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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於 1997 成 立「創意產業專責小組」,跨部會協調及擔負創意產業的研究工作,提出創意產業發展報 告及帶動經濟的成效。2007 年報告書中指出,英國政府認為藝術將能提昇人民的智能、
心靈及生活品質,前首相布萊爾說:「讓人民用不同的眼睛看世界,理解彼此不同的文化 背景,成為具有創造性思考的人民。」這就是藝術對國家經濟發展的貢獻。我國面臨後工 業化時代及全球化的競爭,產業面臨急迫轉型需求,行政院以為知識型經濟將是臺灣下一 波核心生產領域。其中,以生態和生活價值為目標,因創意帶動產生的文化與藝術,透過 產業化的方法與過程所形成的創意產業,其可發展的經濟規模是可被樂觀期待的。
表演藝術產業(原名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為《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指稱的文 化創意產業之一。我國登記立案的表演藝術組織約約四千多家表演藝術團體,目前仍在運 作得以接觸的約兩百餘家,其中包含許多知名度高、大規模,及營運體質佳的表演藝術團 體。國外有許多知名度高、大規模、組織健全的表演藝術組織,例如英國的皇家莎士比亞 劇團與加拿大的太陽劇團等。因為國人對太陽劇團熟悉度較高,相關研究較豐,所以選定 太陽劇團為超級大規模表演藝術組織的研究個案,也希望從中了解這些超大型規模的表演 藝術組織,其成功的經營模式有哪些是值得我國從中學習。
從加拿大發跡,已發展成全球規模的太陽劇團,2008 年首次登台演出,眾多民眾趨 之若鶩,同時間大幅度提昇對太陽劇團的熟悉度。自2008 年起,以太陽劇團為研究個案 之一的國內碩博士論文研究就有六篇,從不同面向分析這個劇團。報章媒體也以大幅版面 報導劇團來台,及其成功營運至全球規模的生意經。看到太陽劇團的成功,許多國人紛紛 提出一個疑問:「台灣是否有像太陽劇團一樣的表演藝術組織?」或是開始思考:「台灣 如果要發展成像太陽劇團一樣,還欠缺什麼?」在這樣的思考下,筆者開始針對相關議題 蒐集資料,發現目前國內學術界對表演藝術的探討層面多著重於行銷層面,對經營模式的 研究較少。太陽劇團來台演出後,不少碩士論文發表太陽劇團相關研究,包括知識管理、
中介媒介等,相互比較太陽劇團與國內劇團經營模式,對兩者進行深入分析者少。本研究 另外發現國內對某些特定劇團研究甚豐,但劇團之間研究比較的文獻較少,因此透過本研 究期望能得出個案之間的共同性與差異性。
在眾多研究限制下,筆者仍期待能透過本研究,研究表演藝術組織如何發展其經營模 式,並描述分析太陽劇團及國內多個表演藝術組織其經營模式有何異同;同時探討國內為 何沒有發展出類似太陽劇團般大型規模的表演藝術組織,以及可以學習的地方。本研究預 期對國內表演藝術組織有所貢獻,個案公司可以從中重新檢視自己的經營模式,而非個案 的表演藝術組織更能從中吸取其他個案的成功經驗,對經營者及從業人員都有所助益。此 外,預期本研究能解答許多政府官員、眾多學者或一般社會大眾對表演藝術產業的疑問,
當每個人引頸期待臺灣是否出現下一個太陽劇團時,本研究提供的經營模式架構及分析將 能回應這個問題,並從中有所發現,規劃未來的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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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我國文建會於2003 年視文化創意產業為未來國家發展重點方向,其中表演藝術產業 為十三項產業類目之一(原名為音樂與表演產業)。臺灣的表演藝術組織在藝術上有斐然 表現,且穩健經營者也為數不少。全球性娛樂公司太陽劇團員工將近五千人,每年同時有 將近十齣劇碼同時在全球巡演,這種規模並非一般劇團能達到。部分國人視太陽劇團為台 灣表演藝術產業的未來發展希望,疑惑著:「究竟台灣有沒有可能出現一個類似太陽劇團 的表演藝術組織?」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顯而易見,但期望透過本研究瞭解太陽劇團以及 台灣表演藝術組織的經營模式,並探討太陽劇團究竟有哪些條件導致今天的成功,其經營 模式與台灣表演藝術組織有何異同。
藉由個案比較與分析,研究者期待從中瞭解表演藝術組織如何形成其經營模式,不同 組織之間有哪些作法值得學習,以及在發展表演藝術組織的經營模式時的限制。綜合上 述,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探討下列兩個議題:
1. 表演藝術組織如何發展出現行的經營模式?
2. 營利表演藝術組織與非營利表演藝術組織的經營模式有何異同?
3. 表演藝術組織如何擴大經營規模?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考量表演藝術組織規模大小、知名度、常態固定演出場次與觀眾人數等因素選 取研究個案,以表演藝術中戲劇類之「現代戲劇」為研究類別。研究者選定一個外國知名 劇團「太陽劇團」,以及三個國內劇團,從99 年文建會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中的補助 團體中挑選適合的個案,並期望個案之間劇種差異性大,最後選定以成人喜劇為主要創作 內容的「屏風表演班」,兒童親子劇團「紙風車劇團」及創新相聲表演劇團「相聲瓦 舍」,共四個劇團為分析個案,詳列如下:
1. 國外 1 個:太陽劇團
2. 國內 3 個:屏風表演班、紙風車劇團、相聲瓦舍 兩組分析對象共計4 個劇團為主要個案,進行分析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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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論文架構
本研究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研究範圍。第二章為 文獻回顧,回顧與本研究相關的文獻,首先探討文化創意產業及表演藝術產業概況,接著 回顧國內外眾多學者對經營模式的研究構面,歸納學者觀點並尋用最適切分析的模型。
第三章為研究方法,描述本研究如何設計,分析構面及變項定義,以及研究架構圖。
研究方法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蒐集及分析次級資料,包含文化創意產業、表演藝術產 業、經營模式及個案等相關文獻;第二部分是蒐集第一手資料,藉由訪談表演藝術組織內 部經營者,瞭解個案的經營模式。
第四章為個案,分節描述各個表演藝術組織個案的經營模式,最後一節統合分析個案 比較。藉由實證分析的結果,加以彙整討論,以便歸結出重要的研究結果及發現。以太陽 劇團、屏風表演班、紙風車劇團及相聲瓦舍,四個具有代表性的戲劇類表演藝術組織,分 析其經營模式,為未來研究表演藝術組織之參考。
第五章為研究發現與討論,藉由經營模式實證分析的結果,加以彙整討論,歸結出重 要的研究結果及發現。經營模式的研究案例選取國際知名太陽劇團及國內知名劇團屏風表 演班、紙風車劇團及相聲瓦舍,個案在臺灣都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經營規模與在表演界 的地位,對爾後經營模式研究具有參考價值。
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主要闡述本研究的結論,對理論與實務上的貢獻、研究限制以 及對後續研究的發展及方向之建議。
圖1-1 本研究之論文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緒論(第一章)
文獻回顧(第二章)
研究方法(第三章)
研究發現(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第六章)
個案(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