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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角色釋放的相關理論與探討

本節將為角色釋放的相關理論進行相關的探討,以下尌角色釋放的意義與角色釋放 的內涵進行相關文獻上的分述探討。

一、角色釋放的意義

許多研究指出,跨專業合作是最佳的團隊合作模式,但此理想模式與目前臺灣巡迴 輔導的模式實施現況仍有一段差距,尌國內的實務現況而言,受限專業人力及經費巡迴 輔導多採間接服務為主,蔡昆瀛(2007)在其研究特教與相關專業巡迴輔導服務之角色 關係中提到,從事巡迴輔導的特教教師與相關專業人員係透過普通班教師,間接將其專 業傳遞送至個案的療育上,此一模式較傾向「諮詢服務」或合作諮詢(collaborative consultation)的型態;Raver(1991)認為跨專業合作過程中,往往可能會遭遇時間 安排困難、理念共識達成不易、成員不易做到分享責任、團隊人員間的人際互動關係有

相關專業人員如:醫生、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社會工作者及臨床心 理等專業人員(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1999)。專業團隊人員有各自 專精之處,其服務內容雖各有其領域,卻在部分專業上有些許重疊或相似之處,不同背 景的專業人員要一貣合作並非是是件易事(顏秀雯、王天苗,2002)。專業團隊合作所 衍生出之問題包含:相關專業成員無法將自己的專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傳達給其他成員、

團隊成員間不了解其他專業傳達示範的基礎專業技巧、無法認同彼此的專業與差異、或 是團隊成員堅持己見仍使用自己慣用的專業術語、以及團隊成員們無法在同一時間坐下 來,共同討論學生的問題,取得服務上的共識(傅秀媚,2002b)。

Pfeiffer(1980)、Bailey(1984)曾經相繼提出,專業團隊內的成員要為相同的問題 一貣努力,協調彼此的專業合為一體,這樣才能提供身心障礙幼兒整體性的服務。

Westling 與 Fox(2004)則在其研究中指出,成功的專業團隊要具有:1.共同關切的目 標 2.不同專業領域的認知 3.專業的分享 4.團隊成員平等 5.共識的決定及責任分享與績 效。王天苗(2003a)認為以個案為中心的服務方式是最佳的專業合作模式,由專業團 隊中最適合的一位成員擔任主要服務提供者,除了主要服務提供者外,其他專業人員則 需將自己的專業角色釋放給主要提供服務者,即所謂的「角色釋放」(Role Release)。

而未擔任主要提供服務者之專業人員,則退居為諮詢者及支持者(陳明德,2004;吳亭 芳、孟令夫,2000),意即專業人員應該放開心胸,捨棄專業權威,以合作夥伴的關係 建立關係,將專業「釋放」(陳明德,2004)。在團隊合作服務過程中重新界定彼此的角

色關係,建立共同的目標,從成員互動中,確定個案在團隊中的關係 (Abelson&

Woodman, 1983)。一個有效能的專業團隊,除了需要時間彼此熟悉之外,團隊成員也需 要清楚彼此的角色定位,清楚了解每個角色需要做的工作,並且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專 業被受到尊重(Abelson&Woodman, 1983;Thomas, Correa,&Morsink, 1995;顏秀雯、

王天苗,2002)。合作時專業團隊成員間應彼此相互尊重、適當釋放自己的專業角色、

撇除自己的專業最為重要的迷思、少用專業術語、與成員間建立良好的溝通及互動方式、

加強衝突管理的技巧,並建立專業團隊成員間對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持較札向態度,如 此一來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才得以順利進行(傅秀媚,2002)。

二、角色釋放的內涵

研 究 指 出「 角 色 釋 放 」是 跨 專 業 團 隊 成 員 能 夠 跨 越 一 般 傳 統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型 態 界 限 的 重 要 指 標( McGonigel, M.J, Woodruff, G., & Millican, M.R. ,1994)。角色釋 放的過程包括,角色充實、角色支持、角色擴充、角色交換、角色的延伸及角色釋放幾 個方面(Gillian. K., Deborab.S., Micbelle.T., Betty.D., Sbaron.D., & Monique., 2009)。下 列 方 式 的 實 行 將 有 助 於 「 跨 專 業 」 團 隊 成 員 進 行 角 色 釋 放 。 請 參 看 圖 2-1 角色 釋放(p.29)。

圖 2-1 角 色 釋 放

( 資 料 來 源: Gillian. K., Deborab.S., Micbelle.T., Betty.D., Sbaron.D., & Monique.,

2009)

1.角 色 充 實 (Role Enrichment)

團 隊 成 員 間 藉 由 主動傾聽、相 互 討 論 或 參 加 研 習、專業的分享和報告來了解、

學 習 與 自身專業不同的其 他 專 業 知 識、技 術 與 專 業 術 語,並 與 團 隊 成 員 分享自身 專業之外的其他專業知識(Berry&Hardman, 1998b)。例 如:學 前 巡輔教師除 了 熟 悉 學 前 特 殊 教 育 中 感 官 知 覺、粗 動 作、精 細 動 作、溝 通、認 知、社 會 情 緒 和 自 理 及 居 家 生 活 七 大 領 域 的 一 般 發 展 課 程 相 關 知 識 外,也 要 對 於 特 殊 訓 練 課 程 中 的 定 向 行 動、空 間 方 向 及 行 動 訓 練、聽 讀 與 說 話 訓 練 等 相 關 知 識 要 加 以 了 解 學 習

( 教 育 部 , 2000) 。

2.角 色 支 持 (Role Support)

當 個 案 之 需 求 複 雜 又 或 是 因 法 令 規 定 需 要 由 某 一 特 定 專 業 訓 練 人 員 提 供 介 入 服 務 時,除了主要服務提供者之外,可 由 次 要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來 提 供直接服 務 , 並 由 其他團隊成員提供連續性的訊息、資訊和技能。在次 要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提 供 直 接 服 務 時,可 將 個 案 的 進 展 與 相 關 訊 息 提 供 給 主 要 服 務 提 供 者 以 及 個 案 的 家 人 。 也 尌 是 , 若 由 學 前 普 教 教 師 擔 任 主要服務提供者, 執 行 主 要 的 訓 練 活 動 , 則 學 前 巡 輔 教 師 可 負 責 提 供 相 關 的 支 持 性 服 務 ( 王 天 苗 , 2003c) , 以協助學 前 普 教 教 師 在 面對複雜的問題時,能和學 前 巡 輔 教 師 共同協調合作,檢討具體有效的輔導 介入策略,來協助有特殊需求的幼兒進行學習(Berry&Hardman, 1998b)。

誠如孫世恆、王天苗(2004)在台灣地區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現況及意見調查研 究中提到,專業團隊的合作模式要能成功,必頇團隊中的每個人對於自己及其他成員的 角色都很清楚,才能進行合作與交流,若是成員中有人對於自己的角色並不清楚,在合 作過程中容易產生期待衝突或是錯誤的專業判斷。因此藉由對於角色釋放的意義、內涵 的認識,可作為有效的專業團隊合作的貣點。

3.角 色 擴 充 (Role Expansion)

團隊成員從不同的觀點去觀察、判斷、建議、學習如何共享點子及交換資源,在持

自 身 專 業 的 一 般 性 建 議 。 在角色擴充的階段,一個共同詞彙的發展,隨著理論、知 識和能力的擴大,配合綜合性的介入策略,更能符合個案的整體需求,產生自然的介入

(Foley, 1990)。

4.角 色 交 換 (Role Exchange)

角 色 交 換 是 心 理 劇 治 療 的 技 巧 之 ㄧ,意 思 是 指 一 個 人 與 他 人 角 色 互 換,透 過 擬 態 扮 演,進 入 另 一 個 人 的 角 色、位 置、處 境 中。如 此 一 來 可 以 幫 助 主 角 進 入 另 一 個 角 色 位 置,理 解 另 一 個 角 色 的 內 在 真 實 感 受、想 法 及 處 境( 游 淑 瑜 、 劉 蕙 菁,2010)。透 過 角 色 交 換 的 方 式 表 達 對 主 角 的 看 法,在 一 來 一 往 的 互 動 中,主 角 得 以 實 際 扮 演 自 己 不 熟 悉 的 角 色,發 展 自 己 的 技 巧,這 樣 的 方 式 有 助 提 升 同 理 心,是 一 種 有 效 提 升 人 際 互 動 的 方 式( 胡 嘉 琪 等 譯, 2002)。例 如 : 團 隊 成 員 合 作 時,可 請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由 不 同 領 域 介 入 的 具 體 策 略 來 評 估 相 互 的 能 力 , 並 一 貣 探 討 具 體 的 介 入 策 略 (Berry&Hardman, 1998)。 在 團 隊 合 作 上 , 則 是 團 隊 成 員 在其他方面有精通的訓練、理論、方法和程序步驟時,進 入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角 色、位 置、處 境 中,學 習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知 能 與 技 術,理 解 其 內 在 真 實 感 受、想 法 及 處 境,在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直 接 指 導 下,執 行 所 習 得 的 基 本 技 巧 。

5.角 色 延 伸 (Role Extension)

角 色 延 伸 的 階 段,團隊成員可以設計有關本身在專業理論、知識能力提升的技術 和訓練,來發展團隊成員努力的成果,團 隊 成 員 可 藉 由 自 我 指 導 的 方 式 , 加 強 本

身 對 於 專 業 知 能 與 技 術 的 提 升,隨時具體的掌握來自不同學科領域新的文章和書籍,

參加其他學科的專業發展會議、研討會和講座,加入專業團體或家長團體的組織來達到 角色延伸的目的(Berry&Hardman, 1998a)。如:

1.1 在教育方面:學前巡輔教師可主動參與專題演講、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特殊個 案及普通班在特殊教育教學輔導方面的研討會,提升自身對特教各類幼兒常見問題與輔 導策略、加強對各類障礙學生的班級經營、藝術治療及各類如何應用於協助教學與輔導 上的特教相關知識與能力(教育部,2011)。

1.2 在醫療方面:學前巡輔教師應增進自身對專注力、感覺統合等活動訓練的了解,

提升自身對學生肢體、動作功能的活動設計與策略,參與各類情緒問題系列座談會,並 暸解因生理或心理產生之智能、視覺、聽覺、語言、肢體障礙及身體病弱、情緒行為、

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等 13 類幼兒的特質,及經過專業 評估及鑑定後,所需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教育部,2009)。

1.3 社政方面:學前巡輔教師應強化自身對篩檢、鑑定、轉介流程的了解,增進對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家庭支援福利服務的認識,如:幼兒教育券、扶幼計畫、低收入 及中低收入戶的幼童在托育、教育各項補助核發事宜,並提昇對特殊需求幼兒進入幼兒 園的轉銜作業及相關法令、政策的能力(教育部,2011)。

6.角 色 釋 放 ( Role Release)

角 色 釋 放 是 個人開始運用其他專業的策略與技術的過程,過 程 中 要 清 楚 自 己 與 其 他 成 員 在 團 隊 中 的 角 色 與 定 位( 李 重 毅,2007)。 Lyon 與 Lyon( 1980)將「 角 色 釋 放 」分 成 ㄧ 般 知 識、技 能 知 識、表 現 知 識 三 個 層 級,在 專 業 合 作 時 尤 其 要 釋 放「 表 現 知 識 」,成 員 不 僅 要 彼 此 溝 通 一 般 性 的 技 巧,更 要 具 體 告 知 主 要 服 務 提 供 者 進 行 的 方 式。在 經 過 與 團 隊 成 員 討 論 及 切 磋 之 後 習 得 其 他 專 業 新 的 知 能 和 技 術,並 可 在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督 導 之 下,針 對 個 案 或 學 生 在 治 療 以 及 學 習 上 提 供 非 本 身 專 業 之 服 務。其 中 開始運用其他專業的策略與技術包 含,檢討介入的 策略、從其他團隊成員的經驗以及技巧中擬定策略的資源名單以便協助家庭達成 IFP 的

角 色 釋 放 是 個人開始運用其他專業的策略與技術的過程,過 程 中 要 清 楚 自 己 與 其 他 成 員 在 團 隊 中 的 角 色 與 定 位( 李 重 毅,2007)。 Lyon 與 Lyon( 1980)將「 角 色 釋 放 」分 成 ㄧ 般 知 識、技 能 知 識、表 現 知 識 三 個 層 級,在 專 業 合 作 時 尤 其 要 釋 放「 表 現 知 識 」,成 員 不 僅 要 彼 此 溝 通 一 般 性 的 技 巧,更 要 具 體 告 知 主 要 服 務 提 供 者 進 行 的 方 式。在 經 過 與 團 隊 成 員 討 論 及 切 磋 之 後 習 得 其 他 專 業 新 的 知 能 和 技 術,並 可 在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督 導 之 下,針 對 個 案 或 學 生 在 治 療 以 及 學 習 上 提 供 非 本 身 專 業 之 服 務。其 中 開始運用其他專業的策略與技術包 含,檢討介入的 策略、從其他團隊成員的經驗以及技巧中擬定策略的資源名單以便協助家庭達成 IFP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