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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親職相關研究

壹、 親職定義及其內涵 一、 親職的定義

(一) 英文“parenting”和“to parent”的定義

從字典中查找有關親職的定義有:英文字典將 parenting 作為名 詞使用,定義為「父母對子女的養育(照顧)的技能或活動」(The skill or activity of looking after children as a parent)(朗文當代高級辭典,

2004,p.1423)。此外,parenting 意旨確保孩子的存活與發展的有目 的之活動,此定義將親職視為一種發展和教育的活動,無涉及由誰來 做(楊巧玲,2010)。

英文版醫學字典上的親職有「提供促進兒童理想生長的與發展的 環境」(the provision of an environment that promotes optimum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dependent children)(引自莊小玲等人,2010)。

維基百科全書將親職 parenting(or child rearing)定義為「父母 對於孩子從嬰兒時期直到成人,促進與支持孩子在身體、情感、社會 和智能發展的養育過程」(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and supporting the physical, emotional, social, and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of a child from infancy to adulthood.)(Wikipedia, 2014)。

Hoghughi 將名詞 parent 當成動詞 to parent,意旨成人與孩童在一 起的過程、活動和互動,且沒有限定或未必是自己的孩子(引自楊巧 玲,2010)。

(二) 中文「親職」的定義

中文心理學辭典則將親職定義為「保護與養育子女,並且與子女 互動的歷程」(溫世頌,2006)。根據《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

將親職教育定義為「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全國法規料庫,

2014),因此親職是指「父母職能」,顧名思義為父母的職責和能力。

根據林家興(1997)「親職教育」的定義為「…以父母為對象,

以增進父母管教的知識能力,和改善親子關係為目標…。」,而親職 教育的主要內容為「培養正確教養子女的態度,增進有效教養子女的 知識技能,以及改善親子關係。」由此推論親職的定義是「父母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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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態度、管教子女的知識能力和親子關係」,其中父母的管教知識能 力研究者將其稱作「父母的教養知能」。

綜合以上英文和中文的親職定義,本研究將親職界定為父母在照 顧和養育子女過程中的一切活動和互動關係。照顧和養育子女的一切 親職活動,包括提供安全性和支持性環境保護及促進子女生長,滿足 日常生活食衣住行等身體或生理需求,以及情感性、社會性和智能的 發展需求。親職的意義也涵括了父母的教養知能和教育活動,以及親 子互動關係。簡言之,「親職」是身為父、母親角色所獨有的責任和 能力,它不同於一般成人立足於社會中的工作職務和角色。

二、 親職的內涵

國內學者指出親職的內涵,不只是照護(caring)子女時實質的 勞務工作(task),更包含了抽象關係的層次,亦即親子情感關係。因 此,將親職定位在育兒照顧勞務和建立親子關係兩面向(余漢儀,

1995)。社會學家針對母職的研究聚焦於母親撫育孩子過程中的親子 關係和照顧的工作,將母職界定成對於這些依賴性孩子的養育和照顧 一種社會實踐。因此,母職包含一連串動態的活動和關係的涉入 (Arendell, 2000)。從現象學觀點探討父母親職內涵,發現父母的親職 經驗為體驗孩子的成長、親子關係的建立、引導子女是父母的責任與 父母角色的分工(高淑清、廖昭銘,2004)。

發展心理學家 Heath(2006)統整了教育、精神和醫學領域觀點,

認為父母角色包含養育、保護、疼愛與教導子女,並且作為子女的精 神典範。另外,也從關係導向和以能力為基礎的歷程來界定親職概念,

指出親職是一項複雜的任務,父母親會尋找和利用環境中所提供的機 會,同時必須避免掉有害的層面,藉機引導孩子邁向成熟,建立一套 親職歷程理論並且用來闡述親職角色組成內涵。也就是說,父母會運 用與親子之間互動關係和機會,來培養孩子的能力和發展。

綜合上述文獻,親職的內涵總括而言包含了:照顧、養護子女的 勞務工作;為子女建立規範的教養行為;提供促進兒童理想生長的與 發展的環境;親子間互動關係與情感連結(莊小玲等人,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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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優良親職的組成要素

諸多學者從比較宏觀的視野來分析親職,社會心理學家提出良好 親職的組成要素有:1、愛、關懷與承諾;2、能設立並持續落實適當 的管教原則;3、增進孩子的發展 (Hoghughi & Speight, 1998)。

(二) 親職角色的特徵

Rossi(引自賴怡霖,2007)提出親職角色的特徵,包括 1、女性 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文化期望的壓力;2、親職角色不一定都出於自願;

3、親職角色具不可消滅性;4、親職的預備往往比其他角色顯得不足;

5、親職角色是一種動態的、發展性的角色,隨著子女的發展階段而 持續改變。

從上述這些特徵我們可以看見「親職」隱含了異性戀社會父權文 化中對性別角色的期望,女性因為社會文化信念的影響而承擔更多的 親職育兒工作。此外,異性戀母親在照顧子女的養育工作上因社會規 範對於母職的強制力,自認責無旁貸同時也承擔較多的心理壓力,相 對於異性戀父親而言備感壓力。

異性戀者能夠經由性關係懷孕生子、成為父母可能是在非預期、

非計畫之中的,因此親職角色不一定出於自身意願。然而,同志伴侶 或配偶無法藉由性關係受孕,當然也不會有意外懷孕的情況產生。本 篇研究參與者鎖定共同決定和一起參與生育計畫的同志雙親,其親職 身分是經過反思、籌備、規劃和行動而取得,可說是自願性的肩負起 父母親職角色。

貳、 親職之重要性

當我們瞭解親職的定義與內涵之後,接續進一步探討親職的重要 性:

父母是孩子第一個接觸、模仿和學習的對象。《家庭教育法》中 將親職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首要項目,且親職教育的主要對象是父母

(全國法規料庫,2014a、b)。隨著時間推移,孩子各個面向的發展 深受環境中與之互動的人、事、物影響,而與孩子的主要互動者就是 父母。當孩子初來乍到這個世界,父母便是孩子第一個接觸和互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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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家庭就是孩子第一個社會化的場域。舉凡父母的言行舉止、管 教態度和方式、夫妻婚姻關係與溝通模式…等,在生活中都成為孩子 學習和模仿的面向,影響著他們未來的人格發展,可見他們對於孩子 的影響最為深遠。

再者,父母教養態度對孩子有極大的影響力。父母的教養態度和 方式,對於子女性格養成具關鍵性影響(蘇愛秋,2001)。未成年子 女大部分時間都留在原生家庭中,接受父母的教養和照顧,父母對於 子女的人格發展、身心健康和情緒教育有著極大的影響。父母的素質 和管教方式深遠影響子女一生,甚至一直到子女未來所建立的家庭

(林家興,1997)。研究指出父母不當教養的態度對子女產生負面影 響,倘若父母的教養態度不適當,將帶給孩子許多負面的影響,這些 影響包括可能造成內在退縮、焦慮的心理情緒困擾、外在的犯罪或攻 擊行為等問題(Achenbach, 1991)。由此可知,父母親職角色對於子女 生理、心理情緒、社會人格等發展影響甚鉅,甚至持續到未來子女長 大成人。

此外,一些研究指出父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影響孩子在道德、智力、成就、社會能力、以及心理適應等各方面的 發展(王珮玲,1993;邱珍琬,2005)。國外研究也顯示父親主動參 與育兒(參與父職)有助於幼兒智力與情緒發展 (Coltrane, 1995;

Yogman, Kindlon & Earls, 1995)。上述研究指出父親對於子女各方面 發展的影響,證明父親角色的重要性,也間接鼓勵了父職的參與。

Chan, Raboy 和 Patterson(引自 McNair, 2002)等人針對女同志家長 的家庭功能進行研究,研究發現家庭過程(family processes9),舉例 而言,親職的壓力和衝突與孩子的社會功能密切相關,且進一步預測 和解釋孩子的社會心理功能。早期的研究將女同志家庭和異性戀家庭 中的孩子進行比較,研究結果發現沒有差異,從這項研究看見親職對 於子女社會功能的影響力和重要性。

最後,從親職教育的功能顯現父母親職的重要性,實施親職教育

9 family processes 意指家庭單位中的社會心理、生理和精神功能、以及家人關係而言。

http://medical-dictionary.thefreedictionary.com/family+pro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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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預防「兒童虐待」和「子女疏忽」有非常重要的功能。根據研究 調查統計資料發現兒童遭受虐待和疏忽,施虐者多是兒童所熟悉的人,

其中親生父母的比例最高,若加上繼父母的比例更高。父母是兒童成 長過程中關係最為親密的人,父母若長期虐待和疏忽孩子,對於孩子 的人格和心理發展的傷害非常鉅大,嚴重程度非同小可(林家興,

1997)。

綜上所述,發現父母親職角色對於子女的全人及其身心發展具有 關鍵而重大之影響。不同家庭型態的家長教養方式與家庭生活環境和 經驗勢必也影響著孩子的性格和人際互動。因此,我們透過研究試圖 瞭解同志家長的養兒育女歷程、親職角色及其教養方式,同時也進一 步得知同志家庭子女在他們的家庭中所受到的照顧和教養之情形。

參、 不同理論觀點之親職探討

根據《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親職教育定義,為「增進父母職 能之教育活動」,由此得知親職理應包含父職和母職。以下論述不同 理論觀點對於親職內涵的探討:

一、 功能論:傳統性別分工的觀點

依據「功能論」的觀點,父親的職責主要是工作養家、母親主要 職責是照顧家庭(breadwinner/caregiver),是讓家庭發揮良好功能的 運作方式,男性、女性依據如此的性別分工模式,形成了穩定的「性 別秩序」(gender order)與特定的「性別配置」(gender arrangement ) (唐 文慧,2012,黃淑玲、游美惠主編)。

因此,大多數的家庭中父親擔任起家庭經濟供應者的角色,而母

因此,大多數的家庭中父親擔任起家庭經濟供應者的角色,而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