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商圈,顧名思義,是一家商店潛在顧客所分佈的地理區域,是客戶來 源的範圍,例如,當某家商店的主要商圈在方圓一公里內,即它的顧客主 要是來自方圓一公里內的區域。臺灣早期都市計畫分區之商業區劃設,商 業活動大多沿著街道發展,商圈結構隨沿街店家自然形成。臺北市為落實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制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以臺北市政府為主管機關,
並委任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執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將 臺北市的土地使用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倉庫 區、風景區、農業區、保護區、行水區、保存區及特定專用區等十二種土 地使用分區,其中,每個分區又可再依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依其性質、
用途、以及規模分組,以利其管制及使用(臺北市政府,1983)。
儘管土地使用分區有其邏輯性及功能針對性,但是實務上往往因政治 因素、政策因素、經濟因素、或是社會氛圍的影響,導致各分區之間的界 線或是邊界漸趨模糊,甚至是混合在一起;商業區與住宅區、甚至是與文 教區之間的分界已被抹去,而這也是導致商圈與周邊住戶紛爭的導火線。
位於臺北市和平東路與師大路區塊的師大商圈,隨著社經環境變遷與消費 者需求習性改變、政府行銷活動等,商業型態也發展出不一樣的型態:由 傳統散居的雜貨店、商店、市場的夜市型態,演變爲小型百貨公司、超市、
便利商店、小型量販店及小型購物中心林立的大商圈,商圈的屬性隨著業 者生態的改變而產生經濟行為結構性的調整,形成新舊商圈交錯的現象。
張至鄰近原日治時期發展出的純住宅區範圍,進佔歷史悠久之住宅環境,
影響所及,影響鄰近的學區環境,包括有附近的龍安國小(1929 年成立,日 治時期專收日人子弟,時名錦尋常小學校)、新民國民小學(1952 年成立幼 稚園,現已改名為幼兒園)、古亭國民小學(1952 年成立)、及寶血幼兒園(1964 年成立,原名寶血幼稚園已改名為幼兒園)。商業活動大舉侵入住宅區的現 象,被視為損害將近百年的住宅文化。
夜市這個華人所獨有且具特色的夜生活文化,不論古今中外亦不論年 代是否久遠,已代代相傳許多年,畢竟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
樂」,「吃」可稱得上為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消費,故有「民以食為天」及
「吃飯皇帝大」的俗諺存在;然而土地使用分區是否允許夜市相關業別的 存在,是否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一直以來存有疑慮。現行臺灣法律中 不論是土地法或都市計畫法,針對土地使用分區已訂定相關的規則與規 章,主管機關亦頒布有管制準則及函令以資遵循,諷刺的是,夜市周邊的 住戶與該夜市所撐起的商圈,為了個別的利益,爭吵、訴訟甚至於全武行 的情況屢見不鮮。
目前的師大商圈已正名為龍泉商圈,然而住宅區與商業區之間的爭議 事件一直懸而未決,也就是說,師大商圈土地混合使用管制尚有論辯;土 地混合使用存有爭論,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計畫脫節,缺乏居住條 件的具體指標,相關法令架構混雜,管制權責不清,採用均質管制策略,
缺乏彈性,另外管制目標模糊,執行體系鬆散,違規使用蔓延,導致無法 建立分區特色。
關於夜市議題的研究有許多面向,陳淇美(2010)、宋郁玲、宋承恩 (2012)、賴柏志(2013)以在地文化想像與都市認同再生為探討議題,論述夜 市是臺灣社會共同的記憶與文化代表之一,政府相關法令政策及執行機關 取締開罰或輔導轉型與否,實為棒子與蘿蔔的一體兩面;夜市的存在給予
人們猶疑、游移、而且矛盾的認同。王炯堯(2012)、陳宥如(2013)、李新 (2013)、王朝藝(2014)、陳晨茲(2015)、葉瀚陽(2016)則以公共政策、公共空 間利用、地方治理、以及利害關係人的角度作為討論夜市與社區關係的議 題,論述就在地居民感受與保留巷弄文化的情況考量下,不論是民眾的實 際需求與在地居民的困擾或相關法令配合修正與當地文化的特殊性的考量 保留,對於夜市的管理是否能達到雙贏,將影響整個社會、經濟與國家的 整體發展。
由此觀之,師大商圈中的住商衝突,在缺乏有效管理機制運作的前提 下,社區住家居民利益受到威脅與破壞,商家利益受到損害,同時禁錮了 地區性的經濟發展。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討論不同都市商圈的自主管理制度,探討師大商圈該如何選擇有 效自主管理制度面對住商混合商圈的環境。
二、針對目前師大商圈土地管制所造成的紛爭,探討其問題並尋求解 決之道,以作為商圈居民如何選擇自主管理制度的基礎。
三、透過成功採取自主管理模式商圈之分析,提出師大商圈自主管理 的可能模式,作為師大商圈未來發展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內容
圖 1-2-1 可清楚的顯示本研究之探索過程,各章節描述如下:
第一章緒論,首先,透過研究動機與目的,建立商圈繁榮計畫應用和 自主治理制度之研究途徑,主要部分會針對制度與治理結構兩者概念的運 用和建立商圈整體資源與共用資源之關聯,最後則是建立自主治理制度有 關集體選擇層次與個人選擇層次的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