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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詮釋現象學方法論

科學研究取向分為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而不同的研究取向將影響研究者如何看待 這個世界的方式與思維,前者著重於找出事物的一般法則,再進一步推論至具有類似特 質的其他對象;後者則主張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性,唯有透過研究參與者的觀點與立場,

才能理解其經歷過的經驗背後的意義為何(潘淑滿,2003)。本研究旨在探究私立幼兒 園助理教師之工作經驗,並且著重於瞭解其工作的內在感受與心路歷程,因此選擇質性 研究派典作為本研究取向。

質性研究派典中,研究者採用詮釋現象學(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

作為本研究之方法論。在百家爭鳴的質性派典中,詮釋現象學融合與擴展了現象學與詮 釋學,形成一新興的方法論(高淑清,2008)。現象學(phenomenology)取向於自然的 實地探索,強調回歸現象的本質,並深入描述研究參與者的生活世界(life world),回 顧現象學家Edmund Husserl(1859-1938)之主張,認為人類的生活世界是人文科學研究 的基礎,所謂生活世界就是我們生長的意義世界(鄒川雄,2005),雖然人類的生活世

界表面上看起來雜亂無章,但透過生活經驗點點滴滴之回溯,藉以理解研究參與者的主 觀經驗,穿透生活世界中行動與生活事件的表象,將其現象自然的還原,並抱持著開放 與彈性的研究心態,重新進入研究參與者的生活世界,我們將能夠理解其中確實有其意 義架構,並且闡明原先行動與生活事件背後之意義(畢恆達,1996;潘淑滿,2003;鄒 川雄,2005;高淑清,2008)。

而詮釋學(hermeneutics)一詞源於希臘神話中信差Hermes之名,職責為向世人傳 達神之意旨,不僅傳遞神旨,還擔任一個解釋者的角色,將神的意旨加以註解,使其變 得可知而有意義(潘淑滿,2003)。而詮釋學研究方法則著重文本(text)意義的詮釋取 向,文本的詮釋方法起源於宗教解釋聖經的活動,透過語言的分析與解釋,揭開聖經所 蘊含的意義,而理解的過程則是源於自身對聖經文字背後原意的再現,而非當時宗教獨 斷的教義包袱(畢恆達,1996)由以上可窺見理解、語言與詮釋之間的關係。

詮釋學學者Martin Heidegger(1889-1962)更提出「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

的歷史哲學觀點,他認為人類出生於世,並不能拋開歷史洪流的包袱,然而,只要理解 就是存有,人的生活如何就是理解的過程與結果(畢恆達,1996)。因此,詮釋學研究 取向著重透過研究過程,理解人類日常生活經驗中的心理反應、內在感受,以帶入研究 參與者更深層的生命經驗之意義(潘淑滿,2003)。

另一方面,Heidegger與同為詮釋學者的Hans-Georg Gadamer(1989)皆認為先前理 解(pre-understanding)是我們理解事物的基本條件,過去歷史的包袱與成見並非一直讓 我們停滯不前,相反的卻成為一種看待新事物所必須的,只要能夠在研究前釐清自我的 成見,降低成見造成的影響,無須刻意遺忘(引自畢恆達,1996;高淑清等譯,2004)。

因為,在詮釋者(研究者)理解的過程中,我們同時也在重新建構一個新的歷史,我們 的先前理解也會隨之轉變,視野就跟著不同了,在此建構出詮釋學中詮釋循環

(hermeneutic circle)的原理,即透過研究者對於文本的部分與整體作反覆的理解與思 索,步步向前邁進(引自畢恆達,1996)。

Gadamer認為每個人觀看世界的方式都是不同的,對於同一件事的感受也不一樣,

因為我們的觀點是基植於我們本身的歷史、文化處境與視域(horizon)之中,而視域是 指從一特定角度所看見的整個視野,因此,完全跳脫自己的立場進入他人的視域是有限 的,但研究者在與文本的互動過程中,不斷挑戰自己的先前理解,於是研究者與研究參 與者開始視域的融合(fusion of horizons),達到互為主體的理解,進而透過寫作來彰顯 生活世界中經驗與現象背後的意義架構(引自畢恆達,1996)。

Heidegger將在世存有的觀念帶入了現象學中,讓現象學的生活世界有了全新的面 貌,為探索生活經驗的詮釋現象學增添了具有歷史與文化元素的文本(高淑清,2008)。

詮釋現象學結合了現象學與詮釋學兩種方法論,不僅具有一種描述性的現象學方法論特 質,希望知道事物是如何發生的,也具有一種解釋性的詮釋學方法論特色,並藉深度訪 談所形成的文本,讓生活世界中的現象都可以被解釋,以達自顯原貌(高淑清等譯,

2004)。

雖然詮釋現象學也屬於一種研究人類的人文科學研究,但是詮釋現象學不同於其他 的人文學科,它研究的對象並不針對特殊文化的意義(俗民誌),也不是特定的社會團 體(社會學)或者特定的歷史階段(歷史),更不是特定的心智類型(心理學)與個人 的生命史(傳記),而是想要闡述生活世界中,我們每天存在的意義,以一種具深度與 豐富性的程度來描述和解釋這些意義(高淑清等譯,2004)。

由上述可知,詮釋現象學的研究對象就是人們生活世界中的生活經驗。詮釋現象學 觀點並不強調事情是否真的發生過或是多常發生,而是著重於個人經驗的過程與當下的 感受為何(鄒川雄,2005)。但是,我們要如何抓住經驗當下的感受呢?詮釋現象學研 究提倡經由人類與生俱來的語言表達出來,再經研究者進行語言的彙集與整理,我們才 可以進入他人與我們自己獨特的內在經驗,因此,透過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之間的談 話,在過程中描述出經驗的感受,並建構出一個主觀的世界(高淑清等譯,2004)。然 而,現象的意義或本質是一個複雜且多元的構面,因此,詮釋現象學採取系統化的提問、

反思生活經驗、聚焦等方式,透過訪談進行生活經驗點點滴滴的回溯,並由研究者彙整 訪談文本進行分析,而在過程中不忘反覆檢視是否有達到研究目標與時時自我批判,將 隱藏於生活經驗表象的意義結構描述清楚。

此外,詮釋現象學研究通常是以個人的經驗為起點,因為就詮釋現象學的觀點,我 們自己的生活經驗是可以立即進入的,而個人的經驗也有可能是別人的經驗,也就是說 我的經驗很有可能就是我們的經驗,且他人經驗也可能是自己的經驗,達到研究者、研 究參與者及讀者三方面互為主體的理解(高淑清等譯,2004)。

基於以上詮釋現象學的觀點,本研究採以詮釋現象學方法論進行研究。研究者首先

關注自身擔任助理教師的工作經驗,進行自我經驗的回溯與反思。同時,研究者也認為 目前私立幼兒園助理教師的心聲是需要被互為主體的理解與被重視。因此,研究者試圖 描述出助理教師真實的工作情況以及工作感受,以深度訪談作為蒐集文本資料的方法,

在理解的過程中,同時也進行助理教師工作世界的建構,以探究工作表層之下的意義,

進一步找尋私立幼兒園助理教師的生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