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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模版之分類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節目模版之分類

由於電視的發展迅速,其中包含了多樣化的節目內容,使得閱聽大眾所看到 的節目類型,也愈趨多樣化。但是不論是何種類型的節目,其基本的電視製作方 式與流程都是相同的。以下將以節目內容做為區分,整理介紹幾種最普遍的電視 節目類型25

一、 新聞性節目:

       

20 李沛宸,同前註 17,頁 5。

21 Distraction Formats 是一間 1996 年於倫敦由 Michel Rodrigue 創立的節目模版代理公司,並於 2009 年結束營業。http://realscreen.com/2009/06/24/distractionformats-20090624/。(最後瀏覽日:

2012/10/9)

22 ”[It] is a recipe which allows television concepts and ideas to travel without being stopped by either geographical or linguistic boundaries. To achieve this, the recipe comes with a whole range of

ingredients making it possible for producers throughout the world to locally produce a television programme based on a foreign format, and to present it as a local television show perfectly adapted to their respective countries and cultures.” See ALBERT MORAN & JUSTIN MALBON, supra note 10, at 19.

23 FRAPA/Screen Digest Report The Global Trade in Television Formats(2005).

24 李沛宸,同前註 17,頁 6。

25 蔡念中、劉立行、陳清河,同前註 5,頁 35-41。

舉凡晨、午、晚間新聞,或是有關新聞雜誌、新聞評論特別報導、宣導政令 性質的節目均屬之。除了純粹報導型之外,其它節目型式仍與一般節目製作過程 一樣頗為耗費人力與財力。以美國1979 年開播的晚間新聞雜誌─《Nightline》為 例,每一集節目都會專門關注多個話題,廣泛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 技、和即時新聞等等,內容也比單純的新聞播報更深入,並搭配記者出身的主持 人,在每晚節目結束之前,發表對新聞事件的看法,被視為美國嚴肅權威電視新 聞的典範26

二、 戲劇性節目:

以我國傳統三台而言,舉凡八點檔、中午、或週末,都會有固定的時段安排 播映戲劇性節目。戲劇性節目,將生活中的故事加以視覺化,常容易感動人心,

也往往是觀眾最感興趣、最著迷的,因此也最受廣告商的青睞,而電視節目製作 人也不惜耗費浩大工程,投入大量人力、時間及金錢,傾全力將黃金時段的節目 製作成功。

三、 談話性節目:

大多以國是談論、社教、公共政策為主題,由節目主持人邀請名人進行訪談,

或邀請專家、新聞人物圍繞一個主題展開現場討論。以美國於1986 年開始播出 的《歐普拉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為例,其由早期的八卦類脫口秀,轉 型成積極正面的勵志類訪談,談話主題包含女性議題、心理解析、健康生活指導 等,受歡迎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歐普拉的主持風格,包含其所傳達的理念:不分種 族、性別皆享有獲得幸福的權利,以及在訪問來賓時顯得感同身受,使受訪者感 受到溫暖的氛圍27

四、 教學性節目:

一般以語言教學、美食烹飪、家庭擺設設計、親子教室、及社會推教育等等 為主題。在國內最為大眾所熟稔的是《空中英語教室》、《型男大主廚》等節目。

       

26 闞乃慶、謝來,「最新歐美電視節目模式」,中國電視廣播出版社,2008 年初版,頁 26-31。

27 闞乃慶、謝來,同前註 26,頁 57-63。

五、 介紹性節目:

一般以各國旅遊、世界風土民情、地方文化等內容為主題,國際知名節目如

《勇闖天涯》、《寰宇地理》等等;國內如《瘋台灣》、《食尚玩家》等等皆屬之。

六、 綜藝節目:

在所有的節目類型當中,綜藝節目的製作,是最靈活且最能夠令製作人充分 發揮創意的節目。其功能主要在於使閱聽大眾收看之後,達到充分的娛樂效果。

這類節目的內容豐富,通常包含歌唱、舞蹈、短劇、雜耍、才藝表演等等。綜藝 節目大致上又可依節目取向細分為:綜藝搞笑、益智遊戲、真人實境比賽、脫口 秀等等,可說是近幾年全世界電視業發展最快、推陳出新最頻繁的節目類型。以 美國於1975 年開播的《週六夜現場(Saturday Night Live)》為例,其為以週末 娛樂為宗旨的夜間節目,結合喜劇小品、樂隊表演、爆笑短劇、明星談話、黑色 幽默、惡搞新聞等多種樣式,以時事諷刺、幽默表演、當紅明星參與為基本賣點,

長期受到廣大觀眾的歡迎,成為美國流行文化的名片28

除此之外,尚有其它如音樂性節目、宗教性節目、兒少節目、成人節目、公 益節目等等。不同的節目類型,雖然製作方式與流程大同小異,但製作出來的節 目模版卻大不相同。製作團隊在決定製作何種節目類型之後,會因應不同的節目 類型,或針對節目主旨,或針對訴求對象,做審慎的思考與研究,創造出別出心 裁的節目模版,以吸引觀眾。在這之中,涉及本文的核心主旨最深,引發節目模 版抄襲的相關問題最多,爭論最熱烈的即是「綜藝性節目」。綜藝節目至今已成 為台灣電視節目的主要類型之一,更是電視黃金時段的重要支柱,它代表電視公 司的營收,也象徵電視的娛樂功能29。故以下本文將著重於綜藝性節目,探討電 視節目模版的法律保護。

       

28 闞乃慶、謝來,同前註 26,頁 91-98。

29 關尚仁,看優質綜藝休閒有品質,廣電人第 49 期,2009 年,頁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