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育囡仔歌歌謠呈現的民俗與文化

在文檔中 台灣育囡仔歌歌謠研究 (頁 154-157)

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云:

文學的起源和其它藝術一樣,是來自人類的生存活動。

在文學部門裏,歌謠產生最早。文字發明以前就有了歌謠。沈約說:『雖 虞夏以前,遺文不睹。稟氣懷靈,理無或異。然則歌詠所興,宜自生民始 也。』(謝靈運傳論)歌詠自生民始,這論點是很正確的。(1987:1)

歌謠既是「自生民始」,必然是傳唱於民間,是民間百姓重要的精神糧食和文化 瑰寶。

黎民百姓以歌謠來抒發情感、願望和思想,他們也從歌謠中得到鼓舞、慰藉 和生活的樂趣,因此,傳唱於民間的歌謠,往往真實而生動的紀錄了社會風貌和 生活型態;其重要與功能,就如鄭阿財所言:

在沒有文字,或不認識字,乃至雖認識字但不善於應用文字的人們,常 會發揮其智力於歌謠、諺語,或神話傳說、故事等口頭文學的創作上。這 些口頭文學的作品是人類最初的幻想推理;或是人類生活經驗記憶的回 想,甚至是未來生活的理想。因此民間文學可以說是反映民間文化最好的 管道之一。(1998:31)

「文化」一詞,首見於《易經•賁卦•象傳》:「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孔穎達《易正義》釋之: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言聖人觀察人文,即詩書禮樂之謂,法此教而化成 天下也。

程伊川《易傳》云:

人文,人倫之倫序,觀乎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禮俗。

清、彭申甫《易經傳義》解注辯正進一步說明:

大而言之,則國家之禮樂制度,小而言之,則一身之車服,一家之宮室。

英國人類學家泰勒為「文化」所下的定義是:

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

以及人類在社會裡獲得的一切能力與習慣。(1993:8)

綜上所言:文化乃生活之體現,是民族經過長久之累積形成的生活方式。

文化的傳承,民間多是口耳相傳,於代代耳濡目染中達成,歌謠的生命源自 於鄉里百姓之口,最為貼近庶民之生活,因之為民間文化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其 所呈現的民風習俗,是廣大民眾思想、情感的記錄,是文化的根源1,也是探索

1日人岡田謙於〈關於民俗的種種〉一文中將民俗定義為:「某一民族一開始於某一地域的傳承文 化。」並認為民俗的本質是:「鄉土文化為高度文化之母,是一切新文化的根源。」詳見林川夫,

1990a:1。

大陸學者陳克對於民俗的意義也有如下之論述:「民俗主要指民間流行的,尤其是下層社會的生 活習俗,這些習俗不是外部強加的,而是在長期生活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人們自然而然的生活 於其中,而並不強烈的感覺他的存在。在任何社會中,下層社會都代表著人群的大多數,因此民 俗的內容以下層社會為主。但是社會是作為一個整體而存在的,下層社會的風俗習慣與所謂上層 社會並不是截然分開的。」(1993:11)

民族文化的最佳材料,誠如常惠〈我們為什麼要研究歌謠〉所言:

歌謠是民俗學中的主要份子,就是平民文學的極好材料。

以至一切的風土人情:各地方的歌謠代表各地方的特色。不用寫出通 行某地,一望而知,他是某地方的歌謠。(鍾敬文,1989:807-808)

就文化的演變觀之,時空之別,促使文化呈現出不同的風貌:明鄭時期

(1661—1683)起,漢人大量移入台灣,隨後鄭氏王朝在台灣積極屯墾和推展文 教事業,建立了在台的漢人社會,來台的移民多為大陸閩粵地區的漢人,閩粵移 民帶來了原鄉的文化傳統,然在迥異的社會環境中,也發展出異於原鄉的民俗風 情;本章擬就育囡仔歌歌謠所呈現之民俗與文化,概分為生育、婚嫁二項進行論 述如下。

第一節 育囡仔歌歌謠中的生育禮俗與文化

譚達先《中國民間文學概論》云:

在近代以前的長期封建社會裏,由於科學文化水平有限,人們希望得到幸 福,又無法自覺地掌握自己的命運,於是舉行某種儀式,吐露心聲。上層社 會人物和下層社會人物在遇到人生歷程的重要時刻,往往各有其特殊內容的 儀式。如在遠古的上層社會裏,為了鞏固統治階層的政權,往往有種種成文 的奢侈,繁瑣的儀式,如《儀禮》十七篇,就是春秋戰國時代君主貴族所擬 制關於諸侯、卿、大夫、士等的加冠、結婚、喪葬、祭奠、交際、宴會等重 要儀式。

這雖然也會影響社會下層民眾,可是這些民眾在每個人出生、成丁(人), 婚喪乃至遠征等方面,也有著與自己生活相適應而又相對獨立的比較樸素、

簡易的儀式,民間作品就往往與它相伴隨著。(1992:217-218)

歌謠反映生活,育囡仔歌歌謠與誕生禮俗關係最密切,茲就此概分為生育禮 俗與生育文化分述之。

在文檔中 台灣育囡仔歌歌謠研究 (頁 15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