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乳癌在台灣正逐年增加中,這是國家衛生研究院(1997 年)根據 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每年約新增二千一百位乳癌患者,好發年齡在 40-50 歲之間,任何成年婦女皆有機會罹患此症。乳癌患者隨著全民健 康保險醫療環境的變遷及醫療技術水準的提昇,對於醫療照護的品質 要求與期望也越來越高,而乳癌患者個人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的注重,

及對於生命存活的延續,不單祇是延長壽命而已,更要追求個人治療 後生活品質的提昇,如生理狀況的乳房切除外觀之影響、乳癌疾病的 疼痛症狀、乳房功能損失等的健康狀態來反映生活品質,而乳癌患者 心理主觀認知的層面及個人情緒的表達與心理感受性的感覺,如自我 心理層面的幸福感、快樂感與生活滿意度,加上個人的信念、獨立程 度、社會關係、週遭的生活環境,往往是決定一個乳癌患者的生活品 質滿不滿意及健康與否的主要因素。對於乳癌治療成本與醫療費用自 負額的費用負擔,及全民健保的部份負擔、藥事服務費等,也隨著乳 癌患者個人經濟收入面的差異,也越來越注重醫療費用的支出。乳癌 在醫療健康照護上,持續不斷的發展成本效果與效用,在臨床實證醫 學對於醫療政策能促進改善乳癌患者的健康,具有重要的意義(Brown 等人, 2002)。

對於乳癌患者其生活上的滿意度,是否因個人主觀的心理滿足感

或滿意度,而會有不同的健康生活品質追求目標。乳癌醫療費用成本

(二)民國 89 年女性因癌症死亡人數達 11,197 人,死亡率為每十萬人

(四)民國 89 年女性乳癌及子宮頸癌死亡率分別為每十萬人 10.6 人與 9.0 人分別居女性主要癌症死因之第四位及第五位,若以女性乳 癌及子宮頸癌年齡別死亡率統計【單位:人,每十萬人口】,如圖 1-1 所示。

人口數

0 20 40 60 80 100

40歲以下 45-49歲 55-59歲 65-69歲 75-79歲 85歲以上 女性乳癌

子宮頸癌

圖 1-1、 女 性 乳 癌 及 子 宮 頸 癌 年 齡 別 死 亡 率

註:1. 單位:每十萬人口。

2. 資料來源:衛生署八十九年衛生統計動向,行政院衛生署,2002。

標準化死亡率:係以民國 70 年台灣地區年中人口年齡結構為基 準;發現女性子宮頸癌標準化死亡率為每 10 萬人口為 5.5 人,

較乳癌之 7.0 人略低,顯示女性乳癌死亡人口年齡分布較子宮頸 癌為廣,殊值關注。梁繼權(2002)一般會用一個較大的人口 群作為標準人口群(standard population),因為人口資料較為 準確,如果不方便取得較大人口群的人口資料,亦可以把要作 比較的 A、B 社區人口集合起來作為標準人口群,再將 A、B 社 區各年齡層的疾病死亡率分別計算轉換成標準人口群後的死亡

(五)民國 89 年女性乳癌死亡人數 1,149 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10.61,

死亡百分比 10.26 (行政院衛生署,2002)。

(六)台灣地區歷年罹患乳癌之年齡別、死亡數及其死亡率,自民國 80 年至 87 年(表 1-3)。

表 1-3、 台 灣 地 區 歷 年 罹 患 乳 癌 之 年 齡 別 、 死 亡 數 及 其 死 亡 率

0-14 15-24 25-34 35-44 45-54 55-64 65-74 75 歲

以上 總數 每十萬人 口死亡率

80 年 -- 1 39 138 198 134 90 64 664 6.71 81 年 -- 3 44 133 186 141 109 60 676 6.76 82 年 -- 2 47 162 200 196 102 63 772 7.67 83 年 -- 3 36 160 228 200 98 64 789 7.73 84 年 -- 0 50 214 236 200 133 85 918 8.90 85 年 -- 3 49 236 233 245 130 91 987 9.48 86 年 -- 3 50 232 273 248 154 113 1073 10.50 87 年 -- 1 36 219 259 253 139 88 995 9.36

88 年 1082 10.08

89 年 1149 10.61

附註:1.自民國 83 年起含金門縣、連江縣。

2.87 年中女性人口數 10,630,117 人。

3.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婦幼衛生之主要統計,2001。

二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台灣地區主要死因分析:

(四)男女性平均餘命:

女性平均餘命增加幅度略高於男性,國人平均壽命(圖 1-2)。

年齡

56 61 66 71 76 81

41 45 50 55 60 65 70 75 79 80 85 88 89 年

男性 女性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 89 年衛生統計動向,2002。

圖 1-2、 男 女 性 平 均 餘 命

89 年台灣地區之平均壽命(0 歲之平均餘命)男性 72.67 歲,女性 78.44 歲,分別較民國 41 年增加 15.26 歲及 18.18 歲。自民國 41 年 起男女性以平均每年 0.31 歲及 0.37 歲之增幅成長,女性增幅較大,

致男女性平均壽命差距擴大。依照內政部統計處九十年台灣地區簡 易生命表,可知女性年齡 42 歲時其平均餘命為 38.26 歲(附件一)。 根據長庚紀念醫院對於罹患乳癌個案數依年度之年齡層分佈,所 做的統計資料,罹患乳癌的婦女以年齡層分佈,其罹患乳癌的年 齡(歲)平均數為 47 歲(表 1-5)。

表 1-5、 乳 癌 個 案 數 — 依 年 度 之 年 齡 層 分 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