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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治理(Governance)是引入秩序,藉以減少衝突,進而實現共同利 益之方法(Williamson,2005:3)。在治理架構中,國家或政府是最主要 的組織角色(Williamson,1991:105),但它的管理基礎並不是「控制」
而是「協調」,尤其是公私部門彼此之間的互動與合作,且治理並不 是在強調正式的控制規則而已,它還包括公私部門彼此之間的非正式 合作關係。隨著時代演進,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的關係,可以不再是 由上而下的對立,而是朝向新型態的政治協商與互動發展。代表政府 象徵的權力或控制權正在轉型,權力可能下放至區域、城市與社區,
及往外移轉至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NGOs)或非營利組織(NPO)
等(孫本初,2002:99)。也就是不再固守由上而下的決策模式,可能 轉為由下而上的治理關係,並強調夥伴關係的運作模式。
但在由下而上的治理關係中,運用夥伴關係模式,其涉及人與組 織間的連結關係,如參與者的能力、組織運作模式等是否健全,至為 重要。以農村社區而言,由下而上所強調的是在地社區居民參與、學 習及運作的社區自主概念,因此在操作上即會因社區不同而有差異。
Putnam(1993:32)即指出,有形的人力資本與組織資源固然是社區 發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但若缺乏無形的資產(社會資本)為後盾,將 難以為社區永續奠定穩固的基石。他也強調:「若社區擁有堅實的社 會資本,共同的合作將會更加容易」(1993:167)。但社會資本對社區 發展的影響固然有利,但也有可能導向負面發展,若未能適切運用,
也可能成為社區發展的障礙(Newman and Dale, 2005: 477)。
台灣地區的農村發展,以往一向僅有執行計畫或政策,尚無正式 的專屬法規據以執行,因此,以往之農村發展大抵以個別建設或個別 部門方式處理。一直到 2005 年政府提出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才 有以農村社區為基礎的政策提出,但卻始終停留在以政策主導階段。
而在 2010 年 8 月獲得立法通過農村再生條例,欲將政策面轉化成正 式規則的制度面設計,也試圖將由下而上、社區自主等理念導入正式 規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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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農村社區涉及人文、經濟、空間與治理方式等層面,在國內以 往相關農村研究中,仍多偏向政府角色與制度變遷,較少探究農村社 區發展特質上的運作機制或基礎。面對著全球化衝擊與在地化意識的 提升,治理理念也不斷修正,對於農村發展之治理機制,在不同領域 中均提出強調在地治理的要求。而近年來在治理機制中所強調的夥伴 關係與由下而上機制,在我國長期受到政府漠視的農村社區執行體 系,其所能扮演角色與發揮功能,是值得注意之研究議題。
全球化的過程已對空間發展造成極大的衝擊,但面對全球化,強 調在地化的由下而上自主管理精神,反倒讓地方能發展出各自特色。
我國農村社區眾多,類型與特色不一,單一性質的部門計畫方式 (sectoral plan approach),其實施成果反映出無法滿足所有農村社區的 需求,在推動農村發展過程中,基本條件類似的農村,在一致性的推 動機制下,轉以地域方式(place-base approach)為主,強化整體性之策 略性規劃,進而強化農村社區自主與整合性發展。
政府於提出農村再生政策之際,也同時在台灣地區不同樣態之 14 個農村社區進行試辦作業。觀察這些社區試辦過程中,有著不同的 治理夥伴關係與運作機制,社區在地組織均屬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 織。不同在地治理夥伴關係之運作機制與運作,在推動計畫研擬與溝 通過程中,各農村社區的治理夥伴關係的特徵與運作機制為何,亦為 本研究之主要研究動機之一。
其次由下而上的理念與治理架構下,農村社區治理愈來愈重視在 地居民的參與,不同參與者面對社區的共同目標,參與方式與解決衝 突的方式,均成為社區治理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因此,人的因素,
成為制度下的重要指標。現有農村社區在地人力是否足夠構成支撐農 村社區自主管理的基礎,又是否已有足夠的能力去實踐由下而上的治 理理念;從農村社區治理夥伴關係的運作及夥伴關係社會資本構成與 變動檢視,亦為本研究探討的主要方向。
綜上,將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透過個案分析,實際分析在同一制度下,不同農村社區在治理過 程中的夥伴關係之運作情形。
二、運用社會資本之衡量,探討不同農村社區治理夥伴關係運作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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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資本的構成與變動之特性與影響。
三、於兼顧質與量的考量下,分析農村社區夥伴關係之運作與夥伴關 係社會資本各個面向之相互關聯性。
四、基於上述三個研究結果,提出未來推動農村社區發展於治理方面 之參考建議。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流程
夥伴關係被定義是一種廠商之間有意的策略性關係,它們通常擁 有共同的目標,取得相互利益及認知到相互間高度的相互依賴關係 (Mohr and Spekman,1994:135),上述的定義較適用於商業活動上。
而於研究農村社區夥伴關係之運作時,Edwords 等人(2000:2)則將夥伴 關係視為是一種安排,刻意的將資源與特定的夥伴結合起來,以創造 成就既定目標的行動能力,本研究採取 Edwords 等人的觀點,將夥伴 關係視為農村社區治理之制度性的安排。
本研究首先進行挑選三個不同性質之農村社區,進行夥伴關係運 作的觀察與分析,並以社區主要行動者為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分析 其夥伴關係社會資本組成要素的特性表現與變動情形,進而將夥伴關 係運作與夥伴關係社會資本同時進行分析比較,檢驗兩者間的關聯 性,同時進行假說驗證與綜合分析,最後回歸研究目的,提出結論與 建議。研究流程如圖 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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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
社會資本理論 相關文獻探討
夥伴關係運作
外獅潭社區案例 (成熟社區型)
象山社區案例 (學習社區型)
無米樂社區案例 (多重社區型)
夥伴關係社會資 本構成與變動
假說驗證與 綜合分析
結論與建議 文獻回顧
圖 1-1 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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