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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壹、觸法少年出社會前之生活圖像

一、酸甜苦辣的早期生活

透過六位曾有觸法經驗之受訪者可知,他們在觸法事件發生前的早期生命歷 程中,充滿著各式各樣酸甜苦辣的生活經驗。這些經驗對於當時身歷其境的受訪 者們而言,實有著相當強烈的情緒與感受。不過,現回溯來看,過往種種親身走 過的經驗,亦成為他們日後出社會時,逐步發展出正向主觀經驗的過程中,重要 的人生資歷與教材;因此,謂之「蟄伏」時期,實為妥帖之描述。而這些重大的 早期生活事件諸如:

(一)動盪的家庭氛圍

多數的受訪者在青春期之際、尤其在觸法事件爆發之前,家庭的氛圍並不安 穩。有些受訪者與家裡長期處於劍拔弩張的狀態,一互動即容易爆發口角衝突,

因此逃學、逃家的情形有如家常便飯。另有些受訪者之家庭,曾遭遇重大的非預 期性事件所衝擊,一時間打亂了整個家庭原有的生活步調,家裡的經濟狀況因此

而一落千丈、生活陷入了困境;抑或有受訪者於小小年紀,便歷經父母離異、親 人的逝世等打擊,影響到整個家庭的運作與生活模式。普遍而言,多數受訪者自 早期的家庭背景裡,所獲得的正向體驗與支持並不是十分顯著。

(二)被邊緣化的學校生活

以這些曾為觸法少年之受訪者的經驗來看,他們早期在學校的一些生活模式,

幾乎已明確地表現出課業並不是他們欲達成的生涯目標;換言之,課業表現不但 不是受訪者們想要著墨之領域;相反地,竟還是所有受訪者的共同挫折經驗!義 務教育本是出於良意,期望能讓莘莘學子皆能獲得受教權,提升未來多元發展的 機會;然而,在升學導向的教育環境之下,倘若不擅長課業表現、成績單上的分 數不佳時,似乎很難在現階段的教育環境生存、與他人競爭,更遑論要憑此向上 流動。其實,六位受訪者早已對課業有相當之自我覺察,知道自己並不擅長與讀 書相關的範疇;然義務教育的制度,卻又硬生生地把他們綁在學校裡,致使他們 無法提早朝向自身感興趣的領域發展;如此一來的結果,便容易形成師生兩敗俱 傷的局面。具有強烈叛逆心的學生遂過著逃學、輟學等違反校規或法律的生活,

而留在學校內的學生,則以更具新鮮、刺激感的方式來滿足自身需求,遂漸漸成 為師長眼中的「問題學生」;到最後,弔詭的是,這一類被升學體制排除的學生,

乍看之下去學校「睡覺」,似乎成為他們最「乖」的表現。事實上,不過是學生 被迫選擇逃避、師生間避免衝突的最佳妥協方式。

(三)多采多姿的社交生活

承接前段所述,許多曾為觸法少年的受訪者們,皆曾有過五光十色的社交生 活,這實有脈絡可循。深入去檢視其早期家庭生活與課業學習表現便可發現,或 許正因原生家庭環境能給予的支持較少、學校的教育環境亦對於課業不甚理想的 學生,無法發揮足夠的支持性功能;是以,觸法少年在面對此種處境下,遂將生

活重心轉趨於社交生活之層面,諸如結交社會人士、嘗試工作賺錢等,以尋求情 感上的慰藉、支持,以及找出對於生活現況的一絲成就感等。因而,所有受訪者 們比起同齡同學更早接觸了社會,他們的社交生活相當多采多姿、交友圈複雜且 廣闊;然而,雖然他們在社交生活中初嘗了接觸社會的刺激與甜頭,仍亦有受訪 者因此更早體驗到了社會的現實與生存壓力。不過,多數的受訪者仍主要因當時 身心發展尚未成熟、是非觀念尚未明確建立,卻長期過著遊走於法律邊緣的日子,

本著鋌而走險、躲躲藏藏的生活模式;然而,這始終都不是一種真正從生活中發 自內心所感受到的正向體驗,充其量僅為短暫的享樂;因此,日後爆發觸法事件 時,許多受訪者因而又再度摔了一跤!

二、經觸法事件與司法處遇的洗禮

六位受訪者於當時年少時期,以自身的認知及經驗去摸索、闖蕩社會的生活 模式,在持續了一段時間後,遂於一次事件中,各自因出手傷人、使用違禁品等 違反法律之行為,讓他們正式進入了司法程序。而觸法事件的發生,對他們的生 命歷程造成了相當大的衝擊,不僅改寫了所有受訪者過往既有的生活型態,更使 他們的人生階段進入了一個未知與重組的狀態。

(一)重挫士氣的低潮期

所有受訪者當年在觸法案件發生後,方體會到自身狀態的有限,不能凡事都 隨心所欲為之而不計後果。有些受訪者當年因衝動或有意圖攻擊他人,導致對方 受到生心理上的創傷,甚至有差點傷及要害者;此一行為,不但要面臨司法的處 分外,事後各項的損害賠償與善後,對部分受訪者而言更是一項打擊!此事不但 連累了家人要出面替自己處理這些事項,更有受訪者在家中經濟狀況不佳之際,

還需籌措鉅額的賠償費用;至於,另有些因非傷害行為而觸法者,在司法處遇的 過程中同樣受到心理上的衝擊。總歸而論,無論是在收容期間抑或是執行司法處

遇起,這一年半載的過程皆含有一種囚禁、束縛的感受;因此,觸法事件的爆發 及其後續的效應,算是曾深刻地重挫了六位受訪者於那段時期的士氣。

(二)生命轉折的重整期

雖然觸法事件衝擊了受訪者們原有的慣性生活模式,為他們的生命歷程帶來 一段前所未有的低潮期,然卻也給予他們一段沉澱的時間,去重整自己的生命經 驗與身心狀態。自司法處遇的介入開始,六位受訪者們經歷了一番身心靈沉澱,

遂體認到自身於現實社會中的不足之處,而能夠去深思現階段生活的意義;同時,

藉由重新去建構一些過往主觀經驗之評價,亦修復了過往與家人衝突的親子關係,

更因著正向社會環境的的逐漸擴展,而能重新去思考人生更有意義的使命,以及 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因此,當能夠發自內心產生改變的念頭之際,實已朝向發 展正向經驗的標竿,跨出了長足的第一步!

貳、觸法少年願意重回社會之背景

六位曾為觸法少年之人,他們在經觸法事件與司法處遇的洗禮後,已相當清 楚地瞭解不再重蹈覆轍的重要性。然而,接下來要重返社會發展,這回真的得靠 自己的雙手打拚;可以想像的是,要於社會上發展有成,勢必為一段辛苦又漫長 的過程,究竟何以支持受訪者們願意朝向這條路前進?他們的生命歷程中多了哪 些轉折與改變的契機?

綜觀六位受訪者的經驗可發現,透過一些正向資源的挹注,加上其生活圈中 某些關鍵性之角色的功能漸漸地彰顯出來時,其所身處生活圈之正向社會環境遂 得以逐漸興起。而這些足以促進個人體會更多正向情緒的支持性條件,使即將再 度面對社會的他們,後來得以產生改變的動機,從而選擇安穩地於社會上好好發 展,不至於再度走向旁門左道。

一、不願再陷入是非爭端與司法程序

觸法事件發生後,後續的一些效應諸如:陷於一來一往協商賠償事項之過程、

賠償金對家中經濟造成的負擔、進入繁複且漫長的司法程序,加上部分受訪者因 牽連到家人,看到家人疲於替自己出面穩妥事件使內心糾結等,這些親身的經歷 的畫面皆讓許多受訪者心有戚戚焉。再者,曾為觸法少年之受訪者們,因前已於 早期階段在社會上摸索且體驗過一些酸甜苦辣的經驗,而更能夠瞭解從事哪些行 為、經營何種社交模式等,會再度增加自己觸法的風險;有了這些前車之鑑,如 此一來,當再度重返社會之際,隨著年歲稍微增長、思想亦漸趨成熟,加上社會 歷練的累積,遂使他們擁有足夠的能力去權衡利弊、知所進退。

二、正向社會環境的興起

相較於六位受訪者的早期生活歷程來看,此時期正向社會環境的興起,係為 讓受訪者們堅定要改變現狀的動機、欲重回社會好好生活的關鍵之因素。這些正 向社會條件對受訪者自身與其生命歷程,可謂發揮了相當重要的影響力:

(一)外在正式資源的挹注

自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開始,司法體系給予觸法少年監督、輔導與教育等功能,

也提供了一個讓少年得以暫時沉澱身心、重整自身狀態的環境。如收容期間,許 多受訪者經歷了與外界隔離的生活,方瞭解到外頭自由、整潔之生活環境的可貴;

甚至有部分受訪者於此段期間,重新思考、建構了家庭的意義,修補過去彼此衝 突的親子關係。而司法處遇期間,助人工作者如觀護人、矯正學校的輔導老師等,

他們的用心、真誠的關懷與教誨,皆曾帶給部分受訪者深刻的體悟與省思,亦讓 他們體會到自己並不是被社會遺棄的邊緣人。

除此之外,社會工作者亦於六位曾為觸法少年之受訪者的生活圈中,扮演著

相當重要的支持性之角色。根據受訪者們的經驗,社工能於司法程序運作期間內 帶給他們軟性、溫和的支持性之功能;因社工貼近少年生活圈的特性,遂能於司 法體系外圍,協助觸法少年及其家長得以一同參與針對生活、司法等相關議題,

進行詳細的諮詢與討論,並協助其發掘改變的契機。另外,重要的是,觸法少年 在面對繁複的司法程序時,可能會產生徬徨、煩悶或消極等負向感受,而社工的

進行詳細的諮詢與討論,並協助其發掘改變的契機。另外,重要的是,觸法少年 在面對繁複的司法程序時,可能會產生徬徨、煩悶或消極等負向感受,而社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