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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科學、技術與創新

「科學」 (Science) 代表著涉及一般性理論的知識,即與物理、

生物以及社會學相關的一般性理論。而「技術」 (Technology) 代表 著 實 用 性 知 識 、 專 業 技 能 、 以 及 可 運 用 於 產 品 服 務 的 發 展 (Lane&Makri, 2004)。

所謂的「科學」 (Science)乃是對自然的一種發覺與瞭解,其目的 在於1.發現自然界許多不同種類的物質;2.透過觀察與實驗,了解自 然狀態以建立理論。科學知識透過觀察與實驗的累積,被歸納為許多 不同的科學理論。為了建立相關理論所進行的不同觀察與實驗方法,

稱為科學方法 (Betz, 2003)。

而所謂的「技術」 (Technology),Khalil (1999)將其定義為所有的 知識、產品、製程、工具、方法以及創造產品和提供服務的系統,簡 單來說,技術是幫助我們達到各種目標以及實驗應用的知識。張昌財 (1994)認為技術所包含的範圍不僅是硬體的機器本身,它一包含與硬 體配合的軟體和其他相關系統。在1986年Zeleny提出技術是由四個互 相依賴、共同決定而且鄉等重要的因素所組成的概念,分別是:

1. 硬體 (Hardware):實體的設備與機器。

2. 軟體 (software):如何使用硬體知識。

3. 智慧 (Brainware):詳細了解技術的原理,亦可稱為Know-why。

4. 技能 (Know-how):將所學習了解的知識和專業技能,付諸實 際實行。

Betz (2003)認為,科學是對於自然現象的探索和解釋,科學的概 念是針對某種獲得知識的方式,並由此方式探索並解釋自然現象;而 技術是一種用來改善人類生活的知識,技術則是種具實用的功能性知 識,在所有的技術裡,處理的都是自然的事情。

Kocaoglu將科學與技術合併稱為「科技」,並認為它是一種知識 的基礎,期產出可能為硬體、軟體、程序或是技能等,這些要素被整 合以及應用在工程系統,並未人類謀福祉。因此,科學是一種知識的 基礎,而技術講究的是如何有效運用此科技知識,以造福人類福祉 (張昌財,1994)。Betz (2003)則指出,科學與技術之間的基本連結就 在於兩者皆與「自然」有關,因此在科學、技術與自然這三者之間的 關係為,「科學理解自然,而技術運用自然」。

不過科學與技術雖然統稱為科技,但Allan Afuah (2002)指出,科 學與技術之關係仍有三種不同的觀點,分述如下:

1. 單向型觀點:即基礎科學能獲得新發現,從導致應用性研究,

更進一步成為新的發明及商業化。

2. 獨立觀點:認為科學與技術互不相關,乃是各自獨立發展,

且兩者之產出與目標,均有所不同。科學重視獨立研究,目 標在於學習、研究、學術及教育;而技術研究則重視工程的 發展,目標在於專門技術職業上的成功。

3. 雙向性觀點:認為科學知識可以引發應用性技術研究,但應 用性技術亦可改良基礎科學研究,因此科學與技術之間的關 係為互為因果的雙向關係。

2.2.2 創新

「創新 (Innovation)」一辭最早是由Freeman (1982)所提出,他認 為所謂的「創新」乃是指使用新的知識,提供各課所需新的服務及產 品,它包括了發明 (Invention)及商業化。後來學者Shumpeter (1934) 提出,創新是運用發明與發現,促使經濟發展的概念,而新材料、新 製程、新市場、新組織均是創新的內涵。Rothwell & Zegveld (1985) 指出創新可說是對現存方法高度激進地或完全地變化,然而創新是罕 見且通常是逐漸增長的方式進行產品或過程的改善。創新像是一種技 術、設計、製造、管理和銷售新的產品、製程、或者是設備和流程的 第一次使用。

Betz (2003)在創新的定義上,加入了商業化的概念,其認為所謂 發明是只為了新奇的產品或程序而形成的概念,而創新是將新產品、

程序或服務介紹到市場。

Smith-Doerr, Jason, Kenneth and Walter (1999)認為一項重要的創 新是來自於許多系統的連結,分別為個人、公司、大學、私人非營利 機構以及政府補助研究,透過此創新者連結的網絡,將來自不同的知 識和其他資源加以槓桿化,成為最有力的科技領先觸發劑。因此 Melissa (2004)認為可將創新來源視為從一個或多的系統組成,或其彼 此間連結產生的任何特殊創新所結合而成的複雜系統。

Tidd、 Bessant & Pavitt (2001)則認為創新的定義或許會隨著字面 解釋而有所不同,但它們都強調必須要完成新知識的發展與利用,而 非僅止於發明,亦即創新不只是要有好的想法,更強調將這些想法付 諸實際運用的過程。

而創新對經濟衝擊的規模,稱為「創新規模」,Marquis在1982 將創新規模分成「突破式創新」、「漸進式創新」與「系統創新」三 種系統。後來學者Betz (2003)延伸Marquis的分類將創新規模分為以下 四種:

1. 突破式創新 (radical innovation):一種基礎的技術創新,建立全 新的功能。

2. 漸進式創新 (incremental innovation):現有技術系統的漸進式改 變,不影響既有功能,但能漸進式的增進績效或品質等。

3. 次世代技術創新 (next-gener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用新 的技術系統滿足原有功能,但是會劇烈性的改變原有績效或品 質等。

4. 系統創新 (systems innovation)

而 在 討 論 國 家 層 面 的 創 新 , 則 以 國 家 創 新 系 統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為代表。Freeman (1987)首先提出「國家創新系統」

的概念,強調國家創新系統的基本涵義是「由公、私部門中各種機構 所構成的網路結構,而這些機構的活動與相互關係的影響促進了新技 術的開發、改良與擴散」,並指出國家創新系統包括政府政策工具、

科技系統及國家環境構面三大部分 (徐作聖,1999年)。Nelson (1993) 以制度取向來檢驗國家的財政、教育、法制、科學及技術機構及合作 活動及政府的政策對國家創新的影響。

Johnson (1988) 認為科技發展是制度上的學習過程 (institutional learning process)中,探尋與學習是科技改變的重要程序,而國家創新 系統即在建立這樣的一個內容。Lundvall (1992)以演化論概念,指出 創新系統的核心概念在於組織學習的機制,其認為學習與知識創造為 創新能耐的核心議題。Patel 和Pavitt (1994)則更進一步指出國家創新 系統是決定一個國家內技術學習方向和速度的國家制度、獎勵結構和 競爭力。綜合上述學者看法,可得知國家創新系統對於一國的競爭優 勢,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2.2.3 科學、技術與創新

科學與技術被認為是兩種不同形式的知識,在創新的過程中由不 同 但 相 互 影 響 協 助 的 動 因 所 驅 動 (Fleming&Sorenson, 2004;

Nightingale, 1998; Rip,1992; Betz, 2003 )。OECD (2000)指出,在創新 過程中,科學過程 (Scientific process)的影響相當重要,而技術過程 (Technical process)則是加速科學在對創新發生的影響。今日科學與技 術的發展越來越複雜,使得創新也越來越倚重外部各不同領域知識的 運用。

而在創新過程中,科學與技術分別所牽涉的範圍是相當不同的 (Scott&Marianna, 2006)。科學是運用新的能力與技能並透過實驗去促 進探索性研究;技術則是藉著昇華及延伸現存的能力與技能去協助科 學的探索性研究過程 (March,1991)。而科學與技術在創新上的角色除 了傳統的線性模型 (科學是技術的投入)之外,另有學者亦指出科學 與技術可視為搭檔,在創新過程中的是相互支持協助的,是互助互補 的角色 (Rip,1992)。

Betz(2003)指出,在包含跨國創新、國家創新與產業創新的宏觀 創新過程(Macro-level of Innovation Process)中,科學資訊流(Science Information Track)以及技術資訊流(Technology Information Track)扮 演著重要的互補性角色,換言之,發現科學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與技術 實用的各個部份,是彼此相互作用影響的。科學資訊流的目的在於增 加關於自然的公共知識,技術資訊流則是在增加私有的經濟利益,而 透過兩資訊流的相互作用,將能產生新的知識進而創新。Khalil (1999) 也提到在創新過程中,科學與技術是相互連結並彼此影響的,科學的 發現將引導創造與發明,而新科技也會協助新科學的發現,因此在當

科學與技術開始相互影響時,知識才會完全引爆,進而引導發生創新 的發展。

科學與技術的發展只有在有效的被利用且引導創新的產生,才能 提供經濟與社會的利益 (OECD, 1999)。因此科學與技術為創新基 礎,而創新將帶給經濟社會穩定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