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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關心的社群媒體監控與抵抗,是人與物相互建構而暫時浮現的結果,才是帶 出更趨近社會真實面貌的明確視野。

第二節、社群媒體監控與抵抗

一、從「全景敞視」到「全方位敞視」監控

討論社群媒體的監控,有必要先從監控最根本的意涵及歷史耙梳,才能理 解監控自出現以來,如何藉由時空的演進改變其形式,並理解它如何慢慢地合 理化至社會的各個層面,內化為人們的一部份,成為人們已知的、理所當然會 存在的事情,就如「人們雖看不見監控者,卻對其存在深信不疑」一樣。

Surveillance 一字源自法文,意為「看守」(watching over),其 sur 代表

「由上而下」,veiller 代表「去看」(to watch),也即對個人或團體的行為、活動 或資訊進行監看的行動(Minsky, Kurzweil & Mann, 2013)。Surveillance 之中譯 一般有「監控」、「監視」、「監測」、「監督」等,仍無統一字詞。Surveillance 及

「監控」基本上都帶有「以眼睛觀看」的最根本條件,甚至,必須奠基於物質

(誠如監獄、監視器、眼睛、水)才能讓監控得以運行並逐漸內化至人們。

而且,監控自古以來就已存在,這是因為監控原來就是人類天生就會做的 事情,就如歷史家 Ginzburg(1990;轉引 Lauer, 2011)所指,早在史前時代的 人類,就懂得透過動物的足跡、排泄物、氣味等進行追踪及獵物。雖然現代社 會的人類已化身社會動物(social animal),且已不需追踪氣味足跡等,但也懂 得透過對他人投出的訊息進行察言觀色並投其所好。Lyon(1994, p.22)也說:

「監控並非新的事件,因為早從沒有記錄的時代開始,人們就會以相互監看的 方式,去監控人們做什麼與理解人們進行某件事的進度,以對人群進行重組或 關注」。由此可見,監控的歷史,就如人類的歷史一樣久遠(Lauer, 2011)。

「監控」在當代科技、文化與社會的研究曾有廣泛討論,例如 Foucault

(1979)在《規訓與懲罰》一書中所引述的「圓形監獄」(panopticon)、

Giddens (1979, 1984, 1985, 1990 )在現代性社會中闡釋的集體監控、 Poster

(1990, 1996)從組織與消費者的角度來探討當代電子與網路科技發達社會下所 造成的電子監控等等。對監控專家 Lyon(2001, 2002, 2007a, 2008)而言,「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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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在當代資訊社會,就是一種對個人數據及數位痕跡進行蒐集及分析,而其 目的是為了影響或管理那些蒐集到的數據或「數據主體」(data subject)之模 式。

常 規 論 述 就 指 出 , 國 家 與 社 會 進 步 與 治 理 , 必 須 有 良 好 的 監 控 系 統

(Giddens, 1985),所以「監控是現代社會的特質之一」,並也是現代社會最 基本的元素(Lyon, 2003; Haggerty & Ericson, 2006;轉引 Lauer, 2011)。然而,

我們必須理解,社會在過去幾百年的演進下,監控早已化身不同形式滲透於社 會各個空間。雖然說監控是為治理與控制所需,但監控總是具有一體兩面的效 果,那就是促使與約束(enabling and constraining; Lyon, 1994),誠如資訊被不 妥當濫用、限制人生機會、社會控制、被偵察(Marx, 2007),所以它值得被關 注。而這種模式從原本針對大眾進行官方記錄與收存的官僚式監控,直到邁入 資 訊 及 網 路 盛 行 的 今 日 , 監 控 早 就 從 善 良 的 ( benign ) 演 變 成 壓 迫 的

(repressive;Rule, 2007, p.14)。

過去眾多監控研究(Albrechtslund, 2008; Bauman & Lyon, 2013; Dawson, 2006; Lyon, 1994, 2008; Gandy, 1993; Mann, Nolan & Wellman, 2003; Mathiesen, 1997, 2004; Poster, 1990, 1996 等)曾沿用 Foucault 提出的「全景敞視主義」

(panopticism; Foucault, 1979)作為理解社會權力機制的隱喻,指出傳統的監控 是由權力者對被支配者進行單向的、合理化的全景敞視模式治理與規訓,因此 帶出的是一種監控與被監控二元統一體的機制。直到邁入資訊社會的今日,溢 散在網際網路的監控權力,誠如國家級單位如國防部、美國國內稅收署、政治 人物、8商業機構等透過新科技的使用(如:數據挖掘,data mining;Gandy, 2002),記錄與蒐集市民的身份、個人交易數據、食衣住行記錄等、城市中的各 公共空間,如閉路電視、行車記錄器等,就連日常生活科技物如手機,GPS 系 統、甚至攝像功能也具有監控的能力(Gitelman, 1999; Kittler, 1999)。

如今,社群媒體也不能倖免地上演着「全景敞視」模式的監控,因為 2013 年,Edward Snowden 就揭發了美國國家安全局的 PRISM 電子監控計劃要求科技

8以電腦運算的監控模式影響公眾意見,以鞏固他們的政治地位。

公司如微軟(2007 年參與)、9雅虎(2008 年)、谷歌(2009 年)、Facebook

(2009 年)、Skype(2011 年)等提供用戶資料(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3 年 6 月 7 日;PRISM, n.d.)事件,喚醒人們對社群媒體已成最新監控場域的關 注 。 其 實 不 止 美 國 , 世 界 已 有 多 國 的 犯 罪 控 制 機 構 及 國 安 組 織 都 曾 藉 由 Facebook 收集使用者的資料,10就連各大小商業機構及媒體至今仍不斷地施展 其監控力量到社群媒體。11 Tufekci(2014)就認為,監控令人感到可怕的是,

人們在開心地使用社群媒體的同時,雖知道國家在蒐集他們的資料,但卻一點 也不清楚國家及商業機構等,到底知道了他們什麼秘密。

而除了「全景敞視」監控,社群媒體監控也集合了人與人之間的「全方位 敞視」12(omniopticon; Jurgenson, 2010; Marwick, 2012)監控,形成一種有意識 的和持續性的可見狀態,並自然而然地發揮其作用。而這種由人與人之間構成 的監控,來自四面八方,並通常發生在同儕之間(指涉情侶、家人、朋友或點 頭之交)以一種互相監看(peer monitoring)的模式,針對人們在社群媒體留下 的任何「數位痕跡」(digital traces; Andrejevic, 2005),包括圖文、交友、按讚、

留言、更改個人檔案等,並以一種讓人們可感知的、無處可逃的形式把社群媒 體緊緊地包圍著。過去針對社群媒體人與人之間的監控,就有學者從親子、兩 性、社群等(例如:李芸珮,2013;曾由佳,2013;Andrejevic, 2005; Marwick, 2012; Marshall, Bejanyan, Di Castro & Lee, 2012;Muise, Christofides, Desmarais,

9France24. (2013). Ex-CIA employee source of leak on PRISM program. France 24. Retrieved on 2015 Feb 5, from http://www.france24.com/en/20130609-former-cia-employee-source-us-intelligence-leaks-snowden-nsa/

10Facebook 在 2013 年上半年首份「全球政府索資報告」就指出,多國政府要求 Facebook 提供資 料數量超過2 萬 5000 多筆,其中美國要求最多,達 1 萬 1000 至 1 萬 2000 筆資料需求,影響 2 萬 至 2 萬 1000 名用戶 , 台灣 則提 出了 229 筆要 求, 包括 329 名用 戶的 帳戶 資料 ( 見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8280025-1.aspx)

11 台灣在 2014 年 3 月的「服貿」事件,連戰的小女兒連詠心因名字出現反服貿連署名單,因此 她在Facebook 的言詞舉止都被媒體關注(黃書葦、蔡錦倫,2014 年 3 月 26 日)。或 2014 年 10 月香港「佔中」事件,許多人都在擔心自己於 Facebook 和 Twitter 的內容被警方進行「網路巡 邏 」(cyber patrol) 時 被 盯 上 ( 見 http://www.nytimes.com/2014/10/29/world/asia/in-hong-kong-fears-of-a-police-crackdown-online.html?ref=world)。有些機構在聘請新職員之前,或是名校招生

(Schaffer, 2013)的甄選人員,會到社群媒體查看申請人的言行舉止以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

又或是透過網路交友或在現實生活與新朋友面見,我們有時候也會要求對方的 Facebook,以透 過對方的個人檔案及所分享的資訊來判斷對方的人格與愛好等等。

12 「全方位敞視」是由 Jurgenson 與 Ritzer(Jurgenson, 2010)提出,立基於社群媒體誕生的年代,

因為在「全方位敞視」當中,個體並不是被動的消費者,而是同時扮演著積極的、主動的內容 與凝視製作者(producers of both the content and the gaze),因為這些學者認為社群媒體平台是建 立在「消產合一」(prosumption)的模式,使用者同時扮演著內容消費者以及生產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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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Tokunaga, 2011; Utz & Beukeboom, 2011)面向切入,一一道出人際監控的 多樣化與複雜性。

二、社群媒體人際監控

在社群媒體當中,上述由人與人之間構成的監控值得本研究注意,是因這 種由全方位敞視構成的監控,早已脫離全景敞視模式之傳統從上至下的不對等 關係,演變成平行的、溢散的、人人皆可執行的監控,不斷地、持續地發揮其 作用,把社群媒體形成難以逃脫監控的被視範圍,讓人們幾乎沒有任何拒絕的 自由,任由人與人的監控,持續地溢散在社群媒體。

Marwick 與 boyd(2011)就指出,大部分社群媒體使用者,其實並不在意 政府或任何機構對他們的 Facebook 進行監控,但是,對於他們生活有重要地位 及影響力的人物,例如老闆、父母與情侶這三組人物,卻非常在意。這可能是 因為這種來自國家與商業機構的監控對社群媒體使用者而言並無直接的影響關 係,反之,他們生活周遭所出現的社會成員,意即在生活上有密切互動關係的 人們,反而是他們最為在意的監控者。

例如社群媒體使用者的朋友名單如有父母或長官,人們必定避免發出不妥 當言論,因為使用者會在這些被稱為夢魘觀眾(nightmare reader)的人面前不 斷地維持良好與適當的公共個人形象(public-facing persona),而這種意識到 他人監控的想法,或許讓使用者在社群媒體的真實個人言論減少,因此,雖然 有些社群媒體使用者在平台上討論具爭議性的話題,但是他們大部分都會避免 話題牽扯到自身的私密事,並盡量與觀眾保持一定的距離(Marwick & boyd, 2011)。由此可見,人際監控在社群媒體並未隱蔽自身的狀態,反而鼓勵了人 們默默地進行自我監控、自我修正等行為。

綜言之,由國家與機制所構成的「全景敞視」監控,在社群媒體仍然由上 對下的單向權力壓迫模式持續上演「在圓型監獄之環形邊緣的人們徹底被監控,

但又不能監控他人,而在正中央的高塔之監控者,能觀看一切卻又不會被看到」

的戲碼,並結合由人與人之間構成的「全方位敞視」監控,讓社群媒體監控形 成一穩定牢固的網絡。Haggerty 與 Ericson(2000)延伸 Deleuze 與 Guattari 所提 出的集合體概念,認為所有不同類型的監控一旦結集起來就是一種監控集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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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eillant assemblage),指涉的是一種由機制、人與非人匯流而成的監控,

早就從實體與疆界抽離,並融入串流(flows)當中,如同根莖一層層深入地伸 展其監控,讓以往從未被關注的主體,也因此開始成為被監控者。

本研究認為,人們或許無法逃離「全景敞視」監控,這是因為一旦加入任 何社群媒體,也就進入了交換的場域,藉由自願被監控以及擔任免費的數位勞 工等條件,來換取平台上的一切好處,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只是,由古至今,

本研究認為,人們或許無法逃離「全景敞視」監控,這是因為一旦加入任 何社群媒體,也就進入了交換的場域,藉由自願被監控以及擔任免費的數位勞 工等條件,來換取平台上的一切好處,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只是,由古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