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伍章 伊朗核問題與 EU3/P5+1 談判

第一節 美國於伊朗核問題之實際作為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2

第伍章 伊朗核問題與 EU3/P5+1 談判

序言

在第壹章圖 1-1 的研究標的圖的架構下,本文已對伊朗核發展本身的問題、

IAEA 在伊朗的核子保防作業落實情況和態度、聯合國對可能的伊朗核擴散問 題的態度與實際作為,以及伊朗對 IAEA 與聯合國的看法與要求的反駁與回應 有所探討與處理。然而,由於在整個伊朗核問題中,除了 IAEA 與聯合國扮演 重要的角色外,負責與伊朗進行核談判的 EU3/P5+1 亦扮演重要的中介角色。

因為若非 EU3/P5+1 的介入並在多年以來嘗試以談判方式解決伊朗核問題,相 信伊朗核問題的解決會更遙遙無期。而在 P5+1 的角色中,美國對於伊朗核發 展的影響又至關重要。由本文第貳章伊朗核發展背景可知,美國自 1979 年以來 便對圍堵並防止伊朗發展核科技(例如美國對俄羅斯施壓使 Bushehr 核電廠多 次延後運作可知)甚至是關鍵的鈾濃縮技術與再處理技術相當積極,故美國除 了一方面避免伊朗自他國獲得核科技(尤其是與核彈切身相關的鈾濃縮技術、

反應爐與重水設備)外,亦在多年來藉由一次次加重之制裁手段迫使伊朗在面 臨國內經濟紊亂的問題下無暇於持續其核發展。

有鑑於美國角色在伊核問題處理上的重要性,本文以下將先探討美國對伊 朗核問題的實際作為,再接續研究 EU3/P5+1 與伊朗本身在核談判中所持的立 場、各時期談判的內容、各方對談判內容的回應,以及各時期的重要談判發展 或突破。

第一節 美國於伊朗核問題之實際作為

由第貳章的敘述不難看出伊朗在核發展的過程中美國所扮演著重要角色。

不論是美國在巴勒維時期對其核發展的支持、或者是在伊斯蘭革命後對伊朗核 發展的積極圍堵以及一連串的經濟制裁作為,甚至是伊朗核問題國際化後的核 談判皆有美國參與的足跡。於是,本文認為在第壹章圖 1-1 的研究標的關聯圖 的架構下,有必要在此拓一節特別討論美國對伊核問題的實際反應與作為,以 對整體的伊核問題有更全面性的了解。

如第貳章伊朗核發展背景所述,自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於 1979 年成立後,美 國對伊朗發展核科技的態度便從在巴勒維時期的支持與合作轉變為反對與圍堵。

在 2001 年 911 恐怖攻擊事件後,伊朗更於 2002 年被小布希指名為美國眼中的 三大邪惡軸心國之ㄧ;自此,雙方本在 Khatami 時期看似稍有緩和的雙邊關係 又退回仇視階段。2002 年 12 月 13 日,美國時任國務院發言人 Richard Boucher 針對 2002 年 8 月有關伊朗被控隱匿在 Natanz 與 Arak 地區之鈾濃縮廠與重水廠 興建案一事表示,由美國商業衛星於當年 9 月份所攝之衛星空照圖可確認伊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3

在靠近 Natanz 區域及 Arak 區域兩處興建包括鈾濃縮廠及重水廠工程。Boucher 又指出因前者可用來作為提煉核武用之濃縮鈾,而後者並非民用核能發電所必 需,故而質疑伊朗可能正在進行核武研發。

整體來說,因兩國在過去數十年的敵對關係外加上伊朗核計畫中敏感的鈾 濃縮計畫與重水廠計畫使得美國對於伊朗的核計畫抱有高度的不信任感,並認 為伊朗不透明與未經完整確認其核意圖的問題會損及美國的國家安全地位。於 是,美國也相繼針對伊朗的核問題作出各項決議與制裁案,目的無疑是希望能 夠逼迫伊朗放棄其鈾濃縮與重水廠計畫以消弭伊朗核計畫中的不確定性。為了 解美國對於伊朗核問題的實際作為,本文以下將針對美國在小布希與歐巴馬時 期的核政策進行探討,再進而分別探討兩任總統對伊朗核問題之實際反應與作 為。

一、911 恐怖攻擊後之美國核政策

(一) 小布希時期-新三合一核戰略

在 911 恐怖攻擊事件後,美國為了因應由恐怖份子與尋求發展大規模毀滅 性武器國家為世界和平所帶來的挑戰,將戰略主軸由傳統的嚇阻與圍堵轉為「先 制攻擊」原則。1而美國的新思維也在 2001 年 9 月發布的「四年國防評估報告」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有更進一步的規畫。根據 2001 年的評估報告指出 美國未來的國防防衛思維將由過去的「威脅導向」(threat-based)轉為關注敵人

「如何」作戰的「能力導向」(capabilities-based),而為了將「能力導向」模式 運用在戰略規劃上,美國有必要發展新的軍事優勢以阻擋敵人有不對稱優勢時 仍能維持其軍事優勢,包括本文關注的核子攻擊反應能力。2

在「四年國防評估報告」的藍圖下,有鑑於參議院於 2001 年度國防授權法 第 1041 款要求美國新政府必須提交一未來五到十年的全面核態勢檢討報告以 釐清美國日後的核子嚇阻政策與策略3;於是,國防部又於 2002 年 1 月 9 日接 續發布一份 2002 年「核態勢評估」(Nuclear Posture Review)報告,針對美國核 子部隊之情況以及其與美國國防政策嚇阻間的關係作一總檢討以及未來規劃。

根據 2002 年「核態勢評估」報告,為了因應來自恐怖份子與邪惡軸心的威 脅,美國在未來的國防政策將採結合傳統三合一戰略4由核武器與傳統武器共構

1 蔣仁符,「危險的布希主義-美國的新三合一核子軍事戰略」,中華戰略學刊,第 94 期(2005):

216。

2 Department of Defense of U.S.A., “2001 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30 September 2001, p. 4.

3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Fiscal year 2001(Public Law 106-398),” 30 October 2000, p. 262,

http://www.gpo.gov/fdsys/pkg/PLAW-106publ398/pdf/PLAW-106publ398.pdf(檢索日期:

2013.12.15)。有關 2001 年度國防授權法之核戰略相關規定可見該法第 1041 款至 1045 款。

4 美國傳統三合一戰略是由洲際飛彈(intercontinental ballistic bombs, ICBMs)、潛艇發射的彈道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4

的攻擊性打擊系統(offensive strike system);其次,再藉由積極與消極防禦來降 低外來攻擊之可能並提供處理危機和降低傳統嚇阻失敗可能性之能力;最後再 建設一具有反應能力(responsive capability)的防衛設施,並強化指揮、管制、計 畫與情報系統以確保「新三合一」(New Triad)戰略的有效執行。5在新三合一戰 略下,美國將其假想敵與作戰目標由冷戰時期的蘇聯擴張至至任何支持恐怖主 義和試圖發展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國家,於是除了俄國以外,北韓、伊拉克、伊 朗、敘利亞、利比亞和中國6皆被納入新的防禦假想目標中。

而為了達到「先制」之目標,小布希進而要求研發「小而美」之新型核彈,

故雖然小布希政府於 2002 年的「核態勢評估報告」中決定削減核彈頭數量至約 1,700 顆至 2,000 顆左右進以降低美國在過去對核彈的依賴,並提高在實際軍事 行動中更為適用的傳統武器之角色,而核彈的小而美發展趨勢也使得美國獲得 更大的嚇阻效果。

(二) 歐巴馬時期-無核化世界

有別於小布希時期的核子嚇阻政策,歐巴馬上任後隨即於 2009 年 4 月的布 拉格演說中提到無核武世界的概念,而勾勒出歐巴馬政府的無核化政策與目標。

其後,安理會更於 2009 年 9 月 24 日在第 6191 次會議中通過由美國提出的安理 會第 1887 號決議案(S/RES/1887)7為「無核化世界」的概念提供了法理的基礎與 實踐的藍圖。

在歐巴馬的無核化世界概念提出後,美國於 2010 年發布的「四年國防評估 報告」亦將美國未來的國防戰略定調為防止核水平擴散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 反制(prevent proliferation and counter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在 2010 年的 國防評估報告的大原則下,美國於 2010 年「核態勢評估」報告中指出在歐巴馬 總統對核恐怖主義與核不擴散問題兩大威脅的關切下,美國的核政策因此發展 出五大目標,即防止核擴散(尤其是北韓與伊朗核問題)與核恐怖主義、減少 美國核武在其國家安全戰略上之運用、在削減後核武的水平上保有其戰略性嚇 阻與穩定之能力、加強區域威嚇力量與確保美國盟友與夥伴之安全、維持一安

飛彈(submarine-launched ballistic missiles, SLBMs)以及長程核子武裝轟炸機(long-range nuclear-armed bomber)所組成。

5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Nuclear Posture Review (Excerpts),” 8 January 2002, http://www.defense.gov/news/jan2002/d20020109npr.pdf(檢索日期:2013.12.15)

6 中國因積極現代化其核武器與傳統武器而備美國納入其防衛假想目標中。

7 根據安理會第 1887 號決議,安理會除了表示決心依尋求建立一個對各國而言皆更安全的世

界及為建立無核世界創造條件、重申《核不擴散條約》之重要性、要求締約國依據《核不擴散 條約》第 6 條履行核武裁減之努力外,並重申支持 1980 年《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hysical Protection of Nuclear Material, CPPNM)以及該公約於 2005 年之修正案和 2005 年

《制止和恐怖主義行為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Acts of Nuclear Terrorism, ICSANT)以避免恐怖份子獲得核材料或技術之援助。

UNSC, “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Security Council at Its 6191st Meeting (S/RES/1887(2009)),” 24 September 2009.

署《新戰略武器削減條約》(New 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New START) 、 4 月 12 日至 13 日在華府首度召開的核子安全高峰會(Nuclear Security Summit)9 討論如何對核材料進行有效保防以及避免核恐怖主義,並達成「華府核子安全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2010 Nuclear Posture Review,” April 2010, p. iii,

http://www.defense.gov/npr/docs/2010%20nuclear%20posture%20review%20report.pdf(檢索日期:

2013.12.15)。

9 根據「華府核子安全高峰會公報」,與會國同意在未來四年內要確保核物料之安全、支持《核

材料實物保護公約》與《制止和恐怖主義行為公約》之目標、確認 IAEA 之重要性與確保 IAEA 核安活動之完整落實。

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Communiqué of the Washington Nuclear Security Summit,” 13 April 2010,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communiqu-washington-nuclear-security-summit(檢索 日期:2013.11.27)。

10 “Obama hosts leaders at nuclear summit,” CNN, 13 April 2010,

http://edition.cnn.com/2010/POLITICS/04/12/nuclear.security.summit/index.html(檢索日期:

2013.11.27)。

11 Official Website of Nuclear Security Summit- Workplan & Communiqué- Seoul Communiqué, https://www.nss2014.co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seoul_communique_final.pdf(檢索日期:

2013.11.27)。

12 請見 10th Anniversary Saban Forum- Power Shifts: U.S.-Israel Relations in a Dynamic Middle East,

http://www.brookings.edu/events/2013/12/06-saban-forum-2013-power-shifts-us-israeli-relations-dyn amic-middle-east?utm_campaign=Saban%2520Center%2520for%2520Middle%2520East%2520Poli cy&utm_source=hs_email&utm_medium=email&utm_content=11334820&_hsenc=p2ANqtz--xzhys BrOSGJiKdHJGlfy3KGbjM28S78xPAoqizQ8CEkNpoPN4vRrdhJzasx_jes3rXomsZP3OWynpbnZt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6

美國在多年來亦曾浮現過包括經濟制裁、政治施壓、軍事威嚇以及推翻伊斯蘭 政權等解決方法。本文以下將接續研究美國在 1979 年到 2001 年小布希上任前 對伊朗核問題之因應作為以及在小布希和當前歐巴馬政府下的實際應對與行

美國在多年來亦曾浮現過包括經濟制裁、政治施壓、軍事威嚇以及推翻伊斯蘭 政權等解決方法。本文以下將接續研究美國在 1979 年到 2001 年小布希上任前 對伊朗核問題之因應作為以及在小布希和當前歐巴馬政府下的實際應對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