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掀開一般人對政風神秘面紗,檢視政風人員實際職掌的管理與運作以 深入瞭解臺東縣地方政府政風人員的角色衝突問題,本研究針對臺東縣地方政 府主管政風機構專任政風人員、地方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專任政風人員(臺東縣 消防局、臺東縣環保局、臺東縣稅務局、臺東縣衛生局)及臺東市公所等所屬 專任政風人員,以及各鄉鎮公所協辦政風人員進行個別訪談。
本研究訪談內容先從地方政府政風人員扮演角色及工作特性,對臺東縣地 方政府政風人員主管機構、所屬專任政風人員、各鄉鎮協辦政風人員進行深入 訪談,從訪談中了解每位政風人員對於產生角色衝突的各種來源及類型進一步 了解,再進一步就影響地方政府政風人員角色衝突因素,產生各種角色衝突的 來源等分析,進行制度上及實務上改進的建議。
本研究經反覆研讀每位受訪者的逐字稿,就訪談內容陳述的重點及意旨製 作訪談紀錄,從相關文獻中回顧及研究者本身位於政風組織內部中環境之觀察 及接觸,並加以分析、歸納,將所涉及的相關問題,歸納區分為「政風人員工 作內容及角色特性探討」、「政風人員產生角色衝突的因素及類型」、「政風 人員對減少角色衝突的看法」三個面向來呈現本研究的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政風人員工作內容及角色特性
政風機構設置的目的係以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為取向,
西元1992年政府大力推動行政革新,鑒於公務機關貪污情形嚴重,及推動人事查 核單位法制化,從人事查核單位,過去通稱(人二),負責機關忠誠調查、安全 保防、品德查核等工作,接受法務部調查局指揮監督,具情治單位色彩濃厚,
經改制立法通過(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於中央編制在法務部成立政風司,
並將政風機構於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內設置並納入各機關組織編 制內人員,稟承機關首長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並兼受上級政風機構指揮 監督,為「一條鞭之雙首長」監督機制。
政風機構為行政機關內部部門之一,是非常明確無疑義,政風人員需配合 各派任機關各項政務,施政的推動與上級政風機構之監督,政風人員同時面對
及接受兩種指揮系統,而因機關屬性、工作業務不同,在不同機關部門內政風 人員工作內容也產生許多差異性,更不斷進行著不同的演化及調整,由其在各 項政務工作項目如萬花筒的地方政府為甚。
另因本研究係針對臺東縣地方政府政風人員進行研究,臺東縣地方政府於 各鄉鎮並無專任政風人員,為適應此狀況因地制宜,各鄉鎮公所政風業務由各 機關首長指派人員兼任辦理政風業務,而使臺東縣地方政府政風人員之工作內 容及角色特性,產生更大的差異性,以下我們先對此一面向進行探討。
一、 政風人員的工作內容
(一)臺東縣政府政風處-以預防性政風為主、查處性政風為輔
由於主管政風機構分為三個業務單位,主管機構專任政風人員受訪者其 工作內容經訪談與文獻整理回顧、研究者本身居於內部之平時觀察後,發現 業務分工較細,所以個人工作內容因業務分工的關係,個人業務執掌而有所 不同,相關人員本個人業務上專業職司所賦予之任務來從事工作,如有受訪 者負責政風法令擬訂(A5、A9)、政風法令宣導(A5、A9)、員工貪瀆不法之 預防(A3、A6、A7、A9)、相關部門辦理業務興革建議(A3、A6)、公務機密 維護及機關安全防護工作(A5、A9)、機關內工程、財務、勞務採購案件之監 辦(A3、A6、A7、A8、A9)、機關政風狀況與採購狀況的分析評估及民意反 映調查(A3、A6)、公務人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案件(A3、A7)、機關 內員工貪瀆不法之發掘處理及民眾檢舉、陳情、反映、投訴案件之處理(A4、A8)等。(表4-1)
經綜合上述工作內容及研究者本身居於內部之觀察,茲將主管政風機構 專任政風人員主要工作內容項目分析如表4-1,本研究認為主管政風機構政風 人員工作仍可分為事前之預防及事後查處類政風工作兩大類。
表4-1臺東縣政府政風處人員受訪者主要之工作內容項目 受訪者
工作項目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預防性政風類
政風法令擬訂 ○ ○ ○ ○
政風法令宣導 ○ ○ ○ ○ ○ ○ 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 ○ ○ ○ ○ ○ ○ 政風興革建議 ○ ○ ○ ○
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 ○ ○
公務機密維護 ○ ○ ○ ○
機關安全維護 ○ ○ ○ ○
協助推動政風業務 ○ ○ ○ ○ ○ ○ ○ ○ ○ 指導所屬及協助 ○ ○ ○ ○ ○ ○ ○ ○ ○ 機關邊際任務之推動 ○ ○ ○ ○ ○ ○ ○ ○ ○ 採購監辦 ○ ○ ○ ○ ○ ○ ○ 採購狀況綜合分析 ○ ○ ○ ○
廉政民意調查 ○ ○ ○ ○ 機關政風狀況整體分
析評估
○ ○ ○ ○
機關政風狀況 ○ ○ ○ ○ 陳情請願抗議案件處
理
○ ○ ○ ○
其他交辦業務 ○ ○ ○ ○ ○ ○ ○ ○ ○ 公務人員財產申報 ○ ○ ○ ○
利益衝突迴避案件 ○ ○ ○ ○
查處性政風類 ○ ○ ○ ○
貪瀆不法之發掘、處理 ○ ○ ○ ○
處理檢舉事項 ○ ○ ○ ○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預防性政風工作」係透過各項業務稽核、採購監辦、民意調查,以對整 體機關之狀況有所了解並提出相關興革建議,於發現有違反法令規定之可能 時,利用各種機會宣導避免機關內同仁「誤觸不法」,就項目內容而言,相較於 多且繁雜,但因能著眼於協助解決問題,而成為「幫助者」的角色居多,提醒 違反規定成分居多,或以法令規定的角度提供意見參考。
「查處調查性政風工作」為針對有可能涉及貪瀆不法情形及民眾檢舉事項 進行查處,發現具體相關違法情形時,依據相關法令規定確實辦理,預防後查 處,查處後再預防,循環式的進行做整個機關廉政效能的提升,以促進機關之 廉能,就項目而言查處性業務項目非常少,但所有檢舉、陳情、反映、投訴案 件觀察,任何查處性案件的調查,皆需介入及干涉機關內各部門以查明真相釐 清事實,就此而言查處性政風工作,居於「調查者」的角色居多,在機關內較 不討人喜歡,查處性政風工作從事件的發生至調查結束往往需要花費許多時 間、精力、甚查處的結果無法使檢舉及被檢舉人員雙方同時獲得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