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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九節 研究倫理

本研究以私立幼兒園現職的助理教師為對象,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蒐集文本資 料,聚焦於助理教師工作經驗之描述與內在感受。研究者為求保護研究參與者免於傷 害,以下將列出本研究之研究倫理。

一、充分告知相關權益

研究者進行深度訪談之前,不會因研究目的與主題而隱瞞個人身份,並且充分告知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文本蒐集方式、本研究的意義與價值性等,並主動詢問研究參與者 是否需要事先了解訪談的問題或者其他相關資訊,以確保研究參與者事先暸解自身權 益。此外,研究者也將取得研究參與者的訪談同意書,詢問是否可以現場錄音和錄影,

以及未來論文公開之許可。若在研究過程中有變更之計畫,也將事先告知研究參與者,

於徵求同意之後再進行變更事宜行。

二、個人隱私之保密

關於助理教師個人隱私部分,研究者會再次強調研究資料之保密性,例如研究參與 者的真實姓名、目前工作園所、畢業學校等個人隱私,將一律以化名方式呈現於論文中。

在訪談過程中,若研究參與者發現某些訪談內容過於私密或不願公開,研究者也會顧及 對研究參與者的尊重與保護,予以保密。

三、隨時關注研究參與者之心理感受

在訪談過程中,深度訪談強調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之間的平等、互惠之關係,研究

者應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盡量避免造成研究參與者與其任教之幼兒園的干擾,並以一種友 善與互為朋友的關係,拉近彼此距離。因此,研究過程中不應只在意文本資料是否蒐集 充足等單方面的問題,所以,研究者必須隨時關注研究參與者的心理感受、情緒與反應

(范麗娟,2004)。若研究參與者表示不願意談論某些主題或造成困擾,研究者將不會 勉強,且基於自由參與的意願,研究參與者將有權利於研究過程的任何時間,選擇退出 訪談。

在整個訪談的最後階段,由於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已非單純的研究關係,所以,研 究者將適度提醒或暗示研究參與者即將結束訪談。在結束訪談研究之際,研究者更不忘 向研究參與者表達尊重與感謝之意,感激研究參與者願意參與本研究,並分享自身擔任 助理教師的經驗與感受的故事,對於研究者本身以及目前同為助理教師不知名的人士,

皆有相當的貢獻性,也期盼研究參與者能在本研究訪談中有了自我省思與成長。

四、客觀分析,真實詮釋

訪談過後的文本分析方面,研究者將與研究參與者針對研究結果的適切性,以寄發 電子郵件的方式確定訪談文本的正確性,並以訪談回饋單確認主題命名與主題內容是否 貼近研究參與者的內心感受,也將詢問研究參與者的意見回饋,以達到最佳的檢證效 果。在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意見交流的過程中,若研究參與者有任何疑惑之處,研究者 將以尊重與接納的態度,盡快於論文中做修正的動作,並積極與研究參與者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