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氣候變遷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政策

第五節 綜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買者此時可能無法作出減排的宣稱171。因為在總量管制以及交易計畫下,該地 區已設定總體的溫室氣體排放上限,而當再生能源電力產出時,並不會降低整 體的排放量,除非整體發放的允許排放額度下降172。若一企業參與溫室氣體盤 查且欲購買REC 以減少範疇 2 的整體排放時,應確保此些 REC 的所有權歸屬 於REC 的購買者,例如:REC 的購買者可以參與溫室氣體盤查以證明其購買 REC 且經過第三方認證,或是在溫室氣體盤查的系統當中可以確認 REC 在 REC 的追蹤系統當中已註銷等方式173。最理想的方式是:可以將REC 從 REC 的追蹤系統當中移轉給溫室氣體盤查系統的參與者,並扣除該企業在範疇2 當 中相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如此一來可以大大降低重複計算以及重複宣稱REC 環境效益的可能性174

第五節 綜論

在上述的章節當中提及,氣候變遷與ETS 政策間的互動關係大致上可分為 3 種,包含:同時存在,但沒有互動、直接互動以及間接互動。若將此 3 種互 動關係對照至REC 以及 ETS 政策,筆者認為此 3 種互動關係皆有可能出現在 REC 與 ETS 政策間的互動關係中,理由析之如下。

同時存在,但沒有互動。此一互動關係若發生在REC 與 ETS 間,可能表 示兩政策工具之間在制度設定上互相排斥,例如:在同時施行REC 以及 ETS 的情況下,在ETS 中計算減排量時,會避免在 REC 當中已納入計算的減排 量,使兩政策工具之間不會相互影響,而能達到最終減排的效果。

直接互動。在REC 以及 ETS 間的直接互動包含:REC 以及 ETS 計畫的管

171 Id. at 12.

172 Id.

173 Id.

174 Id.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制對象皆包含電廠),而使得電廠同時受到兩政策工具的規範限制。

間接互動。間接互動可能發生在REC 以及以電力消費為排放基準的 ETS 間,此時電力的消費者會直接受ETS 的管制,而面臨電價上漲的情況,除此之 外,受REC 管制的電廠,亦有可能將成本上升轉嫁到消費者,而使得電價再次 上升,間接影響到消費者。

交易互動。此一互動類型係指兩政策間以交換環境商品相互影響彼此,在 REC 以及 ETS 間有雙向交易互動的情況下,係發生在兩政策工具間交易單位的 轉換,而此交換影響了兩個交易市場的運作,進而影響彼此間目標的達成狀 況。

綜上而論,筆者認為:REC 與 ETS 間有交易互動時,意謂兩政策工具間亦 有直接互動的情況發生,故本文在下述的段落中,將交易互動此一互動類型劃 分入直接互動當中。歸納完成後,REC 與 ETS 間的互動類型確立分為:同時存 在,但沒有互動、直接互動以及間接互動,3 種主要的互動類型,其中直接互 動則可再分為「交易互動」以及「非交易互動」兩種子互動類型。

總結完REC 與 ETS 間可能有的互動關係後,接下來則結合上述章節的文 獻,討論3 種主要政策互動關係在「單位」以及「登錄處」設計上可能的互動 程度。在前述章節當中提及,在REC 以及 ETS 兩種政策施行在單位上會有三 種可能的連結方式:完全可替代性、單向可替代性和完全分離;而在登錄處的 部分則是REC 的追蹤系統可能分別與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以及溫室氣體盤查系 統有互動關係的可能。接下來的段落則是介紹在上述無互動、直接互動、間接 互動以及交易互動的情況下,單位以及登錄處的互動程度為何。

同時存在,但沒有互動。無互動表示兩政策間沒有任何的互動,在單位上 不需要考慮政策之間有無單位交換的可能性,故在單位上的互動關係「完全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離」。登錄處則分為兩部分,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以及溫室 氣體盤查中,不論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計畫或者 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 室氣體計畫登錄處,兩者建立互動關係係為避免同一個減排效果被重複計算,

故筆者認為:REC 與 ETS 無互動的情況下,係為兩政策工具之間在設計上相互 排除,避免有重複計算的情況發生,故在此情況下,若法律制度設計得當,

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以及溫室氣體盤查之間是不需要有互動 的,故互動程度低。簡言之,在無互動的情況下,單位上的互動關係「完全分 離」,登錄處間則為低互動。

直接互動。此部分如同上述,可分為有交易互動以及非交易互動兩者。在 有交易互動的情況下,其單位的互動關係因為有交易單位間相互轉換的可能 性,故可能發生單向可替代或是雙向可替代的情況;除此之外,因為有交易單 位有替代的可能性,不論是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或者 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盤查,皆須要避免重複計算減排效果的情況,亦須透過 登錄處間的連結來確定彼此之間單位的轉換過程以及計算方式,而使其在登錄 處的互動程度較高。在非交易互動者,以其他的方式直接互動,則其在交易單 位上雖無雙向交易的可能性,但單位之間仍可能發生單向轉換的情況發生,例 如:自願性的REC 參與者,可將所持有的 REC 所產生的減排量註銷相同數量 的配額,以促使ETS 總體排放量上限的下降,此時單位間的轉換並非基於雙向 的交易,但在單位上仍有單向轉換的可能性,故在單位上的互動屬於「完全分 離或是單向可替代」。登錄處部分則如同上述的例子,其仍以交易以外的方式影 響另一政策工具運作,而使其在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間或是 REC 的追蹤系統與溫室氣體盤查間,仍須設置避免重複計算減排效果的機制,

但因為不會有雙向可替代的情況發生,故使得在登錄處上可能僅有一方(例 如:僅REC 的追蹤系統或是僅溫室氣體計畫登錄處)需在設計上避免重複計算 的發生。故,在登錄處間的互動上,應維持中至高的互動程度,以避免重複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算等可能削弱目標達成程度的情況產生。

間接互動。此一類型中,因為有目標族群會受到同時受到兩個政策工具間 的直接或是間接影響,在上一章節當中的例子為REC 以及 ETS 的施行影響電 價,而使消費者承擔上漲的電價,在此種的情況下,並不會有單位替代的情況 發生,故在單位的部分應為「完全分離」;在登錄處的部分,則可能如同上述,

因避免重複計算等可能削弱目標達成程度的情況產生,而使其在登錄處上仍需 維持中至高的互動程度。

以上相關的論述可整理如下表:

(表 3:REC 與 ETS 互動關係)

互動關係 內涵 制度設計的互動程度

無互動 政策工具間互不影響 單位 完全分離

登錄處 低 直接互動 目標對象(target

group)以某種方式 同時受兩政策影響,

而兩政策有相互重疊 之處。

交易互動 單位 單向可替代或 是雙向可替代 登錄處 高

非交易互動 單位 單向可替代 登錄處 中-高 間接互動 目標對象間接受到一政策影響且直接

或是間接受另一政策影響

單位 完全分離 登錄處 中-高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