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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在文檔中 開放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 (頁 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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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5 各國外籍家庭看護政策與長照制度綜整一覽表 國

長照

預算 現行長照制度執行方式 外籍家庭看護制度之 特色

外籍家庭看護於 長照制度之定位

國 稅收

2017 年推出長照 2.0,增 加了服務項目及服務範 圍,依按失能/失智程度,

再按照身分別而有不同 的部分負擔比例。針對聘 有外籍看護工家庭之被 照顧者,如經長照需求評 估符合相關規定,可申請 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 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 改善服務及到宅沐浴車 服務等多元長照服務,但 若干項目補助額度較一 般人少。

 在國內長期照顧服務 資源及人力尚在佈建 之情況下,採補充性 原則適度引進,屬補 充性人力。

 與外籍幫傭分立,外 籍家庭看護工不得從 事看護之外之家務工 作。

 「擴大外籍看護工家 庭 使 用 喘 息 服 務 計 畫」適用對象已放寬 擴大。

屬長照制度照護人 才完備前之補充性 人力,因人數成長 快速,已成為居家 照顧之主流,目前 政府已思考由分立 之雙軌制逐步將外 籍家庭看護工整合 至 我 國 長 照 制 度 中,俾利相輔相成,

並持續全力厚植本 國籍看護人力。

國 稅收

美 國 長 照 給 付 標 準 以 Medicare 和 Medicaid 作 為判斷標準,Medicare 屬 全國性的醫療給付,65 歲以上老人與 65 歲以下 身 心 障 礙 者 可 適 用 , Medicaid 是由州政府辦 理的殘補式醫療計畫,只 針對低收入戶。其餘人得 自行或由雇主購買私人 的長照保險。

 美國並未開放居家保 健員與照顧等家事勞 工的簽證,故很多家 庭看護是無證的非法 移民

 各州規定不同,紐約 州24 小時制的家庭照 顧員只能拿到13 小時 的工資。

 少數州已通過家事勞 工權利法案,該法案 適用包括未持合法文 件的移工。

未開放外籍家庭看 護,美國長照制度 大多以扶弱為主,

一般人須依靠任職 公司或自己購買的 私人保險來使用照 護服務,加上聘用 居家照護人員價格 昂貴,許多人只能 轉向聘用少數族裔 非法移民至家中擔 任看護。

本 保險 2000 年正式推動介護保 險制度,給付方式以被照

 未開放家庭類外籍看 護,僅可於介護機構

未開放外籍家庭看 護,外籍人士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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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長照

預算 現行長照制度執行方式 外籍家庭看護制度之 特色

外籍家庭看護於 長照制度之定位 護者的自主意願為優先,

於給付額度內,可自由選 擇服務提供單位,自由組 合服務項目,只要在給付 限度範圍內皆可互通,也 開放私部門加入長期照 護服務的提供。

工作。引進之外籍看 護,無論介護福祉士 儲備人員、留學生、技 能實習生、特定技能1 號人員皆要求語言能 力,並有相關培訓課 程。

 重視照護人員證照制 度。

於介護機構工作,

須取得日本介護福 祉士資格及語言檢 定才能在日本長期 工作,但考取率不 高。因應國內人口 老化問題嚴重,看 護人力不足,目前 外籍人力政策有逐 漸放寬的趨勢。

國 保險

德國自 1995 年開始施行 法定照護保險,長期照護 保險制度被列入社會保 險體制,保險費由雇主與 勞工平均分擔。德國長照 給付包括實物給付、現金 給付、混合給付、替代照 護、喘息照護、輔具租借、

住宅設施改善、免費照護 課程等等給付項目,非常 多元。私有化服務提供超 過九成以上的長照服務,

包括機構照護及居家照 護。

每 年 僅 開 放 1,000 至 3,000 位其他歐盟國的外 籍照顧者,加上少數的外 籍自雇者,但非法進用外 籍看護人數眾多。

目前德國長期照護 政策雖以本國照顧 人力為主,卻與實 際照顧市場現況大 相逕庭,亦即德國 長照保險實際上與 灰色廉價移工市場 並存,且德國政府 因財政考量刻意忽 視非法外籍家庭看 護的議題。

奧 地 利

稅收

奧地利的長期照顧津貼 制度在 1993 年建立,其 長照制度的給付方式為 現金給付,稱為「照顧津 貼」,依照每個人需要被 照顧的時數,分成7 個照

長照制度採現金給付,照 顧津貼可使用在任何形 式的照顧服務,包括聘請 外籍看護。

每連續工作 14 天,雇主 需至少給予 14 天休假

採現金補貼,把外 籍家庭看護和長照 津貼整合在一起,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 可以繼續請領照顧 津貼,聘用外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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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長照

預算 現行長照制度執行方式 外籍家庭看護制度之 特色

外籍家庭看護於 長照制度之定位 顧等級給付,照顧津貼可

使用在任何形式的照顧 服務,包括聘請外籍看 護。

日,故通常由兩人共同照 顧一個照顧需求者,每兩 週輪值一次。

庭看護約只要機構 式 照 顧 費 用 的 一 半,被照顧者又可 留在家中,且政府 委託訓練有素的照 顧專員,定期到雇 用外籍看護工的家 庭訪視,並提供專 業意見輔導,品質 有保障,在民眾自 由選擇的市場機制 下,外籍家庭看護 受到歡迎。

蘭 稅收

芬蘭於 1982 年訂立了

「社會福利法」為長照制 度法源,1993 年的重大 改革,開始採用多元方 案,包括去機構化,加強 居家服務,並轉向民間採 購照顧服務,發展家人照 顧的「非正式照顧」,親 友照護者可獲得由政府 提供的「親友照顧津貼」, 勞工有照護需求時,可請 最多3 年的長期照顧假,

此段期間可領取親友照 護津貼。芬蘭的私人照顧 系統非常發達,照顧業者 經營的規模普遍很小,大 部分業者是中年婦女。

 芬蘭照顧制度完善,

私人照顧系統非常發 達,利用走動式照護 的彈性方式,服務效 率高,以致於鮮少有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引 進。

 親友照護者可獲得由 政府提供的「親友照 顧津貼」,勞工有照護 需求時,可請最多3 年 的長期照顧假,此段 期間可領取親友照護 津貼。

芬蘭的照護工作者 由國家負責統籌、

管理所有居家護理 人 員 的 訓 練 及 派 任,近年來芬蘭長 照服務的提供者走 向民間、公私混合 的方向,並且呈現 公部門漸減、私部 門漸增的趨勢,且 彈性運用「走動式 照護」的外展方式,

而非24 小時居家看 護,使得照護人力 運用更加效率,再 加上「非正式照顧」

的盛行,在民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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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長照

預算 現行長照制度執行方式 外籍家庭看護制度之 特色

外籍家庭看護於 長照制度之定位 由選擇的市場機制 下,鮮少有外籍看 護工的引進。

新 加 坡

保險

新加坡自 2002 年起開辦 樂 齡 健 保 , 即 所 謂 的 ElderShield,年滿 40 歲 時都會自動受保(已研議 調降至30 歲起),並繳納 保費,。樂齡健保計畫採 現金給付,每月給付金額 為400 新幣,最長期限 6 年。聘請外籍家事勞工看 護,可申請每月120 新幣 的補助金。

新加坡長期重度依賴外 籍勞動力,亦未區分幫傭 與看護工的工作範圍,讓 外籍家事勞工的人數多 達 20 萬人,聘請外籍家 事勞工看護,還可申請政 府補助金。

政府將家事類外籍 移工歸類為看護/幫 傭/育兒綜合性的家 事工作者,並發給 聘用補貼,且勞雇 雙方議定之工資較 本 國 籍 家 事 勞 工 低,以致外籍家事 工作者人數眾多,

蔚為照護市場的主 流。

(二) 各國外籍家庭看護制度可供我國借鏡與參考之處

檢視各國外籍家庭看護工政策,有以下幾項可供我國作為借鏡或參考 之處,包括對於語言能力之要求、專業能力之要求、外籍家庭看護之輔導、

雇主參與講習之要求。

1. 語言能力之要求:日本雖未開放外籍家庭看護,僅能在介護機構工作,

但對於語言能力有相當程度之要求,技能實習生入國時需要達到日語能 力測試N4 程度,進入日本後還須參加 240 小時的日語學習,一年後需 要達到N3 的要件,如果未達到 N3,則須暫時在介護機構學習日語。我 國目前尚未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語言能力有所要求,未來可運用補充訓 練方式持續精進。

2. 專業能力之要求:本研究所探討的國家對於外籍家庭看護都有專業能力 或專業資格之要求:(1)日本技能實習生如果在進入日本 1 年後通過技 能考試,則可以再多實習兩年,如果3 年後通過考試,則可以再多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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