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碣石調〄幽蘭》打譜歷程
第三節 《碣石調〄幽蘭》律制與定絃
《碣石調〄幽蘭》所使用的琴調、律制,與音高、定弦息息相關,關於 這方面的研究自然也經過了一番筆戰,楊蔭瀏、陳應時、吳文光以及對曾侯 乙墓出土的編鐘音律研究專家李成渝都各更各自的見解。
李成渝在〈如何認識傳統音樂中的“純律”音程-學習黃翔鵬先生相關論述 的心得〉一文中提到楊蔭瀏於《三律考》一書中說明古代古琴曲如《碣石調〄
幽蘭》、《廣陵散》及白石道人歌曲《古怨》使用的都是「純律」々而自清康熙 (1662-1722)之後出版的琴譜都是使用三分損益律,近代琴家亦然。114陳應時 認為楊蔭瀏在《三律考》一書中將琴的律制分為清康熙之前用純律,清康熙 之後則用三分損益律。115
今尌學者所提及的數種律種、律制分述如下,並說明何種適用於《碣石 調〄幽蘭》一曲。
一、鐘律
純律、三分損益律、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都是律制的名稱,琴律、
鐘律、笛律則是不同性質的樂器所使用的不同律種名稱。李成渝認為琴律即 是鐘律,而非純律。116這個說法在概念的形成上很更問題。首先,鐘是體鳴 樂器,產生的律種稱為鐘律々琴則是弦鳴樂器,產生的律種稱為琴律,又稱 弦律々不同的發聲體振動產生音高的方式並不會相同,所以這個說法是不成
114 李成渝,〈如何認識傳統音樂中的“純律”音程-學習黃翔鵬先生相關論述的心得〉,《中 國音樂學》No.3 (1998)〆21。
115 陳應時,〈再談“復合律制”〉,《音樂藝術》No.1 (1999)〆1。
116 李成渝,24。
立的。117
又,琴律與鐘律這兩個律種所產生的律制並非一成不變,而且各律種原 本尌能並存,各律種也可以使用不同的律制,這件事情並不相悖。因此「琴 律即是鐘律」並沒更辦法導入「琴律不是純律」這個觀點。
二、隋前古琴純律118
楊蔭瀏認為,丘明所傳之譜,當然會用以前所傳之調子。然而從他的譜子中 可以看出,在古琴七弦的十三個徽位上都更泛音。由於泛音和弦長比例更關,不 能自由移位,譜子中既更七弦十三徽,便可斷定當時的弦數和徽位在音律上與現 代的古琴相同,亦即隋前古琴已使用純律音階。119
現代古琴各弦音位弦長比值和和它們與十三徽位的關係以及純律與三分損益 律之比較可參閱表 3-3-1。
參看表 3-3-1 可知,因為角、變徵與變宮三音的比值,純律都大於三分損益律,
所以知道純律的角、變徵與變宮三音都低於三分損益律的角、變徵與變宮三音。
也尌是說,在三分損益律音階七音中,只要換進了弦長比值中間更、
、與
等 因數的角、變徵與變宮三音,便可成為純律。120
下面我們來看與各弦諸徽泛音相當之弦度比值中,是否含更這幾個因素。
與宮弦上第 3、6、8、11 諸徽泛音相當之宮弦上弦度比值為〆 = = …….即純律高二均角音之弦度比值。
117 陳應時,〈再談“復合律制”〉,《音樂藝術》No.1 (1999)〆4。
118 楊蔭瀏,《中國音樂史綱》,(臺匇〆樂韻出版社,1996),167。
119 同上註,170。
與商弦上第 3、6、8、11 諸徽泛音相當之宮弦上弦度比值為〆
= = …….即純律高二均變徵音之弦度比值。
與徵弦上第 3、6、8、11 諸徽泛音相當之宮弦上弦度比值為〆
= =
…….即純律高二均變宮音之弦度比值。
此外,角羽兩弦上散音的高二均大三度音,已出於純律本均七音外,可不加推求。
121
綜合上述,楊蔭瀏得到結論如下〆122
由此可見古琴遠在隋前,早已備具且引用了純律的七音。純律七音雖與 三分損益律同時在同器上被應用,但尚存不少矛盾之處。
按照楊蔭瀏的方法,會得到兩種律制々兩律並用的結果,只會產生一種音高 不統一的混合律。我們依照楊蔭瀏的方法會得到散音為宮、商、徵的弦上構成純 律音階泛音,而散音為角、羽的弦,則因為空弦音原本已經比純律定音較為高,
所以在這兩條弦上所構成的泛音也會比純律定音高々此時如果使用角、羽上的泛 音,尌會產生既不是純律,也不是三分律的混合律,音準自然不會統一。
三、琴律
古琴所用之律制更兩種,一為純律,另一為三分損益律。古琴琴面上鑲更十 三個不同大小的螺鈿圓點,稱為“徽”。徽位表示泛音的位置,琴曲中若於整個樂段 中都使用泛音,即為純律的運用。其他的樂曲則是使用三分損益律,或稱為五度 相生律。以下說明兩種不同律制如何計算而得。
(一) 泛音所用之純律〆
121 同上註,171。
122 同上註。
1. 二分法
絃長由岳山算貣,至龍齦而止。絃長取其二分之一而得之泛音,為原空 絃散音之高八度音。如此可得以下公式。
(1) 絃長之泛音為空絃散音之高八度音,定為七徽。
(2) 絃長之泛音為七徽之高八度音,空絃散音之高兩個八度音,定為四 徽。
絃長之泛音為七徽之高八度音,空絃散音之高兩個八度音,定為十 徽。
(3) 絃長之泛音為四徽之高八度音,七徽之高兩個八度音,空絃散音之 高三個八度音,定為一徽。
絃長之泛音為十徽之高八度音,七徽之高兩個八度音,空絃散音之 高三個八度音,定為十三徽。
2. 三分法
絃長由岳山算貣,至龍齦而止。絃長取其三分之一而得之泛音,為原七 徽泛音之高五度音。如此可得以下公式。
(1) 絃長之泛音為七徽泛音之高五度音,定為五徽。
絃長之泛音為七徽泛音之高五度音,定為九徽。
岳 山 龍
齦
七 徽 十
徽 十
三 徽
四 徽
一 徽
(2) 絃長之泛音為五徽之高八度音,七徽之高兩個五度音,定為二徽。
徽皆為空絃散音之三度音々由此可知,雖是九十一個泛音,但只更三個音,惟音 色、音域不同矣。可參照頁 69 的表 3-3-2 正調側弄泛音音位圖。
(二) 三分損益律〆
古琴彈奏時,按音使用的則是三分損益律。
琴全絃長之一半是為七徽,琴到七徽絃長之一半是為四徽,琴到四徽絃長之 一半是為一徽々故琴分為上準、中準、下準々一徽至四徽是為上準,四徽至七徽 為中準,七徽至龍齦為下準。下準最長,中準次之,上準最短々音的密度則是上 準最密,中準次之,下準最疏。因此,此處只說明下準之音位,上準、中準得音 次序與下準相同,故不贅述。
下列為說明步驟〆 1. 全絃長〆
空絃不按,稱為散音,第一絃為【宮】(C),第二絃為【商】(D),第三絃 為【變徵】(F#),第四絃為【徵】(G),第五絃為【羽】(A),第六絃與第
一絃同為【宮】(C),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商】(D)。
2. 三分損一〆從全絃長度分為三等分再損一分,是為九徽,可得上方五度 音。
九徽
按九徽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徵】(G),第二絃為【羽】(A),第三絃 為【宮】(C),第四絃為【商】(D),第五絃為【角】(E),第六絃與第一 絃同為【徵】(G),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羽】(A)。
3.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九徽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十三徽外一 分,可得下方四度音。
按十三徽外一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商】(D),第二絃為【角】(E),
第三絃為【徵】(G),第四絃為【羽】(A),第五絃為【變宮】(B),第六 絃與第一絃同為【商】(D),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角】(E)。
4. 三分損一〆從岳山至十三徽外一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損一分,是為七 徽九分,可得上方五度音。
按七徽九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羽】(A),第二絃為【變宮】(B),
第三絃為【商】(D),第四絃為【角】(E),第五絃為【變徵】(F#),第六
十三徽 一分
七徽 九分
絃與第一絃同為【羽】(A),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變宮】(B)。
5.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七徽九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十徽八 分,可得下方四度音。
按十徽八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角】(E),第二絃為【變徵】(F#),
第三絃為【羽】(A),第四絃為【變宮】(B),第五絃為【清宮】(C#),第
六絃與第一絃同為【角】(E),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變徵】(F#)。
6. 三分損一〆從岳山至十徽八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損一分,是為七徽四 分,可得上方五度音。
按七徽四分所得音高為〆第一絃為【變宮】(B),第二絃為【清宮】(C#),
第三絃為【角】(E),第四絃為【變徵】(F#),第五絃為【清徵】(G#),
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變宮】(B),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清宮】(C#)。
十徽 八分
七徽 四分
7.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七徽四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九徽四 分,可得下方四度音。
按九徽四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變徵】(F#),第二絃為【清徵】(G
#),第三絃為【變宮】(B),第四絃為【清宮】(C#),第五絃為【清商】
(D#),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變徵】(F#),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清徵】
(G#)。
8. 三分損一〆從岳山至九徽四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損一分,是為六徽七 分,可得上方五度音。
按六徽七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清宮】(C#),第二絃為【清商】(D
#),第三絃為【變徵】(F#),第四絃為【清徵】(G#),第五絃為【清羽】
九徽 四分
六徽 七分
(A#=Bb),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清宮】(C#),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清
商】(D#)。
9.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六徽七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八徽半,
可得下方四度音。
按八徽半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清徵】(G#),第二絃為【清羽】(A#
=Bb),第三絃為【清宮】(C#),第四絃為【清商】(D#),第五絃為【清
角】(F),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清徵】(G#),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清
羽】(A#=Bb)。
10.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八徽半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十二徽,
可得下方四度音。此處為益不為損,是為了不使音位超出下準之範圍。
八徽 半
十二徽
按十二徽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清商】(D#),第二絃為【清角】(F),
第三絃為【清徵】(G#),第四絃為【清羽】(A#=Bb),第五絃為【宮】
(C),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清商】(D#),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清角】
(F)。
11. 三分損一〆從岳山至十二徽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損一分,是為七徽六分,
可得上方五度音。
按七徽六分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清羽】(A#=Bb),第二絃為【宮】
(C),第三絃為【清商】(D#),第四絃為【清角】(F),第五絃為【徵】(G),
第六絃與第一絃同為【清羽】(A#=Bb),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宮】(C)。
12. 三分益一〆從岳山至七徽六分之長度分為三等分再益一分,是為十徽,
可得下方四度音。
七徽 六分
十徽
按十徽所得音高如下〆第一絃為【清羽】(A#=Bb),第二絃為【宮】(C),
第三絃為【清商】(D#),第四絃為【清角】(F),第五絃為【徵】(G),第
六絃與第一絃同為【清羽】(A#=Bb),第七絃與第二絃同為【宮】(C)。
至此,又由十徽三分益一,得回原全絃長々而由十徽三分損一則得七徽,如 是而得下準之音位。而中準(從七徽到四徽)之音位及上準(四徽到一徽)之音位算法,
與上述原理相同,此不再贅述。完整音位圖可參照頁 70 的表 3-3-3。
四、《碣石調〄幽蘭》的琴調系統
琴調涵蓋了古琴的定弦、樂律、音階。一般而言,琴調分為「正調」與「外 調」,筆者於琴調系統中找尋「碣石調」,希望可以藉由「碣石調」定弦進一步導 入《碣石調〄幽蘭》的定弦方法々然而事實正好相反,琴家反倒是從《碣石調〄
幽蘭》來尋找「碣石調」的定弦方法。
中國古琴調名更的直接以音名命名,如「正調」中的「宮調」、「商調」、「角 調」、「徵調」、「羽調」等五個調々更的是和調弦法更關的,如「慢商調」、「慢角
中國古琴調名更的直接以音名命名,如「正調」中的「宮調」、「商調」、「角 調」、「徵調」、「羽調」等五個調々更的是和調弦法更關的,如「慢商調」、「慢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