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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過 20 多年的明治維新,國力迅速攀升,制定了對外征戰的政策。對 外征戰的區域有所謂的「北進」與「南進」;北進方面的首要目標為韓國,而南 進的首要目標則為臺灣。西元 1894 年 3 月,清日兩國因朝鮮發生東學黨之亂,

共同出兵朝鮮。而後日本在牙山、平壤殲滅清帝國陸軍,接著又在黃海海戰大敗 北洋水師(志村雅久,1993:7)。此次戰爭稱為甲午戰爭,結果以清帝國戰敗作 收,於西元 1895 年簽訂「馬關條約」,內容包括承認朝鮮獨立於清帝國、割讓臺 灣與澎湖,完成了日本「北進」與「南進」的第一步,「掌控朝鮮、佔有臺灣」。

於是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日語自然成為「國語」;而臺灣通行最廣的臺灣閩 南語,在日本看來為臺灣地方語言,而被稱為「土語」。因此本節所提到的「國 語」指的是日語,而「土語」指的是臺灣閩南語。

西元 1895 年 5 月 10 日,海軍中將樺山資紀奉命任臺灣總督,為臺灣第一任 總督;並於 5 月 21 日制定臺灣總督府假條例。其中在臺灣總督府底下劃分為總 督官房、民政局、陸軍局、海軍局等 4 個單位;而在民政局中又分為 7 個單位,

分別是內務部、外務部、殖產部、財務部、學務部、遞信部、司法部(臺灣教育 會,1939/2010:3)。其中與教育有關的是學務部,第一任學務部長為日本教育家 伊澤修二,他對於臺灣這個日本第一個殖民地的教育滿懷理想,編有《日清字音 鑑》(此書為日本第一本北京語的標音字典),希望藉此書來作為與臺灣人溝通的 工具。然而他卻不知道清帝國的官話不是所有人都懂,僅少數讀書人或是官員才 懂得官話,一般民眾是不懂官話的。在土語講習所設置相關報告書中有以下記載:

因語言不通,文武官吏同感不便之事意外強烈,雖有百數十名陸軍通譯,然 詢問臺北地方土民,幾經翻譯仍間或有聞不通話語,況如憲兵警察官等須少 許人數離開從事職務者,無法逐一給予通譯,縱使給予,在不說官話之土民 當中亦使用不便,因而難期在其中不會發生危險。(臺灣教育會,1939/20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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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語言難以互通的情況之下,伊澤修二於抵臺後的第二天,也就是西元 1895 年 6 月 18 日,提出《臺灣教育意見書》(周婉窈,1995:115)。將臺灣的教 育方針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目前急需之教育相關事項,內容主要為快速使 日本人與臺灣人能夠溝通無礙,於是開設日語學校就是最重要的事項;第二部分 為永遠之教育事業,這一部分是為了統治臺灣長期的教育規畫,內容在於描述往 後師範學校以及小學校的設立,期待漸次普及普通教育(臺灣教育會,1939/2010:

3)。這兩部分的教育方針都圍繞在日語普及上。而總督府也接受了伊澤修一提出 的意見,從此總督府的教育方針就以推行日語為第一要務。

西元 1895 年 7 月 16 日,於臺北芝山巖設立芝山巖學務部學堂。將先後收到 的 27 名臺灣學生依日語及漢語能力,分為甲、乙、丙 3 組上課。甲組為略懂日 語者;乙組為年紀稍大,且對漢語有相當素養者;丙組為年紀尚幼,且無漢語基 礎者(學生名單見表 3-3-1)(汪知亭,1978:40;臺灣教育會,1939/2010:67)。

由於芝山巖學務部學堂是第一個教育機構,因此沒有一套可以遵循的教學方式。

最初的授課方式是由伊澤修一親自以英語授課,再由吧連德(畢業於香港高等學 校,熟稔英語,也懂閩南語)將內容翻譯成閩南語,先對學生展示實物並教以名 稱。而後才慢慢組織化,最後讓學生達到能說、能聽、能寫的日語程度(臺灣教 育會,1939/2010:67-68)。芝山巖學務部學堂設立後,緊接著臺北縣、宜蘭支廳、

新竹支廳、基隆支廳等地,也陸續成立類似的日語速成學校,對應名稱分別為「縣 立日本語學校」、「明治語學校」、「竹城學館」、「日本語速成學校」;這些學校主 要目的都在於訓練臺灣人盡速學會日語(許佩賢,2005:29)。

表 3-3-1

芝山巖學務部學堂學生名單

組別 學生姓名

甲組(略懂日語) 柯秋潔 潘光櫧 潘光楷 潘迺文 潘光明 陳兆鸞 乙組(年紀稍大、有漢語素養) 潘濟堂 郭廷獻 葉壽松 李逸濤 邱龍圖 張柏堂 劉明臣 張維潘 朱俊英 賴仰懷 吳明德 張 經 丙組(年紀尚幼、無漢語基礎) 施錫文 吳文明 柯秋金 柯秋江 林隆壽 余克讓

施錫輝 施錫為 柯秋澄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灣教育會(2010)。臺灣教育沿革誌(許錫慶譯)(頁 67)。

南投:臺灣文獻館。(原著出版年: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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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1896 年 3 月 31 日,總督府公布「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敕令 第 94 號)。先前各地的日語速成學校,由「國語傳習所」取代;全臺設有 14 個 國語傳習所,分別設在當時的主要市鎮,包括臺北、淡水、基隆、宜蘭、新竹、

臺中(位於彰化)、苗栗、鹿港、雲林、臺南、嘉義、鳳山、恆春、澎湖(許佩 賢,2005:30)。從「臺灣總督府直轄國語傳習所規則」的第一條規定「國語傳 習所以對本島人傳授國語,稗有助其日常生活,並培養本國精神為主旨」,可以

5;臺灣教育會,1939/2010:77)。如同前面提到的,甲、乙兩科目的相異,因此 兩科的學制與課程(見表 3-3-2 與表 3-3-3)差異頗大;甲科完全著重在國語的學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灣教育會(2010)。臺灣教育沿革誌(許錫慶譯)(頁 74)。

南投:臺灣文獻館。(原著出版年: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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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修改自臺灣教育會(2010)。臺灣教育沿革誌(許錫慶譯)(頁 74)。

南投:臺灣文獻館。(原著出版年:1939)

由於甲科學生公費補貼,並且於畢業後可任職於公務機關,因此招生情況還 算理想,有愈來愈好之勢;而乙科的招生狀況就很不理想,學生之招募甚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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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為了湊齊乙科招生人數便煞費苦心,甚至傳出為了應付當局之視察,暫時借 用書房學生湊人數應急的笑話(臺灣教育會,1939/2010:77)。推究乙科招生不 良的原因在於,乙科學生無公費補貼,又僅學習基礎之國語教育,無漢學之基礎, 情況」加「漢文」二字。(臺灣教育會,1939/2010:85)

經修正後,乙科課程表的第一課程與第二課程從中減去國語 5 小時、算數 1 小時,第三課程與第四課程則減去國語 5 小時,另加 3 小時;增加漢文授課,如 表 3-3-4(臺灣教育會,1939/2010:85)。

表 3-3-4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灣教育會(2010)。臺灣教育沿革誌(許錫慶譯)(頁 85)。

南投:臺灣文獻館。(原著出版年:1939)

乙科增加漢文之後,招生情形大為改善。在國語傳習所從急需之教育事項,

轉型為永遠之教育事業的「臺灣公學校」前夕,也就是西元 1897 年,發展至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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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本所、49 個分教場、學生數達 1747 人,詳情見表 3-3-5(臺灣教育會,1939/2010:

91-94)。

表 3-3-5

國語傳習所一覽表(公學校令公布前)

傳習所名稱 分教場名稱

臺北國語傳習所 桃仔園分教場 大稻埕分教場 大嵙崁分教場 新庄分教場 樹林分教場 新店分教場 錫口街分教場

淡水國語傳習所 新庄山腳分教場 和尚洲分教場

基隆國語傳習所 景尾分教場 金包里分教場 頂雙溪分教場 水返腳分教場

新竹國語傳習所 新埔分教場 中港分教場 北埔分教場

宜蘭國語傳習所 羅東分教場 頭圍分教場

臺中國語傳習所 吳棲分教場 牛馬頭分教場 葫蘆墩分教場 東勢分教場 南投分教場

鹿港→彰化國語傳習所 鹿港分教場 北斗分教場

苗栗國語傳習所 大甲分教場 後壠街分教場 苑里分教場

雲林國語傳習所 北港分教場

臺南國語傳習所 噍吧哖分教場 灣裡分教場 大穆降里分教場

嘉義國語傳習所 鹽水港分教場 蔴荳分教場 蕭壠分教場 新南港分教場 朴子腳分教場 店仔口分教場

鳳山國語傳習所 內埔分教場

恆春國語傳習所 猪 束分教場

澎湖島國語傳習所 白沙島分教場 大赤崁分教場 小池角分教場 隘門分教場

臺東國語傳習所 馬蘭分教場 卑南分教場 奇萊分教場

埔里社國語傳習所 魚池分教場 集集分教場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灣教育會(2010)。臺灣教育沿革誌(許錫慶譯)(頁 91-92)。

南投:臺灣文獻館。(原著出版年:1939)

除了上述的國語傳習所之外,從「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的第一條「臺 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為國語學校及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附設附屬學校」,可以 了解除了國語傳習所之外,還有訓練教育師資和通譯的「國語學校」以及做為普 通教育模範並供國語學校師範部學生實習的「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在國語學校 附屬學校方面,由於其成立的目的,是為往後公學校設立做為模範,因此其課程、

教學時數與修業年限都比國語傳習所充實。根據西元 1896 年 9 月 25 日,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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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表 3-3-9

第四附屬學校補習科教學科目課程表

學年

課程

每週授

課時數 第一學年 每週授

課時數 第二學年

修身 2 人道實踐之方法、日常禮儀教養 2 人道實踐之方法、日常禮儀教養

讀書 男 8 國文、漢文 男 8 國文、漢文

女 3 國文 女 3 國文

作文 3 漢字混合文、日用公文 3 漢字混合文、日用公文

土語 男 8 音韻之性質及會話 男 8 音韻之性質及會話、作文

習字 3 日用公文 3 日用公文

算術 男 3 小學科之補習及百分比 男 3 小學科之補習及百分比、求積

女 2 小學科之補習 女 2 小學科之補習、比例問題

家事 女 3 衣食住家事衛生 女 3 家計簿記、育兒

裁縫 女 12 衣服之裁縫等 女 12 衣服之裁縫等

體操 男 3 普通體操、軍式體操 男 3 普通體操、軍式體操

合計 男 30 女 28

男 30 女 28

資料來源:李園會(2005)。日據時期臺灣初等教育制度(頁 47)。臺北市:國立 編譯館。

以上情形是「臺灣公學校令」公布前,日本在臺的教育措施與教育機構。從 前面列出的各種學校的課程表來看,與日語學習相關的課程佔了相當大的比例。

以國語傳習所乙科來說,國語、讀書作文、習字、算術等 4 個科目中,與日語相

以國語傳習所乙科來說,國語、讀書作文、習字、算術等 4 個科目中,與日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