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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王船山《古詩評選》評說陶謝詩的觀點

第三節 王船山評選陶謝詩所對治的明代詩學問題

一、 門庭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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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王船山評選陶謝詩所對治的明代詩學問題

本章第一節所歸納船山評選陶謝詩的詩學觀念為「詩作中對立性質的相入統 一」,以此為核心,連帶引導出船山對於詩作的各種要求,包括作者的真情實感 與真實經歷,藉由實際的歷程使情意的開展不會被「法」侷限,情意也不會偏向 一端,能夠「兩端而一致」。這些觀念為船山所肯定,且非僅是單純對於古詩的 評選態度,而是有意透過陶謝詩的選評對治明代的詩學問題。第二節中論「現 量」、「法」時已觸及當時「門庭」、「一情一景」、「起承轉收」的文學現象,以及 船山批判的態度。本節將分析船山選評陶謝詩所呈顯的詩學觀念如何應對船山面 對的時代詩學問題。

一、門庭的弊病

船山在《薑齋詩話》中屢次提及「門庭」一詞,並給予深刻的批判,認為這 是詩歌之大病。船山言:

建立門庭,自建安始。曹子建鋪排整飾,立階級以賺人升堂,用此致諸趨 赴之客,容易成名,伸紙揮毫,雷同一律。子桓精思逸韻,以絕人攀躋,

故人不樂從,反為所掩。子建以是壓倒阿兄,奪其名譽。實則子桓天才駿 發,豈子建所能壓倒耶?故嗣是而興者,如郭景純、阮嗣宗、謝客、陶公,

乃至左太沖、張景陽,皆不屑染指建安之羹鼎,視子建蔑如矣。降而蕭梁 宮體,降而王、楊、盧、駱,降而大歷十才子,降而溫、李、楊、劉,降 而江西宗派,降而北地、信陽、瑯邪、歷下,降而竟陵,所翕然從之者,

皆一時和哄漢耳。宮體盛時,即有庾子山之歌行,健筆縱橫,不屑煙花簇 湊。唐初比偶,即有陳子昂、張子壽扢揚大雅。繼以李、杜代興,杯酒論 文,雅稱同調,而李不襲杜,杜不謀李,未嘗黨同伐異,畫疆默守。沿及 宋人,始爭疆壘。歐陽永叔亟反楊億、劉筠之靡麗,而矯枉已迫,還入於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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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遂使一代無詩,掇拾誇新,殆同觴令。胡元浮艷,又以矯宋為工,蠻 觸之爭,要於興、觀、群、怨,絲毫未有當也。伯溫、季迪以和緩受之,

不與元人競勝,而自問風雅之津。故洪武間詩教中興,洗四百年三變之陋。

是知立「才子」之目,標一成之法,扇動庸才,旦倣而夕肖者,原不足以 羈絡騏驥;唯世無伯樂,則駕鹽車上太行者,自鳴駿足耳。250

經由上文大致可以得知船山所認定的詩歌發展歷程,其中涉及部分可能有爭議的 論點,此處暫且擱置,專論對於「門庭」的批判。關於門庭有幾項特點:1.文學 團體的成員間,創作理念與作品風格、藝術技巧相似,船山稱之為「雷同一律」。

2.自蕭梁時期宮體詩盛行以至明代,船山批判各種眾口一致的文學團體,除「雷 同一律」,更有甚者可能「黨同伐異,畫疆默守」、「掇拾誇新,殆同觴令」。3.

除創作相似,更進一步建立各種法度、規格,使人在短時間內即能模仿相像。船 山對於此類情況深表不滿,認為「於興、觀、群、怨,絲毫未有當也」。船山論

「興、觀、群、怨」強調真實情感的交流251,而非詩作形貌的相似。此處雖針對 元代作家,其實是針對所有「門庭」的現象而發。其他關於「門庭」的批判,論 點大致相同,船山言:

一解弈者,以誨人弈為遊資。後遇一高手,與對弈,至十數子,輒揶揄之 曰:「此教師棋耳!」詩文立門庭使人學己,人一學即似者,自詡為「大 家」,為「才子」,亦藝苑教師而已。高廷禮、李獻吉、何大復、李于鱗、

250 [清] 王夫之著,戴鴻森箋注:《夕堂永日緒論內編》第 30 條,《薑齋詩話箋注》卷二,頁 105-106。

251 船山言:「得其揚扢鼓舞之意則『可以興』,得其推見至隱之深則『可以觀』,得其温柔正直 之致則『可以羣』,得其悱惻纏綿之情則『可以怨』」見[明] 王夫之:《四書箋解》卷四,下論,

陽貨第十七,詩可以興章,《船山全書》第 6 冊,頁 259-260。又言:「詩之泳游以體情,可以興 矣;褒刺以立義,可以觀矣;出其情以相示,可以羣矣;含其情而不盡於言,可以怨矣。」見[明]

王夫之:《四書訓義》卷二十一,論語十七,陽貨第十七,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章訓義,《船 山全書》第 7 冊,頁 915。從中可知作者與讀者的真實情意經由作品產生交流是船山論「興、觀、

群、怨」的重要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