的行為佐證,未 能訪談到直接參與ODA 事務之相關日資企業人士,難以取得關於財界的第一手 資料,這是研究過程中的遺憾也是蒐集資料上所面臨的限制。

二、論文章節架構

本文之後章節將會以上述研究途徑為本進行分析,預計研究設計流程可大致 區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處理日本決策模式和政策的歷史脈絡,包含第二、三 章,將在第二章分析日本對外決策過程中的各行為者,主要借用「政官財鐵三角 模式」為本,再加以轉化成更多元的分析架構,並將行為者區分為政黨、官僚、

財界三個主要行為體,並適時加入「民意」作為此模式的外生變數,但在討論時 允許行為體內部因不同議題所產生的內部分裂情形,亦即不將各行為體視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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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的個體,並在此部分界定各行為體的角色,將國家和社會中涉及決策過程的 行為者背景脈絡做出概述,並將此模式套用至第三章,分析日本對中國政策之演 變。第二部分為第四章,進行實證案例分析,將日本對中經濟合作的起始和結束 分兩個部分探討,兩者在背後解有各自的歷史和政經聯盟變化的背景,但也富有 延續性,在這部分將探討在做出對中經濟合作政策的討論階段和核准階段有哪些 行為者在其中,比較始末兩事件的政經聯盟背景異同為何。第三部分為第五章,

預計以計量方法分析與第四章中所提及值性理論相關的數據資料,藉以佐證上述 實證分析所歸納出的質化分析結果,對照質化理論預期和量化數據資料間的差距,

檢證本文所採用政治經濟途徑是否適用於此研究議題。第四部分為結論,根據 Hill 政經聯盟模式加以轉化歸類,整理本論文分析結果,並呼應本章所提及之研 究目的,一一針對各目的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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