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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治道之推展與實踐

第三章 聖人之道:貫通天地與人道之橋樑

第四節 聖人治道之推展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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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聖人治道之推展與實踐

聖人透過作《易》傳道,「道」亦非只存在於形而上之精神範疇,聖人之德 與智,不僅在於聖人之清明智慧,更涉及到聖人之道的推展,道如何推展至現實 政治與社會之中?如《大學》所言:誠意、正心、修身、治國、平天下等理想政 治,甚至可能涉及了「內聖外王」的相關問題。易學家注釋《周易》,便可能同 時涵攝了儒家治道關懷與人倫教化的層面,即「聖人之道」的推展。借用楊儒賓 所言,可說是「性命之學」與「倫理教化」的互相涵攝:

從孔孟以下,儒家成德的概念即包含了對社會文化價值的證成,這是儒家 核心的價值,群儒共信的理念。理學家的工作是將性命之學與倫理教化的 關係,解作一種內在的連續性之互相涵攝之關係。所謂的互相涵攝,意指 性命之學的內涵要在倫理教化事件中顯現,而倫理教化事件的本質也要在 性命之學當中體現。95 

易學家不僅要論「聖人之道」的內涵,性命之學如何展現在人倫教化之中,也是 易學家同時關心的。本節以兩個核心主題進行討論:一是聖人如何於政治社會中 推展儒家治道與人倫教化?二是針對用刑與輔教,刑與教究竟有沒有牴觸的可能?

又或者如何使刑罰與教化共存?將進行文本的觀察與討論。 

一、明儒家治道,行人倫教化

《易》道廣大,陰陽剛柔變化萬千,演繹出六十四卦不同的圖象,郭雍將六 十四卦視為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展現,三才之道蘊含於《易》道之中。聖人藉由觀 察天地萬物自然之變,擬其物象,成其《易》道。郭氏論《易》除了重視《易》

道的闡揚與發揮,更重視人道的推展,乾為天道,坤為地道,其餘六十二卦皆為 人間繁雜現象的表現,唯有天地人三才能鼎立而足,才能與天地合德。人道立足 於天地自然之中,人效法天地之道,郭氏最為重視人道精神之闡揚,其注釋〈序 卦〉與〈咸〉云:

       

95 楊儒賓:〈作為性命之學的經學--理學的經典詮釋〉《從《五經》到《新五經》》,頁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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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地然後生物,人出其中則有男女。男女,人道之大;夫婦,人道之始;

父子、君臣相因以生,至于上下分定,而後禮義有所錯舉,禮義而錯諸上 下也。人道以此為急,無此則亂矣。96

夫婦之感,人倫之始,人道之大也。是以以咸取女,則無不吉,然序卦言 天地萬物、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皆有咸之道者也。聖人明人道,

故卦辭以男女為言,而彖并天地萬物言之,所以盡卦之象也。97

有天地而生萬物,人居於天地之中,男女為生命演繹之始,夫婦相感,為人道與 人倫之始,父子、君臣等人倫關係相繼而生,如此一來則尊卑長幼之序定矣。有 人倫五常,則必須知禮義、行禮義。《易》道建立人間秩序,以五常人倫之教為 核心,夫婦為人倫之始,生命繁衍產生了家庭,家庭而至天下國家。傳統儒家治 道,以家國為一體,必須能夠修養自身,進而能夠齊家、治國、平天下,其注釋

〈家人.彖〉曰: 

《大學》言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故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則一家之治,所以為治國、治天下之 本也。而家人之道亦與治國、治天下之道皆一也。98 

治家之道與治天下之道皆為一也,一家之治即為治國、平天下之本。郭雍強調內 之治家,外之治國,以至於天下,進而言天地之義,無不為天地之道的展現,此 道亦為聖人之所以作《易》、明卦之理: 

內之修身,外之治國,治天下,大而至于天地之義,舉家人皆足以明之,

道之要者,无以易此,此聖人名卦之義也。且家人之義以正家為主,正家 之主,尊而嚴者,父母也。父母盡尊嚴之道以正一家,則父父、子子、兄 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矣。家正則國治,國治而天下定其道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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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對內要懂得修身,修身而齊家,治家則需強調正家,要使家道正則必須 尊而嚴,父母作為一家的榜樣,以嚴正謹慎的態度來齊家,使父子、兄弟、夫婦 皆能守正道,不使家道有所偏差,則治國、平天下,其道皆為一,即天地之道、

       

96 郭雍:《易說.序卦》,頁 267。

97 郭雍:《易說.咸》,頁 116。

98 郭雍:《易說.家人.彖〉,頁 132。

99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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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的闡揚與發揮。嚴謹治家的根本在於失道與得道,於父子、兄弟、夫妻 之義皆能尊卑之理,各安其位,各守其分,才能使家道正: 

家道之富,无以加于此,故其為吉莫大焉,然得其道謂之順,失其道謂之 逆。父父、子子順也。父不父,子不子逆也。彖言家人家道正,則父子兄 弟夫婦各安其分,而無逆焉。100 

郭雍言父子、兄弟、夫婦皆能各安其分,即《禮》所謂「父子篤,兄弟睦,夫婦 和,家之肥也。」《禮》以人之肥、家之肥、國之肥、天下之肥,此處所指「肥」

即為〈家人.六四〉彖傳所言「富家大吉,順在位也。」101其引用《論語.顏淵 篇》齊景公之語說明之:「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 得而食諸?」102倘若君臣父子不遵守正位,不守正道而行,雖有粟,而無以安家,

無以定國,無以平天下。「孔子于〈家人〉之彖,言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及對景公則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則知家人之道,推之國則 國治,道一而已。」103家道嚴正,五倫皆能因其正道而行,天下國家皆能行道。 

郭氏亦引用孟子「推恩」之說,提到「正家之道」的最高境界,在於能行「推 恩之教」:

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 推其所為而已,善推其所為,斯足以究正家而天下定之義。104 

又如孟子引〈詩經〉之言:「刑於寡妻,至于兄弟,以御於家邦」105,行推恩之 教,則可以保妻子家庭,可以保國家四海。古人之所以大過人者,即在於古人善 於「推恩」,推己及人,使聖人君子內可以安家,外可以治天下,達到「老吾老,

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美善之境。 

       

100 郭雍:《易說.家人.六四》,頁 134。

101 引用自《周易》經文,見郭雍:《易說》,頁 134。

102 典出自於《論語.顏淵第十二》,參郭雍:《易說.家人.六四》,頁 134。

103 同前註,頁 134。

104 同前註,頁 132-133。

105 孟子之語,轉引自郭雍:《易說》,頁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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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化與刑罰的權衡:用刑輔教

聖人法天觀象以設教,聖人無論個人修為,還是對於政治教化的推展,無一 不遵循于道,郭雍《易說》論政治治道,涉及了教化與刑罰之間的討論,郭氏認 為在治道的推展上,不能避免使用刑罰的可能,但聖人法天道自然而行,刑獄之 事同樣必須以道為準則,如注釋〈噬嗑〉卦云:

此聖人法天之道而用獄也。柔得中,六五也。上行則法天,動而必明之意 也。故雖無剛健之才,以當其位,亦可為噬嗑之主,而用獄矣。由是之聖 人用獄無私情,一本天道而已。然則漢唐之興卒,無三代之治者,不明法 天之故也。106 

聖人法天道行人事,然聖人用獄,必須要法天道而行,聖人用獄不有私情,聖人 無私無我,以天下事為優先,因此聖人用獄一本天道而已。然而刑獄與罰則的使 用,並非聖人私意妄為,用獄用刑必須明白昭示天下百姓,如注釋〈噬嗑.象〉:

「然噬嗑方動,以期於明,必先明其罰,敕其法以示天下。使天下知所避,然後 犯于有司者,可以麗其罪。」107可知聖人治理天下國家,皆以明令與法律行於世,

因此必須向人民明其罰責,制定天下法律,使百姓知道知所作為,聖人要能明罰 敕法,使天下百姓皆能信服。

郭雍《易說》所言之刑與罰,乃是立基於儒家治道而行的,制定法律與罰責,

對治道的實踐與推展,都只是輔佐的作用,聖人不以刑獄為先,而是以道、以德 為先,其注釋〈中孚〉曰:

治獄聽訟,虛中為先,實其中則有閡,此中孚之卦,君所以議獄緩死也。

議獄亦舉一端言之也,凡天下之務當虛中者,皆如治獄,用中孚之道也。

且聖人之為治也,有道以為之本,刑罰助治而已,非聖人之所專任以治天 下也。知此則知虛中之道矣。不知此,則刑罰先實其中,道无自而入焉,

是其為治,无適而非刑也。108

聖人治獄聽訟,不帶有私德私利,以虛中為先,以道為本,刑罰的使用並非聖人 的根本目的,聖人運用刑罰只是行天道的一種手段罷了,因此聖人作為制定法制、

       

106 郭雍:《易說.噬嗑.彖〉,頁 80。

107 郭雍:《易說.噬嗑.象〉,頁 80-81。

108 郭雍:《易說.中孚.象》,頁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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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法制之人,要能虛中為道,無私無慮,不以個人之私。刑罰雖設,然聖人並 非以刑罰脅迫人民屈服,聖人不願意用刑,是不得不用刑: 

皋陶稱帝之德曰:宥過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 辜,寕失不經,則知聖人之刑皆不得已而用也,不得已而用,則由天下有 罪而後有刑,蓋聖人不先刑以制天下也,故至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則 盡孚天下之道矣。109 

聖人於仁義道德,無時不用,無時不以天道警惕自己,刑罰雖設,然用刑必須要 能因時制宜,用刑只是聖人之教的輔助,只是聖人教化的最後之策,如郭雍所言 聖人之刑皆不得已而用,聖人不先以刑制天下,而是要普遍通徹於民心,行聖人 之道為本,然要以民心為準則,則能盡天下之道。郭雍認為刑罰的使用,與聖人 之教是沒有相互牴觸的,因為刑罰治獄的使用,其初衷仍是在於推展聖人之道,

行天下之教,其注釋〈蒙〉卦云: 

雍曰:初六,發蒙,是使之學問之可成也。利用刑人,是使之陷阱之可避 也。聖人懼民性之易遷,故欲辨之于初也。雖舜之刑期,无刑不過于此,

豈非桎梏知道哉?不知此道而以往,能无吝乎?或以用刑為發蒙之道,疑 聖人先刑後教非也。發蒙所以教之也,用刑所以輔教也。此舜戒皐陶明于 五刑以弼五教之意。聖人豈有先刑罰而後教化之理哉?110 

豈非桎梏知道哉?不知此道而以往,能无吝乎?或以用刑為發蒙之道,疑 聖人先刑後教非也。發蒙所以教之也,用刑所以輔教也。此舜戒皐陶明于 五刑以弼五教之意。聖人豈有先刑罰而後教化之理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