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壹、研究者
一、研究者背景研究者本身為教育系碩士班研究生,曾修習遊戲治療研究、哀傷諮商與治 療研究、教育研究法、質的研究等相關諮商專業課程。而為充實研究所需的相 關知能,下修大學部之兒童心理學、教育心學、生命教育及親職教育等有益於 進行遊戲治療研究的課程,經過與指導教授的指導與討論後,開始進行遊戲治 療與觀察、資料蒐集、文獻整理、資料分析等研究程序;另外,利用課餘時間,
積極參與台灣遊戲治療協會成立大會與論文發表會。因此,研究者具有基本的 遊戲治療基礎、實務經驗與質性研究之能力。
二、研究者角色
本研究中研究者必須擔任遊戲治療者、文字轉錄者與資料分析者,為降低 角色間的混淆,故研究者努力在研究的不同時期扮演單一角色,以免干擾了研 究的客觀性與敏銳性,茲將各個角色說明如下。
(一)遊戲治療者
研究者依照 Landreth(2002)之遊戲治療理念進行遊戲治療,每次 50 分,
預計進行 15 單元之兒童中心遊戲治療,期間由研究者來擔任治療者的角色,
如此,有助於個案與研究者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個案在接受遊戲治療時,更 易玩得坦誠及深入的自我開放。
(二)文字轉錄者
將遊戲治療中的錄影、錄音資料轉錄成逐字稿時,研究者會詳實記錄遊戲 治療的內容,過程中並將足以辨識研究對象個人資料的部分加以編碼及化名處 理,保障研究對象個人的權益與福祉。資料轉錄完畢後,研究者再仔細、謹慎 的校對,同時邀請協同研究者協助確認,以確保轉錄的內容與其原意無誤,才 進一步作資料處理與分析。
(三)資料分析者
為了提升資料分析的信度,本研究另邀請兩位協同研究者,研究者與協同 研究者共同劃記量表,經充分討論及溝通後,待三位評分者於試題劃記的一致 性係數達到.80 以上時,再由研究者秉持相同的原則繼續完成剩下的資料分析 工作。
貳、協同研究者
質性研究所擔心的是研究者的主觀意識過於強烈,因此,本研究在正式研 究時,邀請兩位協同研究者進行三角校正,以確保資料分析能夠更為客觀與中 立,本研究所邀請之協同研究者為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本研究 之協同編碼者均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研究、諮商歷程與效果評估研究、行為 科學研究法、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評鑑、質性研究、遊戲治療研究、諮商實習 等相關專業課程,並以質性研究的方法撰寫過相關報告,具備足夠之資料分析 經驗與能力。協同研究者之背景資料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協同研究者背景資料
協同研究者 性別 學歷 諮商相關實務經驗 前導研究 女 諮商與應用心理所二年級 諮商實習一學年 正式研究 女 諮商與應用心理所三年級 諮商實習一學年 諮商專業實習一年 正式研究 女 諮商與應用心理所三年級 諮商實習一學年 諮商專業實習一年
參、研究對象 (一)預試個案
在進行正式研究之前,研究者為加強對兒童中心遊戲治療的掌握,選擇一 位離婚單親兒童做為預試對象,全程採用兒童中心學派進行諮商,每次 50 分,
從 95 年 4 月至 6 月,共計 15 單元之遊戲治療,預試期間亦不斷與研究所授課 老師及同學討論,包括每單元中研究者之口語、非口語反應是否合宜及治療過 程中的疑問與困難,本研究預試個案之基本資料如表 3-2 所示。
表 3-2 預試個案之基本資料 研究對象
就讀學校
小龍(化名)
台中市北屯區樂樂國小(化名) 年級/年齡 一年級/6 歲
性別 男孩
問題行為 人際關係不佳、攻擊破壞、社會畏縮、說謊
監護人 母親
與其同住之親人 母親、外婆
依據本研究之前導性研究發現如下:
1.治療初期,就口語表達主要為沉默不語及低聲呢喃,面對治療者的回應少有 口語回應,口語的劃記前三名依序為試題 3、28、29;就非口語表達以頻繁 的走動表達不安,表情僵硬、不自然、感覺較為畏縮,非口語的劃記前三名 依序為試題 9、18、12;就情緒反應感覺為焦慮與好奇,重複相同的遊戲及 在遊戲室來回走動觀看;而與治療者的互動處於被動反應、沒有目光交集。
2.治療中期,口語表達會開始增多,多半是與他目前正在遊戲的主題有關,口 語的劃記前三名依序為試題 2、6、28;就非口語表達以感覺到遊戲室是個安 全的地方,能夠專心的玩、逐漸呈現出遊戲的主題,在遊戲室內的走動步伐 較為自然、偶有笑容,感覺不再畏縮,非口語的劃記前三名依序為試題 9、
16、13;情緒反應能與正在遊戲的主題結合,多半能直接展現出悲傷、快樂 等情緒反應;而與治療者的互動上,個案已能主動開口回應治療者之所作的 口語、非口語反應,甚至偶爾會反問治療者問題,亦即個案與治療者已展現 出良好的口語與非口語互動。
3.治療後期,口語表達方面,進入遊戲室後會在遊戲中對治療者展現較多的口 語表達,明顯多於前幾次,甚至在治療者會錯意時,個案會再次複述其方才 所說,亦曾主動問治療者還可以來遊戲室的次數,口語的劃記前三名依序為 試題 2、6、28;非口語表達方面,主動接近治療者,肢體動作愈來愈大方,
邀請治療者加入遊戲室,開始將眼神轉移至與治療者的目光相交,感覺個案 在遊戲室中逐漸展露出自信,非口語的劃記前三名依序為試題 16、3、2;情
緒反應方面,對治療室感到安全與信任,展露出的情緒相當自然,有投入遊 戲的愉悅感;與治療者的互動方面,個案甚至主動邀請治療者加入遊戲,另 外,與治療者有繪畫的互動性回饋,個案與治療者的諮商關係更為良好。
(二)正式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正式研究對象為台中市某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之在學學生一名
,而篩選研究對象的標準為:
1.國小一年級之單親兒童,性別不限。
2.單親兒童之成因為父母離異且父母已分居者。
3.父母離婚事件在兩年內且有印象者。
4.個案在人際關係、生活適應、行為或情緒上有困擾者。
5.經監護人同意,個案願意且監護人能接受研究者之訪談、錄影及錄音者。
本研究共招募了三位,選擇小彬是因為符合這五項標準,於是研究者向家 長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性質、實施程序與資料運用等相關細節,並回答家 長對本研究的相關疑問,在獲得家長同意並自願參與後,簽署參與研究之家長 同意書(如附錄一)。參與研究之正式個案基本資料如表 3-3。
表 3-3 正式個案之基本資料 研究對象
就讀學校
小彬(化名)
台中市南屯區東東國小(化名) 年級/年齡 一年級/6 歲
性別 男孩
問題行為 說謊、專注力不足、動作不大方
監護人 母親
與其同住之親人 母親及三個姊姊
另外,為了進一步表達個案的原生家庭環境,研究者以許臨高(2004)家族譜 說明個案父母、手足之間的關係,如圖 3-2。
40 歲,無業,不知去向 38 歲,賣場專櫃人員
16 歲 14 歲
圖 3-2 個案家族譜 說明:1.
2.
3.
4.
11 歲 6 歲
,表示離婚。
,表示親密。
,表示疏離。
,表示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