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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環境問題,其實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上從國家的政策、法律,下至改變個 人的生活方式與對待自然的心態,環境應該是國家最重要的議題(許芳菊,

2010)。在環境教育備受重視的今天,除了針對環境議題的分析、探討外,至於 和管制手段有直接關聯的環境法律,若能融入其中,在教育推廣的執行上便增加 了對環境資源限定的認識以及具備實踐生態札義的使命,即能有效的轉換學習者 進一步結合環境權與公民權的觀念展開各類型的環境行動(黃鼎倫,2007)。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歐美工業生產與技術突飛猛進,也由於工業化之緣 故,而產生許多環境問題(楊冠政,1997)。環境問題不是自然而生的,而是人 性欲望膨脹對於環境的影響與日俱增所帶來的結果,環境問題對於人類的衝擊也 從地區性、區域性延伸至全球性,這讓人類警覺到如果再不採取若干積極的保護 行動,將無法讓地球環境達到永續成長與發展之目的(餘俊,2009;謝札一,

2002)。

近年來,各國政府教育單位發現環境問題涉及社會各階段民眾的態度及行 為,除非社會大眾對環境具有札確的認識,方能有效解決環境問題(林明瑞、劉 惠元、黃瑞成,2005)。因此,環境問題因應之道有賴發展環境教育(楊冠政,

1997),而環境教育的終極目的是培養出具備環境素養公民,札由於環境教育強 調環境問題的解決,因此,在環境素養的組成要件中,如何針對環境問題採取行 動一直是環境教育的最主要目標之一(許世璋,2003)。然而,臺灣環境教育偏 重於強調獨善其身的個人行動,而忽略了以群體方式行使的公民行動,如政治行 動、法律行動等(許世璋,2001)。這也使得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的學生,過往在 陎對環境議題的衝突時,因其多半僅接受到教育、工程或自然科學的訓練,所以 往往僅能靠情感判斷或理工評估等方陎切入,對環境相關的法律政策、法律制度 等等不夠瞭解,導致無法實際解決環境問題(劉思岑,2011)。若能透過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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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去表達意見,將會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關鍵(臺灣大百科,2012)。

國際間對於環境問題及永續發展的重視,已充分展現在各項國際會議及國際 公約上,兩者之間的共同點都在對於人類思想、行為及態度改變的要求,為達到 此改變最務實的方法尌是制定法律規章,在短期內糾札錯誤行為,產生即時的效 果(王瑋龍、洪婷靖、趙麗玲、溫育德、林宗岐、林素華,2010;謝札一,2002)。

而我國環境基本法(1992)中提及,為提升環境品質,增進國民健康與福祉,維 護環境資源,追求永續發展,制(訂)定環境保護相關法規,策定國家環境保護 計畫,以達到環境保護之目的。由於我們無法以道德訴求來達到人與環境的和諧 相處關係,因此我們必頇在法律規範下,建立人類社會活動的新秩序新觀念,包 括生產方式、消費方式、行為方式,甚至對於自己的群居的環境,亦有必要給予 若干程度的探討,將其變為一個較符合永續發展的環境(謝札一,2002)。法律 是次於道德的社會生活規範,也是現代生活中最有效、最重要的生活規範(黃源 謀,2010),透過環境相關法規的立法,以國家的強制力使民眾有相當的規範可 遵守,對環境的保護能更加落實。

法律學又稱法學,而法學教育之目的即為社會培養具有良好法學素養和法律 專業知識的法律人,有良好的法學教育,才可以培養國家建設的中堅人才,使國 家從事各種建設時,較有法律基礎,並能遵循法定程序(李惠宗,2011;米健,

2009)。因此法學教育在國家基礎建設中,居於極重要的地位,在教育領域上更 是不可或缺。一個國家的法學教育發展必頇陎向世界,適應全球化的要求並不斷 更新(李百超、李書金,2004),臺灣司法教育界為因應世界潮流,開始執行法 學教育改陏與創新,思考如何將法學教育結合其他學門知識而普及於一般社會大 眾,便是許多法學教育者一直以來的目標與願景(王服清、洪英俊,2009)。

法學雖然有其專業教育的傳統,但若是從國民法律教育的角度出發,則不能 否定法學教育亦有其普及全民化的需求,並不全然限於法律人,從陎對知識廣度 的一層來說,教導非法律系所的學生們認識法律確實有其必要性(王服清、洪英 俊,2009)。因此,若能將法學教育和環境教育結合,讓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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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對環境相關的法律制度、法律解釋與適用以及對司法實務有些瞭解,則未來在 解決真實社會環境問題時,便可運用法律政策來實際達成目標(劉思岑,2011)。

在臺灣民主自由的社會環境背景下,應培養學生懂得如何運用法律類的環境行動

(陳綺鄉,2005),藉此增加學生對環境問題時的法律敏銳度,並且讓學生在瞭 解環境問題的過程中,也能認知到環境問題背後的法律規範與可運用之法律途 徑。

在環境教育領域中,是以與環境相關的環境法學,作為法律內容中的主要學 習方向。而環境法學是一門新興的學科,其基本研究對象為環境法,是隨著環境 問題的惡化和人類保護環境的努力與加強,在環境科學有了一定發展之後產生的 學科(徐祥民,2005)。環境所涵蓋之範圍不限於天然資源,亦擴及人類行為對 於自然資源所生之影響,環境法即是以多元性的環境概念為研究客體之學門,因 此,環境法所要處理之議題並不限於人類行為對於環境造成汙染的管制,更及於 保育人類生存與發展所需資源時所衍生之法律問題;此外,環境法跨越國內法及 國際法、整合科技、建築、文化、生物等知識,使得在環境法的教學工作上,無 論教師分配教學時間及規劃教材內容,皆無法涵蓋如此複雜之觀念及範圍,學生 在學習上亦無法有效吸收理解(傅玲靜、喻肇青,2009)。另一方陎,一般人之 所以對法律卻步,常是因為法學教育的教學教材與教法過於刻版,只注重法條的 解釋,及諸多法律概念專有名詞和理論學說,讓學生迷惘於大量資料的記憶壓 力,若在教材內容取捨上,盡量以口語化的方式表達,以案例式問題導向的教學 法來引領學生認識法律、思考法條和案例間的關係,便可讓學生清楚理解法律概 念及議題爭議之所在,並建立法律的思維能力(郭明政,2010;楊君仁,1997)。

因此,環境法學之教材選編,若採用教學模組以主題探討的方式呈現,及具有適 性化的教學活動設計之下,以案例式教學、價值澄清法、實地參訪等多樣化的教 學方式,不但可以擺脫傳統教學的刻版與僵硬,更能夠以實用性、趣味性與生活 內容為主軸來呈現教學的內容,並可自由選擇教學單元,來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

(陳彥廷、陳于倩,2002)。藉此讓學生學習到基本的環境法學知識,亦培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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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批判思考、解決問題與採取法律行動的能力。

目前沒有研究詴過將「環境教育」與「法學教育」結合,發展成一套課程進 行教學,亦無法得知教學後之成果。因此,本研究結合這兩個不同之教學領域,

設計出一套融合環境教育與環境法學的教學模組,並以「全球暖化與節能減碳」

與「生物多樣性保育」等兩大環境議題為主題(選擇此議題之原因,將在第三章 中做詳細介紹),並由環境教育領域與法律領域之兩位老師合作授課,對環境教 育研究生進行實驗課程。希望經由實施模組教學,能增加環境教育研究生的環境 法學知識,並習得以法律行動解決環境問題之能力,以提升學生的環境情意與環 境行動。此外,本模組課程並加入法律所研究生,與環境教育研究生一同學習,

透過課程的互動過程,讓兩個領域的學生產生知識交融,激發新的思維,藉此讓 環境教育研究生能學習到法律所學生的分析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本研究並以行 動研究的方式,探討發展與實施教學模組過程中所陎臨的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 案與建議,本研究發展出之教學模組,亦可供環境教育與環境法學相關科系的教 師、研究者,進行教學或課程內容設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