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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之研究

在文檔中 親密關係暴力問題之研究 (頁 42-48)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親密關係暴力之研究

壹、婚姻或前婚姻關係之親密關係暴力

自 1990 年至 2009 年止,國內共有 69 篇有關婚姻暴力議題之論文發表於學術期 刊,其中有 5 篇著重於目睹兒童與非本土婚姻暴力之研究經驗,所以全部共有 64 篇實 證研究的期刊與學位論文。這些研究大都以婚姻暴力為研究主題,其中有 33 篇期刊與 學位論文是以被害人為研究對象,研究目的著重於暴力事件的成因與歸因、其次為問 題類型與需求、離開暴力關係與暴力因應。16 篇期刊與學位論文是以加害人為研究對 象,研究目的主要以加害人特性佔多數,其次為施暴行為1

國內對於婚姻暴力相關議題的論述十分豐富,部分學者從女性主義的觀點檢視立 法過程的性別意識與政策內涵(劉惠琴 1999;許雅惠 2001;黃怡瑾 2001;潘淑滿 2003),有些學者著重於資源網絡的整合與建構多元工作模式的可能(呂寶靜 1992;

彭淑華 1997),有些則是強調受暴原因、歷程與求助行為(黃一秀 1999;許維倫 1999;

趙葳 2002;陳圭如 2003;鄭玉蓮 2004;吳柳嬌 2005;蔡淑真 2006;)。大多數研 究都是以異性戀婚姻中的女性被害人為研究對象2(陳若璋 1992;周月清 1994;黃怡 瑾 2001;潘淑滿 2003),少數則是以弱勢人口群(如:智障者、新移民或原住民)為研究 對象(王增勇 2001;黃淑玲、林方皓、吳佩玲 2001;潘淑滿 2004、2006、2007;陳 秋塋、王增勇、林美薰、楊翠娟、宋鴻樟 2006),甚少以同志伴侶親密關係暴力為研 究主軸。

蔡淑真(2006)運用深度訪談法訪問了八位從事親密關係暴力服務之社會工作,探 討家庭文化如何影響受暴婦女選擇離開或留在親密關係中。研究結果發現,影響離開 與留下因應策略的價值因素分別有追求更滿意的生活、人身安全、尊重案主的決定、

子女的重要性、他人對女性家庭角色的社會期待、家庭結構完整性、期待婚姻長久性、

愛與歸屬感、獨立生活現實面的問題。朱柔若和吳柳嬌(2005)運用深度訪談法,訪問 了十位受暴婦女了解她們對婚姻暴力的權勢。研究結果將受暴婦女依其性別與家庭意

1 潘 淑 滿 (2010)年 整 理 , 但 尚 未 發 表 之 文 章 。

2 婚 姻 暴 力 是 家 庭 暴 力 中 佔 最 多 數 的 一 種 類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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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區分,發現強調父權和儀式主義婦女,著重原生家庭影響及夫妻觀念不合;理想主 義婦女缺乏經濟獨立與資源,對婚暴歸因集中於夫妻互動,自問是自己哪裡做錯了;

而平權主義婦女擁有較多資源、社會連結強,在家庭中也比較有權力,將婚暴歸因於 家庭結構、夫妻互動、丈夫個人因素。

沈慶鴻(2000)運用深度訪談法,訪問了 9 位婚姻暴力被害人,探索婚姻暴力受虐 者習得無助感之改變情形。研究結果發現,婚姻暴力被害人長期在婚姻暴力威脅下,

形成習得無助感之內涵可分為家庭互動、自我覺知、情緒特徵和反應行為四大部分。

而努力無效、難逃掌控、難捨親情、自我能力的負向歸因、得不到支持等,是形成婚 暴當事人習得無助感的相關因素。子女影響、傷害程度加劇、外遇干擾、社會資源的 介入及暴力行為被揭發等,是促成婚暴受虐者結束暴力關係的關鍵因素。在暴力關係 結束後,婚暴受虐者之習得無助感呈現改變即沒有改變兩種變化,而支持系統、自尊 程度、歸因形態是影響習得無助感改變與否的可能因素。

潘淑滿(2003)透過媒體報導文本分析與第一線提供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的深度 訪談,了解性別意識是否影響對婚姻暴力現象的詮釋,進而影響專業服務的內涵與專 業關係之建立。研究結果顯示,過去十年來,台灣媒體對於婚姻暴力事件的報導中,

不斷的複製著父權思維;而社會工作人員對於婚姻暴力的詮釋,卻是在家庭暴力與女 性主義理論之間擺盪。游美貴(2008)結合深度訪談法與焦點團體訪談法,探討庇護服 務的轉變如何因應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研究結果發現,庇護服務的供給方式、安置 機構的型態、庇護所內方案實施及經營管理模式、工作人員的專業訓練及公私部門的 合作關係等等。

貳、外籍配偶(或新移民)之親密關係暴力

目前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對於婚姻暴力相關研究之論著都相當豐富,但對於婚姻 移民婦女婚姻暴力現象,卻著墨不多。根據美國醫學會(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的研究報告指出,在三個美國婦女中尌有一位遭受婚姻暴力之經驗,而 跨國婚姻婦女遭受婚姻暴力的比例遠高於本國婦女。在一項研究中,Narayan(1995)

尌指出:未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跨國婚姻婦女中,尌有 77%曾遭受配偶虐待與暴力行為。

其他研究也顯示,在遭受婚姻暴力的婦女中,高達 90%是跨國婚姻婦女。當一般婦女 在遭受婚姻暴力之際,往往可以透過社會福利機構的協助,尋找適當住所與工作機會,

透過經濟生活的獨立,逐漸遠離婚姻暴力的陰影與威脅。可是跨國婚姻婦女往往因為 永久居留身分未確定,不具有合法的工作權力,一旦離開配偶,尌會面臨「被驅逐出 境」的命運,加上語言與文化適應的困難,在這雙重壓迫之下,迫使跨國婚姻婦女必 須持續忍受配偶的暴力行為,無法擺脫婚姻暴力的陰影,施虐者也看準了這種無奈,

更是肆無忌憚對配偶加以施暴(Narayan1995; Menjivar & Salcido 2002)。 潘淑滿(2005)曾經運用深度訪談法,訪問了 20 位提供遭受婚姻暴力外籍配偶相 關服務之第一線工作人員(包括警員與社會工作人員)。研究結果顯示,外籍配偶遭受 婚姻暴力的普遍與嚴重,主要是受移民政策的影響,而父權意識也是形成婚姻暴力的 主要共犯結構。我國社會福利法規大都建立在「家戶」的概念,導致未取得永久居留 權的婚姻移民婦女,無法獨立行使社會福利權。加上夫家家人大都抱持著強烈的「傳 宗接代」的父權思維,使得「生兒育女」成為影響外籍配偶在婆家中的地位之關鍵因 素。由於婚姻移民婦女離鄉背景、而缺乏足夠的支持系統,加上語言與文化適應上的 問題,很容易讓她們淪為家庭暴力的犧牲品。

林怡婷(2005)運用問卷調查法,針對 382 位居住在台南市/縣之越南籍配偶進行 問卷調查,瞭解外籍配偶之婚姻態度、是否與婚姻暴力有關聯性、外籍配偶婚姻暴力 認知與婚姻暴力發生的關聯性。研究結果發現,越南配偶的婚姻態度偏傳統,對婚姻 暴力的迷思偏中高,且婚姻態度在年齡、婚齡、教育程度、原生家庭家人關係、原生 家庭家暴經驗、婚暴經驗、越南社會對婚暴看法上有顯著差異,然而在職業類別、尌 業狀況、家庭型態與原生家庭父母婚暴經驗則無顯著差異。越南配偶之婚姻暴力認知 在尌業狀況、原生家庭家人關係、原生家庭父母婚暴經驗上有顯著差異,在年齡、婚 齡、教育程度、職業類別、家庭型態、原生家庭家暴經驗、婚暴經驗、越南社會對婚 暴看法上則無顯著差異。

謝文彥、王美娟和方嘉鴻(2006)運用深度訪談法,訪問了位外籍配偶受暴婦女(越 南 8 位、印尼 2 位、泰國 2 位和柬埔寨籍 2 位),了解外籍配偶受暴的因應策略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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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的因素。研究結果發現有三種因應策略是外籍配偶受暴婦女較常使用的問題解決 策略:1. 教育程度高:採講道理,但施暴者不接納;2. 教育程度低:以尋求資訊及 他人幫助即向警方求助。最常使用的情緒調適方式因居住地區而有不同,居住鄉村以 找人哭訴為主;但居住都市,因缺乏支持,無此管道。是否使用暴力反擊:1. 暴力反 擊:對身心殘疾丈夫偶會反擊,但以言語居多,反擊往往帶來更大暴力;2. 逃避抑制:

以離家出走方式居多,返家後關係更惡化。陳玉書、謝文彥(2203)的調查研究顯示,

外籍配偶第一次遭受婚暴的時間,大多是在婚後六個月之內(25.2%);且在各類型婚姻 暴力中,遭受身體暴力的比例竟高達八成以上(80.2%)。

參、原住民之親密關係暴力

國外許多研究指出酗酒與婚姻暴力有顯著相關,國內研究也指出原住民家暴問題 的嚴重性與飲酒行為有關;國內原住民有較高酒癮問題的事實,原住民家暴情形是否 比漢族嚴重值得討論。陳秋瑩等人(2006)運用問卷調查方式,在南投信義、仁愛鄉原 住民問卷調查 432 人,了解原鄉地區家庭暴力的發生狀況及受暴婦女求助方式。研究 結果顯示,家暴問題在原住民族群的嚴重性,約三成左右經歷肢體暴力,但未採取任 何求助行為。酒癮防治與健全受暴者的求助體系是防治家暴的重要課題,然實質存在 之種族差異亦蘊涵弱勢族群在社會與健康資源上的不平等問題。

黃淑玲、林方皓、吳佩玲(2001)則是結合參與觀察法、問卷調查法、深度訪談法 與團體工作方法,探討台北市某社區原住民婚姻暴力狀況及受暴婦女的因應措施。研 究結果發現,該社區原住民的婚暴狀況(發生率與暴利型態)或社區居民對婚暴問題的 某些迷思,都跟漢人社會相當類似。但社區的人際互動特性以及作為少數族群被主流 社會歧視的經驗,卻深刻的影響了受暴婦女的因應模式、求助歷程、及協助需求的特 性。在社區緊密的人際關係籠罩下,婚暴的傷痛成為受暴婦女不願說、不可說、要自 己隱忍的問題。根深蒂固的族群歧視則造成社區居民擔心婚暴者會繼酗酒、雛妓、失 業等問題,成為主流社會給原住民貼上負面的標籤。受暴婦女承受了這種壓力,擔心 向正式協助系統求援是丟原住民的臉。他們不願向警政或社福機構求助,一方面也是

黃淑玲、林方皓、吳佩玲(2001)則是結合參與觀察法、問卷調查法、深度訪談法 與團體工作方法,探討台北市某社區原住民婚姻暴力狀況及受暴婦女的因應措施。研 究結果發現,該社區原住民的婚暴狀況(發生率與暴利型態)或社區居民對婚暴問題的 某些迷思,都跟漢人社會相當類似。但社區的人際互動特性以及作為少數族群被主流 社會歧視的經驗,卻深刻的影響了受暴婦女的因應模式、求助歷程、及協助需求的特 性。在社區緊密的人際關係籠罩下,婚暴的傷痛成為受暴婦女不願說、不可說、要自 己隱忍的問題。根深蒂固的族群歧視則造成社區居民擔心婚暴者會繼酗酒、雛妓、失 業等問題,成為主流社會給原住民貼上負面的標籤。受暴婦女承受了這種壓力,擔心 向正式協助系統求援是丟原住民的臉。他們不願向警政或社福機構求助,一方面也是

在文檔中 親密關係暴力問題之研究 (頁 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