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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Hua University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4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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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台北市新移民學童教育政策執行之研究:

以文山區國民小學為例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Education Policies in Taipei:

A Case Study of Elementary School in Wenshan

District

系 所 別:行政管理學系碩士班

學號姓名:M10017012 蕭雅方

指導教授:胡至沛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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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研究針對教育單位對新移民學童教育政策之執行進行探討,以了解教育行政 機關教育政策執行的現況、影響的因素,以及其缺失與改進做法。主要的研究目的如 下:一、了解我國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沿革與轉變。二、分析當前教育單位對新移民 子女教育政策執行現況,並透過臺北市文山區的個案實證調查,呈現該項政策在實務 執行上的真實面貌,並提出相關改進建議,供教育單位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及調查問卷法,首先蒐集相關文獻,作為理論依據及目 前執行現況參考。再根據文獻分析結果,自編調查問卷,針對文山區國民小學 1050 位教師進行普查,以了解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人員對於相關政策的執行情形、影響地 方教育行政機關教育政策執行的因素,以及我國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教育政策執行的缺 失與改進做法,並進行實證之分析與探究。再將實證調查分析部分做一整體整理,得 出結論,並提出建議供相關單位參考。 本研究結果發現如下: 一、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從個別的計畫方案,演變為設置專責機構負責 二、臺北市文山區執行現況發現: (一)教師對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的基本理念認知清楚。 (二)在政策內容執行面來說,對於學校有無辦理教材研發及充實學校設備工 作上,很多學校是付之闕如的;但在課後照顧、補救教學及辦理多元文 化活動等項目,則各學校均有確實辦理。 (三)由組織與功能面來看,大部分的學校對於校內相關人力的安排上尚稱滿 意,但對於各項相關於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是否有重複之嫌,則意見 頗不相同,無論是否兼任行政,同意度均約僅佔一半而已。 (四)從執行人員面來講,大部分的教師對自己的專業能力能否順利執行任務 都有信心,學校行政方面也都有明確的方案及充分的協助,也能配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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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機關要求去做。 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建議如下: 一、積極辦理相關研習。 二、鼓勵教師研發多元文化相關教材。 三、整合相關新移民子女資源。 關鍵詞:新移民子女、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教育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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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research aims at investigating the educational policy implementation regarding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fluential factors, flaws and

areas for improvement of 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policy implementation.

Purposes of this research are:

1. To understand the background and the changes in educational policies regarding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2.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policy implementation regarding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By exploring various

examples from WenShan District in Taipei, the researcher revealed the status of the policy and propose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execution’s reference.

This research utilized questionnaires to investigate the execution status. A general survey on 1050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Wenshan District was performed. The data was analyzed according to descriptive statistic, reliability analysis, independent t-test, and one-way ANOVA.

The major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1.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policies shifted from being separate projects to a dedicated responsible agency.

2. Current situation in Wenshan District:

(1)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overall awareness of policies on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is relatively strong.

(2)Many schools are lacking of teaching material development and school facilities

enri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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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ies in regards of whether the policies are overlapping each other.

(4)Most teachers agree that they feel confident in their professional skills and their

schools do provide required assistance.

At the end of the study,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for educational authorities and researchers who wish to conduct further investigation.

Keywords: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Educational Policy for New Immigrants’ Children, Educational Policy Implem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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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i 目錄 ... v 表目錄 ... vi 圖目錄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 5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流程 ... 6 第五節 名詞釋義 ... 7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檢閱 ... 10 第一節 教育政策執行 ... 10 第二節 學習適應 ... 17 第三節 多元文化教育 ... 21 第四節 國內相關文獻檢閱 ... 26 第三章 新移民子女之教育政策 ... 29 第一節 新移民政策發展背景與過程 ... 29 第二節 相關政策方案與成效 ... 33 第三節 臺北市執行現況 ... 48 第四章 實證調查分析 ... 54 第一節 調查過程說明 ... 54 第二節 樣本特性分析 ... 59 第三節 教師對政策執行問卷之意見分析 ... 63 第四節 兼任行政與未兼行政教師之意見比較分析 ... 78 第五節 研究假設實證結果 ... 84 第五章 結論 ... 89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89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91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 93 參考書目 ... 94 附錄一 國內新移民子女教育相關研究論文一覽表 ... 101 附錄二 國內教育政策執行相關研究論文一覽表 ... 106 附錄三 台北市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問卷調查表(教師版) ... 110 附錄四 台北市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問卷調查表(行政人員版)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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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一 臺北市九十八及九十九學年度新移民小學人數統計 ... 2 表二 臺北市國民小學歷年新移民子女學生與所有學生數比較 ... 3 表三 台北市文山區國民小學學新移民人數比及教師人數 ... 6 表四 東南亞國家外籍配偶人數(按國籍分) ... 31 表五 大陸(含港澳)及其他(非東南亞國家)配偶人數 ... 31 表六 大陸及外籍配偶各縣市人數統計表 ... 32 表七 我國政府制訂之與新移民子女相關政策 ... 34 表八 新移民子女相關政策之內容比較 ... 47 表九 臺北市政府與新移民子女相關政策 ... 48 表十 臺北市新移民子女相關政策之內容比較 ... 53 表十一 教師(未兼行政)問卷背景變項次數與百分比統計 ... 61 表十二 兼任行政教師問卷背景變項次數與百分比統計 ... 63 表十三 教師基本理念認知面分析 ... 66 表十四 政策執行內容面分析 ... 71 表十五 組織與功能面分析 ... 74 表十六 執行人員面分析 ... 77 表十七 「教師基本理念認知」構面不同教師意見比較表 ... 81 表十八 「組織與功能」構面不同教師意見比較表 ... 83 表十九 研究假設實證結果摘要表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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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一 研究流程圖 ... 7 圖二 問卷研究架構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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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辭

在一個偶然的機緣下唸了研究所,這段期間除了學識的增長之外,同學間的情誼 也讓這段時光顯得格外令人懷念。在上課時彼此討論課業、寫論文期間互相打氣鼓 勵,點點滴滴的累積,才讓我能順利的畢業。 這段時間裡,非常感謝系上各位老師們的諄諄教誨,指導教授胡至沛老師,更是 從一開始就不厭其煩的讓我用電子郵件及 SKYPE 不斷的「騷擾」,悉心為我這個「每 事問」的學生一一解惑,我的論文才得以如期完成,令我銘感五內。也特別感謝石振 國老師,在提案及口試時,給予珍貴的意見;並感謝口試委員朱鎮明老師對我論文的 指導及建議,讓我的論文能更加周詳完備。 一路上彼此提攜的好同學:慧鳳、秀英、幼蕊姐,在忙碌的工作之外,也不忘互 相砥礪,這份情誼,是最美好的回憶。在工作上,也感謝同事們的包容,尤其是小郭 老師,不但幫忙照顧一整班的小蘿蔔頭,還得幫我上課,並熱心給我問卷上諸多意見; 也謝謝冠達主任,每當我有任何問題,總不吝給我指導。發放問卷期間,學校主任及 張志毓校長的大力幫忙,才能順利完成問卷調查的工作。 最後要感謝的就是家人了,在這段台北新竹兩地跑的日子裡,默默的支持我,讓 我能無後顧之憂,小表妹嘉華還在百忙之中,幫我修改英文摘要。謹在此表達我的感 謝之意。 蕭雅方 謹誌 2012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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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台灣地區由歷史上來看,原本就是個移民的社會,存在著原住民、閩南、客家、 外省四大族群。自從 1970 年代末期至 1980 年代初期,因為部份退伍老兵面臨擇偶困 境,少數在台灣的東南亞華僑於是仲介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的婦女,和台 灣老兵組成跨國婚姻家庭(劉秀燕,2003)。而台灣在 1980 年代中期開始,又因為資 本大量外移,1994 年政府宣佈南向政策,公開鼓勵人民到東南亞投資、引進外勞, 使大量本國勞工失業。在經濟上的弱勢、離鄉創業未成返鄉後所招致身份地位的汙 名、農村生活的清苦、中國傳統「上嫁婚配」的婚姻觀念、以及國內女性教育程度及 能力提升且不婚意識日漸高漲的交錯影響下,致使這些農村青年在台灣的婚姻市場上 難以覓得合適的對象。基於中國人普遍存有的傳宗接代的觀念,這些已屆適婚年齡的 青年,於是紛紛轉至距離以及生活習慣較與台灣接近的東南亞或是大陸地區尋找配 偶。經由婚姻仲介業者的穿針引線,大批女性婚姻移民湧入台灣。此外,身心障礙、 喪偶或婚姻不愉快等台灣男性亦會選擇新移民女性為結婚或再婚對象(黃綺君, 2006)。綜上所述,新移民子女的家庭背景普遍上來說,似乎是屬於較為弱勢的族群, 而這些外籍新娘,改變了台灣傳統的家庭結構,她們身負傳宗接代的重責大任,成為 教養台灣未來主人翁的龐大族群,這群外國媽媽因背景特殊,再加上目前台灣社會民 眾普遍對外籍新娘存有較多的負面看法,更影響她們對這個社會的心理適應,因此, 其親職教養的能力如何令人關注。 研究者本身擔任國小教師十多年,教導過各種不同的孩子,近幾年來,由於外 籍配偶人數的遽增,在校園中新移民子女的比例日益增加,根據內政部 2008 年的統 計資料指出,國小學生數自 2004 年的 188 萬 3533 人,至 2010 年減為 151 萬 9456 人,減幅為 19.33%,惟外籍配偶子女數卻自 4 萬 907 人陡增為 14 萬 8610 人,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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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即有 1 人為外籍配偶子女(教育部,2011)。這種持續發展的情勢,使得新新移 民子女成為在目前少子化的台灣社會中,漸漸成為國民教育事業的重點服務對象。即 使在首善之區的臺北市,情況亦相同,新移民子女數亦從 2004 年的 3352 人,增至 2010 年的 9200 人,比例也由 1.77%升至 6.30%。在研究者所任教的臺北市文山區, 也已成為臺北市新移民學生人數最多的地區之一(黃宇瑀等,2007);就實務面而言, 本研究者目前所擔任導師的班級中,就有三分之ㄧ的學生是屬於新移民子女。 表一 臺北市九十八及九十九學年度新移民小學人數統計 行政區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松山區 496 450 信義區 842 761 大安區 714 671 中山區 683 614 中正區 416 393 大同區 573 534 萬華區 998 933 文山區 1,081 1,008 南港區 494 458 內湖區 935 813 士林區 1,114 1,022 北投區 854 777 總計 9,200 8,434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111 1臺北市教育局統計室(2011),國民小學歷年新移民子女學生數,網址: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ct.asp?xItem=1144091&ctNode=36961&mp=104001,檢索日期: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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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臺北市國民小學歷年新移民子女學生與所有學生數比較 學年度 新移民學生 所有學生數 百分比 93 學年度 2004-05 3,352 189,148 1.77% 94 學年度 2005-06 4,025 183,171 2.20% 95 學年度 2006-07 4,808 178,498 2.69% 96 學年度 2007-08 5,880 172,474 3.41% 97 學年度 2008-09 7,198 163,133 4.41% 98 學年度 2009-10 8,434 154,548 5.46% 99 學年度 2010-11 9,200 145,930 6.30%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112 台灣本來就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近年來在相關的研究議題上除了原本的四 大族群之外,新移民的教育課題已成為我們教育策略上很重要的一環。學校是個小型 的社會,學校教育也應因應人口結構的改變而有不同的教育策略,以符合目前多元文 化教育的需求,因此,新移民子女即為本研究探討的主題。茲將本研究之研究動機敘 述如下: 動機一、新移民子女教育問題值得深入探討:由教育部統計資料可知,目前因 外籍配偶人數日增,越來越多新移民子女開始進入國民小學就讀,有關新移民子女教 育的相關研究也日益增加,對新移民女性而言,如母國語言非主流社會所接受的強勢 語言,會使其不願以母語與子女互動,造成子女成長初期語言刺激不足(夏曉鵑, 2005),再加上迎娶新移民女性的台灣男性,大多屬於較弱勢的族群,對子女學習環境極 為不利,因此新移民子女的教育問題是亟需關注的。 動機二、釐清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之執行情形:目前相關教育當局,自 2003 年 起,即已察覺日前趨勢而開始因應新移民子女的教育問題。我國的教育當局對新移民 子女的教育政策是以「公平正義」與「關懷弱勢」二者為宗旨,先將新移民子女界定 為弱勢,而後依其政策計劃內容確定對象,再撥予經費,並期望透過經費的給予使其 提升能力獲改善處境(詹郁萱,2009)。臺北縣教育局就曾獲教育部的補助,於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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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度委請縣內小學設計「外籍配偶子女」課後輔導之教材,其假設為這些孩子 在學習上落後,需課後加強學習;這即是種對新移民子女的刻板印象(stereotyping) 3。然而這種沒有研究基礎而貿然實施的方案,往往因未能掌握問題實況以及問題癥 結,而有浪費公帑之虞外,更有可能將外籍配偶子女標籤化的危險,反而造成更多問 題(夏曉鵑,2005)。在臺北市,也針對新移民子女規劃了許多教育政策,例如教育 優先區計畫、學習課業輔導計畫等,這些方案大多也以學業加強為主,但在教學現場 上,並不是所有新移民子女都有課業加強的需求,並且各個計畫在執行時,常常會有 對象及教育方式重疊的情形,造成資源的浪費或讓人有未對症下藥之憾。因此,新移 民子女的教育困境目前仍然存在,教育當局的政策執行成效即成為本研究欲了解之課 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針對教育單位對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之執行進行探討,了解教育行政機關 教育政策執行的現況、影響的因素,以及其缺失與改進做法。主要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我國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沿革與轉變。教育部自 2003 年起,即將外籍 配偶子女納入「教育優先區計劃」(教育部國民教育司,2011)4 中,持續辦理至今。 並於 2005 年起,陸續推動「發展新移民文化計劃」,期望能達成國人同理認識新移民、 建立外籍配偶終身學習體系、促進新移民子女雙邊認同健全人格發展等的目標(張嘉 育、黃政傑, 2007)。據此,了解新移民教育政策演進轉變的過程及其影響的因素是 本研究的目的之一。 二、分析當前教育單位對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執行現況,並透過臺北市文山區 的個案實證調查,呈現該項政策在實務執行上的真實面貌,並提出相關改進建議,供 教育單位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是本研究目的之二。 3 刻板印象(stereotyping)是指依某個人所屬的團體給人們的一般印象來判斷他的行為,是一種決策的捷徑,但是很可能會 造成對人的偏見。(Robbins & Judge,2011)

4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2011),2011/10/17 修正,教育部 101 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核定版」,網址:http://www.edu.tw/eje/, 檢索日期:2012/2/29。此計畫是由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並陸續發表《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諮議報告書》 後,為積極追求教育機會均等而推行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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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本研究主要鎖定新移民子女教育的執行議題,實際調查對象僅限於一百學年度 臺北市文山區所屬市立國民小學之新移民子女,以及當中相關政策方案與利害關係 人。據此,本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上主要有二: 第一、文獻分析法:透過文獻的參考,可在研究開始時,以開放性的態度蒐集 各種相關概念,並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地與實際蒐集的資料作覆核與檢視(方嘉鴻, 2003)。本研究即針對新移民子女之教育政策執行等相關議題,蒐集與研究主題相關 之書籍、國內及國外研究報告及博碩士論文、期刊及官方統計資料、以及政府相關單 位所頒佈之政策等資料並加以分析、整理,以了解現行政策方向與內容,並且蒐集政 府相關單位之及政策報告等,了解目前新移民子女的相關教育政策執行現況。 第二、調查問卷法:根據文獻分析所得結果,研究者自編調查問卷,針對各校 授課老師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人員對於相關政策的執行情形、 影響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教育政策執行的因素,以及我國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教育政策執 行的缺失與改進做法,並進行實證之分析與探究。本研究問卷以第一線授課教師觀點 出發,分為教師(未兼行政)及兼任行政教師兩種,針對不同職位教師設計不同問卷 給予填答。在文山區十九所國民小學中,共有 1050 位教師,採取普測,因此共計發 出問卷 10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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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台北市文山區國民小學學新移民人數比及教師人數 編號 學生總數 新移民人數 百分比 教師人數 A1 93 11 11.83% 17 A2 141 16 11.35% 26 A3 286 23 8.04% 32 A4 365 25 6.85% 38 A5 347 27 7.78% 34 A6 785 40 5.10% 50 B1 686 42 6.12% 58 B2 807 45 5.58% 54 B3 726 48 6.61% 54 B4 620 48 7.74% 49 B5 785 57 7.26% 72 B6 745 59 7.92% 63 C1 715 61 8.53% 55 C2 1050 75 7.14% 81 C3 784 77 9.82% 70 C4 1025 79 7.71% 80 C5 1202 86 7.15% 79 C6 1384 98 7.08% 86 D1 430 135 31.40% 48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流程

目前台灣地區的新移民,來自中國大陸、東南亞及其他國家,因此語言、文化 背景均不同,教養出來的子女也會有差異,但限於研究者本身時間、人力等的因素, 本研究僅限於與臺北市國民小學階段有關之教育當局對於新移民的策略,也無法針對 所有利害關係人做全面的普查,僅能選擇一百學年度臺北市文山區之市立國民小學新 移民學童之學校教師作為抽樣調查的研究對象。本研究所得出之結論,恐無法適用在 其他地區之學校,僅能提供施政機關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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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在研究流程的安排上,首先是先確認研究動機與目的,找出研究之確切 方向,並經由文獻分析法蒐集相關文獻,建立起整體研究之雛形。再配合文獻、理論 的脈絡,整理歸納問題,進而擬定研究所需調查問卷。再依統計分析結果以發現及歸 納問題,以尋求因應之道,並提出相關研究發現與建議。本研究之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一 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

第五節 名詞釋義

一、新移民子女

「新移民女性」為一般人通稱「外籍新娘」或是「大陸新娘」,但這種說法頗有 貶抑之意。因此,2003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主辦東南亞與大陸配偶之正名活動,由東 南亞與大陸配偶選出她們最喜愛的名稱,結果以「新移民女性」獲得最高票(夏曉鵑, 2005)。因此新移民女性係指台灣地區跨國聯姻及兩岸通婚之婦女,及經正式辦理結 研究動機與目的之確認 文獻蒐集與探討 發現、歸納問題 設計問卷 問卷發放、回收 整理分析問卷資料 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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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登記之非本國籍之婦女,且其原國籍之國民所得較我國國民所得為低者(林瑞榮、 劉健慧,2009)。而在本研究中所稱之「新移民子女」,係指父親為中華民國國籍,與 中國大陸或東南亞籍(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馬來西亞、緬甸)女性 所共同生育的子女。 Bronfenbrenner(1979)曾指出,來自兩個不同文化結合下的孩子,在成長過程 可能比一般孩子承受更多的負面壓力,而且在建立自我認同方面會遭受較大的困難, 也由於周遭社會成員的排斥而造成其適應困難或低自尊,導致心理適應失調。新移民 子女在成長的過程中,主要面臨的環境是家庭和學校,如家長母國語言非主流社會所 接受之強勢語言,會使其不願以母語與子女溝通,造成子女早期成長階段語言刺激不 足(轉引自陳啟榮,2006)。依內政部兒童局(2004)的調查發現,新移民子女發展 遲緩的比率並未高於本地兒童,但其「語言遲緩」及「認知功能遲緩」的比率則較高, 有待政府及早介入並提供協助。除了家庭的影響之外,學校教師能否了解不同文化背 景特質的學生,並摒除刻板印象或偏見,亦會影響到新移民子女在學校的適應(轉引 自賴佩玲,2006)。新移民子女如在求學過程中有不愉快經驗(被同學嘲笑),會導致 與母親的疏離:而老師若未教導其他同學多元文化與尊重的觀念,有時會使他們因受 嘲笑而與同學爭執受到老師處罰。另外,有些老師過份的關注,例如因母親的外籍身 份而給予特別待遇,也會使得新移民子女被標籤化(夏曉鵑,2005)。因此,新移民 子女在語言學習困擾、教育環境的隔閡、身分認同的迷惘與文化適應的差異等等問 題,均會使其在身心發展上需要更積極的關注(雷淑娟,2006)。 在本研究所探討的國民教育階段,新移民子女的問題嚴重性排序前五名的是: 學業表現、學習態度、語言溝通、本身自信及文化適應問題;而智能發展與身心障礙 問題則並不嚴重(陳玉娟,2009)。由此可見,新移民子女的先天條件與一般國民相 符,其問題多半由於後天環境因素之影響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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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教育體系對於社會背景的回應(陳世聰,2006),亦即教育行政當局 針對社會需求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依國家教育宗旨及相關法規,確立工作目標,規 範可行方案及實施要領與時程,經由法定程序公佈施行,以為行政部門或教育機構行 動之準則(邱祖賢,1996)。 本研究指的「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係指經合法化程序後,由政府機關決定、 交由教育機關執行、並與新移民相關的教育政策,如教育部推動的外籍及大陸配偶子 女教育輔導計畫、新移民與多元文化計畫等。

三、教育政策執行

本研究指的「教育政策執行」,係指政府在教育情境中,依據既定的教育方案、 計畫或方針,擬定辦法或細則,以解決教育問題,達到教育政策目標的一種動態歷程 (張芳全,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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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檢閱

本章旨在藉由對文獻的整理歸納與分析判斷,建立本研究的理論基礎與架 構。第一節為教育政策執行理論之內涵,第二節討論學習適應,第三節則是多元 文化教育,第四節進一步探討國內新移民相關研究文獻。

第一節 教育政策執行

本節分別探討政策執行的意義、教育政策執行的意義及其影響因素,並 針對教育政策執行的模式加以分析,進而歸納出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執行模 式。

壹、政策執行的意義

政策執行對公共政策的影響,是從1973年普雷斯門與萬達夫斯基(Pressman and Wildavsky)針對奧克蘭計畫(Okaland project)進行系統的研究後,才開始受 到重視的。政策執行是同時包含多元觀點的社會理性產物,是一個連續性地問題 解決過程中的一個運作階段(丘昌泰,2010)。 任何政策的執行,甚少像承認某國政府一樣,只要發布一項陳述就能自動執 行,大多數的政策均要採取必要的行動才能克竟其功。因此,行動學派者認為, 負責執行政策的機關和人員,採取各項行動俾以導致目標的達成,謂之為政策執 行,其著重點在於採取的行動(林水波、張世賢,2006)。

Van Horn&Van Meter(1976)即認為,政策執行是指公私人民或團體為了致 力於先前政策決定所設立的目的之達成,而採取的各項行動。這些行動可分為兩 類要項:一為將決策轉換成得以運作的努力,二為成就決策所指定的變遷而做的 持續努力。Jones(1984)則指出,政策執行是將政策付諸實行的各項活動,其中 又以解釋、組織以及應用三個項目最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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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由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施行細則,確定執行專責機關,配置必要資源,以適當 的管理方法,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使政策方案順利付諸實施,俾達成目標或目 的之所有相關活動的動態性過程。 為了從政策執行來掌握整個政策流程與動態性,除了一方面如行動學派的觀 點,將政策執行視為目標設立與成就目標所採取的行動兩者之間交互影響的過程 之外;另一方面也應從組織理論的觀點,來探討政策執行的意義(林水波、張世 賢,2006)。 Elmore(1978)依據組織模式的特質來分析政策執行的特性:

1、 自系統管理(system management model)的角度觀之,執行的過程是動 態而非靜態,由於環境不斷地有新的要求,致使組織內部非順應調適不 可,並認為組織是價值極大化的單位,執行則是有次序及目標導向的活 動。

2、 自官僚體制運作過程(bureaucratic process model)的角度觀之,強調組 織行為的行政裁量權和例規的角色,視執行為不斷控制組織成員的行政 裁量權和例規的過程。為了執行成功,非適時適地檢討、修正例規,使 其得以順應環境與潮流;再者裁量凡是合乎正義者,執行人應有充分的 裁量權,俾使隨時調適政策目標,以達到實際可行的地步。

3、 自組織發展(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 model)的角度觀之,將組織視 為發展個人自主性、參與感和隸屬感的機關,認為執行是政策執行者參 與政策的制訂和滿足個人需要的過程。四、自組織衝突(conflict and bargaining model)的角度觀之,認為組織內由於員工具有與生俱來的衝 突潛在因子,復因資源的有限與不均,因此會有衝突,而執行乃是參與 者獲得問題暫時解決的議商過程。 McLaughlin(1976)認為政策執行是執行組織與受影響者之間就目標或手段 作相互調適的過程。此種調適過程並非是靜止不動的狀態,乃是高度變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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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ne(1990)認為,演進模式的政策執行運作內涵是: (一)政策僅是一項假設,需要加以檢定、修正和替換。 (二)政策規劃與執行是單一連續的過程,而非分離的階段。 (三)與複雜的問題比較,知識是有限的和短暫的。 (四)政策的達成乃是靠學習和創新。 (五)機運是成功或失敗的主因。 林水波、張世賢(2006)即認為,政策執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 中,負責執行的機關與人員組合各種必要的因素,採取各項行動,扮演管理的角 色,進行適當的裁量,建立合理可行的例規,應用議商化解衝突,以達成政策目 標。 綜上所述,可知政策執行即是政策方案取得合法化地位之後,負責的機關人 員配置合適的資源,以適當的方法,為方案的實施採取必要的行動,以達成政策 目標的過程。 因此,政策執行並非政策制訂的結束,它具有幾項特點:1、政策執行包含 多元的行動者;2、政府規模的膨脹與公共計畫的繁複性;3、政策本身具有多元、 含糊的目標與期望;4、政策執行需在府際網絡上運作;5、政策執行包括太多無 法控制的外在因素(李允傑、丘昌泰,2009)。

貳、教育政策執行的意義

教育政策執行是一種科層體制的控制過程,同時是教育機關上下階層的互動 關係(張芳全,2001)。 顏國樑(1997)綜合行動、組織及演進三個觀點後,認為所謂教育政策執行 係指某項教育政策經過合法化後,負責執行的教育機關與教育人員,結合各種資 源,採取適切有效的行動策略;並在執行過程中,因應外在環境,不斷進行協商 和修正,使教育政策付諸實施,以達成教育政策目標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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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學者張芳全(2001)的說法,教育政策執行有幾種意義: (一) 教育政策執行內容廣泛,包含教育計畫、教育方案或行動方案或教 育方針的執行。 (二) 教育政策執行是動態的過程,在處理本身的問題及解決教育問題的 過程中,即是動態的歷程。 (三)教育政策執行包含採取或不採取教育政策或方案。 (四)教育政策會因行政機關認為沒有更好的政策可執行、執行後會有負面 效果、政策不成熟、教育資源分配無法均等及首長不支持而不執行。 (五)教育政策執行的目的在解決教育問題,並達成教育目標。 (六)教育政策執行需有執行的機關組織,以我國而言,就必須由教育部、 教育局以及各級學校與社會教育機構來執行。 (七)教育政策執行需有配套作法,除了執行辦法外,也需有適當的管理程 序。 綜上所述,可知教育政策執行係指教育政策在目標明確的情形下,政策機關 整合資源,並與外在環境進行溝通、協商、修正,使教育政策得以付諸實施,以 達成教育政策目標的過程。

參、教育政策執行之影響因素

教育政策的執行是否順利,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學者們對此也由各種觀點 來作分析。

Van Horn&Van Meter(1976)認為政策執行的相關因素為:一、政策標準與 目標;二、政策資源;三、組織間的溝通與強化行動;四、執行機構的特性;五、 社經與政治環境;六、執行人員的意向。

Sabatier和Mazmanian(1980)則將政策執行的因素分為三大類:一、政策問 題的可處理性;二、政策本身的執行能力;三、政策本身以外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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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波、張世賢(2006)綜合各家見解,認為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有:一、 政策問題的特質,包含有效而可行的技術理論與技術、標的團體行為的分殊性、 標的團體的人數、標的團體需要調適量;二、政策本身的條件,包含合理的規劃 與推介、合法化的政策、健全的理論基礎、清楚而具體的政策目標、政策資源、 政策標準、政策規制執行機關的決定原則、政策上安排執行機關與人員;三、政 策本身以外的條件,包含標的團體的順服、機關組織間的整合與溝通、執行機關 的特性、執行人員的意向與工作態度、政策執行的監督、領導管理技術、政策環 境、社經與技術環境等因素。 顏國樑(1997)則認為,教育政策執行的政策內容影響因素,可由五個角度 加以分析。 (一) 政策的明確性,指政策所要達成的目標和手段都要確定,使執行者 知道什麼以及如何達成。 (二)政策資源,良好的政策,必須由執行人員充分運用資源來達成目標。 (三)標的團體行為需要調適改變的程度,由政策執行成功與否的角度來 看,改革性的政策比創新性的政策成功機會大,因為創新性政策所影 響標的團體行為需要調適改變的程度較大,易引起受影響對象的反 彈。 (四)理論的適切性與技術的有效性,執行教育政策時,有了理論的依據, 較易了解政策手段與政策目標之間的關連。而一種教育政策除了理論 基礎,亦需要有效性的執行手段互相配合。 (五)政策類型,政策類型是指政策在特定的界線中所表現的特質,對決策 過程會有很大的影響。政策類型則分為分配性政策、競爭規制性政 策、保護規制性政策、重分配政策。 因此,教育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包含有目標的明確性、政策資源的充足性、 執行機關的配合程度、社經環境的影響及標的團體的改變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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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教育政策執行模式

政策執行模式依據行政規劃機關層級,在理論研究發展上,可由三個典範加 以說明:即第一代由上而下的研究途徑、第二代由下而上的研究途徑與第三代整 合型政策執行途徑。 由上而下的政策執行模式,認為政策執行是科層體制的控制過程,強調政策 制定者的優越地位,政策執行者必須秉承上級意志,忠誠地實現上級長官的意圖 或目標;也就是說,中央或上級的行政機關,依據政策制定的模式,規劃出政策, 接著由下級機關或地方行政機關配合執行,或將上級機關規劃完成的政策略作配 套措施調整(李允傑、丘昌泰,2009;丘昌泰,2010)。 由下而上的政策執行模式,認為政策執行是上下階層的互動過程,是在從運 作階層中對於某一特定問題進行互動的多元行動者著手,分析他們如何影響政策 目標,如何重新形成公共政策,強調的是應該給予基層官僚或地方執行機關自主 裁量權,使之能夠因應複雜的政策情境。也就是由下級機關或地方行政機關,依 據政策問題性質,依政策制定程序進行政策規劃,接著再與上級機關進行政策規 劃與修正(李允傑、丘昌泰,2009;丘昌泰,2010)。 第三代整合型政策執行模式,則是採演進觀點,認為政策執行是一種極度繁 複的過程,是一系列發生於不同時間與空間的行政與政治決策和行動的過程。主 要有郭謹(Goggin,1990)所提出的第三代研究途徑,認為政策執行是中央與地 方互動的結果。另有薩伯提爾(Sabatier,1988)提出的政策變遷宣導聯盟架構, 認為政策變遷是不同團體聯盟的結果,用「政策變遷」一詞來取代「政策執行」, 主要原因在於政策執行過程本身就是改變政策內涵、政策取向學習的過程,政策 執行一詞已無法詮釋複雜的執行現象。而溫特(Winter,1990)則提出「政策規 劃/執行結果」模式,焦點在規劃過程與行結果間的連結,希望能夠將執行結果的 因果關係建構出來(張芳全,2005;李允傑、丘昌泰,2009;丘昌泰,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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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執行

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執行,在本研究採用的是由上而下的政策執行模式, 在政策的規劃上,幾乎均由上級機關(內政部、教育部、教育局)集中資源、命 令統一、方向一致的進行規劃;而下級機關(教育局、各級學校)則是配合所規 劃的政策努力執行,達成預定的政策目標。Fullen(1991)認為,改革並非終點, 而是由導入(initiation)、執行(implementation)、延續(continuation)至結果 (outcome)(轉引自羅曉雯,2001)。由上述政策執行的意義、因素及執行模式可 知,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執行歷程會受政策目標、政策內容、政策資源、執行 機關、溝通及宣導等因素的影響,茲分述如下。 一、政策目標:教育政策的目標手段要明確周延,讓執行者有所依歸,以達 成最大的效果。在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方面,內政部自 2003 訂定「外籍 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起,在內政部、教育部、教育局均陸續制訂 了各項關於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以因應新移民子女日益增加的趨勢。 二、政策內容:政策的執行過程中,受政策影響者人數眾多,因此,政策內 容是否得到利害關係人了解及支持,對政策能否順利執行極為重要。 三、政策資源:一個良好的教育政策,必須有充分的資源才能順利的執行, 這些資源包含了人力、經費、權力與相關資訊的取得等。如無法獲得適 當的資源,即使政策目標明確周延,亦無法達成目標。 四、執行機關:執行機關之間的配合,與執行人員的意向與工作態度,對政 策執行成功與否,亦極為重要。就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來說,政策由內 政部、教育部、教育局制訂之後,即需要各級學校的配合執行,政策才 能落實。 五、溝通及宣導:政策由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制訂之後,在由地方機關執行時, 必須經過與執行人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才易於得到配合,政策 也才能夠成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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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上述的教育政策執行因素,如能得到充分的配合,對日益增加的新移 民子女來說,不但能協助他們更適應學校及社會,對整個社會的穩定來講也很重 要。

第二節 學習適應

新移民女性遠渡重洋嫁入異國,在文化、語言、生活習慣等方面,都會遇到 適應的問題。新移民女性本身已有其適應上的困難,面對子女的教養時,也容易 產生一些問題。研究顯示,新移民女性的適應力強,是跨國婚姻家庭互動和諧重 要的因素,家庭和諧與子女的發展、行為、學習又有密切相關,可知新移民女性 在適應上的困境會影響其子女在學習、適應所產生的問題(劉秀燕,2003)。因此, 如何協助這些新移民子女,讓他們不致因為適應不良產生問題,是教育崗位上的 工作者應該努力的方向。

壹、適應的意涵

適應(adaptation)一詞,是指個體為排除障礙、克服困難,以滿足其需求所 表現的各種反應;或是個體為了其生活與社會環境保持和諧狀態所表現的各種反 應;或是除了環境中的人、事、物之外,個體為滿足自己的需求所表現的一切內 在態度與觀念的改變歷程(張春興,1989)。Arkoff(1968)認為適應的本質是動 態而非靜態的現象,因為個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是常常在改變的,因此調 適的歷程要持續進行,並保持彈性。而適應也是一種雙向的過程,個人和環境交 互影響著,我們受環境影響,也影響著環境。因此,成功適應者,能夠使個體的 在需求與外在環境維持和諧,也就是既能夠符合外在環境的要求,也能夠因應自 身內在的壓力。簡而言之,適應是個體與環境互動,為了求生存而採取的因應方 式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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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ultz和Schultz(1987)提出,在教育應用上,個體如因環境因素導致學習 失敗,此失敗經驗會引起其他恐懼,使得個體適應的問題更明顯(轉引自陳滄鉦, 2007a)。然而依照Erikson的心理社會期發展論,認為個體的發展並非在一生中經 歷相同的心理歷程,而是在不同階段產生不同性質的心理危機。亦即在不同年齡 階段,會遇到不同性質的社會適應問題,有賴個體自行學習,在經驗中調適自我, 從而化解因困難問題而產生的危機(轉引自張春興,2007)。在Piaget認知發展理 論中,認為人們是經由不斷的組織與適應兩個過程來處理外界的新訊息與新經 驗。其中包括了同化(assimilation)和調適(accommodation)兩個因素。同化, 係指依據現有的基模,來了解新物體或事件的歷程;調適則指個體為了符合環境 需求,主動修改基模,從而達到目的的歷程,當同化與調適達到平衡即是為適應 (張春興,2007)。而學習經由同化之後,會增加學習的類化與廣度;經由調適之 後,有助於提高學習的正確性與適應性,促使學習成長。因此,經由同化與調適, 然後取得均衡,是學生適應學校學習的方法。但以人為本的學習論中,則是認為 學生的學習以「人」為中心,需讓獨具特質的個體在學習中獲得充分發展。而適 應意味著自我接納與自我意識的程度。Maslow即提出人並非「刺激-反應」下的 被動學習者,而有積極主動的自由意識,塑造個人行為和人格特質。適應的優劣 取決於個體本身,環境因素則降到最低。一個能人對自己與現實世界是否能夠適 切察覺,對他的適應有很大的影響(陳滄鉦,2007a)。

貳、學習適應的意義

對國小學童而言,學習適應是學習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所謂學習適應,是 指個人在學習歷程中,與環境、教育情境所產生的交互作用及調適的過程。學習 的歷程中比較會關注適應狀況,若該情境無法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那麼便會直 接影響學習成效,進而影響學習興趣,產生學習困擾等問題,所以學習適應是關 乎學習成敗的關鍵要素(賴建戎,2009)。Arkoff(1968)即將學習適應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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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童能在學業成績與社會適應上有正向的表現時,即有良好的學校適應。反映 出在學習適應的領域上,除了學習表現之外,還包含著的人際互動關係,亦是與 環境互動的一環(陳芳媜,1998;謝佩均,2001)。也就是說,孩子除了學習知識 之外,更須有良好的師生互動、同儕關係。劉春榮等(1995)的看法則認為,學 習適應是學習成就的基礎,是個體在學習的歷程中,為取得較好的學習成就,所 採取的與環境協合的策略或方式。蔡清中(2006)認為,學習適應是個人在學習 歷程中,所採取的方式和環境取得和諧及調適的狀態。當學習面臨困境時,採取 同化和調適的方式,善用環境中各種資源,亦可調整自己的需求,尋求各種解決 之道。對新移民子女來說,學習適應良好者,能善用學習中的各種資源,會與環 境中取得和諧狀態,也就是說,能在師生關係、同儕互動中相處良好。反之,適 應不良者,如環境無法符合其需求,就容易使其產生挫折感,更有甚者,可能有 放棄學習之虞。也有研究發現,自我觀念愈佳者,其行為困擾愈少,學習適應愈 佳。因此,若要兼顧學生身心適應,就要了解學生困難之所在,當學生面臨適應 困難時,能在最短時間內適時給予輔導(吳佩赬, 2010)。此外,在關於學習適 應的研究中顯示,在國小教育的階段,性別、年級、學前教育、家庭社經地位、 母親語文程度均會影響到學童的學習適應(林璣萍,2003;蔡清中,2006)。

參、新移民子女的學習適應

由於新移民女性多數只有國中學歷,結婚的丈夫多為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 者,平均生育子女數又高於一般台灣家庭(林照真,2006),在家庭能得到的支持 通常較少,常需獨自面對教養子女的壓力,但又因語言文化的差異,造成新移民 女性有心無力的情形。有關新移民的研究顯示,家庭文化與學校文化愈一致,子 女在學校的學習適應會愈好;相反的,愈不一致,愈容易產生學習適應上的困擾。 新移民女性本身對非其本國語言、文化、文字有適應上的困難時,對子女的作業 協助即十分有限(陳滄鉦,200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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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子女在學習適應上出現的問題會在下列幾個面向: 一、課業學習方面:現在在國中小實施的九年一貫教育,有些課程內容是需 要家長配合完成的,由於新移民母親的語言溝通有問題,無法提供孩子良好的學 習空間,導致他們在學習上遭遇困難(吳佩赬,2010)。在林璣萍(2003)、劉秀 燕(2003)的研究中亦發現,「語文能力差」是新移民女性無法輔導孩子功課的主 因,也因此影響到子女的語言能力及學業成就。也因此,東南亞籍的母親其子女 學業表現要比大陸籍母親之子女表現要差(蔡清中,2006、彭成訓,2009)。而隨 著新移民母親在台灣落地生根,逐漸適應環境之後,其生活適應能力獲得改善, 也慢慢融入台灣的文化、語言,子女的學習適應情形也會隨之改善(沈佳憶,2010、 吳佩赬,2010)。 二、同儕關係方面:同儕關係的好壞,會影響兒童的學習,要有良好的學習 適應,同儕關係的好壞是重要因素之一。新移民子女是台灣多元社會中新興的族 群,但處於文化及經濟雙重弱勢下的他們,在缺乏充分的教育資源與適當輔導的 情形下,容易受到強勢文化的本國籍子女的排擠,而這種同儕關係不佳的問題, 即可能造成其學習適應上的問題(陳滄鉦,2007b)。新移民子女的同儕關係會跟 性別、父親是否為身心障礙人士及母親、導師的管教方式有相關。女生同儕關係 比男生要佳,而若父親是身心障礙人士,較可能影響到孩子本身的自信心,造成 其與同儕間產生疏離的感覺。若母親的教養方式為民主的,則孩子對自我觀念的 建立及遵守常規上較佳,與人相處也比較好。如果導師的管教方式較佳,班級經 營良好,能協助同儕間建立良好的互動,則能讓新移民子女建立良好的同儕關係, 增強其學習適應。對於新移民子女學習落後的情形,也應安排課後輔導進行補救 教學,提升學習效能(許殷誠,2004、賴建戎,2009、吳佩赬,2010、沈佳憶, 2010)。 三、親師溝通方面:一般教師習慣使用親師聯絡簿與家長溝通,但是新移民 母親在中文識字方面通常較為不足,即使教師使用電話或當面晤談,都仍然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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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不通的困擾。因此,在多數研究中發現,新移民家長的語文能力是對其子女 在學校學習適應有影響的(林璣萍,2003、許殷誠,2004、鄭淑芬,2010)。 四、家庭社經地位方面:不同社經地位的國小學生,在學習適應上會有顯著 的差異,高社經地位學生優於低社經地位學生。家庭地位高的學生,其教育資源 愈多,並且學習態度與學習成就都是一樣成正比,家庭資源多,學習成就越高, 而學習態度也會越正向(陳正昌,1994)。Felner(1995)等人亦指出,父母教育 程度低於高中程度的子女,其學習適應比父母畢業於高中的孩子來得差;父母從 事技術性工作者,其學習適應較父母從事半技術或非技術性工作的孩子來得好。 新移民家庭社經地位上的弱勢,會影響到子女的學習。教育部統計處(2005)的 研究即顯示,新移民雙親無法輔導課業的原因,父親主要的原因是忙於生計(佔 69.1%)。劉秀燕(2003)也發現,新移民子女由於受到父母社經地位較低、忙於 家務生計等不利因素影響,使其在行為表現上似乎有負面表現,學業成就較低落、 語言程度較差等現象。 由此可知,新移民子女在學校的學習適應在課業學習、同儕關係及親師溝及 家庭社經地位等方面會產生困擾。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對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 應考慮到其學習適應問題,才能幫助他們更被台灣社會大眾接受及認同,提升他 們的學習能力及成效,也更融入學校生活,促進師生關係的和諧,並且增進他們 與同儕之間的互動關係。

第三節 多元文化教育

「多元文化」(multi-culture)這個名詞,來自於北美多族裔的國家。美國自 1960 年代的民權運動以來,非裔美人意識覺醒,因而開始爭取長期被忽略的權 利,如居住、工作、教育等所受到的差別待遇。此運動也在世界各國引起廣泛迴 響,其目的是希望能創建一個眾人所共有,而非少數菁英所獨享的民族國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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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時,不僅要理解與尊重文化差異,也更要探討不均等的權利關係,也就是批判 的多元文化主義(李苹綺譯,1998;譚光鼎等,2010)。 蔡瑞芳指出(2007),在多民族的國家中,少數民族或弱勢群體成員其文化 衝突與適應問題常常更顯突出。面對強大的主流文化,他們既想要認同自己的母 體文化,但擔心過份認同本身母體文化會不容易融入主流社會,但若過份融入主 流社會,又容易失去本身母體文化。這樣的文化差異使得認同本身即為一種心理 壓力,因而使他們可能產生孤獨、無助、戀家、疏離等複雜的心理。 依照 Bronfenbrenner(1979)的看法,來自兩個不同文化婚姻背景的孩子, 在成長的過程中,可能會比一般的孩子承受更多的負面壓力,導致心理適應失調, 甚至認同困境,而周遭社會成員的排斥即會造成其適應困難或低自尊。近十年來 隨著新移民女性人數增加,跨國婚姻所生子女人數約佔我國出生人口的 10%左右 10 ,已造成整體人口結構的改變,也使得多元文化的議題更受到重視。

壹、多元文化的意義

多元文化主義主張社會不應有中心或邊陲之分,應認識、尊重並欣賞差異。 在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上,多元文化教育的基本精神正是要在既成的事實上,堅 持教育機會均等,提供每位學生符合其需要的友善環境(陳得文,2010)。然而多 元文化會因為切入角度不同,其理解也不盡相同:首先、Banks(1993)認為,多 元文化教育是一種概念,是一種教育改革運動,也是一種過程,其目的在於改變 學校的文化和結構,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在學校中都有公平的學習機會,但因 為某些目標如社會正義等,無法完全達成,所以是持續不斷改革的過程。Nieto (1996)則認為多元文化教育就是挑戰種族主義及各種歧視的教育,因此,學校 應教導學生接受並肯定文化多樣性。多元文化教育表現在學校教育理念、課程教 學方面,是無所不在的。強調知識、反省、行動為社會改革的基礎,最終目標是 10 100 年度大陸港澳地區者占 4.5%、外國籍者占 3.3%;近 8 年生母為大陸港澳地區者所占比率大致維持在 5%、生母為 外國籍者所占比率則自 8.1%逐年遞減至 3.3%,總和仍約 10%左右。資料來源:內政部(2012),一○一年第一週內政統 計通報(100 年結婚及出生登記統計),網址:http://www.moi.gov.tw/stat/news_content.aspx?sn=5870,檢索日期:20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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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達到社會正義(轉引自譚光鼎等,2010)。再者,林天祐、吳清山(1996)認為, 多元文化教育意指學校提供學生各種機會,讓學生了解各種不同族群文化內涵, 培養學生欣賞其他族群文化的積極態度,避免種族的衝突與對立的教育。第四、 成露茜(2005)認為,多元文化是指文化之間的相互尊重,承認「無關優劣、只 是不同」。對於自己的文化,我們要能了解、反省、批判、創新;對於別人的文化, 也要能尊重、包容、欣賞、學習。使這些共同屬於人類的智慧結晶,能夠彼此輝 映。最後,依照黃政傑(1995)的看法,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種教育改革理念與行 動,透過在課程上或其他途徑上不斷持續的改革,教導學生熟悉自己的文化,對 自己的文化能夠以自尊自信的態度面對;此外,也教導學生去理解與欣賞其他微 型文化、國家文化及世界文化,養成積極對待他文化的態度,消除種族、性別、 宗教、社會階級、年齡、特殊性等方面所存在的偏見與歧見,使每一個學生都擁 有同等的學習機會,去體驗成功的學習經驗。 綜上所述可知,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種積極、持續的改革過程,使學校提供公 平的學習機會,尊重文化間的差異,肯定文化的多樣性,接納、理解並欣賞各種 不同的文化,進而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平機會的實現。

貳、台灣多元文化教育的發展

台灣多元文化教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自 1980 年代解嚴後,隨著經濟、政 治、社會、文化各層面的開放,使得社會日趨多元與活躍。因應社會的整體變動, 多元文化教育的主張日益受到重視。一方面,教育學者對主流文化的宰制做意識 型態的批判,突顯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弱勢族群自我意識的覺醒, 使教育機會均等的要求從形式上入學機會均等轉變為實質上的平等對待(譚光鼎 等,2010)。台灣多元文化的具體實踐,最重要的表現就是多元文化課程的實施。 雖然,解嚴之後的民主話語本土化,似乎在社會上呈現出多元文化的聲音,但在 這過渡期仍然存在著許多改變後的不適應。因此,陳美如(2001)認為,199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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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課程標準才算是官方正是將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置入主流教育之中,1998 年通 過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才真正的強調不同文化關懷與族群理 解的融合課程。在課程綱要中,特別提及「人本情懷」,包括了解自我、尊重與欣 賞他人及不同文化,在十大基本能力中的「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就是文化教育 強調的能力之一。1999 年通過的「教育基本法」,則是符合我國憲法精神,藉以 強調教育的基本訴求及多元文化意涵(陳美如,2001;廖志恒,2003;陳得文, 2010)。 自政府於 1994 年宣布南向政策後,由於新移民女性人數日增,成為另一族 群,也因此使得台灣的多元文化意涵更為獨特。政府也因應此趨勢而陸續修改、 實施與新移民相關的政策,包括人口政策、新移民文化、生活輔導與語言學習、 子女教育輔導、家庭親職教育、終身學習體系等,將多元文化教育推向另一個高 峰(譚光鼎等,2010)。 跨國婚姻的增加,對我們社會產生文化上的衝擊。人們選擇跨國婚姻,可從 社會階級理論、同化歷程與地理人口學三方面討論。社會階級理論者認為,跨國 婚姻可打破社會階層藩籬,促進階級流動,並對雙方都有益處,低階層在與主流 文化的結合下可得到提升,主流文化亦可由配偶處得到原社會中無法得到的成就 感(Bereczkei & Csanaky,1996;Hall 1999&Rangel,1999),此點由台灣近年來 仲介下的跨國婚姻可得到例證(轉引自劉美芳,2001)。Rangel(1999)在同化歷 程理論則以三階段同化歷程描繪跨國婚姻:第一階段是文化同化,個體調適自我 習俗以適應主流;第二階段是結構同化,指兩文化個體彼此往來形成進入最後階 段的機會;最後階段稱為婚姻同化,當非主流文化族群愈能以主流文化為導向或 減少與自我文化接觸時,則愈能被主流文化所接受。在地理人口學上,由於境內 適婚男女比例不均造成供需失衡,加上兩個不同族群的人在某些時間或地點接近 度高,也較可能產生跨國婚姻的機會(Rangel,1999)。由目前在台灣的大陸配偶 的日益增加,也加強了此理論的正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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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新移民女性,大多來自東南亞及中國大陸,她們必須克服跨國婚姻 面臨的語言障礙、文化差異、也必須面對婚姻、家庭及社會關係的衝突,重新開 始學習與適應並努力地面對離鄉背井後人際關係的孤立(蔡瑞芳,2007),且其夫 家的社經地位大多較低,因此新移民子女常面臨種族和階級的雙重弱勢。由種族 觀點來說,現行教育政策對弱勢族群是著重在了解其本身種族之文化、並避免優 勢族群之歧視,然而卻較少將多元文化教育視為全體師生的再學習機會,並未將 學生自己的文化和歷史作為學習的背景。由階級觀點來看,貧窮階級家庭的孩子 常陷於「貧窮循環」,在目前教育政策的因應則多以救濟為出發點,而在金錢減免 或補助、增加文化或學習刺激、家庭協助、資源提供等四方面,其中又以金錢、 設施及費用補助等經濟濟助最多,其次是課業、學習輔導、以及家庭或社區之相 關活動。但消極的經濟補助,將貧窮和階級歸因於個人層面,未能整合中下階級 次文化和社會結構變遷問題,並未將目前的脫貧方案精緻化,恐怕未能有效協助 各社會階級學生(沈姍姍,2006)。 審視目前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教育部為建立國人對新移民之同理認識, 促進在地國際文化交流與融合,建立外籍配偶終身學習體系,提升外籍配偶個人 價值,俾利於個人、家庭與社會發展,自 2004 年起將「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列 為 2004 到 2008 年施政主軸,並且配合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系統,辦理「多元文 化週」或「國際日」的活動,並辦理教師多元文化研習,培養多元文化種子教師 (教育部,2006;吳俊憲、吳錦惠,2009),可見教育單位已逐漸重視多元文化融 合的問題。再以 2009 年修訂公布的「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 導計畫作業原則」(教育部,2009)為例,其主要目的即包括「提供外籍及大陸配 偶子女多元化資源,提升其課業基本能力」和「引導外籍及大陸配偶進入學習型 社會,共創豐富之國際文化」。這些政策對提升社會整體的多元文化素養,營造公 平正義且相互尊重的社會,頗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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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國內相關文獻檢閱

我國隨著新移民人口持續的增加,形成了一個新的族群,對於整個社會是一 種新的衝擊,也因為如此,自 2003 年起,即陸續有論文討論新移民族群的問題。 從 2003 年至 2011 年間,國內以「新移民」為論文題目者,即有 468 篇11 ,由此可 見新移民的問題受到大家關注的程度。為了協助此一新興族群,政府部門也持續 規劃各項政策,以協助他們及其子女能在台灣社會生活的更好。因此,本節之文 獻探討分為兩部分討論,其一為新移民子女,其二則是政策執行。

壹、新移民子女相關論文檢閱

在國內以新移民為主題的相關論文,已從有歧視意味的「外籍新娘子女」、「外 籍配偶子女」,逐漸演變為較持平觀點的「新移民子女」。本研究歸納分析新移民 子女教育問題相關的論文並整理如附錄一。 綜合上述論文之研究重點與發現,新移民子女目前教育之現況及問題如下: 一、語言問題:新移民子女若因口語表達不足,會影響其學習適應。如劉秀 燕(2003)的研究發現,外籍新娘子女在學業成就上,以語言發展能力較為遲緩, 林璣萍(2003)則發現外籍新娘子女在學校適應上所面臨的問題來自於身心狀況、 智能、語言、文化、家庭社經地位等因素的影響。鄭淑芬(2010)研究發現,教 師認為新移民子女的學習,首要注意語言及文化的影響。 二、社經背景問題:新移民子女是否因父母社經背景較低或需忙於生計,而 易出現行為問題,學業成就也較不佳的說法,各研究者的發現並無定論。如劉秀 燕(2003)的研究發現,外籍新娘子女由於受到父母社經地位較低、忙於家務生 計等不利因素影響,致使其在行為表現上似乎有負面表現,學業成就較低落、語 言程度較差等現象。林璣萍(2003)也發現父親社經地位對子女的學校適應有影 11 資料來源: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知識加值系統,網址: 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ccd=iBJSk0/search#result,檢閱日期:20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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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但許殷誠(2004)則認為外籍配偶家庭社經地位的弱勢並非是影響孩子學習 表現的主要因素,父母的教養態度才是關鍵。楊美齡(2007)也發現父母親社經 地位較低者,孩子學校生活適應不一定比較差。 三、家庭問題:家庭環境與氛圍,會影響新移民子女的學校適應與成長。如 劉秀燕(2003)的研究發現,外籍新娘子女若父母管教態度較放任疏忽、家庭成 員溝通困難、家庭衝突頻繁等不利因素影響,會其在行為表現上有負面表現,學 業成就較低落等現象。許殷誠(2004)也認為外籍配偶家庭父母的教養態度才是 影響孩子學習表現的關鍵。黃綺君(2006)研究發現,新移民家庭學習環境愈好 者,其子女的學習動機與國語數學成就也愈高。楊美齡(2007)發現父母和諧相 處與正常的婚姻關係是孩子的安定力量;父母支持性的教養是孩子學習最大的助 力。彭成訓(2009)則發現,父、母親的成績與學歷期望愈高者,其子女學業成 就表現亦愈高。鄭淑芬(2010)研究發現新移民家庭成員的支持與協助,有助於 教師與新移民家長的親師溝通。 四、人際關係方面:新移民子女的人際關係尚佳,不太會因為身為新移民子 女而受到排擠。許殷誠(2004)在研究中發現,外籍配偶子女與同儕互動良好, 文化差異身分不為影響同儕互動的主要因素。楊美齡(2007)也認為,孩子社會 化歷程是影響學校生活適應的因素,而不是母親的國籍。 五、教師方面:教師常會有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但會在教導過新移民子女 後逐漸調整。許殷誠(2004)就在研究中發現,首次教導外籍配偶子女的國小教 師,對外籍配偶子女的事先認知存有較多負面的刻板印象,但班級中有較多外籍 配偶子女及曾有先備相關教學案例經驗的教師,對外籍配偶子女的看法較為客觀 中立。張嘉真(2008)則發現,教師面對學生多採「一視同仁」的態度。鄭淑芬 (2010)的研究也指出,教師在教導新移民子女前,對新移民及其家庭有較多的 刻板印象;在教導後,會逐漸調整。但教師是否具備多元文化素養,則會影響新 移民子女的學習興趣與學習習慣(黃綺君,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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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政策方面:陳得文(2010)研究發現,政策內涵以提供輔導和語言 補救教學為主,文化交流較少。經費方面主要來自教育部,經費分配限定有新移 民子女超過 15 人以上學校才能申請,不利於偏鄉和小校。 由上述研究者的研究可顯示出,新移民子女在認知、生理發展及一般學業等 方面並不會與本國籍的子女有差別,惟因社會環境、家庭社經地位等的因素,則 會對其子女的學業成就產生影響,然而政府在政策方面偏重在學業補救,並且因 為限定人數比例,反而對亟需資源的偏鄉小校非常不利。因此,如何對社經地位 較為弱勢的新移民子女提供有效的教育政策,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貳、教育政策執行相關論文檢閱

國內以教育政策執行理論作為研究基礎的相關論文數量頗多,對於本研究頗 有所助益與啟發。依照其重點與發現,可以分為政策內容、研究方法、研究對象、 政策執行影響因素四方面探討12 : 一、政策內容方面:此類研究在教育政策執行上所關心的內容幾乎均不相 同,其中羅曉雯(2001)探討的主題是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徐意淳(2005)、 郭宥均(2007)則聚焦在外籍配偶的相關政策身上;梁岫雲(2007)及 林靜憶(2008)的研究是英語教學政策、而張永真(2007)則是研究全 民國防教育政策;朱似萼(2007)討論的是國民小學閱讀教育;鄭憶倫 (2008)研究的是國民小學家庭教育;張帶金(2009)研究的是國民小 學客語教育;劉盛佑(2008)探討國民小學教師教學信念取向;另外李 武昆(2008)則探討臺灣地區教育政策執行研究現況之分析。 二、研究方法方面:大多採取文獻分析法及深度訪談、問卷調查法等專業方 式探討,但李武昆(2008)則是採用文件分析法做研究。 三、研究對象方面:在研究的對象方面,討論國民小學教育政策執行的最多, 12 政策執行相關論文如附錄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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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梁岫雲(2007)、朱似萼(2007)、鄭憶倫(2008)、劉盛佑(2008) 及張帶金(2009);研究國民中學的有羅曉雯(2001);張永真(2007) 則研究的是高中、職;林靜憶(2008)的對象則是科技大學;徐意淳(2005)、 郭宥均(2007)研究的是外籍配偶;李武昆(2008)則是以 1986~2006 年內九十篇之學位論文為為研究對象。 四、政策執行影響因素:由於教育政策執行涉及許多因素,影響層面甚廣, 在各研究者的論文內,可約歸納出幾項主要因素: (一)政策目標方面:政策目標的明確、設計是否周延與政策執行的成果有 密切的關連(梁岫雲,2007、郭宥均,2007、林靜憶,2008、張帶金, 2009)。 (二)政策執行機關:政策執行機關的資源、技術、內部因素等,與政策執 行成功與否有關(羅曉雯,2001、郭宥均,2007、林靜憶,2008)。 (三)政策執行者:強調政策執行人員的態度與政策執行成效有關(張永真, 2007、林靜憶,2008)。 (四)外在環境因素:一個政策之所以會成功,與整體社經政治環境也有不 可分的關係(羅曉雯,2001、林靜憶,2008、張帶金,2009)。 由上述研究者的研究可顯示出,教育政策執行這個議題,在政策內容上,各 研究者研究的內容各異;在研究方法上,則多半採用深度訪談或問卷調查法,僅 有一篇是使用文件分析法;在研究對象上,則以研究國民小學教育政策為多數; 在政策執行影響因素上,則可歸納為政策目標、政策執行機關、政策執行者及外 在環境因素等四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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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移民子女之教育政策

第一節 新移民政策發展背景與過程

跨國婚姻於全球的形成與發展,可以分為幾個時期,依蕭昭娟(2000)引 自del Rosario(1994)的觀點,其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1960年代以前萌芽期:此時有「郵購新娘」(mail-order bride)出現, 透過信件介紹方式締結婚姻,由瑞士首先於1956年成立婚姻介紹所開 始,當時盛行於美國、德國、義大利、愛爾蘭、波蘭、猶太國家等, 為失婚者而設立國際間婚姻仲介,此期已有跨國婚姻的雛形。 二、1960年代以後形成期:此時間因電腦科技逐漸發展,電腦擇友早於美 國盛行,不久英國亦加入此一資訊系統,婚姻的仲介變得無國界,跨 國婚姻的概念已逐漸形成,並能為國際間人民所接受。 三、1970年代以後的發展期:由於有早期郵購新娘的出現,國際間在1970 年代期間,因低度開發國家生活困苦,而來自開發國家因個人意識抬 頭,失婚人士逐漸增加,以及1980年代大陸開放前老兵擇偶困難,紛 紛自東南亞引進「外籍新娘」,此期跨國婚姻方興未艾。 因此,跨國婚姻由早期的「郵購新娘」、「電腦擇友」,演變至近期的引進東 南亞外籍新娘。就台灣社會而言,由於台灣經濟發展,使我國的國民所得遠高於 鄰近的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陸。然而在台灣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業衰退,使得許 多以農、工、漁業為主的鄉村男子,其各方面條件均較都會青年為差,在國內婚 姻市場相對的缺乏競爭力,因其在學歷及經濟能力偏低的狀況下,較難獲得適婚 年齡之女性青睞,因此,便驅使他們成為跨國婚姻的人士(雷淑娟,2006)。 由於跨國婚姻,讓台灣大量而迅速增加新移民人數,形成了約相當於原住 民族的第五大族群,且仍有增加的趨勢(陳得文,2010)。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 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的資料可知,外籍配偶的總人數在 2004 年為 33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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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至 2011 年底,已增加至 459,390 人,其中人數最多的是大陸籍配偶(移民署, 2012)。台灣地區新移民人數增加呈現出的人口異質化的現象,接續而來的是新 移民語言學習、生活輔導、就業輔導與家庭教育輔導等相關問題。新移民子女人 數逐年增加,亦呈現出學齡人口背景的多元化,以及接續而來的家庭與學校生活 適應、親子關係、同儕人際關係等相關問題。再者,一般國人對新移民多元文化 的差異理解、文化認同與社會支持等相關問題,亦均為新移民教育發展面對的挑 戰。 然而我國政府在面對這一波因跨國婚姻進入台灣的新移民所產生的公共事 務課題,政策回應的速度在一開始時顯得緩慢,之後才逐漸有較完整的規劃。林 寶安等(2011)依政府的投入情形,大致劃分為下列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自由放任階段。由 1980 年代有外籍配偶開始進入台灣,直到 1998 年為止。此階段政府並無任何政策措施或資源協助外籍配偶,她們的各種 需求,均由各自家庭自行處理,或是由熱心的民間團體、社區鄰里提供協助,政 府部門只有因本身業務所需,如國境管理、戶政、衛生等,自然與她們產生接觸。 第二階段進入計畫辦理階段。內政部於 1999 年起,訂定「外籍新娘生活輔 導實施計畫」,至 2006 年止。由於外籍配偶日益增多,在民間社會,特別是熱心 社團、專家、學者的大力呼籲下,政府開始擬定專案計畫,並編列預算經費,投 入外籍配偶的生活輔導。內政部於 2003 年 5 月 7 日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 輔導措施」,並於 2003 年 8 月 6 日起函通令各機關更名,將「外籍與大陸新娘」 用語,統一修正為「外籍與大陸配偶」,使國人漸漸學會正視新移民存在的價值 (內政部,2003),並且從 2005 年起,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共編列 了 30 億元的預算,分 10 年推動、輔導與補助有關新移民的四大類型計畫,包括: (一)醫療補助、社會救助及法律服務計畫;(二)外籍配偶學習課程、子女托 育與多元文化推廣等計畫;(三)家庭服務中心及籌組社團計畫:(四)輔導、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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