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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日印雙邊戰略合作關係

第四節 科技能源之合作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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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科技能源之合作與交流

日印兩國間除了ODA 開發援助、政治上的定期各層級定期交流會議、

軍事上的聯合軍演與補給、經濟上的促進雙邊投資貿易往來之外,科技技 術的協助及人才交流的交流亦為重點項目之一。早在 2000 年日本首相森 喜朗赴印與印度總理瓦杰帕伊會面時已提出促進日本和印度科技合作的 建議,高達千名的印度工程師將可獲准前往日本接受為期3 年的訓練,而 到日本進行商務活動的印度人士也將獲發多次入境簽證。289當時的日本已 重視與印度間的科技合作,希望將日本所擁有的技術能力與印度所具備的 人才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尤其是印度的資訊軟體工程師,營造雙贏機會。

1985 年日本與印度雙邊簽署《日印科技合作協議》,內容提及兩國將 在情報交換、研究者間的交流、共同研究、設置「科技合作共同委員會」

等,雖然較屬於框架性的合作協議,但此協議是日本與印度雙邊政府針對 科技合作的初始。290另外,本協議簽署人為雙方之外交部長,日方時任外 務大臣安倍晉太郎,正為現任首相安倍晉三的父親。根據協議所設立的「科 技合作共同委員會」,目的在討論政策事項及對雙邊政府提供促進合作的 相關建言等,自1986 年開始至今,已順利召開 9 次會議。最後一次為 2017 年1 月,雙方會同相關單位,日方的外務省、內閣府、文部省、醫療研究 開發機構(AMED)、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ST)、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 海洋研究開發機構(JAMSTEC)、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JAXA)及產業 技術總合研究所(AIST)等,以及印度的科技部、生技部、外交部、地球

289 BBC 中文網,「日本印度成為“環球伙伴”」,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890000/newsid_894100/894108.stm> (檢索日期: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90 日本外務省,「科学技術の分野における協力に関する日本国政府とインド政府との間の協

定」,<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231325.pdf>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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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部(MOES)、印度太空研究組織(ISRO)等相關單位參與,加強在生 命科學、健康醫療、天文宇宙、海洋、能源及資訊通信科技等領域的合作,

推動物聯網(IoT)、人工智慧及大數據的共同研究,並擴大年輕研究人員 的交流,291以深化兩國在戰略同盟關係下的科技領域合作。

日本於早期的對印開發援助,主要為有償貸款與無償資金提供,技術 合作較少,主要為冷戰時期日印分屬美蘇兩大敵對陣營,印度與蘇聯結盟 對抗中國,而日本為美國盟友,與中共在1972 年建交後的雙邊關係亦不斷 提升,故日本與印度的互動非常有限。因此日本早期對南亞的技術合作對 象國家主要為斯里蘭卡、尼泊爾與孟加拉,90 年代後至 21 世紀初期,逐 漸有農業及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專案形式技術合作,項目多為專家及調查團 派遣或研修人員交流。如2002 年日本對印 ODA 中,技術協助項目為養蠶 技術提升、下痢症狀解決對策合作及日本腦炎疫苗製造等3 項。292根據日 本國際協力機構(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JICA),為隸屬於 外務省的獨立行政法人)的資料顯示,早期 ODA 的技術合作著重在醫療 衛生及農業技術方面,而後開始加入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能源等項目計 畫。293

合作領域 執行期間 計畫名稱

防災安全 2010/7~2015/6 Information Network for Natural Disaster Mitigation and Recovery

民間發展 2013/4~2020/9 Project on Champions for Societal Manufacturing

291 日本外務省,「第 9 回日・インド科学技術協力合同委員会」,

<https://www.mofa.go.jp/mofaj/s_sa/sw/in/page22_002764.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292 日本外務省,「政府開発援助国別データブック 2002 年度版」,

<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kuni/02_databook/index.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293 日本對印度的 ODA 技術協力項目,可參考:日本国際協力機構,「ODA 見える化サイ ト」,<https://www.jica.go.jp/oda/index.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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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2017/6~2019/2 Comprehensive Traffic & Transportation Study (CTTS) for the Andhra Pradesh 交通運輸 2016/4~2021/3 The Capacity Development Project on

Highways in Mountainous Regions 交通運輸 2014/1~2015/6

Master Plan Study on the Introduction of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 ( ITS ) in Bengaluru and Mysore

環境保護 2017/3~2022/3 The Project for Natural Disaster Management in Forest Areas in Uttarakhand 環境保護 2009/3~2014/3 Project for Capacity Building of State Forest

Training Institutions and SFS Colleges 環境保護 2011/5~2016/5

UASB-DHS Integrated System - A Sustainable Sewerage Treatment Technology

醫療保健 2007/1~2011/1 Reproductive Health Project in the State of Madhya Pradesh

醫療保健 2003/7~2008/6 Project for Prevention of Diarrheal Diseases

能源資源 2017/6~2022/6

The Project for Smart Cities for Emerging Countries based on Sensing, Network and Big Data Analysis of Multimodal Regional Transport System

能源資源 2010/5~2014/3

Research Partnership for the Application of Low Carbon Technolo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農業開發 2017/7~2022/7

The Project on Capacity Enhancement for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and Irrigation Development in Mizoram

農業開發 2013/9~2015/4

The Study o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Land and Water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in Mizoram 農業開發 2011/6~2017/2 Project for Maximisation of Soybean

Production in Madhya Pradesh 農業開發 2006/10~2009/10

Conservation and wise-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of Chilika lagoon through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農業開發 2002/8~2007/8 The Project for Strengthening Extension System for Bivoltine Sericulture in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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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6:2002 年後日本對印度 ODA 技術協助案294

除 ODA 下的技術合作之外,日印兩國在核能技術上的合作是受到外 界關注的焦點之一。印度目前有 21 座反應爐運行,發電能力達到 578 萬 千瓦,居全球第14 位,印度的核電擴大計畫預期到 2032 年將增加約 40 座 反 應 爐 , 發 電 能 力 提 高 至 10 倍 以上 。 根據報導 指出, 國 際 能 源 署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CA)透露,印度的核電站新建規模將於 2040 年僅次於中國。295由於受到2011 年日本福島核電廠洩漏事故影響,已開發 國家的核電需求受到新能源及民意傾向的限制,未來的主力將轉移到新興 國家,而印度正是主要國家之一。

然而,印度的核能發展並非相當順遂。於1975 年成立的「核供應國集 團」(Nuclear Suppliers Group, NSG),其宗旨為確保主要核供應國間的協調 和加強核出口控制,以防止核領域敏感物項的擴散,並要求核能進口國接 受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面保障監督,嚴格控制敏感核物資及技術(如後處理、

鈾濃縮和重水生產)的出口,296目前擁有48 個成員國。印度於 1974 年首次 核試驗成功,到1998 為止,總共完成 6 次發射試驗,鄰國對手巴基斯坦為 了安全理由也開始跟進,就此展開南亞的核軍備競賽。由於印度的核試驗 且拒絕簽署《禁止核武擴散協議》(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NPT),受到當時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為首的「核供應國集團」

的制裁,限制對印度的核貿易。

294 日本国際協力機構,「ODA 見える化サイト」,<https://www.jica.go.jp/oda/index.html> (檢索 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295 黑沼勇史,「印度成為各國核電爭奪主戰場」,日經中文網,

<https://zh.cn.nikkei.com/industry/ienvironment/20006-20160613.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9 日)。

296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核供应国集团」,

<https://www.mfa.gov.cn/chn//pds/gjhdq/gjhdqzz/hgyjt/t410965.htm>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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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紀後,美國為制衡中共,將印度納入其遏制北京的包圍網內,美 印關係因而暖化,2005 年 7 月兩國於高峰會議後所公開的聯合宣言中,美 國稱印度是「擁有先進核技術且負責認的大國」,並且值得「和其他類似國 家得到相同利益與好處」,同意將尋求國會的同意,修改現行對印核限制的 法律與政策,並聯合友邦一起調整國際建制,以利與印度充分發展民用核 能合作與貿易。297最後於 2006 年小布希任內,簽署「美印民用核協議」

(United States-India Civil Nuclear Agreement),允許美國出口民用核燃料 及科技到印度,但要求印度現有和建造中的反應爐需受到監督。美國在 2008 年也讓「核供應國集團」通過協議,解除對印度的核貿易限制,「核 供應國集團」成員得以與印度進行核能相關貿易往來。例如澳洲原本反對 出售鈾給印度,但因為這項決議,並獲得印度保證不用於製造核武,使得 出口具有正當性,現已成印度最大鈾礦來源國。298然而印度至今仍無法成 為「核供應國集團」成員,於2016 年申請加入成員國的印度,由於中國於 成員大會中表示,在印度簽署《禁止核武擴散協議》(NPT)之前,不應該 接受其申請加入成為成員,不能為印度放寬條件。299但此舉亦造成印度人 民、特別是右派團體的不滿,甚至於新德里街頭焚燒習近平人像,以表達 對中國阻撓印度加入「核供應國集團」的憤怒。

對於「核供應國集團」在2008 年解除對印度的禁令,日本在成員大會 中亦傾向於支持印度。同年印度總理辛格訪日時,除對日本支持「核供應

297 U.S. Department of State, “Joint Statement by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and Prime Minister Manmohan Singh,” <https://2001-2009.state.gov/p/sca/rls/pr/2005/49763.htm> (accessed 20 November 2018).

298 徐子軒,「濕婆神的核武:美中角力下印度的核子之路」,UDN 轉角國際,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3/1896197>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299 BBC 中文網,「印度申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被中國擋下」,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6/06/160624_india_china_nsg>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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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集團」批准《美印核能合作協議》表達感謝,並強調日本在核能領域有 著豐富的經驗,歡迎日本提供協助。300日本於2010 年開始,與印度洽談民 用核能上的合作,並在2016 年於安倍晉三與莫迪的高峰會談中,簽署核能 協定,並於隔(2017)年 7 月由日本駐印度大使平松賢司與印度副外長賈 伊尚卡爾(Subrahmanyam Jaishankar)在新德里的外交部交換外交文件,

協議正式生效。根據該協定,將可以向未加入《禁止核武擴散協議》的印 度轉移核物質以及核能相關技術,但核能領域的合作僅限於和平目的,禁 止印度將之用於研發核爆炸裝置,若印度重啟1998 年中斷至今的核試驗,

將停止核能合作。印度外交部於後發表聲明表示,『這將開啟印度與日本在 能源安全和清潔能源等領域的合作道路。』301此為日本首度與《禁止核武 擴散協議》會員國以外的國家簽署核能協定,以利日本政府或民間企業未 來能出口核能相關技術與物資材料予印度。除日本之外,印度目前已與美、

英、法、俄、韓、澳、加拿大、哈薩克及阿根廷等國締結核能協議。

莫迪上任以來即積極推動印度與美國、日本、法國、俄羅斯等國的核 能合作,但由於印度沒有簽署《禁止核武擴散協議》,其在核能領域的對外 合作一直開展不起來。此外,印度亦無簽署《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

莫迪上任以來即積極推動印度與美國、日本、法國、俄羅斯等國的核 能合作,但由於印度沒有簽署《禁止核武擴散協議》,其在核能領域的對外 合作一直開展不起來。此外,印度亦無簽署《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