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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的電視環境與棒球發展

第四章 電視、棒球與金錢:商品化的棒球轉播市場

第一節 解嚴後的電視環境與棒球發展

在運動轉播上,無線電視解嚴前的經營邏輯,依舊未做任何改變,也就是說,受到 20 多年來獲利模式的影響,到了有線電視興起後仍是維持類似經營模式,甚至因為有線 電視共食廣告市場,使得老三台的經營更顯捉襟見肘,也不可能為棒球轉播市場帶來什 麼改變。湯健明(訪談內容,附錄四)便認為:「現在都比較講求即時的利益 ,一開始 就沒有把電視體育這東西好好去規劃,久而久之就沒有改變,大家還是比較講求即時的 利益,就繼續用現行的模式去經營 」,但這段時間的改變如何形成 ,則必須要先從分析 媒體環境著手。

在隨著解嚴令頒布後,1988 年 1 月開始,報禁也解除,加上解嚴後言論自由開放 , 媒體自主空間變大,但廣電媒體卻因為強烈的「官控商營」體質,無法僅以解嚴政策而 促使老三台有所改革,馮建三(1994:110;轉引自洪貞玲,2006:10)便曾說:「廣電 資源的私有化開放,最多只能充當衝擊黨國的先鋒 ,但卻迎合資本主義的原則 」,果不 其然,電波資源開放以後媒體商業化腳步加速 ,於此同時,政府消極放任媒體集團日益

坐大,媒體惡性競爭,成為台灣亂源68。2005 年以前,老三台還是由黨政軍掌控,第四 家民間電視台與民進黨的淵源深厚,無線電視台在政治立場上各為其主,經濟上營利的 邏輯倒是相同(洪貞玲,2006:10-11);林麗雲(2005)提到,三家無線電視台長期壟 斷電子媒體資源,促使各種改革運動萌芽,而這些歷程可以分為「開放電波」、「釋股」、

「公共化」、「媒體公民運動」,促使黨政軍退出經營股份 、催生公共電視開播,以及公 共廣電集團誕生(見表 4-1)。

表 4-1:解嚴後重要媒體政策

時間(年.月.日) 媒體政策內容

1988.1.1 解除報禁,結束長達 40 多年的報業控制,爾後新設報紙大量增加。

1992.10 新聞局公佈地方調頻電台開放的時間表,隔年 12 月 13 家中功率電台獲 准成立,是我國凍結頻道申請以來 ,首波開放的廣播電台。

1993.8.11 《有線電視法》公佈施行,非法的第四台取得成為合法的有線電視系統。

1994 開放第四家無線電視申請 ,「民間全民聯合無線電視公司 」於隔年拿到 經營執照。

1997.6.18 《公共電視法》公佈施行,隔年 7 月我國第一個公共電視頻道正式開播。

1999.1.25 廢除《出版法》,國民政府過去藉以查禁、懲處出版品的法源失效,被 視為是言論自由的一大進步象徵 。

1999.2.3 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管制衛星電視始有法源依據 。

2003.12.24 立法院完成修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明定於廣電相關法令,要求不當勢力 於兩年內退出媒體。

2004.1.7 公佈《通訊傳播基本法》賦予獨立主管機關法源,明文政府應促進接近 使用及服務之普及。

2005.11.9 公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新的傳播主管機關於隔年初成立。

2006.1.18 公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台視官股釋出,華視轉為公共電 視,公共廣電集團雛型初具。

資料來源:洪貞玲,2006:10

一、新傳播科技帶來的影響

(一)對無線電視市場的衝擊

對照美國因為新傳播科技導入而產生的競爭態勢 ,台灣電視產業的混亂局面,或許

68 與其說是國家放任資本主義坐大 ,不如說是國家與財團間的共謀 ,導致媒體環境更為混亂 。在吳祥寬

(2000)與管中祥(1997)的碩士論文中都提到了 ,國家角色的轉變,雖然開放了更多媒體空間,但控 制的力道並未減輕,只是不再以威權型態的方式介入 ,而是以利益分贓的方式拉攏財團 ,進而導致商業 主導媒體發展,法律則是無憑無據,任由少數獲利者瓜分媒體版圖,或是經手本來政府所控制的媒體 、 企業。

可以理出一些頭緒。「有線電視能大規模蓬勃發展 ,主要是結合衛星科技,促使電視傳 播能無遠弗屆」(林怡馨譯,2004:248)這句話道出美國電視生態如何受到新傳播科技 的影響而重構。1970 年代美國媒體開始推出衛星與有線電視整合服務 ;1980 年代美國 有線電視網(CNN)與透納電視網(TNT, Turner Network Television ),以及家庭票房電 影(HBO, Home Box Office)都在這樣的時代誕生,同時,這段時間也讓各有線電視公 司獲利大增,有助於 1990 年代發展更為蓬勃的媒體產業 ,以及法制上的「去管制化

(deregulation)」風潮(見第二章「空間化」);在收入部份,1990 年代有線電視廣告收 入來到 30 億美金,幾乎是十年前的 15 倍,首當其衝便是無線電視網,廣告獲利降低(林 怡馨譯,2004:250),但也同時呈現出新科技對於整體電視產業的影響 。

新科技對台灣媒體環境的影響,也是從衛星、有線電視開始。早期受到無線電視的 電波射頻距離限制,因而開始以線纜的方式輔助較偏遠地區的收視戶 接收訊號,到了 1970、1980 年代,有線電視先後以「第四台」、「民主台」的形式出現,但其中也包括了 許多地方派系、財團與黑道的介入,待 1993 年公佈「有線廣播電視法」時,市場早已 一片混亂69;衛星電視則是起於 1980 年代中期,民眾私設小耳朵衛星接收器,1986、1988 年奧運、亞運帶來一般民眾嚮往觀看的旋風 ,其後並繼續收看日本 NHK 與其他衛星節 目(管中祥,1997:72),老三台亦「順應民意」,對於運動比賽的轉播沒有太高的意願 與衛星科技競爭(民生報,1989.07.11),等於間接協助衛星與有線電視迅速發展 。

事實上 1990 年代初期,無線電視仍舊在收視市場上,擁有 60%的佔有率,只是比 例已經逐年下降,待 1997 年無線電視進入有線電視系統時 ,有線電視在收視率上已經 足以和無線電視平起平坐,有效廣告量亦於 2000 年超過無線電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老三台即使在 1998 年不如有線電視的收視率,廣告量亦每況愈下(表 4-2),但營業收 入仍有 50 億餘、營業盈餘也有 5 億餘(彭芸,2004),這樣的數字讓收視群分散,且尚 未達到一定規模的系統經營者與頻道經營者都望塵莫及 (洪平峰,1991:47),資本雄 厚且長久以來競爭市場中僅有三 家電視台,讓無線電視台並未因有線電視出現而有實際 的應對策略,也反映出老三台缺乏市場與收視率的概念,彭芸(2004:90)便曾為文指 出:「不可否認,過去老三台的時代……政治正確較實際會做優質節目來的重要 。也沒 有產業的概念,老三台的寡佔,培養的工作同仁是不需要懂競爭或市場的 。當衛星頻道 與有線電視系統進入市場,一群自認較有競爭力的無線台員工跳槽 ,將其在無線台的經 驗複製到有線台。但對於市場與觀眾的瞭解,其實還是相當陌生」;在 1992年衛視首次 轉播職棒比賽時,為了將比賽訊號傳至衛星,曾與台視商借工程設備,台視內部便出現 不應「資敵」的聲音,但台視高層一方面卻又期望以「友好」的態度面對新客人(曹銘

69 關於這段時間的歷史,林財源(1999)分為五階段,分別為「社區共同天線」、「第四台擴張期」、「第 四台蓬勃發展時期」、「有線播送系統時期」與「有線電視時期」,前後 20 多年無法可管,再加上經濟起 飛、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小耳朵紛設,民眾開始好奇、寄望於無線三台以外的節目 ,第四台業者便利用

「跑帶」的方式將最新的電影經由線纜傳送給訂戶 ,以及利用股市狂飆風潮藉由 「第四台」播放該類節 目;另外,民進黨也利用各地的「民主台」發聲,但也因為線纜傳送方式大多限於區域性 ,容易受到地 方派系與黑道覬覦,並加以把持。1985 年時,台北市就已經有 22 萬餘戶得以收看「第四台」,待「有線 廣播電視法」通過前夕,全台已經有 150 萬戶可以收看有線電視節目 (馮建三,1995:37)。

宗,1992.11.03),對於該如何定位自身與新競爭者間的關係 、應對策略尚且模糊不定,

對方自然會利用各種方式建立利基市場 。

表 4-2:無線、有線電視平均收視率、有效廣告量比較(1992~2005)

收視率 有效廣告量

年別 無線電視 有線電視 有線

成長比例 無線電視 有線電視 有線 成長比例

1992 100% 0%

1993 95.8% 4.2% +4.2%

1994 72.9% 27.1% 91.0% 9.0% +4.8%

1995 60.9% 39.1% +12% 87.6% 12.4% +3.4%

1996 56.8% 43.2% +4% 75.2% 24.8% +12.4%

1997 51.7% 48.3% +5.1% 73.5% 26.5% +1.7%

1998 48.9% 51.1% +2.8% 63.5% 36.5% +10%

1999 49.5% 50.5% -0.6% 54.8% 45.2% +8.7%

2000 47.3% 53.8% +3.3% 42.4% 57.6% +12.4%

2001 42.4% 58.4% +4.6% 41.7% 58.3% +0.7%

2002* 35.0% 65.0% +6.6% 31.0% 69.0% +10.7%

2003 35.0% 65.0% -4%

2004 31.6% 68.4% +3.4%

2005 30.8% 69.2% +0.8%

*2002 年為華視推估

資料來源:彭芸,2004:99-100;動腦雜誌編輯部,2004-2006。

(二)亞洲衛星電視網(STAR)的影響

在無線不具競爭力的狀況下,衛星與有線電視自力更生。首先進入台灣的衛星是「亞 洲衛星電視網(Satellite Television Asia Region Led., STAR )」,其成立於 1988 年 2 月,

並於 1991 年 5 月對全亞洲開播,涵蓋 38 個國家,擁有 5 個頻道,包括中文台、音樂台、

體育台、新聞台(後改為電影台)、合家歡,而台灣則是在 1991 年 8 月 26 日開播,並 且在三年的時間,已經成為中國與印度之外 ,收視人數第三多的亞洲國家70,初期的經 營策略大致為「全力為泛亞洲地區的所有華人提供服務 ,並將整個亞洲最好的華語節目 集於一堂」(洪平峰,1994:21),爾後,為了與台灣的無線電視競爭,選擇日劇為主打 節目,並避開黃金時段,加上廣告費低於無線電視 6 倍以上,很快便在台灣電視市場佔

70 根據 Frank Small & Associations 的 STAR TV Homes Penetration Report ,1994 年衛視的收視戶統計,前 三名為中國(30,362,966)、印度(7,278,000)、台灣(2,376,433),第四名到第十名,分別為以色列、沙 烏地阿拉伯、香港、菲律賓、韓國、泰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加起來的收視人口仍不及台灣的收視人 口。(轉引自洪平峰,1994:18)

有一席之地,並以和信傳播集團為其台灣的總代理,逐漸調整符合台灣頻道發展的趨勢 與在地的行銷策略(洪平峰,1994:24)。

觀察當時台灣的衛星電視發展,從早期只有少數外僑與社經地位較高者 ,能夠以小 耳朵等衛星接收器收看不同於無線電視或是第四台的節目(馮建三,1998),到 1988 年 漢城奧運引發小耳朵的裝設風潮,並於同年政府開放合法接收衛星訊號時,全台已有 10 萬多具小耳朵,此外,衛星電視的發展對於有線電視擴展節目數量與接收範圍亦有幫助

(表 4-3)。

表 4-3:我國衛星電視發展初期沿革表

年別 記 事

1985 只有少數外僑及美軍俱樂部在接收衛星節目 。

1985 只有少數外僑及美軍俱樂部在接收衛星節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