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著作權存續期間之經濟分析
4.6 著作權存續期間長短對公共領域影響之分析
我們日常所消費之產品大都具有獨享(rival)及可排他性(exclusive)二種特性,
獨享指的是東西讓一個人消費之後即無法再讓他人享用;而可排他性係指可防止他人坐 享其成。具獨享特性的產品,即是私有財(private goods),同時具有獨享及可排他性 之物品,係純私有財(pure private goods)。與私有財相對的就是公共財(public goods) ,其特性是共享(nonrival)及無排他性(nonexclusive)。共享係指可以讓 多人共用而不損及其中任何人的效用;而無排他性則指很難禁止他人不付代價坐享其 成。而具有共享及無排他性者稱為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其典型之例為國防,
國防產生之防衛利益是每個國民可以共享,不因某甲享受到國防保護,某乙之享受會有 稍減;同時國防之保護也是「無法排他的」,意即很難不讓不支付國防代價的國民共享 國防保護之好處。其他如警察、消防、司法之「保護」以及社區之「守望相助」。事實 上,世界上最大的純公共財是知識(knowledge)139。
公共財之共享性,使其市場需求線(即社會總需求)迥異於私有財之市場需求曲線 由個人需求線水平加總。公共的市場需求線是個人需求線的垂直加總;因為同樣一個公 共財既可滿足張三的消費慾求,同時也可以讓李四享有而產生效益140。下圖市場之需求 線D與社會際成本SMC相交點決定的產量 10,此時社會總邊際效益(SMB)剛好是生 產這公共財第 10 單位的邊際成本(SMC),故達到社會福利最大,即為公共財的社會最 適量;此時張三與李四均消費這 10 個單位的公共財,而張三的邊際效益(需求價格)
139 張清溪等,《經濟學》,頁 128。
140 同前註。
為$3,李四邊際效益為$2。如下圖示:141
圖 4-1 公共財的市場需求線是個人需求線的垂直加總 資料來源:張清溪等,《經濟學》,頁 128。
141同前註。
4.6.1 著作權存續期間與著作權公共領域之關係
第三章述及公共領域之種類及其演變,已經變成著作權範圍的膨脹,及公共領域相 對的減少。著作權存續期間之屆滿是著作權公共領域主要之來源,但隨著著作權之存續 期間之延長而使得因存續期間屆滿而進入公共領域之著作呈現遲滯。第二種因欠缺法定 形式要件而喪失著作權進入公共領域之著作,由於一九八八年伯恩公約履行法(the Berne Convention Implementation Act)取消著作權的法定形式,使得因欠缺法定形 式要件而進入公共領域之著作可謂消滅;第三種屬於著作權的公共領域是著作權法所保 護以外之著作,但隨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種類之擴張,致著作權法保護之外之著作減 少,故屬此種類之公共領域亦因而限縮142;其他種類的公共領域係由下列三個因素決定:
1能取得著作權之著作以外之著作、2在美國聯邦法與州法何者效力優先亦影響公共領 域、3立法為呼應國際貿易利益及國際公約,對於已屬公共領域著作回溯保護。以上數 種因素之變數均造成著作權之擴張,相形之下公共領域即隨之消減。
當著作權之存續期間屆滿,著作即進入公共領域,在公共領域內之著作具有共享性 又無排他性,係屬純公共財。當利用人要利用公共領域內之著作時,只需花費時間蒐尋 及過濾其所要之資料,並調查判斷其蒐集所得之資料是否確已進入公共領域,故其所要 之付出者係蒐尋之成本及調查之成本,不須支付利用之成本。對於創作者而言,係節省 創作之成本,故於交易時不會將授權金之成本計入其創作成本之內,而節省交易成本。
惟當著作權存續期間拉長,即延緩著作進入公共領域之時間,此時公共領域之擴充即有 一段空巢期,即沒有著作進入公共領域,例如以桶盛水,五分鐘流入一毫升,與拉長時 間為十分鐘流入一毫升,在延長時段過程中會有盛水量減少的時段,且此後所承接的數 量亦比例減少,當然在一定比例之時段以桶取水之收獲量即有差異。以美國為例,逐次 修改著作權法而延長著作權之存續期間,公共領域亦呈現成長遞減之現象,此由圖示二 可知。143
142 Samuels, supra note 109, at 391.
143 From the amicus brief of Peter Jaszi on behalf of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es,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 Digital Future Coalition,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and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in support of the petition for certiorari in Eldred v.
Ashcroft.( http://cyber.law.harvard.edu/openlaw/eldredvashcroft/pubdomain.html).
圖 4-2 美國屢次延長著作權存續期間,使得公共領域成長減少之圖示
資料來源:From the amicus brief of Peter Jaszi on behalf of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es,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 Digital Future Coalition,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and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in support of the petition for certiorari in Eldred v.
Ashcroft.( http://cyber.law.harvard.edu/openlaw/eldredvashcroft/pubdomain.html).
目前著作權的公共領域供應不充足或斷層時,固然非無其他途徑可補充需求,只是 需支付對價轉向公共領域外之範圍去取得。誠如前所述,所增加者係追溯成本與交易成 本,隨著著作權存續期間愈長,追溯成本將益增,進而轉嫁到交易成本。反之,著作權 存續期間愈短,追溯成本愈低。但是如果顧及追溯成本增加而導致交易成本之增加,勢 必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有所限制,以資兼顧。
由反面觀之,如果著作權存續期間太短,則其著作上之經濟利益尚未回饋著作人對 於社會文化的貢獻前,即已因期限屆滿而消滅,造成外部效益。當有外部效益存在時,
此時社會邊際效益SMB高於私人邊際效益PMB的情況;以下圖說明144:
144張清溪等,前揭註139,頁 125。
圖 4-3 外部效益
資料來源:張清溪等,前揭註139,頁 125。
當資源配置在P=MC即MB=MC時社會福利最大,因為此時每個資源均使生產者 剩餘(producer surplus)與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最大。即在MB=MC 之下的資源配置,可以使社會的淨效益最大,當考慮外部性時即須區分私人與社會的M R與MC。從整體社會的觀點,社會淨效益最大的資源配置條件,是其社會邊際效益
(social marginal benefits,簡稱SMB)等於社會邊際成本(social marginal costs 簡稱SMC),即SMB=SMC。當私人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成本,且私人邊際效益 等於社會邊際效益,則D與S兩線相交之a點所決定之均衡產量,不但交易雙方可達最 大滿足,且是社會觀點最大福利。而外部效益之情形,假設無外部成本,但有外部效益,
PMC=SMC,但是SMB>PMB,圖ac即是第Q1單位產量的外部效益,由整體 社會觀點,社會福利最大的產量應是在b點的Q*,但在市場機制之自由運作下,交易 雙方所決定的產量只有Q1,導致abc的絕對損失。因為在社會福利最大產量之b點 的Q*時,他人享受到的效益及願意支付的價格只有Q*d,而生產之邊際成本是Q*b,
成本Q*b大於願付價格Q*d,其中bd的利益外溢到他人身上145。
145張清溪等,前揭註139,頁 125,126。
準此,當著作權之存續期間過短產生外部效益時,對於創作市場的生產者而言,創 作所產生之利益外溢到他人身上,且生產之成本大於他人願付之消費價格;對市場生產 者而言,因為缺乏生產之誘因,會降低創作生產之意願,亦會影響到未來進入公共領域 著作之數量。畢竟不斷的創作及鼓勵創作是不斷累積文化資產之根源,以往人類創作或 在發抒情感,或彰顯個人之才情,或在教化之言;但隨著人類文明之發展,市場經濟活 動的活絡,創作之功能性逐漸擴充,當著作有其市場價值,相關商品化之問題即接踵而 至,借諸法律彰顯著作權乃應運而生。因此給予著作人存續期間之利益,以換取日後社 會大眾利用之便利及公益,且節省創作之成本,惟適度的著作權存續期間長度讓著作人 能滿足於創作的回饋,不致使創作的成果被社會大眾無成本地瓜分。著作權存續期間之 延長,表面上似乎有利於著作人權利之保護,惟由經濟上來看,卻影響著作人免費利用 他人著作之機會亦隨之減少,有償利用他人著作或自我產生創意之著作成本提高,致整 體創作成本增加,而亦轉嫁創作成本予社會大眾,提高社會大眾取得著作物之成本,對 於著作人或著作物之利用人而言,均非有利。由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來看,不僅在保護 著作權人之權利,亦在調和社會公益與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故不斷地延展著作權存續期 間,實有商榷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