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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旨在探討同儕教導對國小智能障礙學生社交技巧之成效。本研究採單一受試實 驗研究法(single subject experimental design)之跨受試多探試設計(multiple probe design across subjects),自變項為「多媒體結合同儕教導之社交技巧方案」,依變項為 研究對象「社交技巧學習成效」。研究對象為二名國小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目前於普通班 接受資源班特教服務。實驗架構如下圖3-1 所示,並說明如下。

圖 3-1 研究架構圖

<依變項>

社交技巧學習成效

<自變項>

多媒體結合同儕教導 之社交技巧方案

同儕教導方案 同儕接納度的改變

ㄧ、自變項

本研究自變項為多媒體結合同儕教導之社交技巧方案,包括社交技巧訓練及同儕訓練,

說明如下:

(一)社交技巧訓練

依研究對象的需求評估,並參考國內有關社交技巧書籍(王欣宜,2006b;洪儷 瑜,2002),設計教學方案,使用研究者自編的多媒體軟體-「社交技巧教學」,對 智能障礙學生進行社交技巧教學。

(二)同儕訓練

對同儕進行同儕訓練,設計教學方案訓練同儕小老師,讓同儕小老師了解與智能 障礙同儕相處、協助的策略。

二、依變項

本教學研究的依變項是學生接受社交技巧教學後的學習成效,以下就量和質的部分進 行說明。

(一)量的部分

1.智能障礙學生社交技巧的變化情形-以「社交技巧觀察評量表」(附錄六)的 資料分析來呈現,了解研究對象目標行為在基線期、處理期及維持期的變化情形。

2.同儕小老師對智能障礙學生接納度的變化情形-以「同儕接納態度量表」(附 錄七)的資料分析來呈現,了解同儕小老師在接受同儕訓練及社交技巧訓練後,對智 能障礙同儕接納度的改變。

(二)質的部分

訪談受試學生重要相關他人,包含普通班班級導師、家長、同儕小老師,了解受 試學生在接受社交技巧教學前後於社交技巧表現的評價,及其對社交技巧教學的看法 與建議。

三、干擾變項

在整個實驗介入的過程中,本研究嘗試控制下列可能影響內在效度之因素:

(ㄧ)教學地點

本研究教學地點為研究者任教之資源班教室,為研究對象所熟悉的環境,減少教 學過程中,研究對象需要適應與調整的時間,且教室內的擺設位置固定,不隨意增添、

減少設備,教學區域,研究對象面對窗戶,拉下窗簾後,可避免研究對象左右張望,

避免引起研究對象的分心情形,相關配置如圖3-2。

圖3-2 教學地點配置圖 投影機

置放處

電腦多媒體區 教師辦公

遊戲圖書區

教材教具櫃 教材教具櫃

研究教學區域 圖書櫃

(二)教學時間

本研究自民國100年2月至6月中止。教學時間分配,對於同儕教導方案進行為期 一週共四次教學。對於社交技巧方案進行二個單元,每一單元為期約八週,於基線期 約二週,共計3-4次,處理期約四週,共計8次,維持期為期約二週,共計3次。研究 對象(甲生)教學時間於每週一早修7:50 ~8:30、每週二午休12:40 ~13:20進行,

每次進行40分鐘教學時間;研究對象(乙生)教學時間於每週四早修7:50 ~8:30、

每週五午休12:40 ~13:20進行,每次進行40分鐘教學時間。教學時間計畫如附錄一。

(三)教學流程

實驗介入期間,以研究者設計之教學流程進行社交技巧教學,詳細教學過程如附 錄十二。

(四)教學者

本研究為保持教學方式及評量標準的一致性,避免不同的教學態度或個人特質造 成實驗結果的誤差,故在教學處理階段,由研究者本身擔任教學者。研究者大學畢業 於特殊教育學系,修習啟智教材教法,對於智能障礙學生的特質與教法有一定之了解,

並從事資源班教學有7年的教學經驗,與研究對象的相處有4-5年的時間,具備實務上 的相關經驗。

貳、實驗設計

本研究針對國小輕度智能障礙學生進行社交技巧訓練,並探討其學習成效,由於研究 對象屬於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個別差異大,不易取得適合的大樣本,故採用適合於研究少 量樣本的單一受試實驗研究設計,並在各種研究設計類型中,選擇跨受試多探試設計,多 探試設計是多基準線設計的變型,具有實驗控制、避免冗長的基線期觀察及實驗上節省時 間的優點。

(ㄧ)基線期(A)

此為觀察階段,主要以觀察作為蒐集資料的方式,目的是為了瞭解研究對象現 有的社交技巧能力,以作為與下階段資料的比較依據。基線期資料在資源班進行錄 影,對每一受試者進行至少三次(含)實驗處理前的觀察評量,安排三次連續性的 觀察,當其表現維持低於40.0%(含)的目標行為表現百分比時,方可進入處理期。

(二)處理期(B)

此階段為教學處理階段,實施教學介入,二位研究對象分別於資源班進行社交 技巧訓練,資料的蒐集主要在評量研究對象經過教學介入後立即的學習表現。對目 標行為進行八次教學處理,目標行為一有連續二次目標行為表現百分比的資料點達 80.0%以上(含)之標準,並趨向呈穩定狀態。

(三)維持期(M)

本階段是在實驗教學結束後,即撤除教學介入,進入學習成效維持階段,本階 段於處理期結束後兩週開始實施,進行三次點狀觀察評量,即對每位受試者實施目 標行為維持成效評量,以了解受試者的學習維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