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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老年人口漸增,家庭組成已從主幹家庭趨勢,轉為核心家庭 模式,每一個家庭成員的角色任務維持家庭恆定,所以當家中出現病人,

必須付出一位照顧人力,一個角色轉換成另外一個身分時,卻沒有其他家 庭成員取代原有的角色功能,造成的家庭危機是可想而知 (2014/05/02,

健康醫療網)。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媽媽罹患失智症已臥床10年,李豔秋請了 兩個看護,輪班照顧,但她認為,政府不應再死守看護的停留期限,她說,

「我沒有用政府一毛錢,所有的資源都不要,但你(政府)為什麼要為難我 們?你不需要懲罰我們。」…她說,有一個固定的看護,是安心的力量。……

「我永遠就是三年訓練一個,三年訓練一個」,……更嚴重的是「我媽媽她 不接受啊,她不要那個新來的。」………政府會說就要仲介找一個人,…

結果沒有一個願意做。…「這件事情應是政府的責任」(李豔秋看失智症:

政府,你不該懲罰我們,2012/04/02,聯合新聞網)。政府推動十年長照期 間並未確實改善照顧問題,護理之家以及養護中心無法滿足照顧者的需求,

相對的,聘請外籍看護的需求卻年年增加,遇到良莠不齊的外籍看護時,

對家屬來說又是苦不堪言的過程,相對而言,居家服務的發展在民間組織 與台北市政府之間具有共識之下,而得到十足的進展,在民間團體的建言 下,1992年,居家服務的服務對象由低收入戶擴大到最低生活標準1.5及2.5 倍之中低收入戶;服務內容也由原先的家事服務(或稱在宅服務)擴大到 臥床者的看護服務,合稱居家照顧服務。台北市政府(現已合併為大台北地 區)的居家服務預算從1991年135萬元,到1997 年時迅速的膨脹到2000萬元;

委託的民間單位也從一家增加到八家;據主計處公布居家服務人數,2013 年上半年的服務使用人數者已達39,794人,較前一年度成長4.5%。儘管預 算逐年增加,但遠跟不上接受服務的個案數,主計公布外籍勞工擔任看護

工的人數,從102年的206,841人,到了103年9月增加10.3%,這個數字表明 現有的居家服務仍然無法滿足服務者的需求(王增勇,2004,P4)

當研究者及一群曾為失智症家庭照顧者,及長期擔任老人非營利機構 的資深志願工作者,看到此類新聞時內心感觸不己,從自身的經驗體會家 庭照顧者的辛勞,貼近家庭中感受對體制的無奈,不斷的期待福利國家建 構友善及貼近需求的社會福利政策;然而,政府看到人民的需求敏銳度低,

只會造成老人照顧產業危機,只好化被動為主動,基於利益為出發,學習 企業經營觀點,關注顧客的服務需求,建立有責信的社會企業,講求永續 經營,方能創造失智症患者及家庭照顧者一個安心的社區資源。

第一節、研究動機

非營利組織成立使命為創造人民幸福生活為最大宗旨,發掘弱勢族群 及尋找問題面向,增加群體自我應變能力,建立社會尊嚴及改善生活的原 動力。然而,非營利組織分類成幾大類型,包括社會福利協會、合作社等 型態,其中以合作社可進行營利事業,為促進農業、勞動市場創新、多元 化發展,現有計程車合作社、有限居家照顧服務員合作社等,工作者成為 合作社的一份子,從營運、服務、規劃、組織營收部分共同參與討論,其 中一個重要的使命為回饋弱勢團體,從組織到社會互動不斷循環的互動關 係,成為維持社會平衡的重要角色。

根據主計處於103年3月公布65歲以上人口比例高達11.65%,行政院衛 生署97-100年長期照顧十年計劃中,預估台灣老年人口在110年達到17%,

114年我國人口將有五分之一是長者,陳燕禎表示長者照顧需求與及期待包 括:1.人口變老,台灣勞動力進入緊縮階段,2.人口老化,照顧人力問題浮 出檯面,3.使用者功能改善,增強社會投入力量,依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之推估, 2010 年之社區照顧服務員17,014 人(低推估) , 2015年為 19,795人, 2020年增加為22,856 人(行政院, 2007、呂寶靜、陳正芬,

2009)。針對身心障礙者、失能老人等,政府提供經濟補助有包括中低收入

戶老人、身心障礙者補助(含括慢性精神障礙者及發展遲緩兒童)有中低 收入戶居家生活補助,居家服務補助一般戶補助也已從60%提升至70%,中 低收入戶提高至90%,低收入戶比例達到100%;但是,這些補助額度低於使 用機構式服務(如老人之安養、護理之家、障礙者養護補助),導致有變 相鼓勵機構式服務優先於居家/社區式服務(周月清、傅凱祺、傅立葉等6人,

2005),違背就地老化及生活正常化原則的現象;同時使用機構式服務或社 區居家式服務(居家服務、障礙者臨托服務),以方案委託補助給提供服 務的機構,而非補助給個人,導致資源不一定是分配給需要者,從社會企 業的概念”減少或緩和某個社會問題或市場失靈的社會目的,成立創投事 業(Business venture),透過企業家精神、創新、市場機制等商業技巧來 運作,又能產生社會價值(林怡君,2005)”,從國外經驗來看,以紅十字 會、家扶基金會等等大型團體,擁有獨立且專業的行銷團隊,強調自立自 足的生存技術,避免受到政府部門社會福利經費影響了機構的發展方向。

因此,本研究欲探討如果一個老人非營利機構,長期以來以依賴政府 部門、聯合勸募基金會等單位,作為單位發展的依靠,是否該機構僅能做 重複性的方案及計畫,受限於計畫中的人力編制及經費刪減,或者受到民 眾捐款受限,影響著機構發展受限的窘境,當機構內部成員發現問題,開 創另外一條自力發展的道路,成為內部成員的共同意識;成員們看到老人 服務產業對於專業的照顧服務員的需求面,尤其在照顧服務員缺乏專業性 及個別化服務的狀況下,內部成員們從服務的過程中看到失智症、獨居老 人、失能老人等等服務疾病類別,照顧服務員必須受過初階、進階,甚至 到定期的在職教育,亦能發展管理及專業化、人性化的服務流程。所以內 部成員們成立彩憶合作社,以照顧服務員為社員的組織型態,仿效美國 B 型企業居家照顧聯盟合作社(Cooperative Home CareAssociate,CHCA),

同時創造經濟及公益意涵,從擬訂合作社之宗旨、目標、招募、行銷、教 育、服務輸送流程、服務過程、資金運用等等,合作社強調組織自立生存,

並可達到回饋弱勢團體之目的,包括照顧服務員及融入社區的居家服務項

目,達到獨特性的服務內容,亦可創造該機構多元化發展,本研究欲透過 行動研究方法,身為內部成員的社工專業背景,另外,內部成員中擁有專 業的護理背景人員、專業的公司管理人員、長期於老人社區服務的照顧服 務員等人員,研究者欲強化策略性規畫對於彩憶合作社發展的重要性,協 助彩憶合作社在發展初期找到明確的策略性計畫,以詳細的策略地圖,彩 憶合作社藉此可定期的反省及評估,亦可達到永續發展的使命。

第二節、研究目的

一、 透過策略性規劃,制定彩憶合作社長、中、短期目標。

二、 透過研究過程中,建構符合彩憶合作的策略地圖。

三、 透過績效規劃測量彩憶合作社自我監測的標準程序。

四、透過策略地圖評估彩憶合作社發展目標及計劃方向。

第三節、名詞解釋

為便於本研究之相關概念探討分析,茲將研究主題中「合作社」、「平 衡計分卡」、「B 型企業」三類關鍵字詞加以界定如下:

一、合作社:此屬於非營利組織型態之一,主張倡導社會中弱勢族群之生 活權、工作權等影響生活品質因素,基於平等原則概念中,合作社組 織成員互助模式中,達到改善成員經濟生活的目的,其組織帳務強調 公開透明化,強調資金運用流向成列於每月收支報表中,讓社員成為 組織共同經營者,共同監督合作社之營運,創造企業與公益雙贏局 面。

二、平衡計分卡(BlanceedScorecard,BSC):企業績效管理從平衡計分卡 監測獲利目標,主要透過四大構面「財務」、「顧客」、「企業內部流程」、

「學習及成長」,然而,本研究以非營利組織為分析對象,必須加入 第五大構面「宗旨及願景」,強調組織社會正義型態,背負著有助於 改善社會風氣的重要責任,因此,社會企業責任講求永續經營之精神,

所以維護「有形」、「無形」之資產,例如創新文化、價值等等,嚴然 是非營利組織重要的任務,固然公益非獲利單位,卻是在塑造改善社 會不公平的風險社會中,佔有一席之地的社會正義角色。

三、B 型企業(Benefit corporation):美國社會企業又稱 B 型企業,亦 屬於非營利部門,符合非營利組織減稅條件,同時兼顧公益及獲利的 組織性質,強調企業利潤回饋於會員及服務使用者,重視會員的權利,

組織財務透明化,重視社會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