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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論鄭、賈、淩以禮例闡釋禮意、禮文

第一節 綜合禮文,闡明禮意

柳詒徵指出凡例的用處在於以簡馭繁:

然事有不勝列舉者,一一舉示,其繁猥何如,則必括其性質之相近者,賅 以一詞使知事物之相類者,一一皆依此措置不必贅述,故發凡之用,由馭 繁而得執簡者也。6

綜合禮文而得的條例,有助於化繁為簡。本節根據鄭玄、賈公彥、淩廷堪三位學 者所括之例,以比較禮文、禮例的方式,一方面說明禮例綜合禮文之功,另一方 面則闡明禮意,並藉此釐清相關問題。討論的內容,首先從「關係」著眼,探討 賓主、君臣等不同關係者的迎送禮儀與禮意的異同。其次,以禮儀種類為著眼點,

比較飲酒禮與祭祀後飲酒,不同的禮儀種類中的禮文、禮意異同。

一、賓主、君臣迎送的比較 在討論賓主禮儀之前,需界定何謂賓。

首先,相對於主人,外來者為「賓」。因此《儀禮》十七篇的訪客,如士吏、

壻、處士、臣子、外臣、使者等不同身分者,皆稱賓。值得注意的是,主人對賓 所行之禮視禮儀性質而定,如〈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的「賓」為主人之 私臣,而二篇中真正的賓,實為尸,主人皆不迎,而由祝出迎尸(詳參附表 10

「《儀禮》所見祭禮迎送尸」)。可知「賓」是否受主人迎接、能否與主人抗禮,

視禮儀性質而定,不宜受「賓」之名所牽制。

其次,賓的人數。如〈士冠禮〉有賓、贊冠者,〈鄉飲酒禮〉賓、介、大夫 等皆屬賓客之列,祭禮有長賓、眾賓,主人所行之禮不盡相同。按照「禮,賓、

6 柳詒徵:《國史要義》,頁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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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宜各一人」7,賓客雖然眾多,但可依正客、陪客加以區分。而主人所行的禮 以正客為主,陪客即使身分再尊貴,亦不踰越正客的待遇,即「客,一坐所尊」

8。如〈鄉飲酒禮〉、〈鄉射禮〉禮儀開始,主人於大門外迎處士之賓;一獻之禮 畢,迎諸公、大夫等尊者於門內。諸公、大夫在一人舉觶初行旅酬時,乃入,為

「不干主人正禮也」,故主人迎之於門內。9公或大夫雖為尊者,但禮儀場合中,

正賓只有一位,故主人不迎尊者於門外,而於「門內」,以示區別。

其三,賓的身分與禮儀行為。《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季武子為魯國的執政 大夫,無嫡子。按禮,應立庶子之長者公彌,但季武子欲立寵愛的少子悼子,求 助於臧紇。臧紇建議舉行飲酒禮,並以己為上賓。酒宴「既獻」,一獻之禮結束 後,臧紇命人北面設重席,並設置潔淨的酒杯。當正客臧紇起而降堂,陪客的大 夫皆起,不敢安坐。結果,臧紇迎悼子入;至旅酬時,始召公彌。一獻之禮後,

正是尊者進入的時機,「重席」為大夫之禮,10臧紇善用人所共知的禮儀,表明 所迎者為大夫之尊,而進入的人正是悼子,表示其為季武子的繼承人。旅酬為「少 長以齒」取其長幼有序、相親之意,讓公彌此時入,「使與之齒」,便意謂著公彌 只是眾親族之一。又如《國語.魯語下》載公父文伯請南宮敬叔飲酒,以魯國大 夫露睹父為客,上菜時,進給露睹父的甲魚有點小,露睹父怒說:「等甲魚長大 點,我再來吃!」說罷便離席而去。文伯之母聽說此事,訓斥兒子說:

吾聞之先子曰:「祭養尸,饗養上賓。」鱉於何有?而使夫人怒也!11 以客為一坐之尊,待遇自當高於其他陪客。若與其他賓客同,甚至禮數低於他人,

則近於羞辱,故露睹父怒而離席。因此,同樣是相對於主人的賓客,不同的身分 界定將影響其禮儀行為。

其四,禮儀種類與賓主之禮。〈鄉飲酒禮〉的賓,實際社會階級低於主人,

但主人卻以敵體之禮待之。〈士喪禮〉主人不迎賓而待於廟內阼階下,送賓出廟 門(參附表 9「《儀禮》所見士喪禮主人出送賓的情形」)。鄭玄解釋為「不迎而 送,喪無接賓之禮。」12對於代國君致襚的使者,「使人必以其爵」,同於死者、

孝子,屬於士階級,但因其銜君命而來,故迎、送於廟門外,而不與其他賓客等 同視之。故賓、主雙方的互動來自當下情境裡的關係與實際身分。總而言之,決 定雙方互動的行為標準,乃綜合禮儀場合中的象徵身分與實際身分而來。

由於賓的實際階級與象徵身分、禮儀種類,皆影響禮儀互動,為集中討論焦 點,本文的賓主迎送,以敵體之正賓為對象,並藉此對照君臣尊卑的不同。篇章

7 《儀禮.士昏禮》,賈疏,卷 5,頁 50。孔穎達也說:「享宴之禮,賓旅雖多,特以一人為客。」

見《左傳》昭公二十七年,孔穎達正義,卷 38,頁 647。

8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杜預集解,卷 38,頁 647。

9 《儀禮.鄉飲酒禮》,鄭注,卷 10,頁 101-102。

10 《儀禮.鄉飲酒禮》「公三重,大夫再重。」(卷 10,頁 102)

11 舊題周左丘明著:《國語.魯語下》,卷 5,頁 203。

12 《禮記.雜記上》,鄭注,卷 41,頁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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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以〈鄉飲酒禮〉、〈鄉射禮〉的敵體禮13,〈燕禮〉、〈大射〉的君臣禮,及〈聘 禮〉、〈公食大夫禮〉描述諸侯對外臣的君臣禮、大夫間的敵體禮作為主要範圍。

例一:凡迎賓,主人敵者于大門外。

例二:凡君與臣行禮,皆不迎。

二條禮例,見於《禮經釋例》。14首先,「凡迎賓,主人敵者于大門外」條,

可涵蓋:

〈鄉飲酒禮〉「速賓、迎賓、拜至」章,「主人一相,迎于門外,再拜賓。

賓答拜。拜介。介答拜。揖眾賓。主人揖,先入。」15(《儀禮》,卷 8,

頁 82)

〈鄉射禮〉「迎賓拜至」章,「主人一相,出迎于門外,再拜。賓答再拜。

揖眾賓。主人以賓揖,先入。」(《儀禮》,卷 11,頁 111)

〈聘禮〉「郊勞」章,「賓禮辭,迎于舍門之外,再拜。」(《儀禮》,卷 19,

頁 233)

〈聘禮〉「歸饔餼」章,「賓皮弁,迎大夫于外門外,再拜。」(《儀禮》,

卷 22,頁 262)

〈聘禮〉「賓問卿」章,「大夫朝服,迎于外門外,再拜。」(《儀禮》,卷 22,頁 264)

〈聘禮〉「還玉報享」章,「賓皮弁襲,迎于外門外,不拜。」(《儀禮》,

卷 23,頁 271)

〈公食大夫禮〉「大夫相食之禮」章,「迎賓于門外。」(《儀禮》,卷 26,

頁 313)

此皆於屬敵體關係。〈聘禮〉聘享時,「公皮弁,迎賓于大門內」,鄭玄說:「降于

13 〈鄉飲酒禮〉的主人為諸侯之鄉大夫,賈公彥認為身分雖為大夫,但此篇從士禮;〈鄉射禮〉

主人為州長(士階級),雖大夫在亦行鄉飲酒禮,可知屬士禮。曾永義根據樂器的擺設,指出

〈鄉飲酒禮〉當屬大夫禮,〈鄉射禮〉為士禮。按:學者對二篇所行的階級禮數看法不同,然 皆為敵體禮,本文以關係著眼,不從階級區分,故仍可進行討論。見《儀禮》〈鄉飲酒禮〉 賈疏,卷 8,頁 80;〈鄉射禮〉,賈疏,卷 11,頁 109。曾永義:《儀禮樂器考》(臺北:臺灣 中華書局,1971 年 12 月初版 儀禮復原研究叢刋),頁 114-115、117-118。

14 清.淩廷堪:《禮經釋例.通例上》,卷 1,頁 71、74。

15 賈公彥說:「謂主人於群吏中立一相,使傳賓主之命,主人乃自出,迎賓於大門外。必非一相 迎賓者,案〈鄉飲酒義〉云:『主人拜,迎賓于庠門之外』,明主人自迎。」可知主人出迎賓。

見《儀禮.鄉飲酒禮》,賈疏,卷 8,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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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其君也。」16〈公食大夫禮〉國君迎賓於「大門內」,鄭玄注:「降於國君。」

17可知諸侯相迎,亦在大門外。

其次,「凡君與臣行禮,皆不迎」,包括:

〈燕禮〉「君臣各就位次」章,「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納卿大夫。

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儀禮》,卷 14,頁 160)

〈燕禮〉「納賓」章,「射人納賓。賓入,及庭,公降一等揖之。」(《儀禮》,

卷 14,頁 161)

〈大射〉「命賓、納賓」章,「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師納諸公卿大 夫,諸公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擯者納賓。賓及庭,公降一等 揖賓,賓辟。」(《儀禮》,卷 16,頁 191、192)

比較上述儀節,主人迎賓,出於歡迎之意;國君不出迎,則因尊卑之故。而國君 在堂,向在庭的命賓,「降一等,揖」以示意,仍具鮮明的尊卑之別。如《禮記》

載魯哀公弔季孫之母喪,曾子、子貢至時,哀公「降一等而揖之。」18

賓客親至時,賓主雙方的定位明確,因此禮儀行為較為單純。若為使者,將 具有多重身分:使者個人的階級、外來之賓、受君命之使,反映在禮儀行為上,

如:

〈燕禮〉「記:國君宴請異國使臣之禮」章,「若與四方之賓燕,則公迎之 于大門內。」鄭注:「四方之賓,謂來聘者也。」(《儀禮》,卷 15,頁 179)

〈聘禮〉「聘享」章,「公皮弁,迎賓于大門內。」鄭注:「公不出大門,

降于待其君也。」(《儀禮》,卷 20,頁 241)

〈公食大夫禮〉「賓入,拜至」章,「公如賓服,迎賓于大門內。」(《儀禮》,

卷 25,頁 300)

為了在外臣、己臣之間取得平衡,又需下於他國之君親至的儀節,因此對待外國 使者採用迎於大門內的禮遇措施。

例三:凡賓、主入門,主人先入。

以大門而言,若賓主體敵,如:

〈鄉飲酒禮〉「迎賓」章,「主人揖,先入。」(《儀禮》,卷 8,頁 82)

〈鄉射禮〉「迎賓拜至」章,「主人以賓揖,先入。」(《儀禮》,卷 11,頁 111)

16 《儀禮.聘禮》,鄭注,卷 20,頁 241。

17 《儀禮.公食大夫禮》,鄭注,卷 25,頁 300。

18 《禮記.檀弓下》,卷 10,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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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禮〉「郊勞」章,聘賓「揖,先入。」(《儀禮》,卷 19,頁 233)

〈聘禮〉「歸饔餼」章,聘賓「揖,入。」(《儀禮》,卷 22,頁 262)

〈聘禮〉「還玉報享」章,聘賓「帥大夫以入。」(《儀禮》,卷 23,頁 271)

主人出大門迎敵體之賓,入門時,主人先。以內門而言,〈鄉飲酒禮〉、〈鄉射禮〉

在庠或序舉行,庠、序僅一門,故無入內門之禮。〈聘禮〉所見入內門之禮,如:

〈聘禮〉「歸饔餼」章,「及廟門,賓(聘賓此時為主人)揖入。大夫奉束 帛入。」(《儀禮》,卷 22,頁 262)

〈聘禮〉「賓問卿」章,「及廟門,大夫揖入。」(《儀禮》,卷 22,頁 264)

亦主人先入。

〈燕禮〉、〈大射〉等君臣禮,由於君不迎臣,故無入門先後的問題。而〈聘 禮〉、〈公食大夫禮〉國君迎四方之賓於大門內,亦毋須區別先後。但接下來的內 門,則「凡君與賓入門,賓必後」19,國君(主人)先入。

就禮意來說,主人先入大門,旨在「道賓」20,引導賓客行進,善盡主人職 責。入廟門或寢門時,主人先入,既出於確認「內事」是否準備妥當,21同時也 是為雙方預留準備行禮的時間。確認準備妥當後,主人於門內俟之,22邀請客入。

如〈公食大夫禮〉「賓入拜至」章,〈聘禮〉「歸饔餼」章、「賓問卿」章等。23 這條禮例的解釋還涉及一條《禮記》的記載,〈曲禮〉說: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客至於寢門,則主人請入為席,然後出迎客,

客固辭。(《禮記》,卷 2,頁 32)

鄭玄的讀法是「主人請入為席。然後出迎客,客固辭。」即主人先入寢門,察視 準備妥當,然後出寢門迎賓,與客人謙讓先入,客人則一再婉拒。24孔穎達、賈 公彥的斷句同。25如此一來,主人不僅必須先入為禮,而且還得重出寢門,與客

鄭玄的讀法是「主人請入為席。然後出迎客,客固辭。」即主人先入寢門,察視 準備妥當,然後出寢門迎賓,與客人謙讓先入,客人則一再婉拒。24孔穎達、賈 公彥的斷句同。25如此一來,主人不僅必須先入為禮,而且還得重出寢門,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