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移民子女之教育政策
第三節 臺北市執行現況
目前在臺北市的新移民人口約4萬2千多人,為協助來臺之新移民及早適應 臺灣社會,臺北市政府於民國2000年起,即陸續開辦相關新移民課程,且於2009 年成立「人口政策科」,專責新移民業務窗口,並於2005年設置啟用全國首座「臺 北市新移民會館」,且進一步安排新移民擔任通譯人員。另為建構完善支援網絡,
於2007年發布「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成立跨局處及結合 各界專家學者的委員會,更邀請新移民擔任委員,不僅提高了新移民的參與性,
也促使委員會做出的建議更具代表性(臺北市民政局,2011b)。
臺北市政府發現,跨國聯姻及兩岸通婚雖也不乏幸福美滿的個案,但是仍 有部分婚姻因雙方了解不足或認知差異,而可能衍生出短期婚配、婚姻穩定性不 足;社會支持網絡薄弱:生活適應不良:經濟相對弱勢、求職謀生不易:優生保 健常識及醫療服務之資訊不足:家庭暴力;子女教養不易等的問題(臺北市政府,
2009)。因此,為了新移民的基本權益及需要,建構多元照顧及輔導措施,協助 其融入社會,與國人共創美好的婚姻生活,而有相關的實施方案。臺北市政府所 制訂之新移民子女相關政策主要有五項,其中有兩項(教育優先區、臺北市國民 小學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是在計畫中說明其依據為中央政府的政策,其餘則 為臺北市本身之計畫。茲依制訂的年份先後順序製表如下。
名稱 年代 主辦機關 配合中央計畫 臺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 2003 民政局22
教育優先區 2003 教育局 *
臺北市國民小學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 2007 教育局 * 臺北市兒童及少年服務計畫 2010 社會局
新移民教育與輔導推動小組 2005 教育局
一、臺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
此方案於2003年7月1日公布,至2009年經過八次修正,目前實施情形如下:
(一)提升生活適應能力:為提升新移民的生活適應能力,民政局依據「臺 北市新移民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及「臺北市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實
施計畫」,協助民間團體發展地區性新移民服務措施、設置臺北市新 移民會館、辦理新移民生活成長營暨各類研習課程、開辦各類識字 課程、協助新移民取得駕駛執照、提供生活適應輔導相關諮詢資料 服務窗口、提供民事刑事訴訟法律諮詢服務及政令宣導。
(二)保障工作權及提升工作技能:由勞工局負責新移民就業輔導及辦理 辦理新移民職業訓練。
(三)整合醫療資源及灌輸優生保健觀念:由衛生局負責設置新移民健康 照護體系、愛滋病宣導多語化;並由社會局負責補助低收入戶之新 移民健保費。
(四)人身安全維護:此部分由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負責保 障人身安全及提供新移民24小時之諮詢和緊急協助,並與民政局合 作宣導新移民家暴暨性侵害專線。
(五)落實觀念宣導:由觀光傳播局加強宣導國人建立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
22 此計畫由民政局負責每季彙整,計畫本身就其不同性質,分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觀光傳播局及警察 局之業務。
接納觀念,鼓勵推廣新移民母語廣播節目及活動宣導、並與警察局及 民政局合作規範與管理婚姻仲介業、由公務人員訓練處安排第一線承 辦人員接受文化敏感度之課程、由文化局負責國人觀念之導正、主計 處則負責彙整分析相關統計數據。
(六)建構社會支持網絡:此部分大多由社會局負責,內容有建立相關社 福團體資料庫、編印福利資訊、建構社區支持網絡,並與勞工局合 作建立通譯人才資料庫;另外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臺北市服務 站及民政局提供新移民名冊及個案訪視之協助。
(七)提升教育文化:此部分由教育局負責,內容有提升語言能力及教育 程度、辦理新移民成人基本教育專班、辦理新移民及多元文化教育 研習。
(八)協助子女教養:由社會局負責補助辦理新移民弱勢兒童外展服務及 親職教育研習活動;教育局、、衛生局及社會局共同負責積極輔導 協助新移民處理其子女之健康、教育及照顧工作;教育局負責加強 教育規劃,協助提升新移民教養子女能力(臺北市政府,2009)。
(九)促進社會參與:由民政局及勞工局負責招募新移民志工,強化多元 族群及文化之服務及強化多元文化發展之傳承、推廣與交流(臺北 市民政局,2011a)。
二、教育優先區計畫
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計畫」自2003年起,已將外籍與大陸配偶列為補助指 標,凡符合一定人數或比例之學校均可申請補助,臺北市在此計畫中即配合教育 部計畫,加強輔導子女的學習生活,透過親職教育的課程設計,協助外籍配偶以 適當方式教養子女,並妥善面對及處理子女入學可能衍生的語言、課業及人際關 係問題。希望有效改善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
三、辦理「臺北市國民小學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
臺北市教育局由2007年起,依「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 實施要點」及臺北市「國小補救教學活動實施要點」,辦理「臺北市國民小學攜 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
本計畫之實施對象為各校單一學科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二十五之學業低成就 學生,經級任老師推薦,並徵得家長同意後,提經教務處依學習成績確認有補救 教學之需要者,得以參加,並依參加學生身分分別編入「攜手班」或「激勵班」。
「攜手班」的對象是指學期評量單一學科成績為班級後百分之二十五,並 具有下列弱勢身分之學生: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外籍、大陸及港澳 配偶子女;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隔代教養 及家庭失功能子女(含單親);身心障礙學生(含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心障礙 學生);其他經學校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學生(如因重大傷病、中輟 學生、高危機學生、親子年齡差距過大、學習成就低落【無特殊身分】等)。以 不超過申請受輔人數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並以前六類學生為優先,倘均已滿足需 求,百分比得酌予放寬,惟仍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而激勵班的參加對象係指 學期評量單一學科成績為班級後百分之二十五,不具弱勢身分之一般學生。
此計畫希望能以資源整合的方式,建立更完善之低成就學生課後補救教學 系統,讓班級學習低成就學生,依實際需要接受課後補救教學之協助,逐級進步 發展,提升學習的動機與信心,弭平學習的落差,達成教育無弱勢的理想,具體 實現「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的希望工程。(臺北市教育局,2011b)。
四、臺北市兒童及少年服務計畫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鑑於兒少福利需求的多元化及為有效結合民間之資源與 創意,對社區、弱勢兒童及少年提供所需之關懷照顧服務,並融入志願服務體驗
學習,培力兒童、少年公共參與,另協助學習自我保護概念及推動兒少權益倡導 活動,提升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品質,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臺北市推展社會 福利服務補助辦法,訂定此計畫。
其內容包括四項主題。主題一為弱勢兒童社區照顧及少年活動據點:透過 設置社區關懷服務活動據點,提供家庭相關支持性、補充性服務措施,分擔家庭 教養及照顧壓力、支持家庭照顧能量及提升家長親職功能,提供社區化及近便性 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其補助對象包括臺北市隔代教養、單親、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外籍配偶、受刑人、失業、低收入戶、經濟困難、偏差或觸法等弱勢兒 童少年及其家庭。服務的內容有由社工員於關懷據點提供相關福利服務;每一關 懷據點提供足夠空間供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免費參與課後關懷與照顧、團體輔導、
親職教育或親子活動、及方案活動。主題二為促進兒童少年公共參與:培力兒童 少年關心社區事務,提升社會公民意識,進一步增進其公共參與知能,並建置資 訊流通平台,廣納兒童少年意見。其服務對象是本市兒童及少年。以兒童少年社 區論壇、年度成果發表、總論壇方式辦理。主題三為100年兒童少年權益倡導系 列活動,以兒少人權大步走、大人小孩攏愛哉的方式辦理。主題四為慶祝兒童節 及有助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健全發展之其他方案(臺北市社會局,2011)。
五、成立新移民教育與輔導推動小組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落實臺北市新移民教育與輔導方案,有效推動新移民 子女教育,於2011年成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移民教育與輔導推動小組」。此 小組的任務有三:提供多元文化教育之諮詢與輔導、規劃統整新移民及其子女教 育與輔導工作及督導促進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之相關事項。此小組每三個月召開 會議一次為原則,針對特定議題進行研討,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其經費則由 臺北市政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教育局分基金年度相關預算支應(臺北市教育局,
2011a)。
以下茲就臺北市政府對新移民子女相關之政策之實施對象、目標及內容三
學是最多政策將之納入內容的;生活及親職輔導、多元文化活動、研習及研討會 次之;至於充實學校設備及教材研發則僅有教育優先區將其納於其內容之中。
在這些已實施的計畫中可以發現,由實施對象而言,幾乎所有的計畫均以 新移民及其子女為主要的對象,僅在教育部的「新移民與多元文化計畫」中,發
在這些已實施的計畫中可以發現,由實施對象而言,幾乎所有的計畫均以 新移民及其子女為主要的對象,僅在教育部的「新移民與多元文化計畫」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