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技社、中鼎工程、與國家
第二節 與國家發展共生的中技社
一 中技社的發起
財團法人中國技術服務社(現更名為財團法人中技社)創設於 1959 年,其 成立是起因於經濟部李國鼎與中國石油公司金開英18二人,在 1958 年分別訪問越 南與泰國後,認為我國能夠提供技術人才的輸出,進而興起籌辦工程顧問機構的 構想。並且希望能透過該社團能將石化工程技術引進國內,培植相關專門人才(中 技社 50 周年特刊)。進一步參閱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整理之《中國技術服務 社與中鼎工程公司》,其中〈推動設立工程建造服務社芻議〉清楚明列設立工程 服務社的理由:首先,從國內經濟建設方面以觀,擁有專業的工程技術機構較容
18 金開英先生學經歷:清華學校畢業後,留學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進修化學工 程。曾任職於地質調查所,主持植物油提煉輕油工廠,並負責玉門油礦的煉油工作。日本投降後,
他奉命接管東北和台灣的煉油設備。其後在中國石油公司服務,擔任總經理一職至 1961 年卸任。
台灣的石油工業,可說是由金開英創立,退休後,他仍致力工程服務(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易向外國貸款(如美援貸款等),且經建計劃之執行與操作需要完善的工程服務 機構來配合。其次,就國外發展而言,當時我國的技術條件已足以承擔越南、泰 國大多數的公共工程,而未來東南亞地區內的各個國家勢必加強經濟建設,故設 立工程服務社將可提供更多的工程服務。
除此之外,該文獻亦指出,由於當時國內主要工業均屬公營,在這類機構服 務的人員有一定的任用程序,一項任務完成後也無法輕易解雇,因此,設立工程 服務社可從各公司借調專業工程人員配合各項計劃的執行,無須額外擴編員額,
使人才的運用具相當彈性。
另根據 1991 年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的《金開英先生訪問紀錄》,
金先生認為中技社的設立,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亦為了有效利用閒置人才之目的。
民國 36、37 年,中國石油公司招聘了許多化工、機械等相關技術人才來台,但 後來由於大陸地區淪陷,加上台灣地區無原油可煉,煉油廠的設備也正在裝修,
故這批技術人員無法發揮其長才,而藉由設立中國技術服務社,將可使這些人才 適得其所。於是,在這些政治性的考量下,「中國技術服務社」19應運而生。
二 中技社的發展與關鍵承包業務
中國技術服務社是由經濟部先後結合中油、台電以及裕隆等計 23 家公營與 民營企業,共同捐助資金成立。其性質為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中技社 初期業務多以技術諮詢為主,直到 1961 年,首次提供建廠工程服務(菲律賓種 德實業公司關渡玻璃瓶場)。隔年,中美合資的「慕華聯合化學工業公司」苗栗 液氨尿素廠工程,是中技社第一次承包大規模的化工建廠工程。
19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台大國發所整理的《中國技術服務社與中鼎工程公司》也收錄了當時中技 社成立之初送請經濟部核備的公文。一開始社團名稱原定「中國工程顧問服務社」,後來為了擴 大業務範圍,於第三次籌備會時更名成「中國技術服務社」。
〈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刊(2004)曾刊載20中技社創辦人之一王國琦先生的
手建造完成的工廠。此後我們從事建造工作,就不再假手他人...』24
而中技社工程設計能力的再一步提升,源於和兩家外國廠商的合作。首先是 1971 年與 Stone & Webster 公司共同承辦中油第二輕油裂解廠工程的細部設計工 作,這是中技社歷來所承接最大規模的設計工程。同年,中技社又與 Ralph Parsons 公司合作承辦中油加氫裂解工廠的詳細設計,而為了培育員工並提高其工作效率,
中技社派員至 Parsons 學習。此番「技術積累」的過程使中技社的工程設計能力 愈趨進步。
表二:中技社發展之關鍵業務
年份 關鍵發展業務 合作企業
1961 第一次提供建廠工程服務
菲律賓種德實業公司關渡玻璃瓶場 1962 慕華聯合化學工業公司
苗栗液氨尿素廠工程
美國貝捷(BADGER)
1963 舉辦「促進投資石油化學工業研討會」 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 中華開發信託公司 中油公司
1967 在日第一個煉油廠的管線設計與繪圖工作 日本千代田化工建設 株式會社
1970 東華化纖建廠與部分細部設計
1971 中油第二輕油裂解廠工程的細部設計工作 美國 Stone & Webster 公司
1971 中油加氫裂解廠的詳細設計工作 美國 Ralph Parsons 公司 資料來源:整理《中技社 50 周年特刊》及《中鼎工程》196 期:24 頁。
24 中鼎工程 196 期,1995:22-25。
中技社逐步具備一家大型工程公司設計規劃、建造施工的能力,之後,又適 逢政府推動十大建設,以及國內石化工程業的發展,中技社遂於這片榮景中茁壯。
參考廖文忠25的自傳(2011:126-128),他認為國家機器推行十大建設計畫,刺激 了國內工程公司的勃興。對中技社來說,十大建設改變了其以往對日本千代田化
中油加氫裂解工程的蔣亨衢先生等(廖文忠,2011:128)。
透過國營事業中油公司做為中介角色,精確的執行「國家意志」,引領中技社成 為國內專精石化工程的顧問機構。童亞牧(1996:4)認為,國家間接扶植中技 社,進而達到雙方直接互惠的結果,使中技社不僅累積資金,成功輸入高門檻工 程技術,也突破以往必須完全倚賴外國公司的困境,更加節省國家投資成本。
因此,檢視中技社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國家機器係根據整體經濟成長的需 求,設立工程顧問機構,以配合政策執行。如提供合適的產業場域,使中技社衍 生出石化工程技術。在這樣的互動模式下,國家賦予中技社追逐大型、高門檻技 術系統的能動性(agency),並呈現出相當程度的自主,而中技社則於此動態關 係中得到發展的養分。
圖二:國家與中技社之動態互利(mutual benefit)模式
國家機器
國營事業(中油)
中技社
中技社反饋:降低業 主(國家)成本 直接扶植
提供產業環境,增 加優勢,並主導中 技社發展方向
注入國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