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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敘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 與待答問題;第三節是研究範圍;第四節是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導師的工作除了教學之外,就以班級經營最為重要,如何經營好一個 班級,可說是導師首要之務。班級經營在整個學校教育環境中,不論是師 資養成階段或教學實務情境中已日受重視,一些學者專家亦推出專書討 論,都具有參考性(洪寶蓮,1997)。國內與班級經營相關文獻中,以探討

「教師」班級經營居多,本研究認為教師包括級任教師以及科任教師,兩 者的班級經營能力皆重要,但班級導師是帶領班級向上向善的最重要角 色,故本研究以導師為研究對象。

而班級常規經營是導師在班級經營中的層面之一。根據《教師法》第 十七條,教師的義務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其中管教學生是 屬於班級常規經營的範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在檢視教 師的教學行為,進行專業發展,進而提升教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根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教育部,2014)」,

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指標系統之各指標參考檢核重點將班級常規 經營列入其中,指標為「建立有助於學生學習的班級常規」。班級常規經營 放入評鑑的指標中,可見其重要程度。導師除了負責教學工作,也須經營 班級常規的相關事務,班級常規經營與教學相輔相成,有有效的班級常規 經營來整頓班級,才能有成功的教學。

班級常規經營是每位小學導師每天必須面對的課題與挑戰,班級常規 經營好,教學工作才能勝任愉快,導師才會擁有自信和自尊。班級常規經 營能力不是天生的,必須靠後天培養。有效的班級經營,必須具備系統化 的班級經營知識與有效的策略(張秀敏,2002)。

建立班級常規經營的必要性有:(1)明白教師的期望;(2)明確規則 可依循;(3)結合班級的學習目標(張民杰,2012)。透過有效的班級常規

經營,建構適宜的學習環境,讓學生樂於學習,與同儕間互動融洽,並改 善學生的不當行為,引導學生能自律和向善向上,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激發學習潛能,達到全人教育的目標。

面對少子化時代來臨,蔡孟辰(2009)指出少子化現象的確影響家庭 教養方式,進而影響學生進入校園之後各方面的表現,導師在班級常規經 營上因而受到影響,須調整班級常規經營之策略。因部分家長對孩子的教 養方式傾向於縱容保護,因此導師對學生偏差行為的輔導與懲處需要更小 心,避免引起家長的誤解。此外,學生的挫折忍耐力較低,過於自我中心,

容易造成學校生活適應較差。

學齡兒童中,新台灣之子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學校出現多樣化族群的 特性日益明顯,除了仍以漢族為主之外、原住民、新住民、單親及隔代教 養的孩子也與日俱增,形成班級的多樣化背景(高傳正,2005)。導師新接 到一個班級時,最重要的就是建立班級常規,讓學生能有「好的開始,就 是成功的一半。」而張民杰(2012)和柳文卿(2000a)認為班級常規的建 立,要考慮到與學校整體的校規配合,和應切合學生生活經驗。故班上學 生在不同以往的家庭文化背景之下,導師要如何建立班級常規呢?於此,

本研究想要了解導師在班級經營中,班級常規建立之策略,此為研究動機 之一。

建立完班級常規後,導師要進行教導,讓學生能知道常規,進而遵守 常規,知道什麼行為是大家可以接受,什麼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學生若能 遵循班級常規,往往可以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故班上學生在不同以往的 家庭文化背景之下,導師要如何教導班級常規呢?於此,本研究想要了解 導師在班級經營中,班級常規教導之策略,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獎賞是運用正增強物來加強某一受歡迎行為的歷程,當學生做出某種 行為而獲得使其感到愉快的事物(正增強物),之後此種行為的出現頻率就 會增加。在學校生活中,教師可以使用獎賞來增強學生行為的改進。Bull 和 Solity 提出四種獎賞類型(吳清山,1995),包括社會性的獎賞、活動性的 獎賞、代幣式的獎賞、和物質性的獎賞。導師該如何使用獎賞制度才能使 得學生能遵守班級常規呢?於此,本研究想要了解在班級常規經營中,導

師如何使用獎賞制度的實施現況,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學生的不當行為往往令導師頭疼,台灣社會受到傳統價值觀的影響,

認為「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教不嚴,師之惰」、「不打不成器」,在以往 權威式的管教方式中,利用體罰來糾正學生的不當行為。然而,許多文獻 已指出,雖然體罰可以暫時壓抑兒童的不良行為或導致短暫的服從;但卻 會帶來更多的壞處,包括破壞師生關係、造成兒童的低自尊與不安恐懼、

教會小孩不滿時就使用暴力或攻擊、以及鼓勵教育人員發洩自己的不滿。

若遇到反抗心較重的孩子,越打越不屈服,反而會形成惡性循環,帶來往 後更嚴重的虐待行為。隨著人權思想的發展與對體罰不利學生身心發展的 意識抬頭,使各國政府開始立法禁止體罰,而我國也於 95 年 12 月 27 日由 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其中第八條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 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 心之侵害」,所以教育人員可能因為管教學生過當而面臨被判刑或行政處 分、民事賠償等處分,還會成為新聞頭條。除此之外,因為少子化影響家 庭教養方式,父母捨不得孩子接受導師較嚴厲的管教方式,部分家長只要 覺得孩子受到不適當的對待,便會到學校反應。在這些轉變的衝擊下,導 師如何處理學生不當行為成為一種挑戰。是故,研究者想要了解導師在班 級常規經營中,學生不當行為處理的實施現況,此為研究動機之四。

2006 年教育部發布之「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第三條規定「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並與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教師共同合作,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周淑惠(1999)

認為「親師合作」的重要性:一、對學生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學生在校 的表現更好。二、對教師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教師的負擔減輕,並增加 教學資源。三、對學校而言,親師合作可以提高家長、學生對學校的評價。

四、對社區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家庭與學校、社區緊密結合,共享資源,

促進社區的繁榮進步。然而,少子化影響家庭教養方式,父母捨不得孩子 接受導師較嚴厲的管教方式,部分家長只要覺得孩子受到不適當的對待,

便會到學校反應。綜合上述,親師合作就顯得非常重要。是故,研究者想 要了解導師在班級常規經營中,與家長合作的實施現況,此為研究動機之 五。

研究者在通過教甄、擔任正式教師之前,曾於原高雄縣及高雄市共 6 間學校擔任過代理代課教師。代理四年級導師的那一學期,班上有位診斷 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孩子,因為家庭因素沒在服藥,所以每天都有狀況 發生。曾經出現在特殊教育專書上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活生生的就在 眼前,我看書和詢問同事尋找應對方式,每天要想辦法找事情讓他做,讓 他不要干擾教學的順利進行,但成效並不好。班上孩子的包容力不大,他 常常受到排擠,更有兩位孩子無論在課堂中或下課時間,只要被他挑釁,

就衝過去找他打架,專書上指導處理的方式也很難改善這樣的情形,請行 政人員幫忙處理,行政人員說偶爾沒關係,常常這樣不好。那真是令人沮 喪的一學期!代理五年級導師那一學期,班上有一群較有自己想法的孩 子,每天都在挑戰老師的底限,例如遲到進教室、把食物往上丟到正在旋 轉的電扇中、午休時間到操場閒晃、不服從管教…等等,層出不窮。導師 每天要面對這麼多孩子的挑戰,其他導師是怎麼應對呢?是故,研究者想 要了解導師在班級常規經營中,遭遇的難題及應對方式為何,此為研究動 機之六。

研究者在高雄市國小服務多年,深刻體認國小導師在班級常規經營上 的重要性,此外,自民國 99 年高雄縣市合併後,並未做過類似的調查,故 本研究將探討高雄市國小導師班級常規經營策略之現況,期在少子化之衝 擊下,提供國小導師班級常規經營策略運用在實務上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