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所協辦政風業務人員:
第一類:扮演角色的工作內容及工作特性
1、請談一談平常在機關內工作內容及扮演角色有哪些?
Ans:個人於機關內之工作內容有;法制業務(含國家賠償、訴願、強制執行 等)調解業務、宗教禮俗業務、政風業務(含工程監標及工程監驗等)主 要角色是民政課課員。(C5-1-1)
2、主要辦理政風工作重點與專任政風機構人員有何不同?
Ans:監辦政風工作重點:協助政風宣導及一般採購監辦業務;專任政風機構 工作重點:除上述工作重點外另有政風法令之擬定、監督、防弊及查處等 作為。(C5-2-1)
3、您如何扮演及定位自己的角色?
Ans:個人在機關扮演著上級政風機構、本所機關首長及本所公務人員間之中 間角色,其目的為預防(含宣導)重於查處,並應於超然之立場執行職務。
(C5-3-1)
第二類:產生角色衝突的因素及類型
4、你認為在鄉鎮公所協辦政風業務工作角色會面對哪些問題?
Ans:一、同仁常會認為我們是打小報告之人。(C5-4-1)
二、對於協辦之業務不是很專業。(C5-4-2)
三、常有首長施壓,對於機關違法事件不予舉發,並認為監辦政風人員 小題大作。(C5-4-3)
5、依您協辦政風業務工作的經驗,造成角色兩難或衝突的因素有哪些?例如同 一角色衝突、同時兼多個角色衝突、工作特性、環境因素、法令、外在因 素等。
Ans:球員兼裁判:就個人案例來說,一、前本人為人事業務主辦人並兼辦政 風業務,有一年辦理員國內業務觀摩招標業務,因本人係政風業務兼辦 人,曾向首長反映不妥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應指定其他有採購證照人員 辦理,惟首長並未考慮由其他人辦理,仍要求由本人辦理。二、有關本 所辦理最有利標標案評審委員遴選,首長亦把主、會計人員及政風兼辦 人員列為評選委員候選人,實為不妥亦向首長反映,迄今亦為做任何改
變。(C5-5-1)
6、政風制度採行一條鞭組織編制,您面對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和任職機關 兩種指揮體系,請問您認為是否有助於政風人員的超然角色?工作上產生 哪些困擾?
Ans:一、無助於政風人員的超然角色。二、多頭之指揮系統對於受指揮之人 員會造成不知所措之情形發生。若兼辦人員未直接照機關首長指示辦理或 配合有可能於年終考績予以考乙或丙之情形出現,致使兼辦人員於工作上 有所顧忌。(C5-6-1)
第三類:如何改進減少角色衝突
7、請問您當協辦政風業務時在機關發生衝突時,如何解決問題?是否對個人造 成壓力或其他影響?
Ans:一、若涉及專業知識請示上級政風機構給予適當之解答解決其問題。
(C5-7-1)
二、有可能造成工作上執行之偏頗。(C5-7-2)
8、請問您認為透過哪些方式可以減少協辦政風業務人員的角色衝突?
Ans:由上級政風機構針對協辦機關首長做面對面之溝通或由上級政風機構直 接訂定相關作業程序及規定要求協辦機關遵守。(C5-8-1)
9、您認為如何針對協辦政風業務制度面的設計加以改進,以減少角色衝突的 發生?
Ans:一、召集協辦機關首長使其了解協辦人員之職責,若未予遵守,有可能 發生之行政及刑事之責任。(C5-9-1)
二、明訂協辦人員之權責,使其機關了解並配合辦理,若機關人員未予 配合應負何種行政及刑事之責任。(C5-9-2)
三、明訂機關首長不得以秋後算帳之方式對於協辦人員之考績做任何不 利於協辦人員之處置,違者依何種方式處理。(C5-9-3)
10、你認為有助於推動提升工作的方式或事項有哪些?例如上司的領導方式、
工作環境、工作尊榮感、工時與工作量等。
Ans:上司的領導及專業能力的提升。(C5-10-1)
第四類:其他意見建議及服務年資
11、請問您是否還有其他寶貴的意見或建議?
Ans:上級政風機構應不定時召集協辦機關之首長施以依法行政之概念及全力 支持該機關協辦人員執行業務並不得有干涉及秋後算帳情形之發生。
(C5-11-1)
12、請問你擔任公務人員(協辦政風人員)的年資?
Ans:8 年(C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