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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挑戰南海聲索國之過度海域主張

第三章 美國南海政策的制定與落實

第四節 美國挑戰南海聲索國之過度海域主張

壹、 南海聲索國之主張

越南在南海領土主權爭議中,主要以歷史根源作為依據,聲稱南 沙與西沙群島附近海洋資源,自古早已為越南漁民所使用,並以類似

「鄰近」原則為理由,主張南沙群島為其領土一部分。57

54 高之國、賈兵兵,論南海九段線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北京:海洋出版社,2014 年 8 月),頁

40-41。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1998 年 6 月 26 日),2017 年 10 月 15 日下載,《中 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http://www.fmprc.gov.cn/chn///pds/wjb/zzjg/bjhysws/bhfg/t556664.htm。

56 同註 54,頁 40。

57 同註 47,頁 13。

越南政府主張早在 1802 年,安南國王嘉隆派出「黃沙隊」到西沙 群島進行商業性勘察,並於 1816 年在西沙群島上樹立安南國旗,58根 據越南國內在 1975 年由外交部公布「越南對西沙及南沙群島主權」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 (Paracel) and Truong Sa (Spartly) Islands) 白皮書,稱其對西沙群島之主權證據應追溯到 1630-1653 年所製成之

「洪德地圖集」(Hong Duc Atlas)中,已有越南人至黃沙群島島嶼之行 動紀錄。591982 年 1 月 18 日越南政府公佈之有關「越南對西沙與南沙 群島之主權的第二份白皮書中(Vietnam’s Sovereignty Over the Hoang Sa and Truong Sa Archipelagos),不論安南帝國、法屬殖民地或西貢政 府均代表越南對西沙與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60在行政立法上,1961 年,南越政府將西沙群島劃入其廣南省,1973 年再將南沙群島劃入慶 和省的離岸區。61後雖於中國發生過西沙與赤瓜礁兩次海戰,並以失敗 收場,仍積極建設其於南沙群島所佔領之島礁,特別是於南威島建設

「南海指揮部」。62

菲律賓對南海的主權聲索依據,為依據「巴黎條約」、「舊金山對 日和約」與無主地先佔原則(the occupation of terra nullius)和鄰近原則 (principle of proximity),主張卡拉揚群島之主權。

菲律賓首先於 1933 年主張依照「巴黎條約」,由法國強佔之南海

58 同註 17,頁 282-287。

59“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Paracel) and Truong Sa(Spartly) Islands,” (1975), download date:

2017/10/15, 《East Sea (South China Sea) Studies》,

http://nghiencuubiendong.vn/download/doc_download/132-white-paper-on-the-hoang-sa-paracel-and-truong-sa-spratly-islands-part-1.

60 同註 17,頁 287。

61 羅森堡,「中共的崛起:對南海安全引爆點及資源政治的意涵」,凱洛琳・龐芙瑞(Carolyn W.

Pumphrey)編,郭家琪、余佳玲、方淑惠、林宜瑄、林文怡譯,中共在亞洲崛起之安全意涵,(臺

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室,民國 92 年 5 月),頁 233。

62 同註 25,頁 82-83。

九個島礁應屬菲律賓所有;1956 年,菲律賓商人克洛馬(Tomas Cloma) 主張 1951 年的「舊金山對日和約」因規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之主權,

南沙群島成為無主地,今其得以根據「先佔原則」取得南沙群島島礁 之主權;63同年菲律賓外長賈西亞(Carlos Polistico Garcia)於記者會中聲 稱,太平島與南威島在地理位置上較越南或臺灣更鄰近菲律賓,64基於 國防與「鄰近」理由,其主權應屬菲律賓。65

1971 年菲律賓總統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宣布,南沙群島「被 棄於海上和有爭議」(derelict and disputed),進一步宣布菲律賓得以「占 領和控制」取得諸島嶼之主權。66 在確定各勘查結果後,菲律賓於 1972 年正式宣佈七座島礁不屬於南沙群島,並稱之為卡拉揚群島。要求美 國將這些新主張之領土納入 1950 年代「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公開拒絕,表示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於 1950 年簽 屬,不應包含 1970 年菲律賓新主張之領土範圍。然而 1990 年代,美 國態度改變,於 1994 年與菲律賓合作進行南沙群島協防之電腦模擬演 習、1995 年初,美國國家安全會議表示支持菲律賓的安全需求,菲律 賓總統、國防部長、參謀總長赴所佔領之南沙島礁,進行主權宣 示、671998 年 8 月 5 日於黃岩島附近公海進行實彈演習。

馬來西亞則依據大陸礁層之規定,主張南沙群島中若干島嶼位其 自然延伸的大陸礁層上,並據此納入其《大陸礁層法》中。68自 1978

63 俞寬賜,南海諸島領土爭端之經緯與法理—兼論東海釣魚臺列嶼之主權問題,(臺北:國立編譯

館,民國 89 年 12 月),頁 28-29。

64 菲律賓總統於 1978 年所公布之總統令也做出一樣的主張,同註 13。

65 同註 47,頁 10-12。

66 同註 17,頁 289。

67 趙雲山,「南中國海爭端發展之戰略估計」,全球防衛雜誌,第二十二卷第二期(1995 年 8 月 1

日),頁 21。

68 同註 47,頁 12-13。

年起,馬來西亞開始主張彈丸礁及安波陽沙洲為其領土範圍,並於 1983 年占領燕子礁、光星仔礁與南華礁。為了實際控制各島,於彈丸礁填 海造陸,將其建設為海水淡化廠與觀光用途之飯店,由軍事占領轉為 商業行為。此外,於 1983 國內成立「馬來西亞戰略與國際事務研究所」

(Malaysian Institute of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ISIS),進行國家 戰略與政策問題之研究。69

汶萊對南通礁之主權主張依據,也與馬來西亞相同,為大陸礁層 與專屬經濟區之延伸。70

貳、 美國歷年針對南海聲索國之過度海域主張所做之挑戰

從美國國防自 1991 年公開之航行自由行動報告書,可以看出美國 幾乎每年度均會針對越南、菲律賓、中國、臺灣等南海聲索國執行過 度海域主張之航行自由挑戰。雖然美國這些行動未必然是挑戰聲索國 於南海範圍內中爭議或重疊海域之過度海域主張,但可以看出美國對 於南海航行自由之維持與重視。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