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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人種概念的溯源

第三章 對種族科學理論的哲學反思

第一節 解構:人種概念的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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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於沃格林對優生學者的理論進行探討時所設下的思考前提,並基於有限篇幅,

稍微論及他對 Fritz Lenz 和 Walter Scheidt 的理論所提出的批判。

第一節 解構:人種概念的溯源

正如在上文所指出,無論是「人種系譜說」,還是在自然科學世界觀的脈絡 之下,對人種概念進行的定義和詮釋都陷入獨斷論的矛盾困境之中。自然科學的新 發現一方面促使種族理論家得以推翻以往基督宗教神學世界觀對人種的壟斷性詮釋,

以科學論據證實該人種理論是荒誕不已;然另一方面,激進科學主義學者卻過度仰 賴於自然科學的發現,視之為唯一不可被辯駁的絕對標準,結果是形成另一種對人 種理論的壟斷性詮釋。

沃格林的哲學反思,試圖超越上述觀點所帶來的局限。他試圖要發掘的是科 學理論中的種族概念(concept)和政治理論中的觀念(idea)的更為根本性的問題。

所謂種族概念,即是作為自然科學領域之研究對象的種族理論,亦是本章所要討論 的問題;種族觀念,即是作為政治觀念的種族,與人類政治共同體之意義建構息息 相關,則是第四章所予以探討的問題。

首先必須要知道,沃格林本人究竟是怎麼理解「種族」這一充滿爭議的科學 概念?如要使用這一概念,沃格林就不得不面臨 Sombart 在《猶太人與資本主義》

中所遭遇的定義問題。為此,他的處理方式之一,是藉由對「人種」(race;rasse)

的詞彙進行詞源學的語義追溯,想理清這一詞語原初所予以指稱的意義,結果卻是 不得不面對「人種/種族」定義的界定問題。有關 race 一詞的詞源學考究,如今相 較於沃格林的 1930 年代,有更為豐富的資料,允許現在的學者能夠比沃格林發掘 出更多的成果。只要看看沃格林當時所參考的資料來源,就可理解其詞源學考究在 當 前 的 學 者 看 來 , 早 已 過 時 : 1908 年 和 1928 年 的 《 法 語 語 源 詞 典 》

(Etymologisches Wörterbuch der französischen Sprache)、1907 年的《拉丁-羅曼語

(Wörterbuch der romanischen Sprachen)、1891 年的《西班牙語中的阿拉伯音》

(Die arabischen Laute im Spanischen)和《源自阿拉伯語的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詞 彙》(Glossaire des mots Espagnols et Portugais dérivés de l'Arabe)。155上述的五本 書中,有兩本甚至是在十九世紀末出版,已有上百年之久。不過本節的重點,終究 不在於要認識 race 一詞在歐洲語系中的詞源,156而是試圖掌握沃格林對 race 一詞的 詞源學考察,所予以傳達的思想進程。沃格林在《種族觀念思想史》的〈論「人種」

一詞的歷史〉(On the history of the word Race)中,藉由考察多種語系中對 race 這 一詞彙的應用,發現因個別不同的用法,賦予 race 的原意是與現代自然科學領域的 用法是有著顯明的差異,甚至還有一詞多義的用語境況。

沃格林借鑒於當時的多名語言學家經由考察所獲得的假設性(hypothetical)

研究成果——請注意「假設性」的字眼,表明這些語言學成果並不是絕對確實的考 察成果——其中可梳理出的 race/rasse 這一詞語的詞源,有拉丁語的 radius、radix、

raptia、raptiare 和 generatio;斯拉夫語的 raz;倫巴第語的 raiza;古高地德語的 reiza;阿拉伯語的 ras;意大利語的 razza 和西班牙語的 raza 等。如 raz 即可指「類」

(type)或「印」(stamp);raiza 可指「系」(line)157或 stroke158;ras 則又指

「初始」(beginning)、「起源」(origin)、head159160 首先藉由理解上述來自 不同語系的個別例子,可看到 race 詞語無論是在拉丁語系、斯拉夫語系還是阿拉伯 語系的前近代社會中,最初並沒有現當代學者所使用「人種」、「種族」時所包含 的詞義,它尚未被賦予用以辨別源自不同之種族或族群的人的「人種」語義。至少 在沃格林看來,德語中的 rasse 是在十八世紀期間才開始從法語傳入德語世界,甚

155 Eric Voegelin, The History of the Race Idea: From Ray to Carus (1933), 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Eric Voegelin (Vol. 3)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80.

156 譬如 Ivan Hannaford 就曾在《種族:一個西方觀念的歷史》中羅列出 race 的不同語源和意義。他 也同樣參考過沃格林的敘述。Ivan Hannaford, Race: The History of an Idea in the West (Washington D.C.: The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1996), p.5.

157 如 bloodline(世系)、family line(家系)。

158 應是指「單一、不間斷的運動」(a single unbroken movement)。見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retrieved on January 30th , 2018 from: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stroke

159 應是指某一名詞之頭、之首的意思。

160 Voegelin, The History of the Race Idea, pp. 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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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在十九世紀末才開始站得住腳,161而這時的語辭已包含有「人種」、「種族」

之語義。沃格林之所以提及詞源,同時又強調上述成果又是建立在假設之上,在此 表明的是,即使是在語言學家的系統性歷史考據之下,race 詞語的基礎——即其原 意或最初的用法——恐怕本就不是絕對確定和視社會境況而定的。這是基於前近代 時期詞語用法的境況,也許有人可辯駁,指稱 race 詞語是緊隨自然科學興起以後被 引入,沒必要回溯過去的用法。畢竟,重點始終還是必須聚焦於自然科學蓬勃時期 的理論家們,究竟是如何使用 race 並賦之何種的意義,以作為當代普遍盛行的用法。

這正是沃格林接下來想要指涉的另一問題。在前近代時期、前科學革命時期 對 race 一詞的用法中,儘管有在不同語系的脈絡之下,出現多種詞義和一詞多義的 情形,然這並不表示在近代時期和科學革命之後,科學家將之引入個別的思想脈絡 和論述之中,就有了對 race 一詞的共同理解。以自身所在的德語世界為例,沃格林 指出,當 race 一詞最初作為非科學言語而被引入德語世界之際,它本身就滲透有法 語用法中所包含的明確價值判斷。162 為解釋這一點,沃格林在此主要參閱的是在 十八世紀啟蒙時期的德語世界思想家在各自論著之中是如何看待這一問題。譬如他 引述了 J. G. von Herder(1744-1803)的見解,後者是完全不讚同將對人類的分類視 為對不同種族之分類的觀點。至少在 Herder 看來,原因在於人類的社會並不同於 動物。他的立論很簡明: race 作為一種術語,只適用於人類對於動物世界的研究之 中(亦即生物學中對動物世界的分類法),人為了在學理研究上不同類別的動物進 行分類,故而使用 race 這一術語是適宜的。然而,如若要將 race 一詞應用於對人類 世界之不同族群的分類法上,那豈不就是將人類等同於動物了嗎?就這一論點而言,

沃格林也謹慎地提醒,Herder 的看法實際上也同樣有其價值判斷在內,163當他認為 要談論人類種族(human race)就如同要將人類存有降級到動物性的層次,這其中 就表明了對 race 一詞某種程度上的貶義。Herder 指出:

161 Voegelin, The History of the Race Idea, p. 80.

162 Ibid, p. 84.

163 Ibid, p.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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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我們就像熊和猿猴一樣用四肢走路嗎?我們不能懷疑,人類種族

(如真要我使用這種如此卑鄙的詞彙)所擁有的就是有限的祖國,而 且永遠不會離開它。164

Herder 尚且未能目見達爾文等人的新發現,認為人類就是人類,永遠屬於人類所僅 有的歸屬(祖國)。且看他甚至特意強調自己對 race 一詞所持的負面觀感。難怪沃 格林認為,在 Herder 的這種用法上,race 是粗俗(coarse)、充滿生氣的(vital)、

身體領域(physical realm),因而是不被認為是恰當。Race 一詞如果被應用於人類 存有,在當時甚至是被認為一點都不像樣。165 為了證明這點,沃格林從多部十九 世紀以前的著作進行考察,並從中發現了許多有效的例證。筆者主要篩選的是他所 引述的十八世紀時期的文學作品,以表明在當時,許多人是如何粗俗和俚語式地使 用這一詞彙。

其 中 一 個 例 子 體 現 在歌 德 〈 眾 神 、 英 雄 和維 蘭 德 〉 ( Götter, Helden und Wieland,1773)中,冥王黑帝斯的船夫 Charon 和 Merkurius 之間的對話:

多麼美好的國家!他們從哪兒來?又是那兒來的種族(Rasse)。他們 可以永遠活下來。166

沃格林引述劇中場景時,並沒有多說什麼。然只要參照原典,承接劇中對話的上下 字句,就可以發現 race 在對話中雖然說不上傳達出強烈的貶義意義,但它確實有被 賦予某種價值性的表態。「多麼美好的國家!」是對 Charon 對 Merkurius 的反諷,

「正確的種族」也是一樣,指涉有「這種人只可能來自 XX 種族」。「他們可以永 遠活下來」,也同樣是諷刺「這些人、這個種族總是在場,不會消失」。也許,更 為明顯的是席勒的用法,他在戲劇詩《華倫斯坦》三部曲(Wallensteins Lager, 1799)第六場中如此描述:

164 轉引自 Voegelin, The History of the Race Idea, p. 84.

165 Ibid, p. 84.

166 轉引自 Ibid, p. 84. 原典見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Götter, Helden und Wieland”, im Sämtliche Werke, Bf. 1.1: Der junge Goethe 1757-1775 (München: btb Verlag in der Verlagsgruppe Random House GmbH, 2006), S.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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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曹:是啊,你們不過是這群人(Masse)的一部分。

第一獵奇兵:那你就屬於某個特殊的種族(Rasse)嗎?167

在上下情節之中,軍曹和獵騎兵相互為了維持自己的身份尊嚴,各自嘲諷對方是來 自哪群人,嘲笑他們是多麼像鄉巴佬。至此,race 一詞一直都保留有表達式的意味,

它並不單純被用於指稱某一對象的族群來源,更多是俚語式地故意貶低對方的身份。

當 race 仍舊被視為是動物領域的用詞時,它在日常對話中(至少在文學作品中是如 此)則是被用於嘲諷不配是人的某一對象,究竟是猶如動物一樣,是來自哪一族群 呢。當然,這種用法並不總是如此。沃格林提醒要留意,即使是在那個時期,隨著 時間的流逝,race 的用法和意義也總是不斷地變化。同樣是席勒,就在《華倫斯坦》

完成一年以後,當他嘗試去翻譯莎士比亞的《麥克白》(Macbeth, 1800 版)為德 文時,卻是在另一種意義上使用了 eigne Race,以此來表示來自某一特定群組出身 的人。168這時,race 不再附有貶義的意味,而且從一般看法認為只適用於動物領域 的觀點,轉換為可以適用於人類領域了。

上述姑且是文學巨著的列舉,讓我們再看看,自然學、人類學家 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1752-1840)在科學論述上的用法。正是 Blumenbach 首先將 人類視為自然史的研究對象,是他將人類區分為流傳至今的五類種族(蒙古人種、

上述姑且是文學巨著的列舉,讓我們再看看,自然學、人類學家 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1752-1840)在科學論述上的用法。正是 Blumenbach 首先將 人類視為自然史的研究對象,是他將人類區分為流傳至今的五類種族(蒙古人種、