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
觀看友人打球的經驗中,經由朋友的介紹我才知道跟她打球的球友相當多元,以 居住的區域來說橫跨台北市、新北市,甚至還有來自桃園的球友,當我驚訝的表 示為了打兩三個小時的球居然願意跑這麼遠,她們卻不以為意,對於她們而言,
有球打才是最重要的,為了增加打球的機會,她們有一個專屬的社團,只要想打 球的人就會在裡面相互邀約。這次的經驗讓我接觸了一群長期參與籃球運動的女 性,正是這一群女性,她們使我重新描繪女性在籃球場上的樣貌。她們是一群長 期投身籃球運動且熱愛籃球的女性,為了避免離開學校生活後遭遇到「無球可打」
的困境,她們自發性的組成以女性為主的籃球社群。在這個社群中她們會相互邀 約成員打球、參加街頭籃球比賽、招呼新成員加入,討論著球賽、打球技巧和策 略、運動裝備,這個社群除了是打籃球時人脈聯繫網絡外,更是具有情感依附的 社群。基於上述的經驗,引發了研究者眾多疑問,這群女性在參與籃球運動的歷 程面臨了什麼樣的質疑或肯定?是什麼力量支持她們持續參與籃球運動?又或 者有沒有挫敗或想放棄的時候?參與籃球運動的生命故事是什麼樣貌呢?籃球 這樣普遍的休閒運動,應該是能在家附近找到場地的,是什麼原因讓女性不得不 捨近求遠?要聚集多少女性現身於球場上才足夠與男性抗衡?籃球社群的出現 契機是什麼?女性的籃球社群和男性的籃球社群的功能和目的有什麼不一樣?
女性和男性爭場地的時候,有沒有什麼樣的策略?女性該以什麼樣的樣態現身於 籃球場上才不會顯得突兀?女性如何在參與籃球運動的過程中得到認同和自信?
以上這些問題都是研究者好奇且關心的,更是本研究欲探究的要點。
第二節 研究背景
運動是一套充滿陽剛霸權的機制,用來建構和維繫以男性中心的性別意識型 態。然而,過往體育與運動教育似乎較少從性別角度思考,使得體育與運動成為 性別平等教育的荒漠。直至 1970 年代,北美社會才開始批判男性主宰運動場的 情況,並從運動社會學的角度分析運動場上的性別關係以及女性在運動場域邊緣 化的問題(Hargreaves, 1990)。由教育部於民國 87 年創辦的性別平等季刊也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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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6 年才有運動與性別的討論出現1。近年,台灣由於民間團體投入及國際運 動組織積極倡議,性別平等觀念在體育運動界遂逐漸受到重視(曾郁嫻、畢恆達,
2015)。性別是了解人類生活的重要面向之一,性別在生活中不僅僅扮演分類的 角色,更代表了人類生活的權力關係,影響了人類生活的社會位階、資源分配等。
運動是了解社會建構性別的關鍵要素之一,因此了解運動與性別的關係就顯得相 當重要。
運動關乎文化、經濟、政治、精神等社會現象(Mangan, 1989),運動本身就 是高度「性別化」的場域,Messner(1990)認為運動是一種證明男性男子氣概的經 驗,使男性藉此便於和女性區分,並藉此誇大宣稱男性天生優越於女性的形象。
當過去被排除於運動之外的女性進入運動場域時,運動場就變成了性別的競技場
(contested terrain)。社會對於「男性陽剛」以及「女性陰柔」穩固的連結想像因 為女性運動員的出現而被打亂,也就是說女性從事運動打破了社會對於性別的既 定想像,展現性別氣質流動性的可能性。然而,女性投入運動是破壞社會性別結 構的「脫序」行為,強大的結構為了再度鞏固二元性別秩序,以社會輿論「矯正」
運動女性,並且要求女性運動員在運動中、運動後仍需表現出陰柔特質的一面(潘 郡瑤,2015)。運動應為每個人可享有之權利,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感受 運動帶來的心靈上的愉悅、身體上的健康與自信的展現。然而,從日常生活中可 以發現在休閒運動的選擇上,往往會受到「男性/陽剛」、「女性/陰柔」的影響,
導致個人在休閒運動參與的選擇上受到限制,因此本研究主要關注女性在選擇參 與籃球休閒運動時,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困境或機會及其轉換之歷程。
本研究聚焦於女性於籃球休閒運動的參與,籃球為社會大眾關注的運動項目 之一,因其競賽規則的設定較具肢體接觸、競爭性,使籃球歸屬於陽剛氣質的運 動項目,在社會性別刻板印象下陽剛氣質和男性有強烈的連結,當女性從事與社 會期待不符的運動項目時,女性該如何跳脫、游移或轉換陰柔氣質的樣貌,以技
1 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 39 期 翻滾吧!不分性別-體育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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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性的手法模糊陽剛籃球場域的界線,鬆動陽剛球場的結構,在球場上找到女性 的伸展舞台。
一、籃球場的性別秩序
在台灣籃球為國人關注的重要運動項目之一,許多的重要籃球賽事總是能引 起廣大群眾進場觀賽,例如 SBL2、瓊斯盃3、HBL4等等,在觀眾席上總是可以看 到許多男男女女共同為自己支持的隊伍吶喊著。王敦韋(2005)研究指出在 SBL 中,女性已經成為到現場觀賞球賽的主要族群,甚至女性球迷比男性球迷更願意 花時間去從事支持球隊或球員的行為5,由此可知在喜愛籃球運動上女性並不亞 於男性。然而,相對於觀眾席,將目光轉移至籃球休閒運動的參與,女性於籃球 場上現身的場景明顯低於男性,籃球場的使用大多被男性佔據。籃球場上的性別 樣貌並非偶然,籃球場看似公開、中立的運動空間,實則為社會性別權力關係的 複製與強化的重要場域。因為空間並非中性的存有,Lefebvre 指出空間是社會產 物,每個社會都會生產自己的空間,空間關係是一種社會關係,空間不僅被社會 關係支持,空間也會生產社會關係,空間與社會關係是具有交互影響之動態關係
(轉引自王志弘,2009),由此可知空間運載著社會的權力關係,而運動空間亦 是如此。因運動之起源即為陽剛氣質的強調,使得運動場上男性本就是多數,再 加上籃球競賽規則強調激烈的競爭性、強烈的侵略性、頻繁的身體接觸,重視競 奪與輸贏的較勁關係,運動場域和籃球規則兩者都與陽剛氣質所追尋的價值緊密 連結(畢恆達,2004),兩者交互作用的結果使得籃球場成為陽剛氣質製造及彰 顯的空間。
由於社會期待對於不同性別的作用,「男性陽剛/女性陰柔」的二元僵固連
2 2003 年,為了振興台灣籃壇,在時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德福指示下,催生 SBL(Super Basketball League)超級籃球聯賽。
3 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是一個自 1978 年以來,由中華民國主辦的國際性籃球賽事,為 亞洲各國為正式國際賽備戰的熱身賽。瓊斯盃乃是台灣籃壇與國際籃壇交流最重要的窗口。
4 高中籃球聯賽,為中華民國教育部於 1988 年創立的高級中學校際間的籃球運動聯賽。
5 許立緯(2010)「迷妹」?SBL 女性球迷觀賞方式之研究中指出女性願意比大多數男性花更多時 間、金錢去排隊購票,甚至加入球隊後援會、定期消費球隊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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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深植於我們的生活之中。在社會將籃球運動歸類於陽剛運動的氛圍下,讓多數 女性不知不覺的成為了觀眾,男性打球、女性加油的場景平凡的在各個球場重演,
同時,也因此使得籃球場的使用空間都被男性佔據。
籃球場以一個「公共」空間之名存在於我們生活中,並不應該僅為男性所敞 開。然而,當女性出現在籃球場上時,因為籃球的陽剛性質,在競賽時女性總是 無法避免面臨身材、球技、人數的弱勢。同時,在女性陰柔的性別秩序之下,對 於女性參與籃球運動的評價,亦會受到質疑和嘲諷。在籃球休閒運動參與中,陳 慧卿(2013)提到在公共籃球場潛在規則對女性不公平的現象,公共籃球場的場 地使用權通常是誰先到就是誰的場。然而,即便由女性先佔到球場,女性常常會 因為人數的稀少,而被後到的男性自然而然的排擠使用空間,而逐漸消失在球場 上。女性因為人數的稀少加上球場陽剛氣質的雙重壓迫,導致不敢伸張自身使用 球場的權益,僅能將空間「歸還」給符合陽剛氣質的多數男性使用。另一種取得 籃球場地的方式就是報隊競賽,各方人馬組隊贏的隊伍就取得該場地的使用權,
當籃球場競技的規則推崇高度的展現,身高就成為決勝、關注的焦點之一,惟以 平均身高而言,男性普遍高於女性,身高差異是男女不可否認的生物差異。因此 女性在與男性競賽的過程中,需要花費更多的動作或策略彌補身高上的劣勢,以 取得籃球場地的使用權。除了在籃球場空間使用權取得上的劣勢外,使用籃球場 的方式也有潛在的規則,吳宜霏(2011)也指出在籃球場上球技的使用會一一遭 遇充滿陽剛價值反覆檢視,當女性在球場上投球、練習或者是使用屬於球技層次 較低的投籃姿勢,都會被歸類於「好玩」、「嬉鬧」的層次。另一種景象是當男性 無法順的達到籃球要求的陽剛展現時,會被譏笑為「娘娘腔」、「跟女的一樣」。 綜合上述可以發現,籃球場上呈現的景象已預先設定,追求的是充滿競爭、衝突、
力量展現的畫面,當表現的行為不符合陽剛展現的規定時,將遭到驅趕或者輕視,
成為球場上的揶揄的對象。更讓人驚訝的是,女性在籃球場直接被定義為弱者和
成為球場上的揶揄的對象。更讓人驚訝的是,女性在籃球場直接被定義為弱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