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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夥伴關係運作-2009-2011 年個案分析

第四章 農村社區治理夥伴關係運作之分析

第二節 農村社區夥伴關係運作-2009-2011 年個案分析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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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農村社區夥伴關係運作-2009-2011 年個案分析

一、夥伴與關係之變動

在 2010 年,因農村再生條例已通過立法程序,在條文規定中規定,

要辦理農村再生計畫必須先經過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人力培育訓練),

並將農村社區申請辦理建設之作業流程予以規範,研究案例正式進入新的 制度辦理。由於制度之改變,導致三個社區之夥伴關係隨之調整,三個社 區於夥伴關係在 2009 至 2011 年間的變動,說明如下:

(一)2011 年外獅潭社區行動者、主要辦理事項及參與性質

外獅潭社區因本身已有完整的組織架構,且透過試辦期之運作已有段 期間,因此,在此期間,回歸以原有社區發展協會為社區組織代表,仍以 工作坊為主要相關的推動事務的負責單位。除部分原先擔任協助角色的行 動者,如社區規劃師、規劃團隊逐漸退出外,原先五聖宮管理委員會、在 地居民、農委會水保局、苗栗縣政府、頭屋鄉公所、頭屋鄉代表會、獅潭 村辦公室等之協助者,仍繼續參與。另協助者也變多了,包括改良場、農 田水利會、農會、建築師、學校教授等陸續加入。2011 年外獅潭社區行動 者與辦理事項之關係如表 4-5。

表 4-5 2011 年外獅潭社區行動者與主要辦理事項

代號 行動者 辦理事項 參與性質

L-A 頭屋鄉獅潭社區發展協 會

計畫研擬、計畫申請、經費 核銷、雇工購料

主要行動者

L-B 外獅潭農村再生促進會 計畫討論與協調 已過試辦

期,回歸制 度予以撤銷

L-C 工作坊成員 構想提出、計畫討論與溝

通、雇工購料執行

主要行動者

L-D 五聖宮管理委員會 補助 協助者

L-E 在地居民(土地所有權 人)

計畫討論與溝通、雇工購料 執行

協助者

O-α 社區規劃師 不再參與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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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β 規劃團隊 參與社區衝突協調、計畫書

撰寫

協助者

O-γ 農會 補助 協助者

O-δ 建築師 社區建設設計 協助者

O-ε 學校教授 諮詢 協助者

G-a 農委會水保局 計畫說明、培根訓練、社區

衝突協調、計畫討論、補助

主要協助者

G-b 苗栗縣政府 計畫討論、補助 主要協助者

G-c 頭屋鄉公所 補助 協助者

G-d 頭屋鄉代表會 補助 協助者

G-e 獅潭村辦公室 補助 協助者

G-f 苗栗改良場 產業輔導 協助者

G-g 台中改良場 產業輔導 協助者

G-h 農田水利會 水利設施改善(執行) 協助者

代號說明:L-A:來自在地社區之 A 行動者,O-α來自社區外之α行動者 G-a:來自政府部門之 a 行動者,餘類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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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7 2011 年外獅潭社區行動者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外獅潭社區夥伴關係在此期間的運作,因社區組織運作相對成熟,進 入正式的農村再生運作,行動者的調整不大,當地社區發展組織為主要的 行政窗口,工作坊也持續依據原有運作模式,擔任提案討論與協調的角 色,而試辦期間的農村再生促進促進會因已過試辦期,而不再運作。社區 夥伴關係的運作,以社區發展協會與工作坊為主要行動者。如社區規劃師 等少數協助者,因著眼於主要協助任務已完成,逐漸淡出,但仍維持一定 之協助,透過試辦期間的運作,有更多協助者加入,提供專業或前來學習 觀摩與共享,如改良場、水利會等。公部門也持續提供社區運作上協助,

如農委會水保局與獅潭鄉公所等,為主要協助者。2011 年外獅潭社區行動 者關係如圖 4-7。

L-C L-A

L-B

G-a L-D

主要行動者

協助

積極參與或協助

主要協助者

協助者 撤銷或消極參與者

O-γ

O-β O-α L-E

O-ε O-δ

G-c G-b G-d

G-g G-f

G-e G-h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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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

G-d 頭屋鄉代表會 補助 協助者

G-e 台中改良場 產業輔導 協助者

代號說明:L-A:來自在地社區之 A 行動者,O-α來自社區外之α行動者 G-a:來自政府部門之 a 行動者,餘類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4-8 2011 年象山社區行動者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象山社區行動者的關係,明顯地與夥伴關係運作變動與實際運作形成 密切關係。因為制度上的改變,農村再生促進會不再繼續運作,因應社區 運作而成立的志願服務協會也在此期間因為社區事務推動主導權的轉

L-C L-A

L-B

G-a L-D

主要行動者

協助

積極參與或協助

主要協助者

協助者 撤銷或消極參與者

O-β

O-α

L-E

O-δ O-γ

G-c

G-b G-e

G-d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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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轉而以協助角色參與,但因為主要行動者的社區發展協會,在組成幹 部上面臨二分之一以上的更替,實際運作上仍需要協助者的參與。在此期 間,農委會水保局、鄉公所等公部門成為社區運作上的重要協助參與者,

協助人力培育、參與各項農村社區提案計畫與施作上的協助。而因為象山 社區在試辦期間的成果,協助者除原先支行動者外,明顯增加了。2011 年 象山社區行動者關係如圖 4-8。

(三)2011 年無米樂社區行動者、主要辦理事項及參與性質

無米樂社區係由後壁鄉後廍村、墨林村與菁寮村共同組成,其原始結 合目的不在社區推動之需要,而在於成立共同之農村再生促進會作為推動 窗口,在行動者部分,原本即難找到可以同時被信賴的對象,在 2011 年 此種現象亦未見具體改善,後廍村黃村長、墨林村殷村長、菁寮村楊村長 仍是主要行動者,面對著 2011 年制度的變化,因新制度下必須先完成社 區人力培育工作後方能爭取投入資源,無米樂社區才緊急培育更多的農村 社區參與者,並推薦加入培根計畫訓練。

而在此階段,無米樂社區在社區參與方面,除大量推薦在地居民參加 各項人力培育工作外,也轉而以個別團體申請方式,透過個別團體申請輔 導產業文化活動、研習觀摩等非工程之補助,例如與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合 作進行稻米土壤改良計畫。在農村社區推動上,幾乎沒有太多的行動策略 出現,因此,主要行動者以外,幾乎以在地居民為主要協助者。無米樂社 區行動者與辦理事項之關係如表 4-7。

表 4-7 2011 年無米樂社區行動者與主要辦理事項

代號 行動者 辦理事項 參與性質

L-A 後廍社區發展協會 計畫申請、經費核銷 行動者 L-B 無米樂社區農村再生促

進會

計畫討論與協調 已過試辦

期,回歸制 度予以撤銷 L-C 後廍里黃里長、墨林里

殷里長、菁寮里楊里長

社區衝突協調、計畫討論 主要行動者

L-D 無米樂提升稻米品質促 進會張總幹事

產業研發與行銷 主要協助者

L-E 黃理事長 協助衝突解決 主要協助者

L-F 在地居民 協助衝突協調 主要協助者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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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α 規劃團隊 參與社區衝突協調、計畫草

案研擬、計畫書撰寫

協助者

G-a 農委會水保局 計畫說明、培根訓練、社區

衝突協調、計畫討論、計畫 補助

協助者

G-b 台南縣政府 補助 協助者

G-c 後壁鄉公所 補助 協助者

代號說明:L-A:來自在地社區之 A 行動者,O-α來自社區外之α行動者 G-a:來自政府部門之 a 行動者,餘類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4-9 2011 年無米樂社區行動者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無米樂社區較複雜的夥伴關係運作,因社區自主協調功能較弱,致使 L-C L-A

L-B O-α

主要行動者

協助

積極參與或協助

主要協助者

協助者 撤銷或消極參與者

L-F

L-E

L-D

G-a G-c

G-b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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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正式制度建立後,該社區才發覺社區運作幾乎處於停滯,轉而較積極 配合新制度進行人力培育。在此期間,三個鄰近村共同組成的農村再生促 進會,因為任務完成予以撤銷,實際運作上回歸至以三個村長為主要行動 者,雖共同推舉後廍社區發展協會為為名義上對外之行政窗口,但實際申 請案件仍由個別發展協會個別申請。也因為社區夥伴關係運作較屬消極,

協調相關工作都在個別協調中進行,公部門也轉為協助參與性質,配合進 行人力培育或個別申請案件的協助。但也因為在地個別計畫的申請,在地 居民的也明顯的扮演了主要協助者的角色,參與社區協調與執行的工作,

其參與性質界定為本社區之主要協助者,但可惜的是,比較缺乏新協助者 的加入。2011 年無米樂社區行動者關係如圖 4-9。

二、夥伴關係之運作

(一)外獅潭社區

外獅潭社區的農村發展推動,是由外獅潭社區發展協會、五聖宮管理 委員會、頭屋鄉農會及頭屋鄉公所之幹部代表,互相推舉外獅潭社區發展 協會為社區組織代表,並透過社區代表大會與社區居民共同針對基本構 想,提出施行策略,研擬完成農村再生計畫,報請苗栗縣政府核定。農村 再生計畫的研擬過程,則以 2008 年以來試辦成果為基準,再行引導引領 社區居民提出修正建議,作成紀錄、形成社區討論之議題。

外獅潭社區在 2009-2011 年的溝通整合的策略為仍維持溝通、整合與 利益分享,尊重與信任理事長的領導。而衝突與溝通的重要場合-工作坊的 討論,仍能維持每星期定期開會一次,社區衝突與整合的效果,因有充分 溝通橋樑,而有極佳成效。如該社區張理事長所說:

「與其說是開會,比較像是聊天說事情,大家都很高興」;「工 作坊沒有規範,以核心幹部為主,有意參與者也不會拒絕,但是 以工作坊安排工作的時程,有一些點子出來後大家進行討論,若 討論到有共識則會推動,工作坊定案後要推動時,會再召集可提 供協助推廣的人再召開會議。」(2011 年 7 月 5 日訪談資料)。

「接了理事長後沒有特別嚴重的衝突,意見不合會有,但都 能解決。」;「因為我們社區內部已經有了共同理念,因此基本上 都不會有大衝突。」(2011 年 7 月 5 日訪談資料)。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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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外獅潭社區的權力結構相對單純,農村社區經過長久經營下,

社區居民間互相了解的程度很深,在意見整合上也多能展現較一致性的意

社區居民間互相了解的程度很深,在意見整合上也多能展現較一致性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