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網際網路空間之形成、發展及問題
第二節 網際網路空間之社會意義
有關網際網路空間之起源與發展問題,除了從資訊技術的觀點來探討之外,在 很大程度上,其形成與發展其實與人的力量的介入有很密切的關係,從網際網路空 間之起源與形成就可以發現,其實網際網路空間之所以出現,是由於軍事上的需求 促成的,也可以說是一種冷戰時期的產物,其後續之發展,包括空間領域之分配、
通訊協定之出現等,也都是由「網際網路名稱與位址分配分配組織」等國際組織主 導。因此,本節重點將探討網際網路空間是經由人為建構而成的概念,及其隱含著 社會性的意義。以下先從地理學者以往對空間的解讀,逐漸探討傳統空間與網際網 路空間之區分,最後則分析網際網路空間之人為建構及社會建構的意涵。
壹、傳統空間的概念
在1970 年代以前,大多數的地理學者是以絕對的意義去理解空間,空間一直被 視為是佈滿客體的容器,所有事件都是在空間當中發生。Curry(1995)認為,若以 西方學者思想代表之,則空間概念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四類,其進一步指出前三種空 間概念是地理學分析中常使用的,所採取的是實在論(essentialist)的觀點。茲說明 四種空間概念如下:
第一、Aristotle 式(Aristotle type):空間被視為是靜止的、有階層的及具體的。
第二、Newton 式(Newton type):空間像是一種固定的方格,所有的客體都存 在這個方格當中,所有的事件也都在此空間中發生。
第三、Leibniz 式(Leibniz type):Leibniz 採用牛頓的科學觀,不過強調應該專 注的焦點是存在於客體與事件之間的關係,因此,空間基本上是關係式的,網路社 群的關係全賴於這些物體、事件之間的關係來定義。
第四、Kant 式(Kant type):Aristotle、Newton 對空間的討論都是有關世界的本 質,Kant 式則認為應該將空間視為是由人類強加在世界上的一種形式。
不過,近年來,這種絕對、實在論的空間觀逐漸受到挑戰,地理學者開始認為 地理上的空間應該是關係取向的,這種關係取向的空間觀強調空間是經由人類的努 力建構而成,並由人類賦予空間意義。因此,空間不是中立的、被動的幾何圖形,
而是透過社會——空間關係不斷生產出來的,空間、空間的形式及空間行為之間的 關係不是偶然地出現,而是經由文化、社會、政治和經濟關係中融合而成的產物
(Hubbard et al., 2002)。國內學者畢恆達(2001)也表示,空間就如同時間一樣,我
們每天生活在其中,我們的行為、思考都必須在空間內才得以實踐,但是空間絕不 是一個價值中立的存在,不只是一個物理空間,更是一個展現人類的社會文化價值 的空間。這也就是說,空間不是自然存在的,被建構和生產出來的,空間更不是一 種客觀結構,而是一種社會經驗。
貳、傳統空間與網際網路空間之區分
Batty(Michael Batty, 1945- )以地方(place)、空間(space)、節點(nodes)及 網絡(nets)的相互組合,區分出四種空間(如表 3–1、3–2 所示),解釋實體地理 環境與網際網路空間之間的關係,其中一個空間即為網際網路空間(Batty, 1993)。
依Batty 的說法,網際網路空間是依賴網際網路(Internet)產生,並能夠讓人們進行 社會互動的抽象空間。在這空間中,物理距離已經毫無意義,其有獨特的空間特性。
表3–1
Batty 虛擬地理學對空間之區分
地方(place) 空間(space)
節點(nodes)
地方/空間
(Place/ Space)
電腦空間
(Computer or CSpace)
網絡(nets) 網際地方
(Cyberplace)
網際網路空間
(Cyberspace)
資料來源:”The geography of cyberspace”, by M. Batty, 1993,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20(6), 615-616.
表3–2
Batty 對空間之分類及定義
空間類別 定義
地方/空間 是原始的地理學領域。
電腦空間 存於電腦空間中的一種抽象空間。
網際網路空間 由電腦空間經由電腦通訊網路而形成新的抽象空間。
網際地方 建構出網際網路空間之實體空間上的基礎建設。
資料來源:”The geography of cyberspace”, by M. Batty, 1993,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20(6), 615-616.
參、網際網路空間之特質
在討論網際網路空間的概念時,有人可能會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一個單純地經 由資訊技術建構而成的物理性空間;有些則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想像的、虛擬的空 間,跟現實生活的空間有所區隔;也有人會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現實生活空間的延 伸。以下分析若干學者之說法,並試圖歸納描述網際網路空間的概念。
一、網際網路空間是一個虛擬的空間
Gibson 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由人類神經系統和電信網絡系統結合而成的,在這 個空間中,人們是透過連接進入全球電腦網絡,以虛擬的符碼進行溝通,因此,網 際網路空間可謂是一個由人們彼此之間同意的幻覺(consensual hallucination)所建構 出來虛擬空間(Grewlich, 1999)。也就是說,網際網路空間雖然是經由硬體電腦設備 才能登入,在這個空間內的資料,是經由人的內在思想所建構而成的。
二、網際網路空間是一個想像的空間
Castells 認為「網際網路空間」這個詞可擴大隱喻為存在於計算機裝置之上、之 中、之間的一個想像的空間,網際網路空間包括軟體、各種裝置,例如MP3 播放器、
電子寵物等,這些所有東西連結在一起即為網際網路空間,空間中的所有事物可以 被視為是一個家族團體,但是這個空間也以想像、人們對自己世界所描述的故事而 存在(Bell, 2007)。也就是說,網際網路空間是由軟硬體設備架構而成,但空間所呈
現的內容,則是由人的想像所賦予的。
Novak(1991)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指在全球資訊傳輸系統中,將所有的資訊空 間化、視覺化,經由既有的及未來將發展的溝通網路通道,讓許多使用者能夠在網 路上呈現自我、與他人互動,亦能輸入與輸出所有的感官功能,讓模擬、真實、虛 擬實體能夠在網路上流通,經由電子擬真操控資料的收集及真實世界的智慧產品與 環境,創造一個集體整合與溝通的環境。
因此,Novak 在 Sterling(Bruce Sterling, 1954- )所區分的五種網際網路空間之 外,加上第六類。Novak(1991)認為此種網際網路空間顛覆目前以電腦化訊息互動 溝通的模式,這些訊息是外在於人們。Novak 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想像力的棲息地,
也是一個因為想像力而存在的棲息地,這個空間是一個有意識的夢想與潛意識交會 的地方,在這空間裡呈現出理性的魔法、神秘的理由,在這裡還可以看見戰勝貧窮 而形成的詩,以及從應然(it-should-be-so)到實然(it-can-be-so)的發展軌跡與勝利。
三、網際網路空間是由現實生活延伸而成的概念空間
Rheingold(Howard Rheingold, 1947- )認為網際網路空間是一個概念空間,透 過電腦媒介通信(Computer-Mediated-Communication, CMC)技術,此空間可以呈現 文字、資料、人際關係、財富和權力(Rheingold, 2000)。此外,許多研究者亦宣稱,
網際網路空間不是一個讓靈魂與肉體分離(disembodied)的空間,而是一個讓靈肉 合一(embodied)的空間,並且將實體世界中的符號移用到網際網路空間之中。依 據O’Brien(1999)所述,人們會使用習慣的、現有的文化符號進入網際網路空間中,
並為尚未成型的網際網路空間增添有意義的秩序(引自Dodge & Kitchin, 2001)。綜 上所述,網際網路空間是一個複製社會環境中的秩序、人際關係等各層面的空間。
從技術上來說,網際網路空間是透過世界各地的伺服器、電纜、電腦等硬體設 備,運用相同的網路通訊協定(TCP/IP)等軟體連結而成的網際網絡。但是,在這 虛擬空間中,人們可以將生活世界的內容移到這個空間來實踐,例如運用電子郵件、
BBS 或「社交聯絡簿」等各種社群網站進行社會互動、透過網頁瀏覽器及資料庫查 詢所需的資訊與知識、架設論壇、部落格分享資訊、促進知識的傳播與流通、從事 各類經濟交易等日常活動。因此,網際網路空間不是自然發展的空間,而是人為建 構的空間,更是一個可以發揮個人想像力,創造思想的概念化空間。
肆、網際網路空間之社會性建構
從上所述,網際網路空間普遍被視為一個社會建構的人為空間,Massey(Doreen
Massey, 1944- )也認為空間的確是社會建構的產物,不過,她更進一步強調社會關 係也建構在空間當中,甚至造成差異(Massey, 1985, p. 12),也就是說,空間不只是 社會的倒影,社會更是空間的建構。
在Lefebvre(Henry Lefebvre, 1901-1991)及 Soja(Edward W. Soja, 1940- )的 著作中,都強調空間不僅是物理性的存在,空間的發展亦有其社會性意義。茲分別 說明其對於空間之社會性意義。
一、 Lefebvre 的三元空間理論
法國思想家 Lefebvre 認為,在物質空間和思維空間之外,還有一個社會空間,
即強調空間是由社會生產建構的產物。對 Lefebvre 而言,空間不僅是單純的物理、
自然的空間,是透過人的想像、實踐,使其成為社會性的空間,在這個空間中隱含 社會的生產關係,同時,也由於人的實踐,讓空間呈現固定的樣貌,具有空間性。
而且,空間的生產關係是延續上一個時代的關係,空間具有歷史性,是歷史生產的 產物。因此,他提出空間性、社會性及歷史性三元辯證之空間理論,並將空間的社 會生產過程區分為三個向度(引自Nicholson-Smith 譯,1991):
第一個向度是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空間實踐是產生社會空間性的物質形 式過程,屬於物質化空間實踐、經驗的感知空間(perceived space)。
第二個向度是空間的再現(representations of space):這是概念化的空間,屬於 再現的構想空間(conceived space),是科學家、規劃師、都巿計劃師、技術官僚、
社會工程師的空間,與空間的秩序、設計密切相關,是權力、意識形態、控制、管 制的表徵。
第三個向度是再現的空間(spaces of representation):這是再現的生活空間(lived space),是透過與其相連結的影像和象徵而直接經歷的空間,是「居民」(inhabitant)
和「使用者」(user)透過複雜的溝通符號及想像而成的空間。
從 Lefebvre 的說明可知,人們在空間內從事的行為、活動,均是人們日常生活 空間結構形塑的基本要素,空間的樣貌是因為人的實踐而產生意義和權力,也因為
從 Lefebvre 的說明可知,人們在空間內從事的行為、活動,均是人們日常生活 空間結構形塑的基本要素,空間的樣貌是因為人的實踐而產生意義和權力,也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