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篇研究旨在探討同志家庭的成家育兒歷程與親職經驗,包括同 志家長生養子女的心路歷程,親職角色以及教養態度。本章主要分成 四節,第一節敘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提出 研究問題;第四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近年來,台灣同志運動風起雲湧,一年比一年聲勢浩大,同性婚 姻平權議題也甚囂塵上,來自各方的意見和討論沸沸揚揚,形成支持 方與反對方陣營在許多觀點上的交互論戰。舉例而言,立委侯水盛曾 經提出「同志結婚亡國論」反對同性婚姻,引發軒然大波並為失言道 歉(周富美、項程鎮、陳鈺婷、林相美,2003)。事實上,世界各國 同志人口比率一般不到 5~10%,對於人口趨勢的影響相對有限,這樣 的說法顯然是犯了過度推論的邏輯錯誤。歐洲的荷蘭是全球第一個通 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出生率反而比尚未通過同性婚姻的台灣要高,

如 2013 年荷蘭的生育率高於台灣1,顯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其生育率並無下降趨勢。

在台灣,同志伴侶以公開儀式結婚(儘管不具法律效力),生養 自己的子女組織家庭,同志家庭已為社會實存之現象。隨著生殖科學 和醫學技術不斷的演進和發達,有一些同志運用人工生殖技術生育子 女,在法律和社會制度外建造起同志家庭,平心而論,顯然不會是低 生育率的肇因者。同志運動中所爭取的婚姻權、成家權和收養權,除 了得回被現行體制剝奪的基本權利外,更是為了維護子女最佳利益,

使同志家庭子女獲得更多的法律保障。

受到國外婦女運動浪潮的影響,進一步帶動國內相關非營利組織 的創立和興起,像是婦女新知基金會致力於婦女權益的爭取。加上婦 女投入就業市場比例攀升,女性意識的覺醒進而爭取兩性平權,社會 不斷變遷的結果形成親職概念的轉變,所謂親職並不等同母職,因其

1各國生育率列表。http://zh.wikipedia.org/zh-tw/

2

也包含父職,一般大眾逐漸重視父親角色對於子女發展的影響。新好 男人、好爸爸的意識形態鬆動了原本僵化的性別角色分工,母親可能 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供應者,父親也可以是稱職的超級奶爸。

Luster 和 Okagaki (2006) 根 據 美 國 發 展 心 理 學 家 Urie Bronfenbrenner 於 1979 年提出著名的生態理論觀點探討親職,指出影 響父母親職行為的因素包含親職的信念、態度和觀點。孩子的發展隨 著時間推移,深受環境中與之互動的人事物之影響,而與孩子的主要 互動者就是父母。父母不適當的教養態度會帶給孩子負面影響,這些 影響可能造成內在退縮或焦慮的心理情緒困擾或外在的犯罪或攻擊 行為問題(Achenbach, 1991)。由此可知,父母親職角色對於子女生理、

心理情緒、社會人格等發展影響甚鉅,甚至持續到未來子女長大成 人。

由於父母親職角色對子女身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各種不同家庭 型態的生活經驗也會影響孩子的性格和人際互動。台灣社會因多元家 庭的呼聲風起雲湧,目前正處於變遷的過渡時期,當前立法院將費時 兩年起草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第一部分:婚姻平權與同性婚 姻合法化的民法親屬、繼承篇部分條文修正案,於 2013 年 10 月 25 日立法院一讀通過時,也立即引發支持與反對同性婚姻雙方激烈的辯 論。一旦婚姻平權法案三讀通過,同志族群將可以合法結婚,同志伴 侶或配偶得以具備法律上撫養/收養對方子女的權利,然而反對修法 者提出同志家長能否勝任親職角色的質疑聲浪。

目前,台灣的同性婚姻尚未法制化,同志家庭的概念在一般主流 異性戀社會架構底下並不普遍,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仍停留在負面的 刻板印象中。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立場聲明:「同性戀本身並非意味著會有判斷力、穩定度、可信度、

或一般社會或職業能力的缺損」,並於 1974 年將同性戀在 DSM-Ⅳ(精 神疾患診斷及統計手冊第四版)中刪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究 與發展中心,2006;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3)。

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也在 1975 年破除同性戀、雙性戀者長期以來被視為心理疾病的污名化

3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13)。並於 2011 年作成同性伴 侶婚姻平等的決議,聲明同性婚姻合法化政策(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11)。美國精神醫學會和美國心理學會(APA)兩大學會都 是影響心理學界相當深遠的組織,鑒於許多科學研究報告及其專業倫 理作成的聲明和決議具有指標性意涵,除了澄清、解除社會大眾對於 同性戀、雙性戀者等少數弱勢族群的誤解和刻板印象,積極面也應當 還給他們享有人類生而平等的權益和福祉。

但是,在以異性戀者佔絕大多數所組成的社會結構中,大眾由於 缺少對同性戀者的認識或理解;或者源於恐同心理(homophobia);特 定宗教立場來反對同性戀者婚姻合法化、收養或生養子女。因此,對 於同性戀者的親職能力提出一些疑慮,包括持續將同性戀者視為一種 心理病態、質疑女同志的母性較女異性戀者不足、認為同性戀者與伴 侶的關係會影響與孩子的相處時間等。

針對這些同性戀者在親職上的顧慮,美國心理學會(APA)蒐集許 多歷年來相關研究結果顯示無法證實上述疑慮的真實性(Patterson, 2000, 2004; Perrin, 2002; Tasker, 1999; Tasker& Golombok, 1997),並於 2004 年針對同性戀者能否適任親職做出正式聲明:沒有科學證據顯 示是否能夠成為稱職的父母與其性傾向有關;同性戀者和異性戀父母 一樣可以為孩子提供健康且具支持性的環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04)。另外,也沒有研究證據表明同性戀家長不適任親 職,相較於異性戀父母的孩子,擁有同性戀家長的孩子,在社會心理 發展上並沒有遭受什麼樣的損害(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05)。由上述研究事實顯明,父母能否適任親職與其性傾向無關。

而父母教養行為是與父母的親職信念、認知、教養目標和其自我效能 感息息相關(林惠雅,1999;蔡秋雄,2003)。

當我們對於同志成家、育兒歷程與家長的親職教養經驗深入探討 並多一份理解,可以幫助社會大眾消減、破除同志不適任親職的迷思,

從中檢視這些迷思可能來自無端地或隨意的臆測,或只是因不了解而 產生的無知和恐懼,或是我們僅以異性戀中心的思考模式去看待異 己。

4

在異性戀的社會體制中,同志無法享有結婚權利,想要建立家庭 和生育子女畢竟不像異性戀般能夠順勢而為,相對而言,他們走上的 是一條不容易的成家之路。我們想要探究和進一步瞭解的是同志家庭 的創建過程,也就是同志家長如何走上成家和養育兒女的歷程。同志 家長擁有子女之後隨即面對的即是親職教養的工作和挑戰,他們如何 照顧和養育子女也是我們所關心的。我們知道,兒童能否獲得良好的 撫育和照顧,朝向健康的發展狀態與家庭親職功能和家長的親職教養 行為息息相關。因此,本篇研究欲探討同志家長的成家、育兒歷程,

以及親職教養觀點及子女教養方式的重要性更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