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所協辦政風業務人員:
第一類:扮演角色的工作內容及工作特性
1、請談一談平常在機關內工作內容及扮演角色有哪些?
答:本職前為總務一職,近期因職務異動關係,目前辦理人事業務,然就協 辦政風工作而言,主要在於機關內辦理預防貪瀆不法及防弊措施、機關設 施安全維護、協助政風處及檢調查處工作以及政風法令宣導等。(C1-1-1)
其扮演之角色常有錯綜複雜情形,例如有時扮演興利防弊及預防查處(黑 臉)角色,有時須本於同仁情誼予以關心、安慰及鼓勵(白臉)角色,甚 至於機關內政務推動時又扮演幕僚人員角色。(C1-1-2)
2、主要辦理政風工作重點與專任政風機構人員有何不同?
答:協辦性質與專任性質之區分:如政風業務屬協辦性質,其職務為機 關內編制員額公務職務兼辦及協辦機關內政風事務,常有因職務所屬 執行扮演不同角色,且為一般性政風工作,行事作風較求溫和態度,
而專任則應無此顧慮甚至以更專業領域積極態度專職辦理政風工作。
(C1-2-1)
3、您如何扮演及定位自己的角色?
答:其實個人認為當角色扮演衝突時,應以執行不同身分職務時而有不同作 為,有句話說「做什麼像什麼」,以避免他人產生偏差心理抱怨態度影響 機關內部諧和。對於機關首長施政方針及作為應有更深層了解,政風工作 之良窳與機關首長對於政風工作支持態度息息相關,再則不論是否專任或 協辦者,「獨善其身、不畏懼、同理心」為定位角色之利器,茲因機關編 制屬大家庭組織,各有專業歸屬公務領域,若能「獨善其身、不畏懼、同 理心」,對於貪污、舞弊、經常涉入不正當場所者….,具有嚇阻之功用。
(C1-3-1)
第二類:產生角色衝突的因素及類型
4、你認為在鄉鎮公所協辦政風業務工作角色會面對哪些問題?
答:1. 在調查性政風工作方面:對於經向機關首長核准自發舉報調查案件,
又基於政風服務工作之興訟服務而須提供諮詢,維護被舉發者之法定權益
問題相矛盾及衝突。(C1-4-1)
2.對於機關首長操守行為不當或違背法令,政風工作基於塑造公義價值 系統,又須應秉承機關長官之命服從、尊敬之公務員倫理有所相衝突及矛 盾。(C1-4-2)
5、依您協辦政風業務工作的經驗,造成角色兩難或衝突的因素有哪些?例如同 一角色衝突、同時兼多個角色衝突、工作特性、環境因素、法令、外在因 素等。
答:1.環境因素:對於外在衝突部份,本鄉位處偏遠地區,且鄉鎮長又為地 方選舉產生,機關內部多為在地親友,對於地方特性固然了解及掌握,因 此而有因地制宜情形,在公務倫理應服從命令,且加上選舉產生之地方首 長對於行政程序,法令規定都不熟諳,因此容易造成機關衝突失序及形成 對立。(C1-5-1)
2.工作特性:若缺乏溝通技巧,易造成職務關係上的衝突對立。(C1-5-2)
3. 同時兼多個角色衝突:例如承辦多項職務而同時兼具衝突角色,於執 行公務聯繫上常讓他人有心理上防衛意識或者自我角色扮演轉換及拿 捏。(C1-5-3)
6、政風制度採行一條鞭組織編制,您面對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和任職機關 兩種指揮體系,請問您認為是否有助於政風人員的超然角色?工作上產生 哪些困擾?
答:超然角色在於本身公義價值態度,對於組織編制並無多大影響,兩種指 揮體系感覺像雙頭馬車,在任職機關指揮體系常被認為「抓耙仔」或者「細 胞」,對於風險管理更具挑戰性。(C1-6-1)
第三類:如何改進減少角色衝突
7、請問您當協辦政風業務時在機關發生衝突時,如何解決問題?是否對個人造 成壓力或其他影響?
答:調查性政風工作屬尖銳性質,別人都要當好人,卻要有人當壞人,這正 是常造成自我壓力因素,而必須常自我調整心理抗壓力,例如當面對比自 己高層長官而發現有偏差或疑似不法行為時,對於辦理查處工作都須非常 小心搜集不法事實證據,當確有疑似不法之事實時,才足以向機關首長稟
報處理。(C1-7-1)
8、請問您認為透過哪些方式可以減少協辦政風業務人員的角色衝突?
答:1.可透過縣府政風處尋求專業協助。(C1-8-1)
2.向機關首長說明並尋求意見解決。(C1-8-2)
3.透過縣府辦理政風工作研習,並將有關各機關較易發生個案案例列為 研習課程及交換意見。以提升專業判斷減輕角色衝突發生。(C1-8-3)
9、您認為如何針對協辦政風業務制度面的設計加以改進,以減少角色衝突的 發生?
答:1.政風工作有助於機關公務環境整體秩序及正面價值觀,協辦業務執行 階層應位於機關首長下,須高於各主管階層,對縣級政風處負責,當執行 政風工作時,更能事倍功半,綜觀協辦政風業務都為兼辦性質,多半位階 課員或各主管,未能符合政府改造正面價值。 (C1-9-1)
2.建議針對現行地方機關鄉鎮市人事室、政風室增編限制解決方案,具 體政府改造價值意義,以期符合人民行政觀感。(C1-9-2)
10、你認為有助於推動提升工作的方式或事項有哪些?例如上司的領導方式、
工作環境、工作尊榮感、工時與工作量等。
答:1.工作尊榮感(C1-10-1)
2.工作環境(C1-10-2)
第四類:其他意見建議及服務年資
11、請問您是否還有其他寶貴的意見或建議?
答:1.對於鄉鎮機關內發生採購之司法案件,建請縣府政風處主動協助了解 關心或有必要時協同協辦政風人員到場陪同以紓解當事人對檢調約談心 理焦慮及適應。(C1-11-1)
2.建議法務部政風司協調檢察司對於檢察官辦理機關司法案件時,是否 先行查明事實及涉入情況,非必要時再行約談協辦政風人員,不該隨意傳 喚造成對於協辦政風工作感到失落、焦慮及心理極度傷害,例如機關發生 某工程採購案件,數經檢察官以證人多次傳喚、約談及複訊,卻形同關係 人及嫌疑人方式被訊問,後因檢察官複訊時發現本人並未在決算書核章,
而被告知「他看錯了」,從此而有數次向機關首長辭去協辦政風一職,但 都未被核准同意。(C1-11-2)
12、請問你擔任公務人員(協辦政風人員)的年資?
答:4 年 7 月(C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