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研究結果之討論
本節將依據本研究之研究問題作為架構,並針對第一節到第三節之研究結 果,與相關文獻進行深入討論。分別為「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理念及意涵」、「奎 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實施」、「奎山學校教師及學生對實施靈修教育之回應」
壹、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理念及意涵
本段將針對「靈修教育理念源起及發展歷程」及「靈修教育之意涵」分別進 行討論。
一、靈修教育理念源起及發展歷程
從本節之研究結果可以看見,由於奎山學校之創辦人熊慧英教授對於教育現 況之反思,及其對於「人為萬物之靈」之信念,她開始在奎山學校裡提倡靈修教 育,並進一步針對靈修教育進行教育實驗。因著教育實驗的結果,熊教授決定以 基督信仰作為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定位。
然而,靈修教育的實踐為何要用宗教信仰作為定位呢?靈性與宗教之間的概 念相同嗎?進一步從文獻探討中,我們可以看見,靈性(spirituality)與宗教(religion) 並非完全等同的概念,但是由於宗教為大多數人認為最容易碰觸生命之價值、及 至上的神的途徑,因此常將此二概念放在一起討論(Speck, 1998)。
雖然 Bennet & Bennet (2007)指出,宗教並非接觸到靈性之唯一方法,無宗 教信仰者仍可能對於靈性有很深刻的追求與體會。然而普遍學者皆認為:「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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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靈性之直接表達途徑,也是使靈性具體化呈現之最簡單的方式」(Dyson et al, 1997; Govier, 2000; Oldnall, 1996; Summer, 1998)。Holder 在 2010 年的研究也指 出,宗教能夠有效幫助個體進行靈性、感受和意義,以及生命目的之追求。因此,
奎山學校以宗教信仰作為靈修教育之核心,確實能更具體的幫助學生進行靈性生 命上之追求,以達靈修教育之目的。
另外,其他相關研究也指出,基督教信仰者之靈性表現,相較於其他宗教信 仰者更為良好。楊均典(2001)針對 119 位精神疾病之患者,透過量表測量病患 的靈性、寂寞感、希望之間的關係,結果發現宗教與靈性之間呈現顯著關係,有 宗教信仰之病患靈性表現越好,其中又屬基督徒病患之靈性表現最佳。類似的發 現在黃淑貞(2005)針對台中三所女中之女學生靈性健康的研究結果中可以看 見,研究結果顯示,擁有基督信仰之女學生的靈性健康越好。
透過這些相關研究可以進一步看見,基督信仰確實可能為不同宗教中,帶領 人擁有良好靈性追求之最佳選擇。而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定位也與上述之研究結 果相呼應,選定以基督信仰作為靈修教育之核心。
由上述討論中,我們可以了解,奎山學校以宗教作為靈修教育之呈現,並選 定以基督信仰作為靈修教育之核心,確能有效幫助奎山學校內的教師、學生之靈 性追求及成長。
二、靈修教育之意涵
透過長時間進入奎山學校進行觀察、查詢相關文獻、以及訪談奎山學校之創 辦人家屬、教師和學生,我們可以進一步得知,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核心概念即 為基督信仰─帶領學生認神。另外,歸納統整「奎山人」所認為之靈修教育,我 們可以發現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六大意涵,其中包含:「引領人找尋生命的目的 與使命」、「幫助人認識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提供心靈的滿足感」、「帶來關係的 連結」、「有助人們面對生與死」、「培養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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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去相關文獻中,我們可以看見學者們對於靈性和靈性教育,皆做出不同 的描述、定義及內涵。綜觀相關研究對於靈性教育之定義和內涵,研究者進一步 統整出,普遍靈性教育內涵包含以下五項:1.引導個體找尋生命之價值;2.探詢 個人生命的意義、目的與使命;3.協助個體達到自身與人際、社會環境、以及至 高者上帝之關係的和諧;4.幫助個體認識生與死,達成生命之超越;5.找尋個體 之自我意識,以追求生命的圓滿(Capeheart-Meningall, 2005; English, 2000; Miller, 2002)。
將過去研究對於靈性教育內涵之論述,與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意涵進一步相 比對,發現兩者之間的概念大多類似,其中相同的包括:「引領人找尋生命之價 值與意義」、「幫助人認識生命的目的與使命」、「帶來關係的連結」、「有助人面對 生與死」…等四項。
除上述之概念相同的四項意涵外,從比對中可以看見,奎山學校靈修教育意 涵中的「提供心靈的滿足感」及「培養道德規範」此二概念,並未出現在普遍靈 性教育之定義中。雖然如此,但可以從「靈性」本身的敘述和定義、以及靈性教 育相關研究中,找到與奎山學校靈修教育此兩項意涵類似的概念。
相關文獻提及,由於靈性為一非語言且抽象之呈現,因此常透過感受 (sense) 之形容詞來傳達靈性相關內涵(Galek, Flannelly, Vane & Galek, 2005; Miller, 2002)。蕭雅竹也於 2002 年綜合提出不同領域對靈性之定義,其中包含提到「靈 性可以是一種心理的正向狀態,例如:希望、平靜、勇氣…等」。由此可見,靈 性可以是一種心理的感受和滿足感,而奎山學校靈修教育意涵中的「提供心靈的 滿足感」也與此相呼應。
另外,在奎山學校靈修教育意涵中「培養道德規範」的部分,Ovwigho 和 Cole 兩位學者於 2010 的相關研究中指出,以聖經為主體的靈性教育與青少年成 人後之道德行為有顯著的相關。由此可見,以聖經為本之靈性教育,能有效規範 學生之道德行為,奎山學校靈修教育內涵中的「培養道德規範」也與此研究結果 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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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普遍靈性或靈性教育中,皆提到「自我意識」的概念。然而,在本研 究中,雖未在奎山學校靈修教育意涵中納入「自我意識」之概念,但在教師個人 對於靈修教育的回應裡,可以清楚的看見,透過靈修教育之教學及學生回饋,能 促使教師對於個人進行自我省察,此一回應與靈性教育中提及的「自我意識」概 念相似。另外,雖未從學生的回應中,分析並發現奎山學校靈修教育能幫助學生 建立自我意識。不過很有可能是因為研究者與學生並未建立深厚的關係,導致學 生害羞而無法進行深入的回答;又或者本研究之研究問題無法引導學生回答道自 我意識的部分,因此在學生的回應中,並無看到自我意識的概念。
從討論中我們可以得知,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意涵與普遍靈性教育幾乎概念 相同。因此我們可以認定:奎山學校之靈修教育就是靈性教育。
貳、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實施
本段將分別針對「靈修教育課程實施」及「教師對靈修教育之教學實踐」進 行討論。
一、靈修教育課程實施
在靈修教育課程實施的部分,奎山學校擁有多種靈修教育課程型態,從每日 課表所進行的晨興活動及生命教育課,到給予基督徒教師和學生參與的禱告會及 團契;從全校性活動生命教育成果展,到課外的社團活動和校外教學,皆可看見 奎山學校的靈修教育實踐豐富又多元,且針對不同年齡、不同信仰、不同角色者
(如學生、教師、家長等)設計適合其參與之不同的課程活動,使不同需求者能 得到其所需要之靈性幫助。另外,為了全面性推動靈修教育,奎山學校也實施相 關之行政措施,包含舉辦靈修教育相關之教師培訓、制定靈修教育課程內容、進 行靈修教育成效評量等。從研究結果中看見,學校的靈修教育課程實施並不限於 教室內的課程推動,而是整個學校從上至下一起努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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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去國內、外之靈性教育和生命教育相關文獻中,可以看見大多數的靈性 教育課程或生命教育之推動,較常以短期主題課程或方案的方式呈現。在靈性教 育相關研究的部分,Thomas 和 Cohen (2006)透過焦點座談的方式,進行靈性教 育方案;Garland, Carlson, Cook, Lansdell & Speca (2007)則透過寫作、繪畫、口語 互動等藝術治療的方法進行為期六週之靈性教育課程方案;Ng (2012)針對 52 位 七至九歲的英國小學兒童,進行十週透過文學探索個人靈性發展之課程方案。從 上述相關研究可以看見,靈性教育相關課程的推動時間皆不是以長期的方式呈 現,且課程活動型態較單面向。
另外,在生命教育相關研究的部分,陳湘羚(2008)透過幼兒園慶生會主題 活動進行生命教育課程;游淑燕與林家蕙(2010)以「獨角仙要結婚了」的課程 主題作為行動研究;葉淑娟、龍于婷(2009)以種植及觀察植物之生、老、病、
死,進一步讓幼兒理解生命的循環和成長;李麗娟等人(2010)以杜威做中學之 概念,利用蝴蝶飼養的主題教學實踐生命教育。
蕭麗鳳(2008)指出,由於課程教學受時間上的限制,大部份的幼兒生命教 育課程教學研究,其授課時間以三個月為主。從過去生命教育相關文獻中,同樣 可以看見,大多生命教育課程時間為期較短,且課程以主題方式呈現,或者是以 一個「事件」作為起頭。然而主題及事件將有結束的時候,從過去之生命教育相 關研究,較難看到一長期性、每日性的課程實踐和推動。
綜合以上論述,並將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實施與過去研究中靈性教育及生命 教育之推動相比對,我們可以看見奎山學校靈修教育實踐並非不只是單一主題課 程,且沒有課程推動時間之限制。且相較於過去靈性教育及生命教育之實施,奎 山學校的靈修教育並不只限於課程層面,還包含學校行政措施之配合,由此更能 看見奎山學校靈修教育課程實踐之系統性及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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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師對靈修教育之教學實踐
在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課程教學實踐的部分,可以看見教師在教學設計上採 取活潑豐富的方式,如:多元之教學型態、各種教學媒材、課程主題連貫及結合 生活經驗等。在靈修教育教學歷程的層面,可以看見奎山學校教師皆抱持著積極
在奎山學校靈修教育之課程教學實踐的部分,可以看見教師在教學設計上採 取活潑豐富的方式,如:多元之教學型態、各種教學媒材、課程主題連貫及結合 生活經驗等。在靈修教育教學歷程的層面,可以看見奎山學校教師皆抱持著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