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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由於幅員廣大,且相較於東周時期的其他各諸侯國而言,其墓葬普遍保 存良好。在現今發掘的東周墓葬中,楚墓在質與量的方面堪稱是獨佔鰲頭。本文 運用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以楚國墓葬與《儀禮》為本,依東周時期楚國三個主 要都城的遷移為序,將時局的更替與國家貴族核心區的遷移融入喪葬禮俗的研究 中,由此可顯著的發現楚墓所表現的墓葬制度的基礎,的確是以禮書所描繪的內 容為幹,但仍有許多因地制宜的改變,造就了楚國喪葬文化的獨特性。

根據史書的記載,楚國始封於周成王時,初都丹陽,在東周初期逐步強盛。

《史記》稱春秋時期的文王之際楚始大,再二傳至成王時,已「楚地千里」,足 見楚國日漸崛起。本文以新材料《清華簡》為本,認為文王以後的重要都城乃是

〈楚居〉中多次提到的「為郢」,應當是現今宜城一帶。楚昭王時,因吳師入郢 的緣故遷都,最後選擇以紀南城作為新的郢都,並且在此造就了戰國前期的楚國 盛世。楚國的沒落源自秦國白起拔郢一役,在最後的五十年期間,先後東遷至陳 城與壽春城。楚都為楚國貴族生活圈的核心區,亦是禮制最發達之處。本文依據 楚國東周時期都城遷移的歷史演進,設定了春秋時期、戰國前期、戰國後期三個 階段,並以楚都考古的宜城、紀南城、陳城與壽春城,分別對應之。本研究的進 行主要以《儀禮》中所提到的喪葬禮俗為本,並對楚國都城周邊墓葬展開考察,

在墓壙、棺槨、隨葬品等不同層面,發現楚國有許多特殊之處。

若從《儀禮》觀察先秦禮制,會發現〈士喪禮〉、〈既夕禮〉中,以大量篇幅 描寫生者如何在死者身亡後確認死亡、處理屍體,舉辦各種祭奠,對外界完成死 者身分轉換的儀式。在死者本身相關的議題中,最重要的是屍體處理,即襲衣、

小斂、大斂三個儀式。但若以楚墓考古觀之,則發現考古學界以器物分類學標準 建構的楚文化研究,跟《儀禮》本身尚有很大的差距。喪葬禮俗的研究不該脫離 歷史脈絡以及典章制度本身,本文解構考古學原有的材料與物質性的分類,將其 重新融入東周禮制的格局,發現《儀禮》雖不乏尚待驗證之處,例如第四章以馬 山M1 為例,觀察到大斂與小斂可能並非同時存在,但整體而言,《儀禮》所描述 的喪禮與葬禮,仍是楚國禮制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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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早在《儀禮》出現之前,就已經開始有埋葬死者的風俗,到了周代,貴 族則利用喪葬禮制作為維繫貴族的儀式。因而在東周的楚國社會,喪禮除了具備 生命禮俗之下對死者送別的意涵,也蘊藏了穩固階級秩序的思想。因此透過《儀 禮》的分析,可以發現兩大主軸,一是對儀式的描述,二是對身分等差的規範,

後者具體展現在《儀禮》及《禮記》。本研究將東周楚國的歷史分為三個發展階 段,觀察楚王與楚國核心貴族的移動。作為權力中心的楚國都城及其周邊輻射 區,自然也是喪葬禮俗的代表區域。因而本文以《儀禮》的文字為起點,先整理 出在周代的禮制之下,喪禮與葬禮的具體流程。再跟隨著時序,透過都城周邊墓 葬,分析權力核心之下的喪葬禮制與楚國喪俗。

從前文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到楚墓中出土的墓況與遺物,本身演繹著《儀 禮》的兩大主軸,儀式與階級。楚國的墓葬基礎仍建立在周代禮制之上,但有更 多因地制宜的部分,從中可看到本文的研究主軸──楚國喪葬的禮與俗。本文選 擇用墓壙與陪葬品兩大方面去探討。墓壙與棺槨所代表的葬式,三個時期的表現 有所差異,主要的表現在墓坑大小與墓道、台階等墓坑附屬結構的變化上。而陪 葬品在三個時期的出土材料數量雖有明顯落差,但仍可與《儀禮》相應,且本文 認為陪葬品的分類應跳脫考古學以器物材質分類的作法,對應《儀禮》所述大遣 奠所備祭器,方能真正了解東周喪葬禮俗之下,準備隨葬品的基本原則。

以墓壙來說,春秋時期墓壙偏小,且相同身分等級內無明顯差異。但戰國前 期與戰國後期的內部差異擴大,雖也有如春秋時期相同的大小,但同等級間,也 有差距極大者。同等級間的內部差異的形成,可能出於財富的分化與身分的轉 變。而此二點都根源於西周與東周社會基礎結構的不同,西周封建體制逐漸式 微,以及世官世卿制度的破壞。貴族身份雖有傳承,但決定貴族內部的權勢要 素,已從傳統世襲階級,轉向個人能力與經濟能力為重,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戰 國以後,同等級的內部差異擴大的原因。無獨有偶,隨葬品的差異與僭越也與時 俱增。

從春秋時期但戰國後期,以看出墓壙附屬結構亦有顯著變化,但這些差異可 能主要來自外來地區的喪葬禮俗影響。春秋時期的楚都周邊墓葬,封土、墓道、

台階尚未普及,棺槨附近開始出現二層台與壁龕。前文已分析,上述應非楚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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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墓葬結構,而是受其他文化影響而逐漸形成。這些改變主要源自北方以今陝 西為中心的周文化墓葬,儘管封土可能源於東南地區的土墩墓,但春秋時盛行在 北方墓葬,楚墓還不多見,直到戰國前期以後大量出現,尤以中、大型墓葬為 主,可看出文化的傳播途徑仍是自周文化進入楚國。由此可看到東周的楚國與外 界交流更甚,包容接納的能力增強,但或許更多是基於現實需求與權力展現。以 封土為例,封土被吸收進周文化禮制的時間,可能不早於孔子前後的時代,因而 大抵是春秋晚期,隨後進一步制度化,形成土丘大小與種樹之數的階級等差規 範。楚國在春秋前期仍少見封土、墓道之制,但戰國前期後廣泛出現,且規模多 可與北方大墓比擬,戰國後期的楚都周邊墓葬,亦有大量未發掘的土丘,應該也 是楚墓的大型封土。但不可忽略的,楚國也有習俗向北方輸出,較著名的是白膏 泥的使用。南北墓壙結構的同一化,白膏泥較多應是基於保護目的,而封土與墓 道,有方便辨識、方便下棺的實用目的,但也不可否認,與戰國前期以後墓葬規 模愈趨龐大有關,旨在彰顯墓主身分,具體方式是對禮制核心──周文化的逐漸 靠攏。但這些現象在春秋時期少,多流行於戰國前期與戰國後期,這可能與等級 制度的打破、財富分化的擴大,以及手工業、商業的進步有關。

除墓壙外,喪葬禮俗的另一大重點是隨葬品。從《儀禮》的紀錄可發現隨葬 品主要來自於兩次儀式。第一次是在下葬前一天的「請啓期」,準備器物並裝 車,在此主要有祭器、役器、燕器、樂器等。第二次是出葬前的最後一次祭祀,

也就是所謂的「大遣奠」,儀式完成後,祭祀相關的食物便也隨之下葬。本文在 分析《儀禮》與東周楚墓的實物後,發現楚國墓葬與《儀禮》在基礎邏輯上一 致,但在具體表象上,隨時代不同有些許差異,主要呈現材質用料、器物紋飾、

器物外型的微調上。若與禮制相合,其重點可能並不在器型,而在器物的用途。

因而墓中的諸多隨葬品,包含陶器,以往在考古報告中被認為是仿銅陶器,或者 是陶質的日常用器,應當是裝有醬料與水酒的祭器。用途是制度的部分,而器型 的選擇,則隨時、地而有因俗而異的狀況。

本文認為隨葬品中最重要的是祭器,主要用途是裝盛食物或盥洗。在研究過 程中應重視器物與禮制的關係,而非僅以器型作為依據與目標。以士為例,大遣 奠用少牢禮,春秋時期到戰國晚期,以突稜子母口鼎與無突稜子母口鼎作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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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鼎,裝盛五牲。戰國後期,子母口鼎作為主鼎的狀況仍然存在,型制精緻,鼎 面鑄紋繁複,但形狀變得比較方正,鼎蓋由原本的微凸弧形,變成幾乎是平面。

儘管各個時期的器型有些微差異,但仍能凸顯其作為正鼎,在禮制中的地位。諸 如鼎、敦、簠、壺、盥缶、盤、匜等型制,因其在祭儀的進行中占據重要位置,

因而備受重視。此類祭器,依據墓葬等級高低,從銅質到陶質逐漸過渡,凸顯青 銅器作為身分的象徵,仍然是中、上層階級所獨有,就整個東周時期,此一現象 大體上仍然延續。

但祭器也並非一成不便,戰國後期也出土了戰國前期未見的銅質祭器,鼎中 較為特殊的是匜鼎,形似有流匜焊接上了三個鼎足。僅在曾侯乙墓見過一件銅匜 鼎,馬鞍塚一號車馬坑出土一件陶匜鼎,在北方未見出土,可能是楚地特有的銅 器,也顯示了祭器的選用並非一成不變,也有創作的元素。但戰國後期的改變也 不能不考慮到楚國戰敗東遷的背景,有可能受到原本非國都區的在地工匠影響,

或禮器數量不足而妥協。

而馬山M1 出土的楚國貴族女性衣衾,成為觀察東周襲衣、斂屍制度的重要 材料。以往學者多關注稱數,但本文提出,比起數量,僅斂尸一次的現象更值得 關注。因討論到具體數量時,可能為《儀禮》中「不必盡用」,意即以上所列稱 數為各階層的極數,作為上限,而並非一定要達到的目標。雖目前並沒有更多類 似的織品考古材料出土,但馬山M1 墓主身分是士階層的婦女,就尸身狀況、隨 葬品、棺木等要素,仍是精緻豐富,並未看到因經濟因素或死亡因素而有省略的

而馬山M1 出土的楚國貴族女性衣衾,成為觀察東周襲衣、斂屍制度的重要 材料。以往學者多關注稱數,但本文提出,比起數量,僅斂尸一次的現象更值得 關注。因討論到具體數量時,可能為《儀禮》中「不必盡用」,意即以上所列稱 數為各階層的極數,作為上限,而並非一定要達到的目標。雖目前並沒有更多類 似的織品考古材料出土,但馬山M1 墓主身分是士階層的婦女,就尸身狀況、隨 葬品、棺木等要素,仍是精緻豐富,並未看到因經濟因素或死亡因素而有省略的

在文檔中 東周楚國喪葬禮俗之研究 (頁 13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