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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在現今的社會環境下,不僅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統計資料 (Pollatsek, Lima & Well, 1981; 張少同、王建都與呂小娟,2003;陳宜良,

2005;黃精裕,2008),在學術領域中亦是不同領域的學者們研究學科的必備工 具(吳柏林、葉倩亨,2002;任眉眉,2011)。正因為統計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我國在高中部分,於民國 72 年所公佈的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裡,首先將敘述統計 正式納入高中第二學年的數學教材大綱(教育部中等教育司,1983,p.125)。而 後在民國 97 年公布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內,讓學生更早接觸機率與統計,

將其列為高中數學第一學年數學 II 的整體主要重點(高中數學學科中心,

2009)。國中部分,統計課程更早就佔有一席之地;並且預期學生達成的目標,

也從一開始的能製作統計圖表擴展到理解統計與機率的意義,進而認識各種簡 易統計方法(教育部,1962, 1972, 1983, 1985, 1994, 2011)。而國小部 分,在民國 49 年制定的修訂國民學校課程標準草案裡,課程主題第一次出現統 計相關課程。之後在民國 97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裡的教學目標提 到:在小學畢業前要能製作簡單的統計圖形(教育司,2011,p.8)。可見,統計 內容在課程中越來越受到重視。

在其他國家,「統計與機率」納入學校課程已成為教育改革的趨勢。例如:

美國數學教師協會 (National Council of Teachers of Mathematics,NCTM) 為改進 數學教育於 1989 年所出版的《學校數學的原則與標準》(Principle & Standards for School Mathmatics) 裡,「數據分析與機率」即是五大數學內容主題的其中之一 (NCTM, 1989)。NCTM (2000,p.48)之後又強調 pre-k 到 12 年級的教學課程應該 讓所有學生能夠做到以下四點:透過數據有系統地提出問題,然後收集、整理和 顯示相關數據來回答問題;選擇並使用適當的統計方法來分析數據;根據數據所

2 信性(EDB,1999,p.1);英國教育部和 Qualificati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 (QCA) 共同出版的《數學課程標準》中提到:學童要能提出假設,並在考慮到變異與偏 差的情況下設計適當的方法來驗證其假設(數學課程標準,1999);新加坡教育局 在網路上所公布的《中一、中二數學綱要》,裡面提及:希望學生能辨識平均數、

中位數與眾數在不同狀況下,被使用的意圖(新加坡教育局,2012)。突顯出對 於學校課程,國際上的趨勢不再只是注重統計技能(像是畫圖、找出數據的中位 數),並強調開始討論統計推理與統計思維(Burgess , 2008)。並且,在這些國家的 課程綱要裡,一致地規劃十四歲左右的學生都應該學習統計量(平均數、中位數 以及眾數)的意義與應用(數學課程標準,1999;NCTM, 2000;EDB, 2007;教育 司,2011)。

然而學生的表現不盡然真正了解平均數的意義與應用。Mokros 與 Rusell (1992)針對 21 名四到八年級的學生,去了解他們創造和描述平均數的方法,發現 學生們的對於平均數的知識,往往受限於計算的公式,然而許多簡單的問題,需 要更多一般化、相關性的知識概念,研究驗證了僅僅利用工具性知識就可以解決 的題目是微乎其微的。Strauss 與 Bichler (1988)指出:一筆資料中,裡面的所有 數據與平均數的差值,全部加起來為零這項性質,對於大部份八年級的受測學生,

答對率相當低。Stella (2003)發現巴西高中生會誤用簡單平均數來計算需要加權 的題目。Mevarech (1983)也發現即使到了大一、大二,那些非數學系的學生,仍 有許多人以為兩個不同群組的平均數,就是將兩個群組的個別平均數相加起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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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

國內方面,張少同等人 (2003)針對國中生進行全國抽測分析,調查成果顯 示約七成左右的學生可以由簡單的次數分配表計算平均數,但在回答有關「在 一筆資料中,裡面的所有數據與平均數的差值,全部加起來為零」性質的答對 率不到四成,並且幾乎所有的學生都不能計算平均速度,舉例來說:

「一飛機以每小時 600 公里的速率由台北飛往高雄,回程時以每小時 400 公里的速率飛回 台北,此飛機來回高雄一趟的平均速率為何?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不知距離無法計 算,而更多人認為來回的距離相等,所以平均速率即 400 和 600 的平均,也就是 500。

(張少同等人,2003,頁 3)

也就是說,許多學生僅僅將平均數視為一種計算過程,以為兩個速率的平均就是 彼此相加然後除以 2,他們並不了解這樣列出來的算式並沒有意義。同時研究結 果指出:超過一半的青少年能夠達到「統計量的計算」這個層次,而其中以國三 學生占多數,但大部份學生無法通過接下來的「需要基礎統計訓練或經驗的統計 概念」層次,例如平均數的意義、不同統計量(平均、總和)的適用時機等(張少同 等人,2003)。

為了改善學生統計的學習成果,我們必須重新評估數學教師的專業能力 (Watson, 2001)。R𝑎̇de (1985)也認為統計之所以在學校課程中進展緩慢,缺乏能 夠教出一門有品質的統計課程的教師是主要原因之一。Vermette, Gattuso 與 Bourdeau(2005)從文獻中發現:大多數國家的統計教學現況,普遍具有兩種現象,

(1) 教師過分強調計算不同統計量(像是平均數、中位數以及標準差)的能力,而 忽略了這些統計量數的意義與應用。

(2) 統計課程都是由數學教師教授,因而導致了學生是以數學的角度來學習統計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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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顯示出,教師的教學行為明顯地會受到教師的教學相關知識所影響 (Shulman , 1986 ;Fennema & Franke, 1992 ; NCTAF, 2002 ; Ball,Thames &

Phelps,2008)。而卓明惠 (2011)指出,即使是在大學有修過統計相關課程的高中 數學教師,也因為受限於本身的學科知識,進而造成教師在教學上偏重公式的計 算。這樣的問題凸顯出,教師需要跟統計課程相關的統計知識與教學知識(Chick

& Pierce, 2008)。簡而言之,這樣的問題可能與教師的統計教學相關知識有關。

於是國外的學者開始試著去了解教師在統計教學上的準備,結果指出在國 中小階段的統計與機率課程,數學教師經常缺乏具體的準備 (Batanero, Godino &

Roa, 2004)。即使是已完成大學程度的統計課程的職前教師,對於抽樣、隨機等 統計概念的想法並不正確 (Batanero et al, 2004;Groth & Bergner, 2005)。Ben-Zvi 與 Garfield (2004)提出統計課程的教學方法必須加以改善,並且談到許多中小學 統計教師從未選修過應用統計或未曾從事過資料分析的活動,有可能就是因素之 一。Sachs (1997)經過調查後也發現,澳大利亞的各層級的數學教師,大多數並沒 有被事先培育有關於統計與機率的教學內容或教學方法。而國內方面,鄭天澤等

Shaughnessy (1992)認為在改善統計教學的路上,除了受限教師本身的統計 知識之外,教師對於統計的信念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許多教師認為數學本質是 一種具規則性且符合邏輯的結構,它是客觀且一定對的敘述(Brown, 1985)。因此,

教師很難去處理統計中的不精確性(inexactitude)以及不確定性(uncertainty),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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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了教師對於數學的概念,統計的論據不是一定對,它們僅在外加的數學情境 下,才擁有意義,並且它們需要主觀的解釋以及觀察者中肯的判斷(Steinbring, 1989)。統計的內涵並非只是數學的規則或嚴謹,而是對隨機性的觀點和思考方 法,這不是經由數學的眼光便可學到(任眉眉, 2003)。隨機的特性不同於教師們對 於數學的信念(Steinbring, 1989)。Chick 與 Pierce (2008)藉由實徵性研究去探討小 學職前教師對於統計的信念與態度,發現在計畫課程時,普遍缺乏個人對於數據 的看法。綜合上述可知,具有不同信念與態度的教師會產生不同的教學取向,所 以本研究將探討個案教師的統計教學觀感(信念、態度)。

然而 Begle (1979)透過國家調查的研究結果指出,教師個人的學科知識以及 態度,在學生成就上似乎沒有太大的影響。這樣的結論讓我們覺察到除了要去了 解教師的相關知識與信念之外,也要觀察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行為(Ball,1991)。

如此有助於進一步去了解教師的想法以及教學決策間的關係(Clark & Yinger, 1979)。雖然有些研究者從教師的統計教學行為來了解其統計教學知識(例:

Burgess, 2008;Watson, Callingham, & Nathan, 2009),或是從教學實務如何影響其 統計教學信念(例:卓明惠, 2011)。較少研究同時兼顧教師的知識、觀感(信念或 態度)與實務來探討統計認知的教與學。而本研究擬探討個案教師的統計教學及 其知識與信念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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