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日印雙邊戰略合作關係

第三節 經濟貿易之投資與合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4

第三節 經濟貿易之投資與合作

印度近年來經濟蓬勃發展,成長率較其他已開發國家亮眼不少,吸引 了大量外資赴印進駐,包含日、美、中等國對印度的投資金額都大幅增加,

根據「印度商業新聞」(the Hindu Business Line)報導,如 2017 年日本對 印度投資金額達到 49 億美元,挹注金額較前一年所投資的 3.87 億成長達 13 倍之多;美國和中國於 2017 年的投資分別為 46 億美元和 35 億美元,

而2016 年則分別為 32 億美元和 6.62 億美元,270顯示日本投資者對印度此 增長快速的經濟體表現出更大的興趣,進而投注更多的資金。

日本與印度的經貿往來,可追溯至日本政府於明治維新後推行殖產興 業政策,英屬印度即是日本紡織業重要的棉花原料來源之一,而鋼鐵產業 所需要的鐵礦或錳礦,亦是經由印度輸入日本國內。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後,英屬印度獨立建國,此時著重於化學重工並開始從海外引入開發資金 與工業化技術,日本即與印度進行合作。271隨著日本經濟起飛,日本自1958 年開始對印度進行開發援助,協助印度基礎建設的整備與經濟發展環境的 健全,提供無償資金、有償貸款及技術合作等項目。

進入21 世紀後,印度總理辛格與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於 2004 年 11 月 相互合意,為強化兩國經濟關係,準備設置「日印共同研究會」(India-Japan Joint Study Group, JSG)。隔年小泉訪印之際,兩國領袖正式確定將以擴大 貨貿、服貿、投資、經濟關係及其他層面等整體對策,以及檢討包含日印

270 Priyanka Pani, “Japan overtakes China, US in investing in Indian start-ups,” The Hindu Business Line, <https://www.thehindubusinessline.com/news/japan-overtakes-china-us-in-investing-in-indian-start-ups/article24203723.ece> (accessed 10 November 2018).

271 山崎恭平,「モディノミクスと日印経済関係拡大への期待」,国際貿易と投資季刊 100 期 (2015 年),頁 72。

DOI:10.6814/NCCU20200026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5

經濟合作協議等提升經濟自由化與高水平合作方針的可行性為焦點成立 研究會,並於1 年內提供報告書。同時,辛格與小泉發表「印日亞洲新紀 元伙伴關係聯合聲明」(Joint Statement, India-Japan Partnership in a New Asian Era),將雙方的關係提升至全球伙伴層次,以加強雙方在雙邊政治、

經濟、技術、學術、文化、資通訊及區域、全球議題的合作,特別是兩國 政府應結合產業界共同促進日本企業對印度投資,並加強技術合作,以提 升印度產業競爭力。272「日印共同研究會」由產、官、學界代表所組成,

第 1 次討論會議開始於 2005 年 7 月的新德里、第 2 次於 2005 年 11 月的 東京、第3 次於 2006 年 2 月新德里、第 4 次於 2006 年 6 月的東京,雙邊 就日印高峰會談所定調的內容與方向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換。

屆次 日期 地點 討論議題

第一次 2005.07.18~19 新德里

議題主軸定調、日印經濟關係現狀、

日印合作與應解決事項 第二次 2005.11.15~16 東京 貨貿、服貿、投資、ODA

第三次 2006.02.01~02 新德里

前次議題以外,加上IT、中小企業、

科技、能源及環境等

第四次 2006.06.06~07 東京

報告書定案,提出兩國應開始交涉 經濟合作協議(EPA)等建言

表 4- 3:日印共同研究會各屆次討論議題一覽表273

該研究會的報告書中指出,日印兩國經濟關係的強化具有重大意義,

包含(一)成為亞洲繁榮的原動力:日本、印度、東協、中國、韓國等國

272 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經濟組,「印日加強全球夥伴關係專報」,經貿透視雙周刊,

<http://www.trademag.org.tw/page/newsid1/?id=416488&iz=6>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0 日)。

273 日本外務省,「日・インド経済連携協定(交渉開始までの経緯)」,

<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fta/j_india/j_india.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0 日)。

DOI:10.6814/NCCU20200026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6

家將構成亞洲的「繁榮之弧」,日印兩國在民主人權及市場經濟等價值觀與 戰略利益上具備共同點,日本現時GDP 為世界第 2、印度為世界第 10,印 度未來預測將維持其高成長率,兩國經濟關係足可發揮最大限度的潛在能 力;(二)經濟互補性:日本在資本、技術及產品開發上具有強大的競爭力,

印度則擁有 11 億人口的巨大市場及勞動人力,與具備消費能力的 2 億人 中產階級,日本企業亦將與印度國內急速成長的IT 產業合作,擴大軟硬體 的進出,再者高齡化社會的日本與年輕人口眾多的印度,此人口動態的差 異在雙邊經濟關係上具有互補性;(三)推動日印兩國改革:經濟成長的關 鍵在於改革,小泉主張金融改革、郵政民營化及構造改革特區,辛格則積 極推行外資限制放寬、整備基礎建設、農村開發、稅制改正,日印經濟關 係的強化將可擴大貿易及投資,促進兩國國內改革,創造工作機會,提升 人力、學術、IT、科技、環境與能源等方面的合作。274

日印兩國於 2005 年發表《亞洲新時代下的日印夥伴關係—日印全球 夥伴關係的戰略方向》聯合聲明,合意擴大合作關係,強化國防安全、貿 易投資、科學技術、學術人才交流及高層戰略對話等方面,其中在建構整 體經濟關係上,除提及日印共同研究會的功能之外,日本將特別加大印度 日企在當地的投資水平,提高印度製造業的競爭力,強化技術合作,並朝 兩國經濟水準大幅躍進、深化全球夥伴關係為目標。275隨著雙方均有意促 進兩國的經濟合作,也基於日印共同研究會於報告中所建議的內容,再加 上辛格總理於2006 年 12 月訪日與安倍首相進行高峰會談時,雙方決議加 速經濟夥伴協議(EPA)的交涉時程,日印雙邊政府於 2007 年 1 月舉行第

274 日本外務省,「日印共同研究会報告書」,

<https://www.mofa.go.jp/mofaj/area/india/pdfs/jin_kenkyu.pdf>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0 日)。

275 日本外務省,「アジア新時代における日印パートナーシップ~日印グローバル・パートナ

ーシップの戦略的方向性~」,

<https://www.mofa.go.jp/mofaj/kaidan/s_koi/asia_europe_05/india_partner.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11 月 10 日)。

DOI:10.6814/NCCU20200026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7

一次的「《日印經濟合作協議》交涉會議」,由日方的外務省審議官(此職 位為次官級,位階僅次於外務大臣、副大臣、政務次官與事務次官)河野 雅治與印方的商業部次長皮萊(Gopal Krishna Pillai)擔任首席交涉官,並 邀集相關部門人員與會討論。經過多次的來回討論,終於在2010 年 9 月 9 日召開最後的第14 次交涉會議,完成日印經濟合作協定的最終內容,並於 10 月宣布交涉結束,隔(2011)年 2 月完成簽署,8 月開始生效。其內容 大約如下:276

(一) 根據 2006 至 07 年的官方數據,印度對日貿易額為 3,445 億日 元,日本對印貿易額為5,696 億日元,前者約 90%的貿易額項目 將於10 年內逐步免除關稅,後者則約 97%的貿易額項目於 10 年 內關稅免除。免稅項目主要在礦業、工業及農林水產業,印方須 對從日本進口的汽車、鋼鐵製品、電子產品、機械產品及水果與 盆栽等項目逐年免稅,日方則亦須對從印度進口的礦業與工業之 幾乎全部項目、以及農林水產品即時或數年間廢除關稅。

(二) 貨物貿易:影響兩國貨物貿易的相關措施,將提供本國國民相同 待遇,關稅亦須廢除或調降;為防止迂迴貿易,一般採用嚴格審 核標準,但就特定出口重要產品,則採取促進貿易往來的寬鬆標 準,且必須出示原產地證明方可獲得該協議所賦予的關稅優惠待 遇;為確保關稅手續的透明度及簡便性,雙方須促進情報交換與 合作。

(三) 服務貿易:為促進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必須比 WTO 更為高的標 準來約束保障;確保入國與短期停留手續的透明與速度。

(四) 智慧財產:必須以超過 WTO 的水準來確保智慧財產權的無差別 保護。

276 日本外務省,「日・インド包括的経済連携協定」,

<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fta/j_india/jyobun.html>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0 日)。

DOI:10.6814/NCCU20200026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8

(五) 投資:對投資者及投資財產提供本國國民待遇,並禁止課以相關 履行措施,保護其紛爭解決手續及補償或資金移轉,以促進投資 活動的自由。

(六) 兩國設立相關團體及聯絡事務所,並由政府代表組成貿易環境整 備委員會與合同委員會,日印雙方企業可向事務所求助、提供建 言或情報,再由事務所向關係國政府及委員會逐層報告,以促進 適當投資環境的整備。

隨後,日印兩國於2014 年 9 月發表的《東京宣言》(Tokyo Declaration), 正式宣告兩國關係提升到了「特殊戰略和全球夥伴關係」(Special Strategic and Global Partnership)層級,日本表示在投資領域上將資助往後 5 年印 度基礎設施和製造業項目,特別是印度東北部,通過此區域連通性合作,

從清奈透過海路連接印度與東南亞國家,經緬甸通過印度東北地區做為陸 上路線,日本可說是以「印度—太平洋」地區的角度來從事與印度的交往。

277在 2018 年的高峰會談,安倍表示將對印度提供高鐵與橋樑建設及的貸 款及鐵路安全相關技術合作,強化印度東北部的連結性;此外,安倍除有 意與印度進行日印貨幣交換(Currency Swap)之外,更希望能在當年度簽 署 的 《 日 印 數 位 夥 伴 合 作 備 忘 錄 》(India-Japan Digital Partnership Cooperation Memorandum)下,由日本經產省與印度電子及資訊科技部進 行創業基地(Start-up Hub)的合作,促進日本的投資者與市場能選定印度 作為標的,進而提升人才交流、研究開發、數位產業的企業合作,再加上 兩國食品與健康領域的農業合作,在各種領域上深化兩國關係。278

277 李思嫺,日印全球夥伴關係下的印太戰略思考,歐亞研究 4 期(2018 年),頁 60-61。

278 日本外務省,「Japan-India Vision Statement Fact Sheet」,

<https://www.mofa.go.jp/files/000413509.pdf> (檢索日期:2018 年 11 月 12 日);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Government of Japan), “Japan and India Agree on Partnership in the Digital Industry,” <http://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18/1029_003.html> (accessed 12 November 2018).

DOI:10.6814/NCCU202000268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9

由於日本政府的鼓勵與優化兩國經濟合作環境之下,日本企業對印度 的投資逐步提升。跟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2001 年起日本企業對印度的直 接投資金額,自2001 年的 1.5 億美元持續上升,直到 2008 年的 55.51 億,

較 2007 年的增加率達 268.6%,而當年度的增幅如此之大,係因日本國內 的製藥集團「第一三共集團」(Daiichi Sankyo Group)買下印度的最大藥廠 蘭博西(Ranbaxy Laboratories Limited),才造成 2018 年當年度的對印投資

較 2007 年的增加率達 268.6%,而當年度的增幅如此之大,係因日本國內 的製藥集團「第一三共集團」(Daiichi Sankyo Group)買下印度的最大藥廠 蘭博西(Ranbaxy Laboratories Limited),才造成 2018 年當年度的對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