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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治療之內涵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遊戲治療之內涵及相關研究

壹、遊戲治療之源起

遊戲治療早期的發展受到精神分析學派的影響,1909 年 S.Freud 第一個運用 精神分析理論於兒童身上的發表案例,報告處理「小漢斯」(Little Hans)的個 案,首度嘗試藉遊戲的情境來瞭解兒童的問題,因當時重視高結構化的成人分析 理論治療模式而難以被人們所接受,因此後續未曾被運用在兒童的心理治療上,

直到 1919 年 Hug-Hellmuth 開始藉著玩具作為溝通的媒介,他可以說是最早實施 遊戲治療者,而 1928 年 A.Freud 則有系統地將心理分析應用於遊戲治療,認為 遊戲的主要功能在建立關係,但治療時仍須以語言為材料,而後 Rogers(1942) 延伸關係治療的概念,並發展成非指導性治療學派,稍後改稱個人中心治療學 派,再由 Axline(1947)發揚光大成為遊戲治療的重要技巧,稱為「非指導性遊 戲治療」或「兒童中心遊戲治療」(引自魏渭堂,1998)。

貳、遊戲治療之定義

國際遊戲治療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lay Therapy,簡稱 IAPT,2008) 將遊戲治療界定為有系統的使用理論模式,在互動過程中,遊戲治 療者使用具有療效的玩具,協助當事人預防或解決心理上的困難,以達到最理想 的成長與發展。Webb(1999)認為遊戲是一種心理治療方法,以心理動力發展為基 礎,輔助幼童想像的、表達的遊戲材料來釋放各種情緒。美國遊戲治療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Play Therapy,簡稱 APT,2008)將遊戲治療界定為系統性使用 理論模式而建立的一種人際互動過程,遊戲治療者運用玩具的療效,協助個案防 止或解決心理困難並能獲得適當的成長與自我發展。

何長珠(1995)將遊戲治療界定為受過遊戲治療相關課程訓練的治療者,在遊 戲室的環境中,提供一種安全、信任、容許與負責任的態度,與兒童(4-12 歲)

發展出一種正向的關係,並藉由兒童自由選擇的玩具與扮演活動中,達到治療上 的宣洩、支持與重整的結果。梁培勇(1999)遊戲治療最簡單的定義是從溝通媒介 來作定義,凡是以遊戲作為諮商的主要溝通媒介者都可以稱為遊戲治療。

台灣遊戲治療學會(Association for Taiwan Play Therapy,簡稱 ATPT,2006) 認為把治療的元素加入遊戲情境中,以遊戲作為治療的媒介,協助兒童與治療者 建立良好互動關係的治療方法。治療者必須受過良好的遊戲治療訓練,知道如何 選擇遊戲器材及如何發展一份安全的關係,讓兒童在遊戲中能用其最自然的溝通 方式來完全表達及揭露自己的情感、想法、經驗、及行為。

研究者綜合國內外文獻整理出學者對遊戲治療之定義,如表 2-1 所示。

表 2-1 遊戲治療之定義

表 2-1(續) 遊戲治療之定義

作者 時間 遊戲治療之定義 APT

IAPT

Landreth

Phillips

Webb

參、遊戲治療的重要性及其功能

一、兒童遊戲的重要性

遊戲是兒童生活經驗的呈現, Piaget(1962)認為遊戲是個體聯結個人具體 經驗與抽象思考間的橋樑,在十一歲以下的孩子,不易以口語來表達自己的感 覺,因此,遊戲能提供孩子表達內在期望、感覺、問題與焦慮的機會。 Woltmann 曾提到兒童自發自導的活動,可以讓他們把重要的經驗及感受概念化與重新建 構,並延伸到可觸及的層面。就此義觀之,遊戲提供機會讓兒童可以表達出令 他們感到困擾、衝突的迷惑與情境(引自 Landreth,2002)。

遊戲可以改善人際關係、學習人際互動技巧, West(1992)發現兒童經由 遊戲能學習到給予及接受回饋、適應團體規範,不斷地彼此相互學習、應對及 試探新的行為。 Landreth(2002)認為遊戲乃是兒童期最主要的活動,可以發 生在任何時間及任何地點;遊戲乃是自然而發,充滿愉悅,自願且無特定目的 的活動。遊戲能滿足兒童發洩精力、學習生活中的責任、達成困難的目標及重 新體驗挫折,由此得到身體的接觸、發洩競爭的需求、以社會可接納的方式來 表達攻擊性,及學習如何與別人相處。

遊戲比起口語更易讓兒童宣洩出情緒, Axline(1969)和 Landreth(1993) 均提出遊戲是兒童表現自我的象徵性語言,也是表現經驗及情感最自然的方 式,遊戲比文字更能使兒童陳述出其對週遭生活中重要的人、事、物的感覺,

亦即遊戲是兒童的話語,玩具是兒童的文字。 Winnicott(1993)指出就發展的 觀點而言,遊戲是一種經驗,一種創造性的經驗,一種時空連續的經驗,也是

生活的一種基本型態。劉焜輝(1992a)指出遊戲是兒童表現未能滿足需求或抒 發情感最自然的藉口。兒童可以自由自在主張自己、表現自己。遊戲可以促使 兒童解除心理緊張,達到淨化的功能。從兒童的遊戲中可以觀察其形成人(關 係的能力、需求、認知或思考模式),也可以讓兒童了解自己對於問題的看法。

梁培勇(1996)甚至認為,當下社會兒童問題的比例較過去社會高的原因,即為 現代兒童的遊戲機會較少而導致的。

遊戲治療也有助於控制感的培養與提升,Landreth(2001)認為遊戲是兒童 能夠掌控的一個環境,確切的說是一種控制的感覺,而它對兒童情緒發展及心 理健康是不可或缺的,兒童在家或在校所處的環境過於結構化了且缺乏控制感

,但在非結構性的自由遊戲中,兒童可以決定自己要玩什麼、怎麼玩,改由自 己做主。此外,上述遊戲治療的重要性與 Lowenfeld 認為的兒童遊戲重要性的 四個面向不謀而合,分別是(1)遊戲是身體的活動;(2)遊戲是經驗的重複;(3) 遊戲是幻想的證實;(4)遊戲是為生活而準備的(引自 Carroll,1998)。 二、兒童遊戲及遊戲治療的功能

遊戲的重要性在於其對兒童的發展具有許多重要的功能, Kottman(2001) 指出遊戲的14種功能,這能為兒童帶來特定、正向的結果如下:

(一)克服抗拒 (overcoming resistance)

(二)促進溝通 (communication)

(三)增進能力 (competence)

(四)創造性思考 (creative thinking)

(五) 情緒宣洩 (catharsis) (六) 負向經驗再現 (abreaction) (七) 角色扮演 (role-play)

(八) 幻想、想像 (fantasy/visualization) (九) 隱喻性學習 (metaphoric teaching) (十) 依附的形成 (attachment formation)

(十一) 關係的維持 (relationship enhancement) (十二) 正向情緒 (positive emotion)

(十三) 從發展困難邁向精熟 (mastering development fears) (十四) 玩遊戲 (game play)

羅明華(2002)指出遊戲治療的功能有四:一、遊戲是兒童自然的表達方式;

二、遊戲治療的過程可以達到預防性和發展性的治療目標;三、遊戲可以建立治 療性關係,減少兒童抗拒。楊月褀(2002)綜合學者 Alder 對遊戲治療功能的看法 提出遊戲治療的六項功能如下:

1. 遊戲的本質是自然、愉悅、自發的,可使兒童免於受到羈絆所產生的 緊張與威脅。

2. 遊戲治療有很高的自由度、允許兒童犯錯;遊戲治療提供一個安全的 心理環境,使兒童不至於受到大人的批評責難,而承受挫折沮喪、焦 慮;由於兒童可以自然的表現自己,不需過度防衛或取悅他人的方式 進行諮商,遊戲更能有益於建立良好治療關係。

3. 在遊戲治療或表演過程中,兒童可以藉由想像及演出事件的體會,練 習控制本身的需求或慾望,協調內在衝突與外在社會環境之要求,採 取合適的行為,增進自己能力。

4. 遊戲治療可以協助兒童自我表露,提供兒童有機會將其困擾、衝突混 淆之事件表現出來。

5. 在兒童自發的活動中,兒童藉由扮演不同的角色學習、認同及模仿社 會所能接受的行為,完成社會化。

6. 遊戲可作為診斷兒童問題的工具,藉以深入了解兒童對自己的看法,

解釋周圍世界的方式、其習慣性想法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綜上所述可知,兒童的情緒困擾經由口語不易完全表達出來,但若以遊戲 作為諮商的媒介,容易讓兒童聯結自我生活經驗,從遊戲中表達、釋放自己的 焦慮、恐懼、哀傷、沮喪等負面情緒,藉由遊戲治療者的協助,使兒童較易處 理、適應目前所面臨的困擾問題,從中表達其對人、事、物的各種感覺。

肆、兒童遊戲治療可處理的問題

Axline 認為遊戲治療可以幫助適應不良的兒童,包括行為問題、學習問 題、語言問題或身心問題(引自程小危、黃惠玲譯,1996)。 Landreth (2002) 則指出遊戲治療由過去的研究中發現對於學習障礙、缺乏自我控制、經歷父母 離異、沮喪、虐待、依賴、攻擊、社會適應不良及身體障礙等兒童,治療後均 有正向的效果。

台灣遊戲治療學會(2006)認為遊戲治療對於下列兒童的問題處理具有良 好的效果,包括有困難與權威者相處的兒童、精神疾病處置、減輕拔毛症狀、

改善選擇性失語症、減低攻擊性、爆發行為、增進離婚家庭子女的情緒調適、

增進被虐待及被忽略兒童的情緒調適、減低住院病童的壓力與焦慮、矯正不良 的閱讀習慣、增進有學習障礙兒童的課業表現、矯正語言方面的問題、降低智 能不足兒童的情緒及智力問題、較好的社會及情緒適應、減輕心理引起之身體 問題如氣喘、胃潰瘍、過敏症、改善口吃、增進自我概念、降低分離焦慮等,

除了極重度的自閉症與脫離現實的精神分裂症之外,對各種診斷類別的兒童皆 有效。

此外,劉焜輝(1992b)指出對於障礙程度較強,與現實脫離又受到語言能 力限制之兒童來說,遊戲將成為高度有效的治療媒介。楊伶儀(1998)指出過渡 性客體(例如玩偶、玩具等陪伴物)對於五歲左右的兒童而言,最能減低其焦慮 與協助其獲得情緒的舒緩。主要是遊戲治療與心理劇可以提供兒童過渡性的情 緒經驗,經由此類治療的具體方式引發個人內在衝突的呈現,繼而協助其面 對、經驗與解決。

綜上所述可知,遊戲治療的功能與重要性已獲得國內外研究上的支持,可 以處理兒童的問題面向亦相當廣泛,至於遊戲治療的實施對離婚單親兒童的影 響,則有待進一步探討。

伍、遊戲治療之學派介紹

由於遊戲治療學派依學者分類標準不同而有不同的劃分, Kottman 和

Schaefer(1993)介紹的遊戲治療學派包括兒童中心遊戲治療學派、阿德勒遊戲 治療學派、認知-行為學派遊戲治療、榮格學派遊戲治療、完形學派遊戲治療、

家族遊戲治療學派等,依序介紹如下:

一、兒童中心遊戲治療學派

本理論創始人為 Rogers,而後由 Axline 開啟兒童中心遊戲治療的大門,

其認為如果治療者能夠提供催化性條件,個體自身即有能力對自我進行了解及

其認為如果治療者能夠提供催化性條件,個體自身即有能力對自我進行了解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