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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技巧之定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技巧之定義與內涵

社會技巧的定義在不同學者詮釋中有一樣的看法,以下分別敘述專家學者對 社會技巧的觀點與想法。Eisler 和 Frederikeen(1980)提出內隱的認知,將社會 技巧定義分為可觀察的認知元素與不可觀察的認知元素兩種。可觀察的認知元素 是種期望,並從互動中決定下次互動該產生什麼反應;不可觀察的認知元素為覺 知他人的期望,也就是從互動中觀察對方的反應。

社會技巧包含的項目非常廣泛,鈕文英(2001)提到的社會技巧從基本的眼 神接觸、傾聽,到複雜的人際交往、情緒管理等,凡是可以促進人與環境之和諧 氣氛與增進個人身、心理健康的技巧都可稱為社會技巧。王欣宜(2006)認為社 會技巧是個體在與他人互動時,所表現出對他人所接納的、適當的口語及非口語 行為,且社會技巧是可以被學習的,再經過適當的介入處理和指導後,可以使個 體的行為被他人所接受,並且更合適於社會規範。

社會技巧不僅是個體的互動能力,孟瑛如(2004)指出社會技巧也是一種轉 換的能力,當個體在面對複雜的社會情境或互動時,從中會學習得來的一系列的 互動策略。孫瑜成(2009)也指出社會技巧是人類從個人、他人與情境三者交互 作用的互動中習得的正向行為與反應之結果。從反應的觀點來看,Gresham 與 Elliott(1990)也曾提到社會技巧是指人與人間在社交或互動時,能促進雙方正 向反應的發生,同時也可以協助避免負向反應發生的能力。

但是學者Merrell 與 Gimpel(1998)認為社會技巧是不容易明確定義的概 念:(1)社會技巧是可以幫助個人從社會中獲得增強與接納;(2)社會技巧是維 持與他人正向互動關係的重要條件;(3)社會技巧會因個人需要的互動情境而不 同,主要目的是讓人可以在情境中獲得社會增強或正向的結果。Merrell 綜合各 文獻定義的七個社會技巧之共同內涵:(1)社會技巧基本上是學習得來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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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或非口語行為;(3)有效與適當的主動引發與反應;(4)可以增加獲得社會 增強的機會;(5)是自然互動中有效的技巧;(6)表現會受到年齡、性別、接受 者的關係與行為情境的影響;(7)缺陷或過多的行為表現都是缺乏社會技巧的依 據。

綜合國內外學者對於社會技巧的定義,蔡桂芳(2001)認為社會技巧的焦點 應在於五個部分,分別是(1)「情境性」指的是社會技巧發生作用的情境;(2)

「互動性」指的是社會技巧包括接受他人的行為並給予反應,表現於互動中的行 為;(3)「應變性」指的是社會技巧會根據不同的對象、關係、情境而有所改變;

(4)「複雜性」指的是社會技巧包含了內隱及外顯行為、語言和非語言的行為,

是多面向交織而成的;(5)「增強性」是指社會技巧是有目的性的,如果個體表 現出來的技巧能達到預定的目標或目的,會對個體產生增強。由此可知,社會技 巧是後天學習而來的行為,目的是讓對方表現出能接受的反應,避免引起對方不 愉快的觀感,以達成彼此互動、溝通的目的。

McFall (1982)指出社會技巧包含兩大系統:(1)外在行為系統:即為人際互動 的行為部分,包含:需求表達、注視與交朋友等;(2)內在生理系統:指生理的 感官系統和自主神經系統,如:害羞、心跳加速等。除了外在和內在系統外,余 益興(2001)在研究中也提到 Libermanetal 將社會技巧分為工具性社會技巧和情 感性社會技巧,工具性社會技巧是滿足個體的物質需求,用於問路、購物和找工 作中;情感性社會技巧是幫助表達愛、恨、快樂、同理心等社會情緒,滿足個體 情感表達與需求。

Institute of Eduction Science(IES) (2013)整合多方學者的立場,將社會技巧定 義為一種非特定的課程,而是一個以目標行為為導向的課程,包含溝通、問題解 決、做決定、自我管理和人際互動,並且可以在普通班或特教班施行的課程。因 此在社會技巧課程的實施中,周珊儀(2008)提出 Walker, McConnell, Halmes, Todis, Walker和 Golden針對國小輕度障礙兒童,將社會技能分為教室技巧、基本 互動技巧、相處技巧、交朋友、因應技巧五個領域,此五個領域技巧皆有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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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為,易於辨識且詳細說明每一技巧包括的因應技巧,並提供在教室的學習 經驗,故 Walker等人(1983)的社會技巧模式時常被運用於特殊兒童之社會技巧訓 練中。

社會技巧應用於教學上包含多元的項目,王欣宜(2006)則將社會技巧分為五 大領域,包含:(1)教室學習技巧:如專心聽教師說話、服從教師指令、主動詢 問教師等;(2)與人溝通:如眼神接觸、傾聽、察言觀色、交談音量、與人交談、

問問題、回答問題、輪流發言等;(3)與人相處之個人主動技巧:如使用禮貌字 眼、打招呼、主動協助他人、關心朋友、主動尋求協助、與他人維持適當的空間 與身體接觸、表達自我的感受、控制自己的情緒等;(4)與人相處之與他人互動 技巧:合作、接受他人讚美、加入他人活動、處理同儕給的壓力、解決問題、與 異性交談等;(5)工作社會技巧:如自我介紹、主動打招呼、主動發問、主動尋 求協助等。

從完整的社會技巧教學來設計,Rutherford提出社會技巧的定義與概念、評 量、課程、教學與類化項目(洪儷瑜,2002):

1.定義與概念:研究者未釐清社會技巧與社會能力之間的關係,而經由教導非常 特定的技巧而能增進個人的社會能力。然而,社會能力的範圍廣泛,不可能單 單依照特定社會技巧就能完全的增進社會技巧能力,因此在課程的設計與成效 之間的關係需要全盤考量。

2.評量:許多研究者對於社會技巧的缺陷或成效的評估採單一的評量方式,由於 不同的評量可能導致不同的結果,因此在缺陷診斷與成效評量上應該更多元的 設計。

3.課程:坊間出版的套裝課程並未針對學生的個別需求設計課程,導致教學內容 不一定是學生所缺失的。由此可知,社會技巧的課程發展應以考慮個別需求為 主,才能給予最合適的教學。

4.教學:社會技巧訓練的教學內容與方法須考量是否為環境最重要的教學、符合 社會效度等等,學者認為社會效度應是社會技巧訓練重要的考慮要項,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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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卻沒有深入探究。

5.類化:社會技巧訓練的內容是否可以應用到日常生活的情境,或是課程與教學 內容是否考慮類化的實施,都會影響評量的結果。

透過文獻的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影響社會技巧訓練其成效的變項很多,只有 單純的訓練在研究成效表現上仍有限,但基於其理念可以了解很多特殊學生的社 會適應問題,且提供個別化的取向,也符合現今特殊教育的趨勢。由此可知,社 會技巧訓練不應因其有限的成效而被忽視,反之,如何改善社會技巧訓練的實施 方式和增進其成效等,都是社會技巧訓練未來發展的重點。因此,教師可以透過 社會技巧的教學,提升個別學生的社會互動能力,更可以營造班級中的和諧氣氛。

綜合以上學者的說法,本研究者將社會技巧定義為個人在社會情境中,能依 循社會規範且有效地與他人進行溝通及交往,並維持人際關係的能力。社會技巧 可以用來整合個人的認知與行為能力,此行為是朝向社會上所接受的社會目標,

或是與他們互動的能力。一個具有良好社會技巧的人,在語言、非語言及動作上 都能表現較積極且正向的態度,也可以密切與他人來往,容易被人們接納。

由此可知,具備良好社會技巧的學生,不僅較容易適應學校生活,其人際互 動成效較佳,將來也較能適應社會生活。目前的教育趨勢顯示特殊兒童常因不適 當的社會互動遭受班級同儕排斥,因此應該教導兒童正確且適當的社會技巧,以 因應社會互動時的需求。若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表現適當的社會技巧,也能有助 於個體適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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